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癖好

猫猫崽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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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怎么……”

    我突然落泪,痴花公主被吓到,递镯子的手在空中微微发颤。

    “没事没事没事。”紫阳上前接过了镯子,套在我胳膊上,又替我擦了眼泪,“她这是个人癖好。”

    痴花公主疑惑。

    “爱哭。”紫阳解释。

    我给了他一拳头。

    “好了好了好了。”他捏捏我的拳头,捏散开来,又捏我的指尖,“过去的都过去了,你是紫曦,不是什么没人要的小野猫了。”

    他说得隐晦,但我头一次这么聪慧,听懂了他言外之意。

    “滚啊!”我又哭又笑,另只手给了他一拳,“难听死了。”

    “就你最没眼光。”他没好气说,又握住我拳头,轻轻捏着。

    痴花公主在一旁看着我们俩,全程慈母笑。

    如果不是下人来报状元郎到了,还不知道她会笑多久。

    “本宫要见见这位状元郎,就不招待你们几位了,府上玩的地方多,你们自便吧。”公主开始赶人。

    我们肯定不愿意走。

    人间的术法再强,那也有个上限。

    走远了,就听不见她跟林剑兰说什么了。

    但我们硬要留,也不合理。

    最后还是紫阳不要脸。

    紫阳对痴花公主说:“公主您看我们是在房顶上偷听好呢,还是当着您面直接听比较好?”

    痴花公主为之气饱。

    她到这会儿,也才弄明白我们的来意。

    大概也不如何好奇,只顺嘴一问:“你们同这位状元郎有过节?”

    我们整齐摇头。

    痴花公主愣了愣,又问:“那是?”

    “好奇。”我抢答。

    “好奇什么?”痴花公主不解。

    我一看天时地利人和都聚齐了,就想让公主帮我助攻一下:“好奇对于这位状元郎来说,到底什么是最重要的。”

    痴花公主更不解了。

    我不会撒谎,连忙求助紫阳。

    紫阳就把那天林剑兰对他说的话,删减了些跟猫妖有关的细节,说了个不清不楚的大概,最后才道:“虽说明珠已经寻回,但贫道性子,公主您是知道的,修道嘛,主要就修个念头通达,不搞清楚他到底看重什么,贫道就通达不了。”

    他的撒谎技巧跟清风大差不差。

    前面的说辞明显没法让痴花公主信服,但后面念头通达的话,痴花公主信了。

    她显然也很了解紫阳这个人。

    所以她猜到,林剑兰身上,肯定有什么让紫阳念头不通达的东西。

    反正她对林剑兰这个人也没什么了解,多几个人帮她参谋参谋,也不是坏事,就对紫阳提出的两个选项都拒绝了。

    痴花公主折了个中。

    既不用上房揭瓦,也不用当面留下。

    她叫我们躲屏风后去。

    怎么说呢,算是掩耳盗铃的一种吧。

    林剑兰来了。

    开口的对话,跟在宰相府没有不同。

    简单两字概括:有鬼。

    但也有区别。

    他这回没骂圆曦。

    骂的是紫阳。

    据说是公主门下清客给他介绍的紫阳真人。

    所以他觉得,他这也不算骂错。

    当然这事他觉得错不错不重要。

    重要的是被告。

    他一点紫阳的时候,我们仨都特别紧张。

    清风和圆曦防守两边,我……我坐在紫阳怀里,只能攥紧他的手。

    但紫阳特别淡定。

    我偏头去看,他眉毛弧度都没改。

    圆曦忽然摸了摸我的头。

    清风用眼神示意我往外看。

    我神识回转。

    只见屏风外,林剑兰头顶,一把桃木剑当空高悬。

    他浑然不觉,还在大骂特骂。

    痴花公主绝美的脸都吓白了。

    只能说,我家道长不愧是行动派。

    “好道长。”我怕林剑兰察觉,只能在紫阳耳侧用气声说话,“把剑收回来吧。”

    我还想知道林剑兰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

    紫阳虎躯震了震,但没有动。

    “求你了。”我轻轻摇了摇他的手。

    桃木剑凭空消失。

    就像从来没出现过那样。

    见状,痴花公主也连忙转移话题,问林剑兰喜欢什么花。

    也不算强行转移,毕竟她封号痴花,是有缘由的。

    据说公主自幼喜爱百花,曾为照护一朵花,不吃不喝不睡好几天。

    “世人大多爱牡丹,臣却不,臣独爱兰花出淤泥而不染,公主看臣名字便知,臣最爱之花,便是花中君子,兰花了。”

    巧了,据传闻说,痴花公主当年照护的那朵花,也是兰花。

    果然,听林剑兰这么回答,痴花公主对林剑兰的态度,明显亲热起来。

    而我,则偷偷把目光投向了一旁若无其事的清风。

    清风给了我个无奈的眼神。

    又给了我个‘一会儿出去再说’的眼神。

    刚好痴花公主问林剑兰:“民间传闻虽有的是胡编乱说,但也有的,说的一点儿不差,对于本宫来说,花的性命是最重要的,不知对状元郎来说,什么东西,最为重要呢?”

    我顿时抛下清风,竖起耳朵。

    大抵是痴花公主言语逻辑严密,大抵是此事场合正好,也大抵是……反正林剑兰全没起疑,直勾勾盯着痴花公主,虽然很失礼,但失礼中又透出一些难得的诚意。

    林剑兰说:“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人,对于臣而言,最重要的,是眼前这个,需臣怜惜的有情之人啊。”

    可能是这辈子没见过,背两首诗,两首都背错的状元郎,痴花公主羞红了美人面。

    我则是很为难。

    对于林剑兰来说,痴花公主是最重要的。

    那我要收走痴花公主的命吗?

    低头看看手腕上,似乎还带着那女子体温的镯子。

    我有了满腹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