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穿越森林

微雨朦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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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开了,那还等啥?

    叶世遥第一个从门里游了出去,张芸生紧随其后。王二庆游出来之后不忘把门给再次锁上,这样就算条子追上来也只能望门兴叹了。

    下水道的出口通入的是一条小溪,看得出来这只是一条很小的溪流,如果不是外面的暴雨汇集到下水道里流进小溪,这溪流里不会有这么大的水流。既然是小溪自然不宽,三人游了没几下就到了岸边。

    等他们上岸的时候,天上的大雨已经变得淅淅沥沥起来。这倒是个好消息,难道好运要来了吗?

    “不要停留,趁着雨还没停进林子。这样雨水冲掉咱们的痕迹,条子来了也找不到咱们。”

    叶世遥的话很有道理,这会不进林子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三人顾不得修整,顺着小溪就往森林跑。这片森林还真不愧是原始森林,开始进的时候他们还能跑一段,再走了一会之后,他们真的是连走都走不快了。

    这里不像北方的林子,棵棵大树泾渭分明。如果只是树自然没啥阻碍,麻烦的是树与树之间有太多的藤蔓。更惨的是三人手头都没啥能砍断藤蔓的工具,别说柴刀,**,能有把军匕也行啊。

    不过人定胜天,小小的藤蔓哪能困得住他们。在密林中摸索着前进了十里路之后,他们总算整明白了,这里的天不是一般的威武,不是人说定就能定的。

    密林里走路特别是山路对于体力的消耗实在是太大,所以一般人行进速度都会很慢。像他们没有工具完全靠人力开辟道路能在密林里走十里,这差不多也已经是极限了。

    在走到林间的一片空地之后,三个人实在支撑不住了。没用谁提议,大家不约而同地坐到地上歇息起来。

    不过没等他们舒展下身子,美美的伸几个懒腰,只听见一阵急促的哒哒声。而且这声音越来越近,在丛林里能有这速度的,只有野兽。

    虽然身体很疲惫,但是张芸生还是下意识的从地上翻身而起,这时候野兽已经近到眼前了。

    张芸生不敢跟它硬抗,毕竟人的速度和神经反应跟真正的野兽比起来还是有很大差距的。面对着直扑自己喉咙而来的野兽,张芸生伸手抓住它的下巴,用力一扳。同时自己的腰腿一使劲,翻身而起压到这头野兽的身上。

    尽管已经被压在身下,这头野兽还是没有放弃。它一使劲一耸肩膀,张芸生只觉得自己要被掀下来。好在张芸生的双腿夹在野兽的腰上,始终没有放松。这才勉强控制住它。

    在野外稍有差池就会送命,即使受点小伤也可能最终断送掉自己的性命。张芸生不敢冒险,只好在自己抓住它的下巴的双手上不断加大力气。只听咔擦一声响,自己身下的野兽不再挣扎,它是真的解脱了。

    比起张芸生这么斯文的讲道理,叶世遥的做法可是粗暴多了。在野兽朝自己奔来的时候,他一个下蹲,同时把握紧的双手举过头顶。不得不说老江湖就是不一样。他举手的时机选的实在巧妙。

    当野兽直扑过来的时候,叶世遥恰到好处的蹲下。先让过它的头和胸,等它的腹部飞到自己的头顶的时候,叶世遥才举起手来。然后野兽就死掉了,而且死得很惨烈。

    张芸生看着在地上抽搐着肚肠流了满地的野兽和叶世遥手里的刀,忍不住拍手:“你胆子很大啊,你不怕他在你头顶上的时候伸出爪子来给你毁个容?”

    叶世遥甩甩刀上的血,不屑的说道:“野兽就是野兽,你以为它们会十八般武艺懂得临阵变招吗?别说是这小东西,就是来的是老虎。我也敢用这招给它来个剖腹手术。它们要是乖乖的受一刀还好,要是敢耍花招,只会死得更惨。”

    “别吹啦,就那么两下子吓唬谁啊?”张芸生从那头死掉的野兽身上下来,“你有刀不早拿出来,用刀砍藤蔓不比用手快得多?”

    “就这么一把我自己磨得破铁片子能砍藤蔓,你开玩笑吧?”叶世遥把那把自制的刀递给刚才没受袭击的王二庆,“把这俩货的皮扒了,咱们今晚在这扎营。”

    丛林里的路难走,用得时间也长。走完这十里路,天基本上已经黑得差不多了。好在靠山吃山,在林子里面最不缺的就是枯枝烂叶。没多会的工夫,张芸生已经归拢了一大堆树枝堆在空地上。

    虽然早上刚刚下过雨,当时白天的太阳比较毒,还是把这些树叶晒得干了七八分,勉强倒是能生起火来。本来从监狱逃出来也没时间和机会去弄火机,不过张芸生有办法。他把从李森木的值班室里找到的伸缩电棒拿了出来,这电棒是消音点火型的。电人威力有多大不好说,点个火还是很轻松的。

    张芸生先点燃干叶子再往里面添细枝,等火慢慢烧起来之后再往里面加大一些的树枝。这时候叶世遥也用几根粗一些的树叉做好一个烧烤架,万事俱备只差扒皮的王二庆了。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咱们不会把保护动物给吃了吧?”张芸生没怎么在野外待过,不过常看动物世界。狮虎狼豹还是认得的,不过这野兽却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

    “别看这森林还算原始,想见个虎豹可不容易。这野兽照我看是狗。”

    听了叶世遥的话,张芸生一愣。就刚才那速度和力道,能是狗吗?而且这长得也跟自己印象里的吉娃娃、泰迪之类小狗差太远了。就算是哈士奇、萨摩耶这种大狗也长不了这么大吧?

    王二庆在那边已经清理好一只了,扒皮、清理内脏往烧烤架上一穿,抬到火上烤起来。虽说没找到水源清洗,不过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讲究了。三人在密林里奔波了一天,又累又饿现在闻到烤肉的香味不免的馋虫大起。

    “你是在城里面没见过世面,这的确是狗,不过不是一般的狗。”王二庆一边收拾另一只一边给张芸生介绍道,“你们在城里养的都是些中小型宠物狗,斗狗场里那才是卧虎藏龙的地方。我当年也在里面赌过一阵斗狗,啥样的猛犬没见过。不过这种还真有些特别,瞅这样像是杜高和比特的杂种,但这骨架估摸比坎高都大?”

    “管它什么犬,能吃就行。”叶世遥从烧烤架上撕了一块肉尝了尝,“香是蛮香的,可惜缺点盐。”

    叶世遥说这肉差点味道缺点盐,可是手下却没停顿,一块块的往下撕着,毕竟他们奔波一天耗费体力实在是太大。王二庆一看肉烤的差不多,也顾不得扒皮吹牛了。跑过来把手上的血往衣服上随意一抹,从烧烤架上撕下来一根狗腿就在那啃了起来。

    要是在平常,张芸生肯定不会去吃这肉。倒不是说它来历不明不敢吃,而是因为它按照王二庆的说法是一种斗犬。而狗血是灵物的大忌,任何法器一旦沾染上黑狗血就会灵力大损。这狗虽说不是黑毛,但是对灵气还是有一定损害的。

    可是形势比人强,在这原始森林里不吃东西那跟自杀没啥区别,也只好冒一下险了。

    张芸生看着肉熟的差不多了,里面的血估计不烤干也烤熟了。再说这好肉都被那两人瓜分的差不多了,再不吃估计就只剩啃骨头的份了。张芸生从架子上撕下一块尝了尝,真不错。

    肉是好肉,确实香。但是叶世遥说得很对,没有撒上一点盐确实是一大遗憾。再说人不吃饭能活半个月,不喝水三天就得饿死。现在吃了肉,反倒更觉得口渴了。

    张芸生抬起头想看看树上有没有什么野果,可是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一片绿莹莹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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