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许雪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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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怎样对湘潇?

    开心果,鱼翅,半个西瓜,为了她而冲凉水澡,在小招待所里睡硬板床,为了一个吻而差点下跪……那固然是爱。

    但是后来的冷漠怨烦,仅仅因为没有立刻得到她,就怒斥,否认,放弃……

    这又怎么解释呢?这也是爱吗?

    原来她在他这里这么受气,享受到的却是,这世界上所有女孩子,在他这里,所享受到的,最高礼遇。

    连像她这样的女孩,都不能征服,如何谈得上,“从来就没有在女孩子面前失败过”呢?

    湘潇在心底冷笑,笑天下矫情的女子,笑天下轻狂的男子。

    笑冼锐,也笑那个有潘安之貌,邓通之财,子建之才,并把“玩尽世间美女,一不留情,二不缠身。”作为座右铭的肯尼迪。

    风流,只不过是发生在高贵人身上的低贱行为,总被雨打风吹去。

    她真的很蠢,她居然把他的真心当作了笑话。

    她都没有想过:他说,“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女孩子面前失败过”。他一边说,却一边撤退。

    可见,他是多么地理智,不合适,就是要当机立断。

    他并不会为了那所谓的面子,所谓的自尊,所谓的怕人嘲笑,而强撑。

    “你以前有一个女朋友……”湘潇说。

    她想说的是:分手很容易,她好害怕。

    然而开了头的话,却并不知道怎么再说下去。

    “啊,上海外贸学院的。”冼锐抢白道。

    呵!他明明说是两个。

    如果只选一个,他选的是有才华的那一个。

    湘潇一听,心底更抽一口冷气:如果说论漂亮,她差的是一大截,已经够惨的了。如果说论才华,那她差的一定是十万八千里。

    “如果把自己当物品奉献出去,而不长脑子,管不了三天。”这是《粉红色的信箱》那本书里老师说的。

    很多书她都表示怀疑,但她却偏偏相信这一句。

    如果说这东西真的那么管用,那美女就不会离婚了,而美女恰恰是离婚最多的。

    “被你征服了?”湘潇冷笑道。

    既然他抢白了她,那她就只有冷笑了。

    “啊”。他只说了一个字。

    他根本就不想谈这个问题,说她不懂她还不服气。

    这世界上,贞洁很重要,智商更重要,夫能唱,妇能随,既不强出头,又不拖后腿,最重要。

    是啊,他根本就不需要追女孩子,更不需要这么费力地去表达,哪怕是最优秀的女孩子。

    “比你有钱的多的是。”湘潇苍白而无力地说了一句。

    她不知自己所言,她只是感觉到,面对他那种一言九鼎的傲,她得说点什么来保护一下自己。

    说完,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很蠢,很莫名其妙。

    然而这一次,冼锐却连一个字也没有回她。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半晌,湘潇才开口问道:“我送你的小船呢?”

    她要问问她的小船,那艘系住了她的心的小船。

    还有石榴,是湘潇自己,外表并不美丽,但内心却晶莹剔透。

    湘潇将一个又一个的大石榴送给冼锐,用心何其良苦。

    然而这一次,分别已成诀别,他永永远远,都无法读懂这个,如石榴般晶莹剔透的女孩子了。

    “我一直把它放在我的办公桌上。即使你离开了昆明,我也会永久地保存好它。我会把咱们这段缘分,当作一段美好的回忆。我虽然和那个阆中女孩分手了,但是她送给我的那个大洋娃娃,还放在我南昌的家中。”冼锐对湘潇说。

    说完,双手交叉,双唇紧咬,头低低的,盯着地毯发呆。

    忆往事,何事曾像别时圆?

    在缅怀过去的时候,他恰失了现在。

    爱一回,伤一回,几时能圆美?

    他把它放在办公桌上?每天都会看到它?它就这么重要?!

    以后,他会给它换个位置?

    他就这么多情,他就这么无情?

    他宁肯给它换个位置,也不愿今天晚上饶过她,说声“没关系”。

    他到底是多情还是无情?她真的有这么差劲吗?还是她犯了滔天大罪?

    这两个月,一定有朋友去过他的办公室了,他一定向他炫耀过它了,他一定会像他在小招待所里对湘潇所说的:我喜欢你,每天都跟我的朋友谈起你,一天到晚谈好几次。

    他一定对他的朋友说:“这是我女朋友送的。”了,他一定对全世界都说过了。

    他们都知道他的办公桌上有一艘小船,他的手上戴着表示恋爱的戒指,他恋爱了。

    “我在昆明有好多的朋友,他们都很关心我的。”前天他曾对她说。

    他们都挺关心他有没有女朋友。

    早熟的他,心里早就构想好了,心中的女朋友是什么样子的了,是很清晰的:大学毕业,又漂亮能干,又温柔体贴,能同甘,更能共苦,最重要的是,非常非常喜欢他,崇拜他。

    寻觅了这许多年以后,却没有一个女孩子能达到他全部的要求。真是让人沮丧。

    而湘潇,倒是非常非常喜欢他,连看他的时侯,眼睛都和别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其他条件勉强过关,但缺了大学毕业,却是万万不能的。

    他说了,他要送她回南昌上大学。

    可是她的言谈举止,现在就已经让他忍无可忍,忍不到那一天了。

    这“女朋友”在他心中的位置,虽然比不了他自己,至少也是他心中的航空母舰级别。

    不可能随便将就找一个,宁可缺,也不可将就。

    这是他踏入社会以后要找的女朋友,跟念书时不一样。

    基本上就是,要娶她过门,相守一生的太太了。

    他是比照着,比他母亲,更完美的标准去找的。

    而湘潇对男朋友的幻想,虽然也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但却是很模糊的。

    因为,她周围没有任何人,可以为她提供一个样板。

    她只能想想作文选刊或者杂志上的那些男孩子。

    但是,她又很清醒地知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直到,她在初三的时侯做了一个梦,她才知道,原来以前所有的男孩子,都与她无关。

    她虽然与梦中那个男孩子无缘走到一起,但也与她以前所想像的,或者是周围认识她所识的男孩子——无关。

    再说,上高中以后,她的班主任,那个川大教授的女儿,很蔑视她们班上那个找了车辆段工人的女同学,她对她们说:“我们班女生,怎么也要找个大学生。”

    那,她就一定要找个大学本科的吧。

    尽管,她连专科和本科都分不太清楚,但是她已经知道了本科比专科好。

    那不是她的错,是环境的错,是命不好的错。

    以她的天分,她觉得自己随便考个本科。

    再说,女孩子的眼睛总是往上看的,高中找个大学,也不太离谱。

    那么,她对男朋友的幻想,就是找个大学本科的,身高一米七以上,对她好,性格合得来吧。

    别的,没要求。

    昨天晚上,冼锐明明白白告诉她说,他要娶她,他们要把家安在南昌。

    而今天晚上,再提起小船,她也知道他在幻想恋爱,幻想理想中的女朋友,但已经与她,毫不相干了。

    难道,她对他说,你违背了诺言?

    这个,远远不只是,穿上婚纱就解决了一切问题,那么简单。

    说这句话,就像一团棉花,落到一块铁上面一样,毫无意义。

    他的心已经不在,而他又那么强大,气势逼人,这瓜,还能够强扭在一起吗?

    湘潇本有沉浮不定的缺点,胡乱地舞了几天笔杆子,更是一个容易为一点细微的小事而动情的女孩子。

    听完冼锐饱含深情的叙述,她又不认为他坏,他花心了。

    相反,他在她面前有些笨拙和本分,自始至终,他都真挚地对她。

    因此这段相处,即便是一段痛苦的回忆,也还值得她去回忆。

    是呀,他从来都没有在热恋中昏过头,怕被有才华的第一任控制,怕漂亮的第二任没有学历。

    而现在,又把既不漂亮又满口废话的她弄丢,那就一点也不意外了。

    也就没有那么伤心了。

    值得难过的是,下一次,再怎么开始,都不是初恋了。

    她这辈子,本来只打算一生一世只认识一个人,只谈一次恋爱的,她也多么想像布什夫人一样说:“我的初吻给了他,我嫁给了他。”

    这才是世界上最浪漫的,最动人的情话,而不是其他。

    她对猎艳,对男色,没兴趣。

    因此,在周围人十二三岁普遍开始初恋的时候,她却那么沉得住气,她的初恋,现在才刚刚开始。

    因为,她是有目标的。

    但是现在,从他的身上不断地冲来一股强大的气流,将她推开,让她再也无法靠近他。

    她是无法回天,回天乏力了。

    初恋就这么匆匆结束了,好心痛,好心疼,好迷茫。

    他为什么和第一任分手?

    因为他想找的是同类,是母狮子。

    能够和雄狮一起,护佑狮群,抚育小狮。

    而不是与雄狮争锋,或者直接把自己弄成了猎人。

    像他这样的人,谈恋爱是在挑选。

    挑选一个合适的同类,一个能并肩前行的伴侣,而不是其他的“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分手只是因为不合适,而不是因为花心。

    当初,他之所以选择她,他以为她爱好文学,会有一个好的格局。

    没想到,她却是那样的琐碎,比婆婆妈妈还婆婆妈妈。

    湘潇的心里也很委屈,她一个弱女子,她是婉约派,她怎么可能是豪放派?

    沉默了片刻,冼锐看到了湘潇放在地上的行李,终于发觉自己伤了她。

    他长吐了一口气,沉痛地说:“其实我这人很健谈的,但是跟你在一起,却找不到话说……”

    虽然她的审美一般,但她穿衣打扮,很懂得简单不繁复,倒也让他找不出什么毛病。

    但是,这包,有点太艳了,像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实在不敢恭维。

    湘潇缄默不言,也将目光投到行李包上。

    临走前,她和云都傻了,直将行李往楼上搬,然后他们三人,再一起下的楼。

    谁也没有想到,她的宿舍是他们下楼的必经之路。

    他到她楼下的宿舍,比她到他楼上的房间,容易得多。

    时隔一日,果然是她高攀了,而他却是不肯有一点点屈就,不愿走下楼去帮帮她的。

    他们明明可以,到宿舍直接去把包拿了,就下楼的。

    顿了顿,冼锐又说:“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但是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不仅仅只靠喜欢。我们俩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起。”

    湘潇仍然不言,双唇冷漠:男追女,隔层沙。女追男,隔层墙。

    他都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遇到困难,想退的是他,他就等着那个天造一对,地设一双的伴侣,从天而降。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站在你面前,却不能与你在一起。

    爱情,就是神仙往两个凡人脸上,撒了金粉,因神秘而美好。

    如今,金粉掉了,彼此都那么不堪。

    开心果是,滕王阁也是。

    但是,在一个会背滕王阁序的人眼里,却不是。

    哪怕只是一个重建的新楼,它也是与众不同的楼。

    因为它的根就在那里,它的美名,就该在它的根那里,流芳百世。

    冼锐再次看了看湘潇,心中更有了歉意,又安慰她说:“你回去吧,让我好好想想。如果我错了,那我以后一定还会去西昌找你的。”

    哎!缘分已经尽到这个份上了,还有什么好找的?还有什么值得去找的?

    湘潇的心是何等的敏感,难道她会听不出来,这是冼锐在故意安慰她?

    “你将我们的相识,看作一场梦,你从我身边轻轻走过,也就罢了。何必将一堆湿漉漉的柴火,遗失在我心灵的灶边,难道我能不用火星,就将它熊熊点燃?”

    湘潇一听,抬眼去望冼锐,连忙说:“我再也不回一串红了,那不是我呆的地方。”

    “那我会去你家。”冼锐坚持说。

    就在他看湘潇的时候,就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原来是“失意”,将他重重包围。

    他忽然真想走近她,真想再次拥有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孩。但是,她却是那么的烫手。

    好吧,只要她不再这么倔强,不怕他刚才的话伤到了她,不计较他,勇敢地走过来,他还是愿意原谅她。

    如果她真的这么勇敢,那还有什么是她克服不了的呢?

    包括,扔掉她的废话。

    他以后,倒是他再也不敢轻慢她,打击她了,倒是要佩服她了。

    她今天所受到的挫折,可能就是她的天,她的天都快塌了。

    然而对他来说,这并不算个什么,他从小都是在刀光箭影中长大的,被刀伤一下被箭刺一下,不算个什么。

    再说,他也有一把年纪了,他不再想,像念书时对前女友一样,想分就分了。

    现在,他就念她一点情,就是自从相识以来,她从来都不过分要求他的份上,他原谅她,将他翻下床。

    为了她,他连云扔了他的馒头,他都忍了,那他就再忍这一次吧。

    看他对小王,就知道他为了她,有多能忍了。

    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任何人知道她这么过分,也并不存在,丢不丢面子。

    而湘潇想的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多年以后,他的心中还会存有这份永恒的情结,还会记起这个心情如水,肤净如瓷的傻女孩吗?

    “这不可能,这又不是琼瑶小说里的故事。”湘潇痴痴地想,凄然地一笑。

    她想到了过去,也想到了以后,就是没有想到,她现在该怎么办。

    她不害怕过去,不害怕以后,但是她害怕现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它,眼睁睁地看着它离她而去。

    在平时,她是爱笑的,舒展的,但是一遇到事情,她的内心就像个刺猬一样,把自己重重地包裹了起来。

    她自己也知道她这个毛病,不严重,只是有一点点,很容易改变。

    但是没有人鼓励她,引导她,告诉她,到底该怎么办。

    “时间不早了,你休息吧。我也累了。”冼锐疲倦地道,缓缓地站起了身,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默默地关上门出去了。

    他那瘦长的身影,也随之在湘潇的眼帘之中消失了。

    他等了她那么久,他看了她那么久,见她半天不来反应,他只有这样说了。

    此时时间正是晚上十点,街上灯火通明,两人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却在屋子里闭门修炼,坐而论道理!

    外面的世界,也是不能看的,就是走到外面,他也同样看她不顺眼。

    得先找一个一模一样的人,然后再去看。

    他要找的是一只能比翼双飞的鸟,而不是一个需要他去时时迁就,耗费精力的——人。

    他没那个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