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76)

柏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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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等猫再从厨房出来,就看到黄瑰瑰高举巴掌往程凛身上扇:“才18岁就被你逮到家里同居?!你是不是东西啊?!”

    “我是让你们来参加婚礼的,不是来拆散我们的。”程凛肩膀挨了一下,躲避道,“人家自己乐意。”

    他认为母亲应该秉持未知全貌不予置评的保守态度。

    但一想到自己之前惹猫生气到离家出走,感觉也情有可原。

    麦麦见此场景,急得扑上去:“不要打他!”

    黄瑰瑰非得弄个明白:“你是不是就看人家好看,玩弄人家的感情?!”

    “玩弄感情我结什么婚?”程凛把麦麦一捞,答。

    “人家父母没有意见吗?麦麦不念书吗?”

    “人家……没有爸爸妈妈,就一个人。”程凛含糊说,“白天上班,晚上上网课。比我上进多了。”

    事态紧急,虽然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至此,麦麦意识到自己该主动表态打破僵局了。

    想要结婚成为女婿,他需要得到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认可。

    猫心中措辞,郑重开口道:“程凛是我全世界最喜欢的人,我一定要娶他的。”

    三个人心思各异,全沉默下来。

    程凛在回味那句全世界最喜欢的人,嘴角的笑意难压抑下去。黄瑰瑰和程先旭的重点则放在后一句。

    一定、要、娶他的。

    麦麦惴惴然而忠心耿耿地在程凛身旁坐正。程凛捏了捏他的手掌,随后抬起他一只胳膊,让他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

    以往都是老婆主动做这个动作,猫并不适应。

    程凛的背脊宽阔,人又比他高,这么搭起来颇感别扭。

    但程凛捏紧了他的手,不让他退开。

    接下来在麦麦的眼中,程凛的父母忽然换了态度,婚事得以顺利推行。一顿便饭后,两人起身告辞。

    黄瑰瑰和程先旭的想法在开放中又保留了一丝传统——原本认为麦麦受压迫遭哄骗,但事实证明人家似乎乐在其中,并且在这段情感中某种程度上占据了……主导地位。那也无所谓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麦麦,你的鱼汤真不错。”黄瑰瑰赞叹,随后说,“程凛……就交给你了。”

    麦麦郑重答应,搀扶着程凛方便他站立。

    “过两天何助会把你的……嫁妆送来。”程先旭对着自己不争气的儿子道,“记得查收。一点心意。”

    “谢谢爸。”程凛倚靠着麦麦回答。

    程先旭已经站在玄关穿鞋,但看程凛大半天都装出一副有气无力很羸弱的样子,终于忍无可忍地拆穿道:“你装什么呢,你的脚哪有那么严重?”

    他扭头对着麦麦说:“别说走路了,现在抽他一鞭子,让他跑步也行。”

    “啪”。门关上了。

    留下了心虚的凛和难以置信的麦。

    麦麦:“你骗我!”

    “宝宝,你听我狡辩。”程凛抱着人不放,弱弱道,“我的脚真的扭了,只是这一晚上恢复得还不错,现在好多了。”

    麦麦忍一时越想越气,说:“我怕耽误婚礼,这么着急呢!”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

    程凛反应过来,原来猫比想象中还要重视结婚这件事。

    “喝了鱼汤才好的。”他心虚地亲了亲麦麦的眼皮,小心问了句,“婚还是结的吧?”

    麦麦认为这问题莫名其妙:“当然要结啊!”

    程凛搂住他,想到猫刚刚一本正经的甜言蜜语,从眼睛亲到嘴唇,最后稀里糊涂回到床上。

    麦麦垫着枕头平躺着,心情重新变好,他总是很难记程凛的账。

    正是箭在弦上之际,他和人对视了眼,忽然想起自己抽屉里放着的、迟迟没给出去的礼物,决定还是给一下。

    他推了推程凛,说:“等一下!拿样东西。”

    程凛误解了,沙哑道:“已经戴好了。”

    麦麦却执意扭了个身子,打开自己那边的床头柜,从里面拿出一个极为朴素的小盒子。

    这个场景单膝下跪不太合适。猫只能模仿端木泽到将盒子打开这一步,随后面向程凛,眼巴巴地说:“嫁给我。”

    这戒指是上次和荣荣一起去上手工课时做的。王德荣做了把勺子准备吃西瓜用,麦麦敲敲打打半天,做了枚银戒指。里面还刻了两个人名字的缩写,相当用心。

    他打算接下来就学习端木泽,找时间单膝下跪,冲自己的程温菀求婚。

    只是并不知情的程凛第二天就带着猫去买对戒了。

    于是程麦麦从柜姐的口中了解到,除了时尚饰品,一般的珠宝品牌都是用其他贵金属做戒指。不用银。这个势利的世界。

    这下有些拿不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