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一第四名死者(3)

淘气骨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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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邵壬听来的可靠内幕消息,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莫非处长已经拍板,要在夙夜大学毕业后,将他直接招入麾下。

    对此,夙夜持保留意见。他最初对犯罪学感兴趣,是因为童年时期某段不太愉快的记忆。后来一心一意研究罪案、研究犯罪心理学,则是单纯地想帮爸爸找出杀害他的凶手。

    夙夜从来没打算,要成为一个犯罪学家,更不想和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们,打一辈子交道。

    天知道,他多么不愿意面对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多么不愿意闻到空气中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没拒绝过邵壬,只是因为在爸爸被害后,邵壬对他释出了极大的善意。可是,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夙夜觉得很烦恼。

    他想起电影《沉默的羔羊》结尾那句台词,汉尼拔医生问史达琳:“羔羊是不是停止了啼哭?”事实上,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犯罪分子是抓不完杀不尽的,罪行会一直一直出现,所以羔羊们会一直一直发出啼哭哀号。

    他压根没想过,自己要成为拯救羔羊、揭发罪恶的人。

    最近,b市又连续发生三起系列杀人案,都是死于机械性窒息。

    警方经过现场勘验和尸检,认为凶器是同一柄斧头。初步推测凶手为成年男性,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

    被害人分别是某外企微机员罗雅莉,女,年龄二十八岁,已婚。市体校足球队教练李晨,男,年龄三十四岁,未婚。b市第一制砖厂装卸工蔡维宏,男,年龄四十六岁,丧偶。

    这三个被害人无论年龄、背景、职业、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社会关系等都毫无共同点。

    根据走访周边群众和他们的亲友、同事,可以认定,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也毫无交集。

    很难理解凶手为什么会把他们一起列为行凶的目标,是随机选择的,还是有什么特定的理由?

    三起命案现场,都没有发现财物丢失,包括罗雅莉佩戴着的一条价值不菲的白金镶钻项链,由此,排除了凶手因为意图劫财而杀人的可能性。

    法医尸检的结果,罗雅莉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死亡当天没有发生过性行为的迹象。另外两名男性被害者,亦没有被性侵犯。所以,凶手的目的肯定也不是劫色。

    之所以强调三名被害者都没有被性侵犯,是因为的确在有些案子中,被性侵害的对象是男性,并不只局限于女性。

    五月二日,夜里十点至十一点之间,罗雅莉被杀死在自己家中。当时她的丈夫和朋友在酒吧喝酒,家中只有她一个人。

    门锁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经过现场勘验,警方发现挂在楼道内的电表箱被人强行撬开,罗雅莉家的电闸被拉了下来。

    法医验尸的结论,她应该是被斧子之类的钝器砍死后,又被砍断了双手,现场没有找到断手和凶器,推断是被凶手带走了。

    五月十三日,夜里九点至十点之间,李晨在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疑似被同一柄斧子砍死,死后被砍断了双脚,现场也没有发现凶器和断脚。勘验组的警察,在李晨自行车后车轮内提取出一小段塑胶条,就是那种用可回收的废旧塑胶,再加工,编织成廉价塑料袋子的塑胶条,通常用来装土豆、萝卜、化肥之类的农副产品。大街上随处可见,是自行车、摩托车的车轮中最常卷入的异物之一。

    五月二十一日,夜里十一点四十分至零点二十分之间,蔡维宏和同事聚餐后,徒步回家的途中被砍死,死后被砍断了双手,凶器和断手同样被凶手带走。

    带走凶器可以理解,但他为什么要把死者的断肢也带走呢?这三起命案,现场保持的都比较完整,没有打扫过的痕迹。勘验组的警察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提取出大量属于同一个人的清晰足迹、指纹。在李晨的指甲里,还提取到少量皮肤组织,血型为b型,而李晨的血型是a型。推测是他挣扎时,在凶手身上抓挠下来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起命案现场,都各发现一只死蝴蝶。

    毫无疑问,凶手是同一个人。

    作案动机,不明。为什么带走死者的断肢,原因不明。为什么留下死蝴蝶,同样不明。

    这实在很糟糕。

    在这个人口上千万的大城市里,发生命案本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是这个突然出现的连环杀手,选择的作案目标实在太没有标的性了。

    夙夜曾经反复研究过古今中外大量罪案,他很清楚,连环杀手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因为特定的心理需求,他们都会有明确的犯案目标。

    譬如说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小丑——“杀人小丑”约翰·维恩·加西,生于1942年3月17日,美国芝加哥人。约翰的童年完全没有幸福可言,他的父亲是一名参加过越战的老兵,酗酒成性,常常殴打辱骂妻子和儿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约翰在九岁时被父亲的一个朋友猥亵,这件事带给他巨大的伤害和心理阴影。

    约翰成年后,事业上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他经营着三家肯德基店并承包装修工程,累积了颇为丰厚的资产。同时,他积极投身公共事务,热衷参加各种社会服务,被选为杰出青年商会副主席。曾和当时的第一夫人罗莎琳·卡特合影,并得到她的亲笔签名。

    约翰很喜欢在各类聚会、游行和筹善款活动中,做小丑表演。温和可亲,是他留给许多人的印象,尤其深受孩子们的欢迎和喜爱。

    但事实上,约翰始终没有办法摆脱童年的阴影,他先后两次结婚,却发现根本不可能和女性建立正常的性关系,两桩婚姻最后都以离婚收场。

    在他案发后,精神鉴定专家认为,这位众人眼中的“模范青年”,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模范青年”是他戴的温柔假面,欺骗别人的同时,也在竭力地欺骗自己。而他表演的小丑,才更符合他真实的内心世界——小丑本来是带给人以欢乐的,约翰塑造的小丑形象,却都是扭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