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爱笑的蘑菇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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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常小娥特别憧憬归园田居的生活,闲来无事总要跟重瑾重瑜说什么青山绿水,泛舟湖上云云……

    可是,当常小娥面朝黄土背朝天,撅着屁股在地里做活时她开始怀疑人生了,山倒是有一座就是太矮,绿水碧湖还真没见,臭汪汪的水沟倒是有一条,常小娥抬头看看蓝天白云再看看手上的泥巴,这跟传说中的桃花源也相差太远了。

    快中午了,陈三在地头上大声呼喊她的名字,常小娥知道午饭来了,她一面起身一面轻轻捶打着后腰,一步三挪地从地里走出来,哎,无论如何,日子还得过啊……

    常小娥脱了鞋一屁股坐到地上,陈三忙笑着把午饭拿了上来,常小娥揭开来一看,还是青菜馒头,一点荤腥也没有,这日子……没法过了。

    当初离开穆府时,重瑜的确拿了不少银子,可是给兄弟们分了分本来就没有剩下多少了,何况,常小娥和重瑜都不是会算计着过活的人,银子流水一样花出去了,却没有多少进项,除了那几亩薄田,如今三姐妹手上的银子已经寥寥无几,所以就连大懒虫常小娥都要出来帮忙,趁着早上太阳还不算太毒,下地干活。

    陈三见她捧着碗只管发愣忍不住在心底默默回想自己是不是什么地方惹这位小祖宗不高兴了。常小娥虽然没有表明身份,但是,兄弟们都觉得她像极了死去的大当家,尤其是性格,跟大当家的臭屁自恋无法无天简直如出一辙,再加上重瑾重瑜对她亲厚异常,大家也就自然而然地把对常小娥的思念转嫁到她的身上。常小娥又是个顶爱出“馊主意”的性格,常常领着大家一起胡闹,一来二去,这老大的位置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一日夜晚,晚饭后,众人坐在油灯下。

    屋子里坐了不少人,除却常小娥三人不算外,其余的大多是当年常家寨的骨干,几人围坐在一起商议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这个说卖艺,那个说种田,说来说去都行不通,单守着这几亩地,日子过得太清贫了,卖艺也得分场合,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谁有功夫很闲钱看你舞刀弄枪啊……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其中一人显然已经不耐烦了,拍着桌子叫道,“不如咱们再去劫一票吧!”

    屋里登时一片安静,大家面面相觑,谁都知道这是个来钱最快的方法,但也是这群兄弟最麻烦的地方。即使“从了良”,这群汉子一时半会也改不了打打杀杀的本性,重瑜刚想说好,怎料常小娥忽然打了个哈欠,双眼迷离,懒洋洋道,“你都当爹了还整天喊打喊杀,小心教坏了我干儿子!”

    那人讪笑着挠挠头,多年养成的习惯,一时还真有些改不过来。

    “不如我们做生意吧。”

    此话一出,室内顿时一片寂静。

    重瑾见大家没有反对,便把自己心中的想法全部说了出来,她已经想了很久了,老是这么将就下去也不是办法,嵘城的小商品市场繁荣,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她们可以趁此分一杯羹嘛。她们虽然没有经验,但是可以放手一试嘛,毕竟谁也不是生下来就会做生意的,这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总要有个正经的赚钱方法才能确保以后的日子温饱无虞。

    每个人拿一点银子出来,就当做是入伙的本金,以后按例分银子,众人听了纷纷表示支持,常小娥也没有任何异议,但是,重瑾接下来的话说得常小娥不淡定了。

    “既然我们要做生意就要去人多地段好的地方,这里显然不行,不如,我们去城里租一个院子,找几个兄弟跟着我们三个人,这边就作为货物供给站……”

    听说进城,常小娥第一个不乐意,众人相问,她却不肯说。

    重瑾只当她是害怕被穆家的人认出来,再三向她保证会“适当地”挑选地方,不会引起麻烦,常小娥欲言又止,大家全部都同意,只她一人反对也没有什么意义。

    说干就干,第二天,姐妹三人便领着陈三几个人先去城里找房子顺便看看如今市场上什么东西销路广。

    几个人转了一圈终于在一处稍微偏僻点的胡同里找到了一间小小的四合院,银子全部都由重瑾保管,跟房主谈定了价格以后,重瑾拿钱,常小娥和重瑜瞪圆了双眼盯着她手里的银子,来的路上常小娥要吃根冰糖葫芦重瑾都不肯给银子,这会居然这么大方,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拱手送人了。

    房子倒是很大,就是简陋,一应家具全无,好在三人都不怎么在意家具装饰之类的东西,只要有酒有肉常小娥和重瑜就万事大吉了。

    重瑾的意思是开一家当铺或者钱庄之类的,但是她们现在还没有本钱,只好先从小本生意做起,也可以积累些经验。

    重瑾领着几个兄弟开始打扫房子,安置床铺等物,常小娥和重瑜偷懒,跑到院子门口的大石头上装路人,两人背靠背坐在石头上,时不时有推着车的小贩从她们面前经过,其中有卖胭脂水粉的,还有卖各色小点心,栗子年糕等小吃的,花样百出,可惜姐妹俩囊中羞涩,只能眼巴巴地望着那香喷喷的糕点……

    常小娥气呼呼地把嘴里叼着的草儿吐了出来,跳下来就往回走,眼不见为净,走了几步忽然停了下来,重瑜不防,跟她撞了个正着,正要出声询问忽见常小娥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神秘兮兮地指了指墙角的一丛青草。

    重瑜望过去,发现那草还在动个不停,两人对视一眼,悄悄走过去,只见一只浑身雪白的兔子正蹲在那里悠闲地吃草……

    常小娥扯开嘴无声地笑了一会,冲着重瑜比了个我来的手势,慢慢俯下身闪电般揪住了那兔子的耳朵。

    这兔子长得白白胖胖,身上还穿着一件红色丝绸裁剪的小衣,那小衣四周皆缀着明黄色的流苏,颈间还挂了一个小小的玉坠,很明显是从大户人家跑出来的。

    重瑾正在帮忙打扫房舍,先前看见她两人满脸郁闷地跑出去,她也只能无奈地摇头,她不是小气,实在是没有办法,如果把银子交给这两个人,大概不到一天的功夫就会挥霍一空。想当初,她要是狠下心来管束她二人,今天也不会拮据至此。

    眼看就要正午了,重瑾估摸着那两个人一会该喊饿了就让人先去厨房准备东西,一会她亲自下厨,做一桌子好菜,就当是补偿一下这两个小家伙,谁知道才进厨房重瑾就看到常小娥和重瑜提着一只兔子兴冲冲地跑了进来,“小瑾,今晚吃肉!”

    “……”

    两人兴奋地小脸发红,隆而重之地把那可怜的兔子举起来,齐声道,“今晚吃肉!”

    重瑾还来不及询问这兔子的来历,常小娥和重瑜两人就扔下兔子迫不及待地跑了出去,她们很无耻地扒丨光了那只兔子,拿走了玉坠,却没有告诉重瑾她们打算去当铺的事情。

    城里就是方便,一会功夫两人就来到一家当铺门前,那伙计见了那玉坠神情明显一变,见那两个丫头没有注意忙悄悄掩饰了,上下打量了她们一会,笑道,“两位姑娘打算当多少?”

    重瑜一愣,这玉坠触手温润,色泽透亮,看着挺漂亮的,但是毕竟是给畜生带的,应该不是什么名贵东西吧,她们两人毫无经验,一块价值连丨城的美玉居然被人用五两银子就收购了。

    饶是如此,两人还是开心地不得了,买了许多吃的,顺便帮重瑾和弟兄们也带了一份,正胡乱走着,忽见前方路口处围了许多人,喜欢凑热闹的两人挤过去一看,原来是官府在张贴告示,上个月才来嵘城的六王爷的掌上明珠丢失了一件要紧物什,郡主悬赏三千两银子全城寻找,旁边还贴了一张图画,画上一只白白胖胖的兔子,身上那精致的小衣让人过目难忘。

    常小娥的手指在“三千两”这三个字上转了半天忽然转头盯着重瑜,两人对视了片刻,跳起来就往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