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差别

妙时尊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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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平天下第三百一十八章差别刘冲天是勇猛的!明知是死,他也敢冲上去。

    ‘山猿军’的将士们,也是勇猛的!明知是死,他们也敢跟着刘冲天冲上去。

    幸亏,对面的王俊贤不是心慈手软之辈;幸亏,对面的并州军将士们,也不是心慈手软之辈。见到刘冲天等人冲来,他们立即毫不犹豫的放箭了。

    三万‘山猿军’中,除了最后那三四千名的贪生怕死之辈之外,剩下的人,都选择了跟着刘冲天冲锋。

    他们以为:无论并州军的弓弩有多快,也不可能将他们全部射死。只要他们的人抗下第一二波的攻击,奋力冲过去,凭着他们的勇武,胜负尚未可知。

    可惜,他们以为的,永远都是他们以为的。

    “嗖”、“嗖”、“嗖”...一轮又一轮的箭雨,给‘山猿军’的将士们上了生动形象的一课。

    埋伏就是埋伏!中了埋伏之后,要不,跪地求饶,乖乖地投降;要不,撒腿快跑。千万不要想着冲锋,因为这样,是真的会死人的。

    半个时辰之后,王俊贤看着面前众多的‘山猿军’将士的尸体,脸上竟然是一副劫后余生的神情。

    幸亏,自己的箭矢足够多;幸亏,自己的准备,足够充分;幸亏,李清的‘先知先觉’。

    若在最后的大决战中,突然杀出一支这样的军队,哪怕最后的结果是李清一方赢了,也必然是‘伤筋动骨’的样子。

    没了这些人马,步思聪能心疼一阵。可是,若李清‘伤筋动骨’了,没个三五年的时间,那必然是无法恢复的。

    三五年的时间啊!

    凭着步思聪的能力,中原地区都能打两遍了。

    多亏了这些‘幸亏’啊!

    从王俊贤的担忧中,不难看出:这些家伙,真的太猛了!

    悍不畏死,奋勇争先。将‘精锐军队’这四个字,施展到了极致。

    步思聪的手下,能有一支这样的军队,不得不说,厉害啊!

    可惜,步思聪遇到了更加变态的李清。

    ......

    既然说到了李清的‘先知先觉’,那就不得不说一个人了,一龙!

    奉李岩之令,一龙赶到了兖州城,准备将李清强行带回去。

    可惜,在尚未动手之时,一龙就被李清的亲卫们发现了行迹。

    在武艺上,李清的亲卫们不如一龙,但他们之间的配合,太紧密了。即便是一龙这样的绝顶高手,在他们明暗哨的三重监视之下,也暴露了自己的身形。暴露了之后,迎接一龙的,就是一阵接一阵的如同暴风雨般的箭雨、暗器和一面面的盾墙。

    顷刻之间,有攻有守,即便是一龙,也难以招架。

    更何况,一龙不是来杀人的。

    是而,一龙只能亮出自己的身份,化敌为友。

    李清见后,二话不说。撤下了自己身边的防御。带着一龙,在兖州城里走了一圈。

    一龙为什么来?

    凭着李清的智商,这还用解释吗?

    除了带自己回去之外,还能有别的事?

    可是自己,能让他带回去吗?

    最好的办法,便是带他在城里走走。

    事实胜于雄辩!兖州城内百姓的生活,会让一龙放弃自己的初衷的。

    一圈下来之后,果不其然,一龙如李清猜想的一样——放弃了自己的初衷,并留在李清的身边,护其周全。

    乱世之中,能救一人者,为武者;能救十人者,为武者中的高手;能救百人者,为武者中的绝顶高手;可是,能救千人者...万人者,唯有一方主公。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止境的。

    这些人,是枭雄,但也是大侠。哪怕他们为了自己,而让许多人好好的活着,那也是值得敬佩的。

    对一龙来说,他的选择,让自己的任务没有完成。

    但是,他不后悔。

    为了这天下,他一龙,也出力了。

    当然,有些事情,他还是要转达到的。

    毕竟在一龙来的时候,李岩已经仔细叮嘱过了:若不能将李清带回来,一定要将此事告诉他。

    这不是李岩的未卜先知,只是了解李清的脾气秉性罢了。

    为了天下百姓,我李清在所不惜。

    这一日,一龙瞅了一个空档时间,告诉了李清一句话:“小心对敌!步思聪,必有暗手!”

    李岩知道一龙不善言辞,故而,也不敢多加描述。只是直抒本意,简单明了的两句。

    这句话,若是别人说的,李清可能不信。

    开玩笑吧?

    兖州城下,步思聪已经安排了三十五万多的人马了,更有精锐的‘火箭军’在其中。同时,还有十万朝廷大军在身后断路。

    若这副阵势之下,还有暗手?

    这步思聪,未免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自己是能打,但自己不是‘天神下凡’啊。

    撒豆成兵的事,自己真的干不了。

    可是一龙,据李清所知,一直都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他的话,肯定不会有假的。

    更何况,这也不是他的分析,而是李岩。

    对李岩的能力,李清一直都是心悦诚服的。

    是而,李清才有这一波‘先知先觉’的操作。

    让王俊贤率领五万并州军,在屏风山中做‘饵’,并让黄天纵率领四万疯狼卫,奔赴屏风山。辅佐一二,收收底。

    ......

    屏风山上,伏击结束,王俊贤让人发出了一个信号。

    这是对黄天纵发的。毕竟,按照原计划,还有两万‘山猿军’在周围呢。

    不拿下他们,心不安啊!

    见到信号之后,黄天纵的疯狼卫发动了。朝着陈千钧等两万‘山猿军’所在的位置,飞奔而来。

    漆黑的夜晚,这么大的一个信号。陈千钧又不是瞎的,会看不见?

    这信号,自己不认识。那么结果便只有一个了——敌人的信号。

    这也说明了刘冲天等人...凶多吉少了。

    既然这样,陈千钧当机立断地下令道:“穿铠!”

    身后的两万‘山猿军’将士听到陈千钧的命令之后,立即披甲带铠,迅速地穿戴了起来。

    这五万‘山猿军’,准确的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刘冲天带去袭营的原‘山猿军’将士,另一部分,则为此时跟在陈千钧身旁的‘玄甲军’。

    玄甲军,蜀州陈家的精锐军队。善山林战,善平地战。

    他们身披重甲,防御无敌。说是重装甲般的‘山猿军’,也不为过。

    只是‘山猿军’的将士们更加注重攻击,而他们‘玄甲军’呢,更加注重防守罢了。

    这也是为什么刘冲天不带他们去袭营的原因。

    不是两军抢功之下的区别对待,只是真的不适合罢了。

    片刻之后,陈千钧和两万‘玄甲军’将士穿戴完毕,严以待阵,等待着黄天纵等人的到来。

    ......

    远远地,凭着超强的目力,黄天纵发现了陈千钧等人。

    那一身闪亮的铠甲,在黑夜之中,伴随着月光之色,格外的耀眼。

    “重甲步兵?”黄天纵喃喃自语道。

    “全军停下!围而不攻!”黄天纵见后,立即下达了停止进攻的命令。

    因为多年之前,在刚刚创建疯狼卫之时,李清就曾经对着黄天纵说过。

    “天纵啊,疯狼卫训练出来,能纵横草原,但并不代表能天下无敌。重甲步兵,就是它的克星。

    你一定要谨记啊!

    这兵种,防御力太强了,哪怕疯狼卫在他的身上,都不能留下一丝丝的痕迹。

    当然,它也不是天下无敌的。

    持久力,就是它的软肋。”

    李清的话,很不全面。毕竟凭着李清当时的经验,能知道的东西,着实不多。也就能总结这么些了。

    但李清说的重甲步兵的‘软肋’这一点,一针见血,很到位。

    ......

    半个时辰之后,陈千钧见对面的军队没有一丝进攻的意思,只是围而不攻。

    他的心,瞬间凉透了。

    因为他的结局,他已经知道了——这两万人马,无需作战,便已经败了。

    对面的将领,已经洞悉了重甲步兵的缺点。

    此战,毫无悬念。

    于是乎,陈千钧对着麾下的将士们下令道:“全军脱甲,投降吧。”

    ‘乒’‘乒’‘乓’‘乓’...‘玄甲军’的阵营中,顿时响起了将士们脱甲、丢弃兵器的声音。

    疯狼卫的将士们见后,立即对着‘玄甲军’的将士们提醒道:“放下武器,一个一个的走出来。”

    一个时辰之后,陈千钧及其麾下的两万‘玄甲军’将士,皆成了疯狼卫的俘虏。

    一兵未损,便拿下了‘玄甲军’。黄天纵的大名,在这天下间,再次名扬了一番。

    就在此时,闻讯而来的王俊贤对着黄天纵说道:“额,这世间,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咋这么大呢?都是面对‘山猿军’,我们那面,拼死作战;而你们这面,还没打,就全军投降。这可真是...天壤之别啊。这差别,太大了。我这心里,真的不平衡啊!”

    俘虏了两万‘玄甲军’,黄天纵也是心情大好的样子。

    立即对着王俊贤开玩笑道:“这东西,我若说是颜值影响的。你信吗?”

    王俊贤听后,嘴巴张的大大的。

    在疯狼卫中,黄天纵的冷酷和他的箭法一样出名。

    现在,他竟然和自己开玩笑了...开玩笑了...开玩笑了。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这可真是天方夜谭啊!

    ......

    一日之后,步家‘天鹰卫’的能力展现了出来——兖州城下的大营中,熊稷知道了‘山猿军’败落的消息。

    这种消息,不知道还好。知道了,熊稷的心,瞬间就拔凉拔凉的了。

    五万‘山猿军’的战斗力,绝对不下于十五万扬州军人马的战斗力。

    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被李清的人马剿灭了。

    这是多强大的人马啊?

    再加上此时兖州城中的人马,自己的处境,很不妙啊!

    想到这里,熊稷已心生退意。

    自己的麾下,还有二十多万大军,想要全军抽身而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吧。

    要想撤,就要快!

    可惜,自己面临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没有步思聪的命令,不能擅自撤军啊。

    这一点,准确的说,是步思聪的考虑不周。

    毕竟,步思聪真的没有想过己方大军会败退的结局。

    可是,等步思聪的命令从扬州城传来,时间上,真的来不及了啊。

    这可怎么办啊?

    一边,是麾下的二十多万大军;另一边,是主公的命令。二者只能选其一。

    纠结!

    难办!

    经过了一个时辰的时间思考,熊稷下定了决心。

    二十万将士,可以在这,可以放弃。但主公的命令,自己不能违背,擅自做主。

    只要自己率军在这拼死抵抗,李清想吃下这二十万将士,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哪怕到了最后,自己也是虽败犹荣的。即使被俘虏了,步思聪也会把他赎回去的。

    身为主公,他不敢这么无情。

    可是,若自己选择了后者,也许会保存大部分将士的生命,但自己的生命,肯定就没了。

    在自己的生命和二十万大军将士的生命之间做选择,熊稷很顺利的选择了前者。

    于是乎,三日之后,黄天纵,武玲珑,王俊贤的人马和步思聪的命令,同时到达了兖州城下。

    最后的决战时刻,终于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