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共同赴宴

佟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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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议会中心的风波了吗?”

    “好像一个年轻人闯出大篓子。”

    “不是不是,是一个年轻人把关在里面重兵守卫的前商会会长莫博森给揍了一顿,差点擦枪走火。”

    “好大的胆子,谁家的儿子胆子大过天了。”

    “是啊,奇怪是奇怪在这点上,竟然没一点声音传出来,这个人得有多深厚的背景。”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嚣张的人在哪里都敢做出其他人想不都不敢想的事情,在安德拉斯的首肯下,普尔曼去议会中心再次见到了莫博森,他一句话不多说,在守卫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狠狠凑了莫博森一顿,莫博森满头是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如果不是几个守卫上前架住他,莫博森很可能被他打死了。

    幸而那时议会里的大佬们都不在,再加上安德拉斯的插手,否则普尔曼没有好果子吃。

    而且安德拉斯非但没有怪罪,还赞普尔曼做得对,说他是有血性的好男儿。

    “我受够了贵族子弟娘娘腔的姿态,胭脂水粉和女人有什么两样?我手底下的大将没有一个出自大家族。贵族那套虚礼全是腐朽的东西,过惯了舒服日子,很多人忘记自己的本质是什么东西。真正的贵族诞生在战争里。他们不是靠家族关系,而是靠自己的本领,自带武器,自备战马,冲锋陷阵,在战场争得一席之地。而不是和一帮庸人耍耍嘴皮子,比谁家的庄园更大,谁有更多金钱。”

    普尔曼难得安静的聆听,安德拉斯的话,字字打在他心上,说进他心里。这是第一次有人给他灌输这样的思想,

    “在崇尚力的时代,战场才是最好的考验人的场所。遍地狼烟,到处都是碉堡,人不断的在战争中接受生死和胜负之间的考验。在战场上,弱者,懦者被淘汰,强者、勇者生存下去。看不顺眼谁,就揍他,大不了来场决斗,”安德拉斯一大把年纪,声音铿锵有力,他看着普尔曼,眼里有老者对小辈的和蔼和重视,“你认为自己是弱者吗?”

    普尔曼肯定的回答,“当然不。”

    安德拉斯“但你现在却不是强者。”

    普尔曼直视他,“我知道。”他问安德拉斯,“怎么样才能变成强者?”

    “首先,你不能再生活在米歇尔的庇护溺爱下了。”

    ,,

    虽然在西贡,普尔曼却没有去见自己的姑母姑父,更不说跟迪斐打个招呼,漠然的好像他没有这三号亲戚。谁叫他在交趾出言不逊,和瑟琳娜闹翻了,也得罪了麦凯克伦。不过普尔曼压根不在乎这些,如果不是为了救这家无用之徒,丝楠何以再次赴险。在普尔曼的观念里,没有良善这个词,更不存在所谓的互帮互助、见义勇为,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亲人,他也不一定有好脸色。所以他不想看到迪斐一家人。

    而且普尔曼很忙,安德拉斯给他找了一位教官,训练他如何成为一名正规的军人,吊儿郎当无所事事的男孩,第一次开始认真用心的学习,并且下决心学好。而且罗切斯特也同普尔曼一起。

    利顿总督在箭场看见了普尔曼,是安德拉斯引他进来的,事实上,利顿总督是来兴师问罪的。

    议会议长不好找安德拉斯,于是责问利顿总督,利顿脸上过不去,却帮忙袒护了普尔曼。他暂时不能得罪米歇尔和欧罗斯家族。

    普尔曼拉弓,教官正在纠正他的姿势,高傲的男孩破天荒的虚心听着,没有表现出半分反感,还反问教官问题。

    安德拉斯很满意,利顿却不满,“这孩子不能再这样闹下去,殖民地不是他家的后花园,由着他胡闹。”

    “你也说他是孩子,我们总得给孩子长大的机会。”

    利顿不以为然,“你教会他这些,只怕他以后会更加无法无天。”

    “不,相信我普尔曼本质是个好孩子,将来前途无量,我从没有看错过人。”

    一晃眼,一周又过去了。

    丝楠没有再去过泉园,那儿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她的身份了,她有种怪怪的被人看穿的感觉。

    给比雷埃和拉格尔详细解释,并且为他们做了三顿丰盛的晚餐,这两人总算肯原谅丝楠。还同仇敌忾的指责米歇尔不是东西。其实像比雷埃和拉格尔这种级别的商人犯不着跟一个孩子较真,他们气的无非丝楠不信任自己,而且他们发现看似大大咧咧的女孩,防备心比谁都重。

    丝楠没有参加宴会穿的衣服,她勉强找出来一条素雅的连衣裙,还是一件旧衣服,她刚来西贡那会儿,瑟琳娜命人给她买的,穿在身上有点小。丝楠长高了,胸口也发育了一些,裙子袖子、裙摆短,胸前勒得很紧,小鼓包看得清清楚楚。

    丝楠这才意识到,她到了需要穿胸衣的年纪。

    大门被敲响,丝楠连忙换上宽松的衣服去开门,是拉格尔的助手,他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盒子。

    “丝楠小姐,这是我们老板为您准备的宴会礼服。”

    真是及时雨啊,丝楠收下,“代我谢谢他。”

    关上门,她迫不及待的打开盒子,看看拉格尔送她的衣服是什么样的。别说丝楠俗,好不容易参加一次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宴会,她总得穿好点吧,丝楠对传说中贵族宴会实在太好奇了。

    土豪的眼光不必说还是挺好的,礼服是条浅蓝色的裙子,有复杂的白色蕾丝,裙摆有几层,而且还是俏皮的泡泡袖,布料摸起来非常柔软,丝楠猜这条裙子一定很贵。一起搭配的还有蓝色发带和腕带,充满了少女梦幻的泡泡。其实这个年代,有钱人的女孩大多这么穿,拉格尔给丝楠买的还是最朴素的一件。

    丝楠穿上这件裙子,折腾大半个钟头,好不容易才弄齐整,她又对自己的头发犯了难,想了想,就随意扎了个长马尾,绑上蓝发带算了。然后对着镜子照了半天,丝楠的身体正值青春,不需要多余的妆点。不过以丝楠的眼光,她觉得浅蓝色和她现在的肤色不搭,她黑了点儿,穿这种颜色显得更黑,如果她有迪斐那种像木兰花一般白皙的肌肤倒是可以。

    拉格尔的马车停在公寓楼下,他们前一天约好的。

    看到穿着礼服的丝楠,拉格尔挑着眉头打量了半天,挑剔的眼光像扫描似的,最终停在她穿胶底鞋的双脚上,“这双鞋实在太难看了。”

    丝楠也知道,公主裙加运动鞋,很囧,“我没有其他鞋,”

    拉格尔看了看手表,“算了,就这样吧,反正我们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他们都是去凑数的。

    丝楠提着裙摆爬上马车,动作笨拙,她没穿过这么长的裙子。拉格尔失笑,“你在暹粒的时候,没有人教过你最基本的礼仪吗?”

    丝楠低头整理裙子,“没人管我,米歇尔说我想做什么都可以。”

    拉格尔愣了一下,看来那位米歇尔总督对丝楠并非不重视。

    越南总督府,昂慕斯带丝楠来过一次,那时冷冷清清的只有佣人,而此时十分热闹,拉格尔豪华的马车在一堆更豪华的马车里变得很不起眼。丝楠伸着脖子往外看,

    “不知道比雷埃到了没。”

    “我刚才路过去看了看,他说会晚点,港口的货还卸完。”

    从马车上陆陆续续走下来许多名媛贵妇,绅士商贾,各个衣着精致华贵,这些都是西贡上流人士。

    丝楠看到有些千金小姐繁复的裙子几乎在地上拖,她瞬时放下心,她穿得不显眼。

    拉格尔和丝楠可不一样,他精心打扮过,一身黑色礼服,脚上踩着黑色鳄鱼皮鞋,手指上除了那枚翡翠戒指,还多了一枚金戒指,炫富,不过很多人吃这一套。没走两步,就有人上来同他交谈。拉格尔在西贡的知名度不低,大家都在他那儿买的房子。

    这时丝楠站在他旁边就有点不合适了,她感觉自己碍手碍脚。于是自己先绕过他们往前走。

    丝楠没有跟着人群,而是走到房子的背面,那里也有一个入口,上次昂慕斯就带着丝楠从后面下楼的。

    她轻易的找到那扇木门,正在做事的佣人还记得丝楠,笑着同她问好,“丝楠小姐,您今天真漂亮。”

    明知事实并非如此,丝楠还是很高兴听到这种恭维。

    “您是来找昂慕斯少爷的吗?他就在楼上,”佣人帮丝楠打开门。

    “谢谢。”利顿总督家的佣人当然不会对仅有一面之缘的女孩如此好。丝楠之所以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是因为她是昂慕斯带回来的唯一一个女孩。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利顿总督,他算是安德拉斯口中,没有关系,凭自己本事奋斗上来的典型,所以利顿才不喜欢普尔曼这样的N世祖。而且当初奥利维亚的妹妹菲丽丝嫁给利顿遭到全家族的反对,结果若干年后,利顿用能力证明自己是只潜力股,菲丽丝又获得家族全女性羡慕嫉妒恨。但让菲丽丝耿耿于怀的是,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孩子。利顿有隐疾,这是极少数人才知道的秘密。所以昂慕斯在总督府得到的宠爱不比迪斐和普尔曼少,菲丽丝完全把姐姐的儿子当成自己的孩子疼爱。

    丝楠沿着楼梯往上爬,轻车熟路的找到昂慕斯的房间,她刚抬起手要敲门,却听见里面隐隐约约有说话声。

    “今天是你姨夫亲自举办的宴会,贝茨爵士也在,你不能不参加,否则太失礼了。”

    这个声音丝楠还记得,是昂慕斯的妈妈奥利维亚的。

    “这些天,是您不准我出门,我听您的话乖乖呆在屋子里,我习惯了,并且想继续呆在下去。”

    丝楠诧异昂慕斯怎么用这种反逆的语气对自己的母亲说话。她一直觉得昂慕斯虽然性子跳脱,却不是普尔曼那种张狂,至少还有分寸。

    “出去出去,去哪里,赌场还是去见米歇尔欧罗斯收养的野丫头。”

    “以您的修养去诋毁一个女孩是否在降低自己格调。”昂慕斯这句话已然带上了火气。

    丝楠憋足气,不敢呼吸。难怪她这么久没见到昂慕斯,原来昂慕斯被他限制出门了。

    “哈,这个野丫头果然很有本事,闹完欧罗斯家的表兄弟还不够,来祸害我的儿子了。”

    丝楠敢说奥利维亚这样针对诋毁她,与麦凯克伦绝对脱不开干系。她自己做了肮脏事,却反过来把脏水往别人脸上泼。

    那张美丽的脸在丝楠心里变得异常丑陋。丝楠真后悔自己还拍过她的马屁。

    昂慕斯也很生气,“老天,您到底在说什么。丝楠做错了什么,值得你如此讨厌她。”

    “无论如何,你今天必须参加宴会,礼服在这里。”

    听到哒哒的脚步声丝楠连忙躲闪到走廊后面,看到奥利维亚修长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她才敢出来。

    丝楠等了两分钟,收拾心情,才伸手敲响房门。

    “谁,”不耐烦的斥声。

    丝楠压低声音,“是我。”

    不到十秒钟,门打开了,丝楠被里面的人拉进去。昂慕斯张开手臂抱住她,“哎呀,好妹妹,你知道我想你就自己主动出现了。”油腔滑调和刚才与母亲争执的男孩判若两人。

    丝楠毫不犹豫的推开昂慕斯,“你肉不肉麻,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昂慕斯委屈的看着她,“可怜可怜十几天没出过门放风的孩子吧,我快被我母亲烦死了。”

    “她为什么不准你出门?”

    昂慕斯收起笑,垂眉说,“我前段时间有犯病的征兆。”

    丝楠沉默了,她不知道昂慕斯有什么病,只觉得他的脸好像更白了,白得连青紫的血管都能看见。

    耳边传来男孩的痞笑,“哈哈,你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打扮,简直俗到极点。”

    丝楠无言以对,作为女性被男性嘲笑穿着,她该说什么。

    发带忽然被一只手从后面扒下来,浓黑的长发顷刻铺散到肩头,给女孩的脸颊打上一份阴影。

    那只手撩起丝楠一缕头发,她听到男孩轻叹,“你的头发真美。”丝楠的脸悄然红了一点,昂慕斯正儿八经说话时,声音很低,有种华丽的婉转。

    丝楠拉回自己的头发,瞥着他,“你还是变正常点儿吧。”

    结果昂慕斯又抢过头发,“我很正常,看不出来吗,我要给你重新梳头发,你实在太糟蹋自己的天生丽质了。”明明可以像公主一样漂亮,却不是把自己整的如同村姑,就是假小子。

    “你还会梳头发?”丝楠惊讶,一时忘记拒绝。

    昂慕斯咧嘴笑,“我会的东西多着呢。”

    接下来,丝楠见识到昂慕斯的本事,

    昂慕斯的手就在她脸上,头发上捯饬,她看不到却感觉得到,禁不住赞叹昂慕斯的灵巧的双手,“你怎么会这个。”

    “小时候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没人陪我玩,我就给娃娃编头发,穿衣服,涂上母亲的口红胭脂。”

    丝楠不用回头去看自己背后的男孩,就她能看到一个孱弱孤独的身影守着偌大的房子,和一堆玩具作伴。

    “干嘛这样看我,”昂慕斯扔给她一个张扬大笑脸。

    丝楠也笑起来,冲昂慕斯竖起大拇指,“我佩服你。”她不能对昂慕斯表现出同情,人各有各的活法,昂慕斯不需要她的怜悯。

    昂慕斯眼色变深了,她为什么不说点什么,就像以前那些女孩,可怜他。他都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听一遍了。

    两人都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昂慕斯听见丝楠自言自语,“果然还是皮肤白更适合这条裙子。”

    昂慕斯给丝楠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粉,连脖子、手,这些露出来的部分都不放过,虽然脸刷的像僵尸,丝楠却不得不承认这样比刚才好看多了。而且她的头发被昂慕斯盘起来,在尾部流了一节小尾巴,系上发带后特别飘逸。

    昂慕斯这小子在现代肯定能成一个专业造型大师。

    “黑又不是天生的,以后少晒太阳就能白回来,”昂慕斯看到丝楠领口处颜色分明的皮肤。

    丝楠倏的捂紧领口,以看色狼的目光看他。

    “别捂了,你脱光了都没看头,”昂慕斯有意味的笑。

    丝楠不想在纠结这个问题,她说“这儿太阳那么大。不可能少晒。”

    “你看哪个白人女孩像你天天盯着烈日在外头走,纱巾、帽子、披风,你什么都没有。”

    “太麻烦了。”

    “美丽和麻烦是对等的,我母亲每天花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保养她的脸。”

    那是因为她要勾引麦凯克伦,丝楠在心里嘀咕。

    “我又没想成为大美女。”

    “随你,反正你是不是美女都没有关系。”

    昂慕斯留下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就出去帮丝楠找鞋子了,昂慕斯和拉格尔一样挑剔丝楠的胶底鞋。等昂慕斯帮丝楠全部装扮完毕,她从头到脚简直像换了一个人。丝楠站在落地镜前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里面明媚如花的女孩是她吗?丝楠不由自主的牵起,缓缓的转了个圈,裙摆飞扬,和她飘飞的长发一样。几步之外,昂慕斯静静的注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