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心意

王写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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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养的日子里虽然也有不少旖旎风光,但更多时候,则是伤痛和仇恨的力量在让丁阳不断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几乎是一点一滴的掰碎了分析,也因此有了不少的领悟。

    性情方面越发的沉稳下来,每每做事前后都会仔细的思索清楚,不肯放过任何一点疑问。

    这些天不仅看着红玉为他付出了汗水和辛劳,还有大把大把的银钱花出去。

    任何时代,看病吃药都不是个小花费。

    虽说丁阳身强体健,恢复能力惊人,可药费之外还要为他买来各种菜蔬和肉食。这般受了重伤的人,又怎么能不多吃点好东西补补身体呢!

    看着钱流水般的泼出去,丁阳说不着急那绝对是骗人的。

    每当此时他就会想起卢家老店客房床下,还有他珍藏的金条在。

    若是能拿回来,想必可以帮红玉减轻不少的负担。毕竟红玉的收入进项,也全都是靠在任店里卖唱。这些天因为照顾丁阳,也不知耽搁了多久没去。

    一方面没有进项,而另一方面却必须花钱,丁阳都能想象红玉是多么的艰难。

    就不知道她的那点积蓄,究竟能够支撑多长时间。

    便是千年之后,寻常家里若是有人得了重病,想要治好都会举债累累。而此时此际,又不知多少中产之家只因一场大病,就让一个家庭败落下来。

    等到丁阳看见红玉耳边的耳环和手腕的首饰逐渐消失不见,他就已经明白了红玉的负担究竟有多重。

    可即便如此,他也只能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不是他不愿意拿出卢家老店的那点积蓄,这种时候丁阳那里会在乎那点钱。

    只是当晚昏迷之前他分明听见,刘二自告奋勇的为那帮泼皮们去陆家老店里取钱。

    前些日子他和刘二几乎是形影不离,虽然刘二每晚都不住在客店,但是店里上上下下都知晓这是他的随从。而等他看出了刘二的破绽后,生怕打草惊蛇,又没有声张。

    所以店家并不知晓他和刘二的关系,实际山面和心不合。

    等到他失踪了这么久,刘二当晚急急忙忙去上门取钱,哪里还会给他剩下。

    只消胡乱编个理由,就连丁阳都能随口编出十条八条谎话出来,哄得店主相信刘二进去客房找东西。

    以刘二的眼力,又怎么可能放过丁阳本就没怎么藏匿的那些金条。

    怕是就连装金条的包裹和木头箱子,都不会给他留下。

    等他伤好了再去卢家老店寻找,根本是连影子都不会有了。

    本来卢家老店这样做了,也不无不妥。就算是去开封府衙告官,也未必能有什么好结果。何况丁阳还是个穿越来的三无人员,连告官的底气都没有。

    唉,就当是破财免灾吧!

    虽然伤了胳膊,但至少人没出事儿,就算是不幸当中的万幸了。

    至于黄金,钱财乃身外之物,又何必去纠结呢?

    这些金子就算没了,也不是没办法赚回来。

    不过,这都要建立在他的伤势尽快复原才行。虽说有他建议的夹板固定,可伤筋动骨一百天,从来也不是没有道理存在。

    眼下只躺了一个月,便是心急的要死,可红玉去根本就不肯松口让他劳累分毫。

    连很多时候宁可以其他方式避免他憋得上火,也不愿意让他稍有操劳。

    这种事情红玉都不允许,又谈什么出去赚钱的计划?

    只能继续老老实实的在家休养,半点多余的心思都不能有。

    每每这种时候,丁阳就恨得牙根都痒痒。

    若是黑脸汉子那帮人在他眼前,丁阳说不定都直接会冲过去。就算是挫骨扬灰,都难解他心头之恨!

    给老子等着吧!我虽然没有做官的叔叔,可是等我通过了试炼任务,再来找你们的时候会让你们记住我究竟是谁!

    甚至在他的心中已经给这些人设计了无数种报复方式,从双腿双脚都打断,到抓去千年之后扔到那个小黑煤窑里面卖苦力,数不胜数了都。

    幸好这段时间阿黄的恢复状况还不错,尽管一只眼睛是找不回来了。可是在丁阳指点大夫用夹板固定阿黄的狗腿,倒是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原本被打折的后腿也基本复原,虽然还稍稍有点跛,但大体上已经养好了。

    看见此情此景,也实在由不得丁阳不感慨万千:话说这动物的恢复能力,的确甩出人类好几条街去。

    当然阿黄还年轻,看牙口不过才1岁多。恢复力也是有的,可丁阳就是嫉妒不已。

    分明都是一起受的伤来着,可人家阿黄都已经可以活蹦乱跳满院子跑了,丁阳却还只能勉强坐起来在屋外晒晒太阳而已。

    稍稍想动动胳膊,就是钻心的疼痛涌来。

    话说这差距也未免太大了!

    算了,不能动就不能动好了。也免得骨头没长好,乱动再前功尽弃。哪怕只是因为他乱动而导致了骨头接歪了,也都是一件大麻烦事儿!

    天气的炎热,心情的烦躁,综合起来也只有红玉能帮他开解一点。

    但这些日子随着他的活动范围增大,红玉也能继续去任店开工赚钱了。

    可因为要早些回来照顾他,红玉也只好早早的结束了工作回来。谁都知道任店这种地方,娱乐消费的黄金时间都在晚间以后了。

    然而红玉不等太阳落山就回家来照顾丁阳,又怎么可能会有多少生意?

    即便只是唱曲儿,晚间来的豪客也明显要胜过白日里的客人。

    可如今红玉为了丁阳,却只能放过这些赚钱的机会。而她又不是什么有名有姓的行首清倌人,只靠名声也能堆积出来不少的客人发财。

    哪怕丁阳不曾提过半句要求,但红玉却已经几乎洗尽铅华,只为他一人独自盛开。

    每天尽管花销如流水,可红玉却只是默默承担,从不肯在丁阳跟前叫苦半句。

    反倒每日里都变着花样的为丁阳补充营养,好吃的每天都不重样儿。

    丁阳嘴上虽没有多说什么,却早已把点点滴滴都记在了心中。

    这些日子的静养,倒也不算是没有任何好消息。至少手背上代表位面活跃度的红线,明显向前延伸的不少。

    丁阳估计是他融入本时代社会生活的态势比较好,才得到了相应的认同。

    尽管看手背上红线距离手腕处还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距离,但至少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不是吗?他相信,未来随着他伤势好转,应该有办法完成试炼任务。

    只要他完成了试炼任务,那就真是龙归大海鸟投林,普天之下再也没有谁能困住他了。

    到那时候,就轮到他快意恩仇了!

    如今谁吃了我的,喝了我的,打了我的,全都给老子十倍百倍的还回来吧!

    其实就这个问题丁阳也曾经隐隐的问过红玉:“……你这般对我好,难道就不担心我有天复原之后,会负心薄幸,抛下你一走了之吗?”

    红玉只是笑笑,但却坚定的摇头:“郎君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就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呢?我还真就是那样的人!你别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到时候你可就连哭都哭不出来了!”看她这么肯定,丁阳还就较真起来了。

    但红玉依旧摇头。

    “我说你怎么还是不相信?我说的全都是实话,我在家乡有妻子的。就算你待我再好,我也给不了你什么承诺。”

    红玉的脸上却突然间满是光彩:“郎君能够给奴家说这些,足见没把奴家当外人。”

    “我说你这傻丫头怎么就一根筋呢!难道我说的还不够明白清楚吗?我很可能根本就娶不了你,到时候你这些辛劳可就全都白费了。”

    “呵呵,怎么能说是白费了呢?奴奴能和郎君这般人物朝夕相处,已经是前世修来的莫大福气了。奴奴也不贪心,并不敢痴心妄想被郎君娶回家去。只要能追随郎君身边,哪怕只做个小丫头也心甘情愿呢!”

    “……”面对红玉这种丝毫不高的愿望,丁阳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偏红玉还在继续憧憬:“奴家只祈求菩萨保佑,能够让郎君夫人看在奴奴心诚意正的份上,莫要嫌弃奴家出身贫寒,不识礼数,随便给奴家一个名分即可。便是当真没有名分,只要能追随在郎君身边,奴奴也已是心甘情愿。”

    人家都已经把话说到这种地步了,丁阳还能再说什么。

    突然间他也领悟到了一个很实际的道理,本时代的女人和千年后的女人很多观念其实兵不统一。

    他所说的娶不了人家这种话,在红玉看来根本很正常。

    以小姐身份出嫁成为正经人家正式妻室的例子,实在是罕见的少有。

    就整个宋代而言,真正有名的也就只有嫁给了韩世忠的梁红玉一个人而已。

    所以丁阳说娶不了人家的时候,红玉却根本就没当回事儿。这种结果,还不是早就在意料之中的吗?只求一个名分,红玉就会满足了。

    与千年后人人喊打的小三或情人不同,本时代女子本就有着妻妾不同地位的心理准备。

    后世讲求一夫一妻,可千年之前却还是一夫一妻多妾的风俗习惯呢!便是本时代的法律,也照样支持这种婚姻关系存在。

    “好吧,我也给你说实话。我本不是这里的人,只是暂时停留在此。终有一日,我还是要回去的。不过你的情分,我绝不会忘怀。今日种种,我全记在心里。”

    “恩,奴奴就知道,郎君不是那负心薄幸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