第三章:军鞋里的希望 上

金星永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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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田里的禾穗抽得正紧,却让看着的人们心急如焚,如疯疯癫癫的,生怕那些瘪瘪的穗子头上带着的粉刺,一不小心就会栽进了稀和的泥土里,被有点清绿的田间流水掳走。

    那些不懂事的孩子们实在是太贪玩调皮了,趁大人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伸手掐一粒稻谷捏在指头间,用力一掐,里面嘣出一团洁白的浆汁,高兴地告诉伙伴们吼叫:“有米了。”

    一个孩子这个发现了这个“奇迹”,可引来了一群孩子的好奇地观看,都要亲自拭着自己这样奇迹,也学着掐一粒稻谷看看,是不是禾穗真的生米了,掐着一粒不成,掐两粒,直到真的看见了谷子的洁白的浆汁才会罢手,于是几十粒上百粒还浆的谷子就这样浪费在他们的手里不见了。

    大人们见状急切,真想揍他们一顿,大声地斥责孩子们:“浪费粮食,你们的老师是谁,一定要告诉你们老师,好好地处罚你们。”

    孩子们见大人要告诉老师,生怕大人认出自己是谁家的孩子,吓得一窝蜂似的逃跑了。

    随着饥饿的日子拉长,开始焦急等待的人们只能将裤腰带一点点勒紧裤,就算是勒得裤腰发出了“滋滋”声响,还是勒不住饥饿所带来的困惑。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冲动,这样的期盼,这样的煎熬,就算没有人能够忍受这样的日子,却只能老老实实祈祷上天的恩赐,风调雨顺,而风调雨顺日子并没有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希望,挣扎在生命的边缘,如蚁蛾般的苟且偷生。

    王仁香再也熬不住饥饿的压抑,将目光望向了闻家最后的一丝希望。这日一大早,她拿出了书记镇长送给丈夫闻大力那双军鞋,看了又看,摸了又摸,真的有点舍不得拿出来,这双军鞋对于丈夫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得来的物品,但是对于饥饿来说,对于闻家来说已经是件迫不得已的事情了,或许在以前的皇宫年代里,这种受恩于皇家贵族的恩宠应该特别有受宠若惊表现,要把物品持久地好好在保存,而且珍藏起来,甚至于一代一代的传下去,成为传家之宝。但是饥饿往往是令人匪夷所思,什么礼仪仁德,伦理纲常,都要靠边站一站,然而生活的现实,甚至于残酷无情地对待同类——为了生存的机会,不惜生命的事情也会同类之间发生。因此人们常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那么那些同类相互残杀的现象就见怪不怪的事情了。她望着已经空空的米缸,她拿着那双有些舍不得卖掉的解放军鞋子,再也不犹豫不决了。

    王仁香这日一大早来到镇子里的集市里,村子里到镇子里虽然只有十来里的山道路程,可是累得她气喘不匀,眼睛里开始爆发着星金花。她害怕自己在这个时候生病,这个时候的这个家庭,连吃饭的问题都成了问题,更是医不起病患,就连整个社会也有可能医不起这个病了。

    她此时最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她已经是第六天没有吃饱饭了,全凭自己在山上挖回几兜粗糙得象红苕根一样的,老得抽筋的野菜根,放在锅里煮沸着,难咽吃不下,也是咀嚼得吃下去,吃下却又拉不出来,但又比没有吃时要令人好得多。

    王仁香看着这双军鞋,心理很明白这军鞋对丈夫来说是什么样的意义,目前是他最需要的装饰,就是这双精贵的军鞋,代表着他的“权力”同时是威望,要挣钱去实现这种愿望是不可能的,四十多岁的人,就衰老得象个阿公模样,皮肤腊黄也倒不要紧,就是腊黄得没有肌肉,他一样已经是第六天没有真正地吃上一餐饱饭。然而他的这种需要却成为了一家人的全部寄托与希望。义无反顾的得失,在平凡的人们的眼光里面突然又是显得那么远大,意味着实在的办法变得实在是没有了意义——不过是一双鞋子而已,然而这个所谓的意义又显然伟大起来。由此他说出要把这双军鞋卖了,证明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是一个顾全家庭的好男人,是个顾全妻子儿女的有责任心的男人。实际上是他无可奈何的无奈,别有选择的选择。

    “阿婆,你这双军鞋多少钱?”

    “七毛钱。”

    “珍藏旧了呵!便宜点行为?”

    “不是旧的,军鞋就是这样的颜色,草绿色,很好看。”

    “是你家的男人穿过的吧,军鞋那是这样的颜色,开始灰旧灰旧的。”

    “从未穿过的。你瞧瞧,里面的布底都是新色的,穿过的鞋子,里面的布料就会变成黑色。你再看看,鞋底外面没有一点泥巴。”王仁香说着,同时将鞋子翻上翻下给对方看。

    “我看看,再看看还是有点儿旧旧的感觉。”

    “是我家男人放在箱底下久了点。你再瞧瞧,里面新的,还有印章,红红的,这是正宗的解放军叔叔穿的鞋子。”

    “新的,颜色不会那么旧。红章也有些糊了。”

    “是天气潮湿引起的,红章不是糊了。”

    几个年轻小伙子看上了这双军鞋,在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这双军鞋不是,其目的能够便宜点买下来,到时候能够轮着穿上一回,至少可以玄耀一回,让伙伴们另眼相看,心里却打不定主意要不要买下这双鞋子,然而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口袋里没有那么多钱,只有将鞋子说得一无是处,希望能少点钱将鞋子买走。

    原来时尚最流行是军用的装饰,任何人拥有解放军叔叔的物品,似是得到宝贵一样的威耀,甚至于有点光宗耀祖的荣誉感。特别是时下的年青人,看着别人穿戴着解放军的衣物军帽鞋子,就想占为已有。因为穿着这些衣服,在朋友面前就象高人一等一样——某某人是俺的什么人,在某某部队有某某权威,谎话连篇累牍,也没有人能考究得到,不信也得相信,男的找女朋友容易,女的找男人不用愁。

    “阿婆,六毛五卖不卖?”

    望着几个年青人摇了摇头,王仁香说出了自己的价格:“六毛八。”

    年青人见王仁香说一不二,还是有些依依不舍而又无可奈何地离开而去,因为他们几个人的口袋里的钱,全部加起来都只有六毛五分钱,再多一个钱仔也无法找到。

    望着年青人远远地离开了,王仁香又有几分后悔,六毛五分钱可以买下几斤米,够全家人凑合着几天,还有点剩余,再买口手缝针、一个线团,孩子们的那些衣服实在太需要缝补了,特别是二女儿的那件旧衣衫,要改给三女儿穿,留着还要改给四小子闻乐穿,冬天里穿在里面,遮遮的身上肉保保暖是完全可以的,还有是二女儿的裤子有了窟窿,刚巧在肚兜儿地方,今年她也十四年岁了,再过两年便成了大姑娘,就算再不怕羞,人家也会说家里的大人不懂事,没有钱买新布料,至少也得拿块旧料缝补一下,总比肚脐下打开一扇门似的要好点。

    王仁香记得三女儿的书包是大女儿出嫁那天忘记带走留下的一块布匹做的,也有好几年光景了,幸亏三女儿比较讲究,特别爱卫生,才一直没有破烂,但好几年的布料,就算再好的爱护,也会破旧,隔不了多久也会破烂,再有是幸亏二女儿也懂事,总是小心又小心,没有扯烂过一丁点衣服。

    王仁香更记得自己的那件衣服,传到四小子身上,还是当年自己做女儿家的嫁衣呢。王仁香后悔没有将军鞋六毛五分钱卖给那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如果这双军鞋今天没有卖出去,回家拿什么做饭吃,孩子们再也承不住饥饿的煎熬,他们不比大人,可以挺一挺,几天的光景很快就过去了,而孩子们则会叫喊出来:“阿妈,我肚子好饿哟,给我们弄点吃的。”

    “大、大——大婶!你的这双鞋子是卖的吧?”

    “是是——”王仁香被突然来问的买主问慌了神,连连说是。她心理在暗暗地下决定,这次一定要将这鞋子卖掉,但是价钱又不能太高,否则会把人吓走,但又不能把价钱卖得太低,否则还是解决不当头的燃眉之急。然而现在不能再等了,太阳一落山,回家里还有一段路,孩子们还得等着自己回家做饭吃呢,饭在这双鞋子上。

    “多少钱?”

    王仁香只敢偷偷地瞟一眼这个买鞋子的人,约摸三十岁上下的人,却好象在那个地方见过一样,脸孔有些熟悉,却又记不起对方到底姓什么叫什么名字,不敢认说。她心理很小心地惦量这双鞋子到底能卖多少钱,而且尽快换到现钱。

    “一块钱。要不?”

    “一块钱,贵了点。”

    “是新的,不算贵。”

    “新是新的,但是看上去比较旧,应该是压在厢底下很久的鞋子。”

    “你一看就知道。是我的那口子一直舍不得自己穿,所在放家里有一段日子了。”

    王仁香说着,无意地发现这个男人脚上的鞋子虽然没有烂掉,那灰旧的颜色与边幅的稀烂,应该是穿不了多久的鞋子,意味着他也需要买一双鞋子换掉脚上这双破旧的鞋子。她心理暗暗地跟自己说:“今天一定要高一点的价钱卖给他。”

    “大婶,我想卖下这双鞋子,你就便宜点卖给我。当然大家两边都不要太吃亏,是不是?”

    “一块钱很便宜了。”

    “有点旧。便宜点行不?”

    “你看看,里面的红印章都还是新的。”

    “我知道是双新军鞋。便宜一点,我就买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