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七章 第四种作物种子

安哥的小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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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鑫作为一个吃货,自然是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而十枚黑色土豆自然是满足不了刘鑫的食欲,毕竟自己还要在洛阳待上一段时间,从洛阳到成都的旅程也要耗费不少的日子,所以干脆要了一百枚黑色土豆,毕竟还能优惠一点手续费。

    不过刘鑫可忘了,一百枚黑色土豆所占的体积可不小,还好刘鑫和苏佳选择谈话的地方还算空旷,凭空出现的黑色土豆才没有砸在刘鑫的头上。

    不得不说天道的效率还是很快的,刘鑫这边刚刚发出请求,黑色土豆就送到了刘鑫身边,不过现在又有了一个问题,这些黑色土豆该放在哪?

    最后想来想去,刘鑫决定将这些黑色土豆放在木牛流马里,毕竟木牛流马的防盗效率可是极佳的,只有苏佳与刘鑫有资格打开,因为木牛流马用的是指纹解锁。

    虽然放在现代,这一百颗黑色土豆算不了什么,但是在汉代,现在可就只有这一百颗黑色土豆,刘鑫只要炒作一二,就能将这一百颗黑色土豆炒作成能够续一秒的神果,到时候卖个一千两黄金是毫无问题的。

    当然了,刘鑫可不会干这样毫无节操的事情,毕竟日后自己可是要推广这种黑色土豆,如果现在昧着良心把这些黑色土豆卖给其他人的话,刘鑫可以肯定一点,那些冤大头以后绝对会来找自己的麻烦。

    所以,刘鑫决定还是留着自己慢慢吃的好。

    至于苏佳,对于刘鑫这种“中饱私囊”的做法,只能表示刘鑫你开心就好,毕竟刘鑫是苏佳的主人,在苏佳的出产设置中可没有能指责主人的选项。

    不过刘鑫还是有些心虚的看着苏佳,刘鑫也已经意识到自己这样做是有些太过于自私了,虽然无伤大雅,但刘鑫还是有些抱歉的对苏佳说道:“苏佳,你也知道我喜欢吃土豆,这不我就一下子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手吗,你不会有意见吧。”

    苏佳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说道:“怎么会呢,孔子曾经就说过,食色性也,虽然作为一个机器人我是没有口舌之欲,但是我很能理解这种感觉,所以主人你何必挂怀,而且这一百枚黑色土豆的种子也算不了什么,对主人你向大汉推广作物种子的任务来说也算不上多大的影响。”

    苏佳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了一颗黑色土豆,大致估算了一下,然后对刘鑫说道:“主人,我刚才已经扫描过了,这一百枚黑色土豆的种子大小几乎一致,所以我觉得这些黑色土豆的种子重量应该是一致的,大概在一千两百克左右,而土豆种子只要有五十克就可以保证其存活并正常发育,所以每颗黑色土豆实际上可以分为二十四枚黑色土豆的种子,所以我们育种的数量只要有十万枚黑色土豆的种子,我就能保证在一年之后,主人就可以向大汉推广这些黑色土豆了。”

    经过苏佳这么一分析,刘鑫才发现黑色土豆分切为种子之后,数量竟然有这么多,刘鑫都忍不住想再兑换一些黑色土豆出来了。

    当然了,作为一个意志坚定(?)的男人,刘鑫自然是忍住心中的冲动,没有将罪恶的黑手再次伸出。

    刘鑫捡起一枚黑色土豆,发现这黑色土豆实际上并不是纯黑色的,而是一种紫黑色的土豆,不过要不是经过了天道的认证,刘鑫都快以为这是紫薯了。

    不过想到这里,刘鑫又一拍脑袋,自己怎么把和土豆齐名的红薯也给忘记了呢。

    红薯的官方名字为番薯,但是根据地域的不同的,有着数十种称呼,在成都的话一般被称为红苕,光是刘鑫知道的名称就有红芋、番芋、地瓜、线苕、白薯、金薯、甜薯、朱薯等等。

    红薯一般被认为是起源于墨西哥以及从哥伦比亚到秘鲁一带的热带美洲地区,而在史料上的第一次关于红薯的记载,就是哥伦布在初次面见西班牙女王的时候,就曾经将从新大陆(也就是南美洲)带回的红薯献给了西班牙女王。

    所以到了十六世纪初,西班牙已开始普遍种植红薯,而西班牙的水手在航行世界时,就把红薯携带到了菲律宾的马尼拉和摩鹿加岛,然后再传至亚洲各地,所以在十六世纪的末叶,红薯才通过多种方式传入了华夏,并且和土豆一样,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推广到了华夏各个地区,可以说是整个华夏都有种植红薯。

    之所以说红薯与土豆齐名,因为红薯与土豆有着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它们的原产地都在南美洲,都是十六世纪左右传入华夏,而且都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到了华夏各地,为解决华夏地区的饥荒做出了重要贡献;并且红薯的种植方式也相对简单,只要有充足的光热,红薯就算是在贫瘠的土地里也能顺利的发育起来,亩产量也是十分惊人,与土豆可谓是不分上下。

    而红薯属管状花目,旋花科一年生草本植物,根系能长达2米以上,生长时平卧地面斜上,与土豆一样都具地下块根,块根呈纺锤形,外皮土黄色或紫红色,远看和土豆差不多。

    因为红薯富含蛋白质、淀粉、果胶、纤维素、氨基酸、维生素及多种矿物质,所以有“长寿食品”之誉,当然,红薯还具有抗癌、保护心脏、预防肺气肿、糖尿病、减肥等功效。

    不过刘鑫想要吐槽的是,红薯的含糖量达到了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所以味道比较甜,再加上淀粉含量也非常高,所以红薯不太适合糖尿病患者食用,不过糖尿病患者少量食用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而据刘鑫所知,我国已经确诊的糖尿病患者人数已经到达了一点二亿人左右,而且这都还是已经确诊的,估摸着还有至少一半以上的糖尿病患者对自己患病并不知情,而且在这些不知情的糖尿病患者之中,就有不少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就像刘鑫在穿越到大汉世界的那一天,刘鑫就遇到过一个二十八岁因为腰痛前来看病的男子,看起来脸色都还不错,但是在检验血常规后才发现这名男子已经患上了糖尿病,而那名男子竟然都还不知道(这是作者今天遇上的事,作者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

    而在老年人中,百分之三十的老年人已经患上了糖尿病,而且因为以前医疗条件的不成熟,或是一些个人原因,这些患上了糖尿病的老年人一经查实,糖尿病就已经非常严重了;当然还有不少老年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患上了糖尿病,结果听说食用红薯可以延年益寿,并且能预防糖尿病,于是就天天吃,顿顿吃,结果反而导致糖尿病越来越严重。

    所以如果家里有老年人的话,不要因为红薯好处众多而盲目食用,要先确认老年人是否患有糖尿病,以免红薯不仅没能起到延年益寿的作用,反而成了“罪魁祸首”。

    以上这段也算是作者夹带的私货,希望大家能注意到这个误区。

    回到正题,刘鑫觉得自己既然已经选择了土豆,那么还要不要再选择一种红薯作为第四种作物种子呢?

    刘鑫对此表示十分纠结,毕竟土豆与红薯的相似度极高,感觉选择了红薯的话,就会与土豆类型相重合,而自己现在只能选择五种种植作物,必须要规划全面才行。

    但是刘鑫作为一个吃货,又有些舍不得红薯,因为红薯粉和红薯干的味道太好了,而且刘鑫在大学时,每到冬天校门口都有卖烤红薯的,刘鑫每次路过都会买上一个,吃起来那感觉简直舒服,当然红薯有一点非常不好,就是能够促进新陈代谢,让体内的废气加快排出。。。

    恰好现在正是冬日,刘鑫想到这里都有些心痒痒了,这就让刘鑫对红薯有些难以取舍了。

    于是乎,刘鑫决定和苏佳商量商量,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刘鑫嘿嘿一笑,对着苏佳说道:“苏佳,我这里有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想要问问你,那就是我该不该将第四种作物种子选择为红薯呢,你也知道红薯的年产量与营养价值都不错,很适合大汉的现状,但是有一点非常严肃,那就是红薯与土豆的类型有些类似,所以我觉得红薯与土豆只要选一个就好了,如今我已经拥有了黑色土豆,所以我就想如果不选择红薯的话,这样我们就能选择另一种类型的作物种子,因此我决定将选择权交给你,因为我的选择困难症又犯病了。”

    苏佳想了想,然后认真的对刘鑫说道:“既然主人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这里就提出我的个人意见,红薯既可以选择要,也可以选择不要,我认为两者的概率五五开。”

    “不选择红薯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正如主人你说的那样,土豆与红薯的类型已经重复了,而我们还能选择两种作物种子,如果选择了红薯,我们就只能选择一种其他类型的植物种子了,我们能够选择的面就比较小了。”

    “不过选择红薯也有不少的好处,因为红薯可以与土豆进行轮耕,因为土豆是一种不耐连作的作物,也就说土豆对土地肥力的消耗比较严重,所以在选择种植土地的地块时,要选择那种在三年内没有种过土豆和其它茄科作物的地块,当然了,现在的大汉可没有土豆和茄子之类的作物,所以这一点不需要担心了。”

    “再说土豆对连作反应非常敏感,所以在种植土豆方面上一定要避免进行连作,如果在一块地上连续种植土豆超过三年,不但会引起各种严重病害,而且还会引起该片土地的土壤养分失调,特别是某些微量元素,从而使土豆生长不良,植株矮小,产量低,品质差。

    “所以土豆与玉米、小麦等植物轮作增产效果较好,不过如今的玉米大汉也没有,还在大汉彼岸的南美洲,暂时就不考虑了,不过红薯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红薯对土地的要求并不高,产量也与土豆差不多,所以很适合与土豆进行轮流种植,确保一块地的粮食产出,毕竟马上就是天下乱世,像水稻小麦这样的作物需要仔细打理,所以只适合在相对平稳的地区进行种植,以免毁于战火;而像红薯土豆这样的作物只要丢在土里,不用刻意照料也会有不错的收获,非常适合在河北地区进行推广,毕竟在历史上曹操统一河北地区之前,那里可是战乱不断,粮食产量可以说是几乎没有。”

    虽然苏佳口中说的是五五开,实际上刘鑫知道苏佳更加倾向于红薯,正如苏佳说的那样,红薯可以弥补土豆的缺点,与土豆进行轮流种植能有效的利用土地。

    于是乎,刘鑫果断的决定选择红薯作为自己的第四种作物种子。

    PS:今天之前会有第三更,万更妥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