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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长歌嘶了一声,手指在手机上快速地敲打了几下,就回复了一条消息,“更,不过,榜一毕竟不是我一个人的榜一,我更不更新的,都没法阻止他劈叉往别人那跑啊,这玩意儿又不是对象,还受法律的保护和道德的约束。”
“你别嘴贫。今天再不更新,不光是榜一可能会跑掉,你的书也会从畅销榜上滑下来的!你不是知道吗,最近出了一匹黑马,说不定你再不勤奋点儿,他明天就把你从畅销榜的首页挤下来了!”
燕长歌勾唇一笑,快速回复道,“就是那个笔名叫涅槃重生的?”
“就是他啊,你看他,新人,新人啊!这不是天赋异禀,就是老天爷赏脸,你说这样的作者,怎么没签到我这里?你好歹使使劲儿啊,要真是被他冲下去了,你尴尬我也尴尬啊。”
原主应该是跟这个编辑很多年了,两个人有一些话,并不见外。
除了商量剧情和安排推荐位的事,偶尔背地里吐槽一些东西,也是常有的事。
燕长歌轻笑一声,“放心,不会。”
“那你可说话算数!你之前说请一天假,断更一天,结果这都断更三天了!你再不动,我都以为你要是不是出什么意外了!”
燕长歌眸色闪了闪,可不就是出了意外了吗?
而且这个意外,在原剧情中还让本来刚在网文界意气风发了没几年的原主,身心齐齐受了不小的打击,从此一蹶不振,直到彻底淹没在了网文界的历史潮流里,再次回到窘迫的生活,潦草一生。
而这一切,就是因为编辑刚刚提到的那个笔名叫做涅槃重生的人。
这个人,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李哲。
李哲,网文作者,却因为水平一般,也没有太好的机遇,导致写文近十年,都没有什么大的起色,每个月的稿费一直都是勉强只能够个温饱。
就连暗恋多年的女神,也拒绝了他的表白,毫不客气地嘲讽了他一脸。
直到最后,郁郁不得志的李哲,闷在自己狭窄的出租屋里,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又没有什么现实中的朋友,居然就这样因为通宵两个晚上看小说,就死在了出租屋里。
等到房东发现他的尸体的时候,都已经是半个月之后了,人都臭了。
可是,李哲的灵魂却并没有因为这死亡的凄惨,而落入凄惨的结局。
因为再次睁开眼,李哲就震惊地发现,他重生了!
他居然就这样回到了十年前,那时候的他,才刚刚试图进入网文界,当年的他,也曾抱着在这个行业大显身手的梦想,也曾自信满满,可是,后来却被渐渐磨平了棱角和志气,最后还落得那种下场。
但他居然重生了!
像小说里的主角一样,重生了!
李哲无比清楚这意味着什么,这就是机遇,这就是主角,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
这一世,他注定会大放异彩!
他不关注彩票那些,当然也没有办法依靠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获得重生带来的好处。
可他喜欢看小说啊,前世直到最后一刻,他还在看小说!
尤其是那些大火的小说。
他是内心既嫉妒眼红着,却又忍不住沉浸其中,一章一章地追着。
他前世扑街扑的那么惨,这一次,只要把未来十年会大火的那些小说,在那些作者发文之前,提前一步写出来,他不就要火大了!?
哪怕他不可能记得每一个字,但就算是记得剧情设定,用自己的话再讲述一次,也足够火起来了!
毕竟,一个小说好不好看,剧情设定才是支柱,文笔是锦上添花。
故事吸引人才是根本。
于是,重生的李哲,就仿佛开了挂。
重生第一件事就是换了个跟前世毫无关系的笔名,涅槃重生。
然后打算这一世在网文界大显身手,把脑袋里记得清楚的火书都抢先一步发表。
第一个瞄准的,就是原主一剑天涯在今年下半年打算开的一个新书。
那本书,会在原主现在连载的这本的热度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未来几年,都会在他发布的这个网站,占据畅销榜第一的位置,甚至赢得了一位榜一大佬的青睐,光是每个月的打赏,都够十几个中下层作者加起来的稿费那么多了。
可就是这样一本书,被重生而来的李哲抢先一步发表,更让原主难受的是,这本书虽然他并没有开始写,但其实他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开始构思了。
可想而知,当他看到李哲发布的那本书时,会是怎么样的震惊,和难以接受。
毕竟是耗费了几个月辛苦构思,才只构思了大纲的书,结果还没等发表,就发现被另一个人发文了!?
而且写的具体剧情,跟他大纲走向完全一致也就算了,开篇的细节安排和转折,也几乎跟从他脑袋里扣出去的一样!?
总不能这个世界上存在读心术吧!?
深觉离谱的原主,整整郁闷了好半天,也没心思码字了,原本想着去跟对方对线,可偏偏他根本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
他真的只写了大纲。
其他的什么都还没有。
而对方已经发文了。
说泄露了大纲?
可他自己都知道,不可能泄露。
何况就算真的泄露了,可没人会听什么未发表的私人大纲被抄袭的离谱说辞。
原主郁闷又百思不得其解,一时心乱如麻,就这样断更了。
请假一天。
他原本觉得自己第二天一定会理出头绪,找到解决方法。
结果却是第二天第三天,一直都在昏睡。
直到刚刚燕长歌穿进来。
“糟践身体啊,”燕长歌从床上爬起身来,一瞬间还觉得有些头晕耳鸣,“就这伙食,就这作息规律,还长年不运动,原主居然还能安然无恙地活到现在,我都觉得离奇!”
更不更新的不着急,他得赶紧先去吃点东西。
不然就原主这个破烂身体,说不定哪天也跟主角李哲一样,臭在这奢华别墅里了。
燕长歌从床上下来,脚简直是挑着乱七八糟的杂物的空隙在落脚。
燕长歌忍不了了。
他有些暴躁地翻出了手机,给家政公司打了个电话,快速报了地址,“对,请个保洁阿姨,越快越好。”
李哲倒是爽了,重生后真的依靠脑子里那点记忆,火的一塌糊涂,不禁赢得了女神的芳心,还把原本青睐于原主的榜一给弄走了。
可惜,那位榜一,并不只是一个人傻钱多的土大款。
相反,他的眼睛极其犀利,眼光很毒,竟然很快直接看出了李哲是抄袭的,而原因也很直白:李哲的故事,风格不一,并不是同一个人的思维模式,而且故事的精彩,和文笔的拙劣,永远有一种不搭调。
这位榜一大哥是敢想又敢说,直接在评论区放出了自己的判断。
比起被抄袭都觉得没证据只能自己生闷气,不敢对线的原主,简直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选择。
原本还因为挖到榜一大哥而洋洋自得,期待着从他手里大捞一笔的李哲,心虚的同时,也因为榜一的评论,跟榜一反目成仇,从此恨不得这个人远离自己的书,远离自己的评论区。
接下来就是戏剧的一幕了,这位榜一仿佛就是不肯放过他,甚至是他发一本,榜一就毒评一本。
更让燕长歌都忍不住叹服的是,这位榜一的眼睛不是一般的毒,竟然从李哲的几本书的故事风格里,就猜出了原本的真实作者。
而其中,就包括原主写了大纲,却还没正式开动的那一本。
原本苦于没有证据,连连载书也因为郁闷越写越不好的原主,此时就好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也终于找到了勇气和底气一般,附和着榜一发了话。
表示这确实是自己构思的东西。
一时之间,这件事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支持原主和李哲的人,双方各执一词,吵的不亦乐乎。
不少人愿意相信原主,毕竟他也是有粉丝基础的人,还有榜一坐镇。
但终究是缺少了一个实质性的有力证据。
发文的早晚,已经成了一个无法反驳的铁证。
最终,鼓起勇气的原主,还是在这件事的争锋上,落了下风,不甘心的他,却放了一句话。
那就是除非李哲再写出一本同水平的书,他就认输。
他始终不信李哲是完全自己构思的,跟他的大纲没有关系,巧合也不是这么个巧合法,说不定对方真的是用什么方法黑到了他的大纲。
不过关于原主放的话,燕长歌摇了摇头,“啧啧啧,这不就是典型的重生起点男主里,炮灰的台词吗?除非你怎么怎么样,然后顺利让男主拥有再次装逼的机会。”
灵妖沉默了一下,“……不能更精辟了。”
这一次的经历,虽然原主没得到什么好结果,但榜一的眼毒,和原主的发难,也的确让李哲心虚的捏了一把冷汗。
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那就是选书抢先发布的时候,选的时间离现在太近了,对方一旦已经构思了,他就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