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官上任

侃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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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胡格那闪闪烁烁的言辞中,曹支书终于搞清楚了情况。明白过来,险些没有找条地缝钻进去,这次丢人可算是丢大发了。

    带着一帮马仔灰溜溜的离开了尴尬的场景,曹支书心里也在赌咒发誓,找个合适的时机一定要把胡格这厮给杀人灭口!

    太混账了!连老子都耍!曹支书冰冷的脸色非常有杀伤力,不少人见到这一大票凶神恶煞,仿佛悍匪进城一样的家伙,都不自觉的然开了道路。

    在被曹支书和一大帮表情很不友善的打手堵到一条小巷子里面后,胡格差点没哭了。胡格心说,我可是去请你的时候就告诉过你实情的,你自己没问清楚管我胡格什么事。

    曹支书抱着旺财一脸冷笑,开始轻轻的摸着旺财胯下的小螺丝了。胡格知道,每次曹支书抱着旺财做类似的动作,下一瞬间旺财遍布尖牙的嘴巴就会死死咬在某个人身体对应的位置上。这个小畜生才是真正的极品狗腿子,没曹支书的金口玉令绝不松口!

    上次曹支书摸它屁股倒霉的就是胡格的屁股,上上次好像还是胡格。再追溯一下,似乎每次都是胡格。胡格本人当然印象同样深刻,连忙一五一十的把自己知道的全说了出来。

    人家有的是背景,老子却只有背影!在清楚了自己官职的性质之后,曹支书再度感慨命运的薄情寡义。

    按照在诅咒之地立下的功劳,以及皇城万民请愿的豪华阵容烘托,换成其他任何一个有点背景的家伙,都足以被大吹特吹,包装成帝国偶像英雄了。

    而曹支书只混上了一个类似于城管巡逻队长这样的官职。高官?连皇城城墙上的城守部队都比治安大队的地位高!厚禄?一个月五个银币的月俸也算厚禄的话,那倒是有了。宴会?曹支书自己掏腰包请哥几个搓一顿还差不多。

    操你娘啊操你娘!曹支书心里面再度把斯特恩全家女性都慰问了一遍。如果不是这个老杂毛整自己,何至于混得如此低劣?治安大队长,只是想想这土里土气的称呼,曹支书就郁闷得想吐血。

    曹支书幻想的,可以供自己给一帮小弟打造酒池肉林,享受一下资本主义腐朽生活的帝都豪宅也同样没有影。胡格只说了一句话,住所自己安排。就让曹支书心都碎了。

    巴克利傻眼了,韦德也傻眼了,五个银币的月俸意味着什么他们再清楚不过了,这点薪水连用寒碜来形容都嫌夸张了。

    一行十三人,在帝都随意租个可以容身之处的地方,一个月也不止这点钱啊!上次巴克利两人租的民宅离奥本山没多远,一天的租金就是五个银币。两人当初公款旅游,加上自己一路上也有点收成,那叫一个财大气粗,一天给的别人六个银币,多的当小费。现在想一想,两人甚至想厚着脸皮去把小费咬回来。他们浪费的钱,都可以让曹大人给他们打工卖命了。

    只有另外十个巨林小伙还一头雾水,他们什么都没感觉,就觉得只要跟着这个无所不能的支书大人,这天下之大都大可去得!

    带曹支书找到了办公地点之后,甚至都没有尽职的带着曹支书熟悉一下,胡格就牵着自己的巨骨马逃命一样的离开了,留下了在风中凌乱的曹支书一行人。

    办公的地点还算是过得去,是五个独立办公室以及一个还算是大气的会议室组成的院落。曹支书是南城治安大队大队长,其中的一间办公室就是曹支书的。

    其余三个分布东西北的是其他三个方向的大队长,中间最大的办公室是皇城治安总管的办公室,也就是曹支书的顶头上司。因为过来天色都晚了,估计是下班了,鬼影都没一个,连守大门的阿伯都没一个,办公区的大门就那么大大方方的敞着。

    帝都的治安好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了吗?曹支书一阵疑惑,看着天色将晚,也只能先找地方住下。

    思前想后,曹支书决定还是住到自己的辖区去,毕竟斯里兰卡这么大,自己就算是只负责南城区的治安,一天光逛街也逛不了那么多地方。辖区那么广阔,天天来这办公室估计也不怎么现实,住自己辖区好歹方便自己干好本职工作。

    国王陛下看来对本官寄予厚望,这是先下基层打好坚实的民众基础的节奏。也全当是下基层镀镀金,毕竟有着万民请愿的背景,稍微干点实事那还不爬得嗖嗖嗖的?曹支书性格中豪爽的一面再度展现出来了,两三下就把自己安慰得连自己都深信不疑。

    要是一来就搞个一字并肩王什么的,那岂不天天都有野心家搞煽动请个愿什么的?那比蒙帝国还有平民吗?全都是达官贵人了。曹支书一脸笃定,似乎没什么不对的。

    看着天色已晚,曹支书还是带着一大票拉着大车的跟班直奔斯里兰卡南城区而去。一路边走边问,可以装下十三条**的大院子多是多,租金可也不便宜。最高的五个金币一个月,少的也是三个金币一个月。不愧是帝都,还真是寸土寸金。

    倒不是说曹支书已经穷到这个份上了,关键是这城管队长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曹支书自己心里也没谱。身后是十二张深不可测的血盆大口,想到这一群人堆在一起的吃相,曹支书就一阵心寒。在没有打开商路,保证赚大钱的时候,还是节约点好。

    “节约好比燕衔泥,浪费好比河决堤。”一向都是大手大脚的曹支书也开始不停的念叨着这样的话了,也不知道他们听不听得懂。

    斯里兰卡南城去可以说是整个帝都贫富差距最大的一片地,虽然斯里兰卡最繁华的商业街,被誉为帝都高级商铺汇聚的华尔街就穿过南城区,但是这边更多的是大片大片的贫民区。可以这么说,斯里兰卡百分之七十的贫民都集中在南城区。

    这样也好,贫民区的租金比靠里面的租金要便宜得多。走到了外围的贫民区,曹支书一行人就在其中找到了一个大宅院,十三条好汉住进去还是绰绰有余。

    看这宅院的模样,应该是很久之前的贵族宅邸,想来是因为一些原因易主才变成现在这破旧的模样。房东是个巴克利的远房亲戚,匹格族的波图老爷子,或许看见了这么一大票本族分支的好汉,波图老爷子才开的这个低价。

    孤独的坐在堪称巨大的澡池子里面,放了一池的热水,曹支书也终于好好享受了一把奢华的泡澡。曹支书倒是招呼哥几个一起来享受,但是见识过曹支书凶器的小伙子们拒绝了支书的提议,说是伤自尊,他也就不勉强了。

    之前曹支书设想一上任立马动用手上的权力,发挥发挥被人唾弃的任人唯亲风格,给一帮小弟封官许愿现在看来是落空了。就曹支书自己还得从基层干起,让他们也有官做的路还不知道多长呢。

    还好不是最基层,起码也是一领导,大队长啊!想到这里,曹支书倒是放松了下来,不知不觉间竟然在澡池里一觉睡了个通天亮。

    一起床,曹支书就吩咐左右护法带着兄弟们去买些像样的行头,公费报销。

    让这些小伙子来斯里兰卡遭人白眼可不是曹支书的风格,左右护法因为来过帝都,自诩为斯里兰卡百事通,比较合适这差事。

    两人二话没说就带着一大帮兄弟出门执行了,曹支书走晚了一步,没发现这两货是带着兄弟直奔最繁华的华尔街而去的。昨晚上过来的时候,华尔街的繁华就让一群土包子震撼了一把,今天可是曹支书自己金口玉令的,左右护法觉得不去白不去。拿着鸡毛当令箭,一直都是他们的长处。

    曹支书自己换了身行头,是昨天从自己办公室拿来的,治安大队长的制服。

    崭新,还挺合身,是今年斯里兰卡特流行的小翻领设计,没想到都流行到公务员圈子里面了。就是颜色有点不顺意,土黄土黄的,从镜子里一照,像坨大便。还好,刮干净胡子,曹支书觉得自己英气逼人。就算是大便,那也是帅气的大便。

    曹支书很臭美,镜子中的他看上去颇有那么两份玉树临风的感觉。把已经发展成小长毛的头发往脑袋后面一抹,曹支书非常满意。“头发都向一边倒,典型就是混得好”。

    这是一个非常奸诈的大背头,这让曹支书看上去像是一个匪帮首领。老实人容易被欺负,看上去奸诈点才容易混得开。

    对自己新造型非常满意的曹支书一出门,都已经日上三竿了,急急忙忙的喊了一辆马车直奔自己的办公室。在一个银币的驱使下,赶车的豪斯族小伙鞭子挥得飞快,不一会就到了。

    出人意料之外的是,这里还是和昨天晚上来的时候一样清净,一个人影都没有。虽然有点惊讶,但是曹支书倒也不动声色,朝着自己办公室走去。

    奇了怪了,自己昨天好像是把办公室的门给带上了,怎么又开着?

    一阵脚步声从里面传来,一道人影差点和风风火火上任的曹支书撞个满怀。

    好水灵的小娘子!看清楚了这道人影,曹支书心下一声赞叹。

    对于美好的事物,正常人都会由衷的赞叹。审美观不错的曹支书无疑也是个正常人,此刻的赞叹也是发自肺腑。这个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南城治安大队长办公室的美女,让曹支书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一头金色的短发显然经过精心的修剪,带着天然的波浪垂落耳际,天鹅般修长的脖颈如雪般晶莹。身高只比修长的曹支书矮半头,极其高挑,体形说不出的匀称。

    曹支书甚至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妞儿必然是个练家子,最次也是经常锻炼,透着一股飒爽的英气。一张白净的脸庞上有着一对弯弯的柳叶眉,那一双圆圆的大眼睛仿佛带着一股天然的纯澈笑意,挺翘的睫毛在近距离之下能够看到正在忽闪。

    琼鼻圆润微翘,两片樱唇让人产生想要咬上一口的冲动。脸上那种清纯的风情,让曹支书感觉自己像是看到了一个青春懵懂的邻家小妹。

    只不过这个邻家小妹发育得有点早熟,脸上虽然还带着一丝青涩的味道,但是那几乎要戳到曹支书胸肌的一对挺翘饱满玉峰在紧身制服的勾勒下有着触目惊心的弧度,险些没让曹支书眼睛发直。那一双修长的美腿更是在紧身裤勾勒下显露出了近乎完美的线条,在曹支书视线难以达到的背后,仅盈一握的纤腰在剧烈的收缩之后出现了惊人的丰润饱满。那是曹支书最眼馋的蜜桃型美臀,何其霸道的身段!

    “好奸诈的家伙!”小美女同样也在打量着曹支书,那另类的大背头造型第一时间就让她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即便曹支书的五官还算端正,但在她心中的形象分却低得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