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猫曈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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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她进去以后,就觉察到了更明显的不对劲了。

    所有人都盯着她看,就好像她脸上有花儿似的。

    程晓雾被看得不自在,回到化妆间里对着镜子照了半天,也没看出来自己今天有什么不妥。

    倒是有个戏份超少的小姑娘,笑嘻嘻地过来跟她搭讪,“晓雾姐,你今天开的那辆车,真的超霸气哦!”

    “车?”

    程晓雾一脸懵逼。

    小姑娘笑得更欢了,“还装傻,你今天开的那辆车是谁的,沈总送的吗?天啊,价值将近两千万的全球限量款,估计整个海城都没谁碰过吧!她们刚才都在说呢,说你命真好,沈总对你真好……”

    我去,原来是为这个啊?

    程晓雾连忙解释,“不是啦,车是沈总的,不过他只是借我开开而已,你们真的想多了……”

    然而人家根本不信。

    “沈总自己平时都舍不得开的限量款豪车哎,估计是他最好的一辆车了吧,就算是借,那也不是谁都能借得到的啊!”

    程晓雾:“……”

    她是真不知道。

    那车上连标志都没有,她又不怎么懂车,还以为就这辆颜色看起来低调点呢,哪知道这么巧,就选了一辆最豪气的?

    让这辆车给害的,她今天是真的不得安宁了。

    果然走到哪里都被人在背后议论,说她今天开了辆豪车,不知道跟沈总到底什么关系之类的。

    程晓雾感觉自己今天在剧组里都待不下去了。

    还有这辆车,在这外面停着,多停一刻都好像是一根刺扎在她脸上。

    她想起来沈皓祯今天早上的表情了。

    他明明什么都知道,也猜到可能发生的事了,居然还是让她就这么开着这种限量版的豪车出去了,也不提醒她,真是太过分了!

    程晓雾在剧组里待了一会,总感觉好像人人都在背后窃窃私语,她一时是继续待着也不好,走了好像更不好。

    倒是快到中午的时候,沈皓祯的一条信息拯救了她。

    “你中午要是没什么事的话,能不能从导演那里拿一份文件,然后帮我送过来?”

    后面还附了一条消息,给她发了一个地址定位,是在一家高档会所。

    她索性就答应了。

    程晓雾从导演那里拿了沈皓祯要的文件,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再一次上了那辆引人注目的车,驶离了片场。

    来到沈皓祯指定的那家会所以后,程晓雾拿着文件直接上楼,在走廊里的时候,忽然就听到背后有人叫她,“程晓雾?”

    这个声音她并不熟悉。

    回头一看,认出来了,居然是夏思桐。

    夏思桐踩着起码有十厘米高的高跟鞋,使得自己的身高与身为模特的程晓雾基本拉平。

    她身上穿着精致的浅金色小礼服裙子,手上戴着炫目的珠宝,头发大概刚刚做过造型,看起来光鲜亮丽。

    倒是程晓雾,又是需要自己亲自开车,又是要在片场里走来走去的,只一味地图方便,穿了一套宽松的运动休闲套装,戴着一顶鸭舌帽,脚上一双平底运动鞋,出现在这样的场合,几乎有点格格不入。

    夏思桐在与她照面的时候,眼神里写着的,也分明就是不屑。

    程晓雾淡淡地点了下头,“原来在这里遇到夏小姐了。我还有事,改天再聊。”

    现在她和盛清宣的婚事都已经告吹,可不希望任何关于盛清宣的事是从夏思桐那里听来的,她必定说不出什么好话来。

    程晓雾继续往前走,而夏思桐则没有继续说话,只是踩着高跟鞋跟在她后面。

    按照沈皓祯给她的包间号,她敲门进去。

    门没关,她直接进了门,没想到夏思桐也跟着进去了。

    里面是个套间,沈皓祯坐在沙发里,他对面还有两个男人,三个人正在商谈什么事,桌子上摆着几页纸,上面有写写划划的痕迹。

    程晓雾刚叫了声“沈总”,夏思桐就对他对面坐着的其中一个年纪大些的男人甜甜地叫了声,“爸!”

    程晓雾瞬间无语。

    原来这一位就是夏思桐的父亲、江瑞希的妹夫了。

    好好的你谈生意就谈生意,把她给叫过来干什么?

    她马上就想低头装鸵鸟,递完文件就想走,然而夏思桐并不放过她,她拉着她父亲的胳膊,娇笑着介绍道:“爸,这就是我上次跟您说过的程晓雾,是不是很漂亮?”

    夏鸿看了她一眼,又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沈皓祯,点了点头,“是啊,沈总眼光不错,程小姐气质不凡。”

    什么叫他眼光不错,有这么夸人的么!

    程晓雾差点没跳起来,只是当着沈皓祯客户的面,她又不好说什么,只得赶紧对他使眼色,示意他解释几句。

    沈皓祯却并没有解释,他喝了一口茶,笑了笑,模棱两可地说道:“晓雾的资质很不错,我看好她。”

    程晓雾只得尴尬地保持微笑,然后抢在他们前面,找了个借口开溜,“我……导演说我演得不够好,叫我回去多琢磨呢,要不我就……先走了?”

    沈皓祯也不留她,他点了点头,“好,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偏偏夏鸿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说道:“思桐啊,你送程小姐下楼吧。”

    夏思桐跟她一起从包房里出来,微笑着打量她,“沈总到现在都还没有跟你求婚吧?”

    程晓雾沉默着不语。

    夏思桐带着满满的优越感,“唉,其实他们这个阶层的男人,都是这样子,想趁着你年轻,玩几年算了。结婚多麻烦,到时候想离了还得跟你分家产。就算恋爱谈了好几年又能怎么样,没有家世的女孩子,想做人家的夫人,可没那么容易!”

    她迈着优雅的步子,每一步都好像是在走T台。

    一边走,就一边伸出手来,在灯光下晃了晃,“这是清宣哥哥送我的订婚礼物,漂亮吧?大姨说这是他们家祖传的,从前他爸爸跟大姨求婚的时候就用的这一枚戒指。”

    她手上戴着一枚鸽血红宝石戒指,上面的宝石很大,很漂亮,衬着她今天的小礼服,也非常相配。

    只是不知道,盛清宣给她戴上戒指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

    程晓雾低着头,小声说道:“那恭喜你。”

    夏思桐很开心,她抿嘴一笑,“对了,大姨看我最近总要过来找清宣哥哥,怕我跑来跑去太辛苦又不方便,所以还送了我一辆跑车,五百多万呢。

    我就说不用买那么贵的,我一个新手,要是刮了蹭了多可惜。可是大姨怕委屈了我,硬说我配得上最好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