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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我怀念的只是当年的自己
秦羽汐用筷子戳了一下子碗里那块看起来像是肉,但实际上就是茄子的东西,然后说道:“老板,你是m体质?”
“什么?”墨离枫有糊涂了,什么叫“m”体质啊?
“被人甩了一脸的头发,你就喜欢人家了?”秦羽汐还是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上大学的时候,似乎女孩子都流行留个长发,长发飘飘,很是好看。
小时候,姥姥还在,喜欢给她梳两个羊角辫,上高中的时候,她曾经一度把长发剪掉,后来到了大学,才开始慢慢留起来。
秦羽汐认真的想着,然后她果然的摇头道:“老板,你在电梯里面碰到的人,一定不是我,你认错人了。”
“何以见得?”顾贝已经想要笑了,突然感觉,昨天他找秦羽汐表白,虽然拙了一点,笨了一点,场景不对,打开方式也不对,但是,他比墨离枫幸运多了。
“我还是很喜欢看美男的。”秦羽汐认真的说道,“我以前上班的时候,常常偷偷看老板,这要是在电梯里面遇到了,我一准也会偷偷看他,不会甩他一脸头发,高冷的跑了。”
“你有偷偷的看过我吗?”墨离枫问道,“那你偷偷的给我拍过照吗?私藏过我照片吗?”
“你天天都在我眼皮子底下晃荡,我需要私藏你的照片?”秦羽汐说道,“活色生香,比照片有爱多了。”
好吧,活色生香算是赞美词……虽然墨离枫怎么都感觉怪异。
“离枫,你别胡搅蛮缠。”顾贝说道,“让我和羽汐把正经事情说完了。”
“能够有什么正经事情?”墨离枫突然冷笑道,“梁詹的那点事情,我们都奈何不了他,但是,竟然那位贵人发了话,我保证他不敢胡来,对,他的死活确实无关紧要,但是,他如果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梁家上上下下几十口子,都得给他陪葬。”
“目前为之,他确实是不会做什么。”顾贝摇头道,“但我们总需要防范一点,总不能够每次都让别人欺上门来,我们在想法子应付,这次是真的很危险。”
墨离枫不在场,他不知道,但顾贝是亲眼见到,秦羽汐已经动了杀机。
“我们能够做什么,这种事情,防备不了。”秦羽汐想了想,摇头道,“谁敢动我妈妈,我就灭他九族,哼!”
她是天真,善良,她也从来没有想过,想要伤害别人,甚至,她连着小动物都不愿意伤害。
但是,因为利益关系,谁敢动她的母亲,她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灭他们满门。
“羽汐,你知道告诉我,你手中确定有传染性毒药,余下的事情,我会处理。”顾贝说道,“你不用操心这个。”
“好。”秦羽汐点头,说道,“毒药比正常的药好配置,我们这种人,手里肯定都有这种药,另外就是一些致命毒药,我原本没有准备,这次也准备着……”
她原本没有准备,那是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害人。
梁詹靠在轮椅上,倍觉疲惫,今天真是够累的,他这个体质……撑不了多久。
事实上,他今天很想留下秦羽汐说说闲话,回忆一下子当年的愉快经历。
那个时候,他梁詹还是一个身强体壮的小子,他比她大一点,正是对异性有着懵懂爱好的时候,碰到一个长相清丽可人的小萝莉,他各种开心。
那一年,江南的农村——麦子尖儿刚刚发黄,满地的油菜花已经凋谢了,事实上,那也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春天迸发出浓郁的生机,一身红色裙子的小姑娘,欢快的跑在田埂上,追着成群的粉蝶……
那个景象,真的美极了,一切言辞都难以形容。
他们的相处大概有一年半,那个时候,他爸爸南巡,背负着一个秘密任务,不便公开身份,带着他,事实上就是作为掩饰。
他们租了普通的民房,正好,他租的那个人家房子,和那只小羽毛比邻。
他听得那位老人叫她小羽毛,他也跟着叫。
他还记得,那个老人会刺绣,绣的一手好花,会做衣服。
梁詹这个时候想想,突然就明白过来,当年秦羽汐就打扮的与众不同,至少不是普通乡下小姑娘的打扮。
她穿的衣服,很多都是手工做的,上面还有一些哪怕是现在也买不到的真正的苏绣,那都是一针一线绣起来的。
这个小姑娘事实上一直都打扮的很是时尚,不像是一个农村的女孩子。
现在,梁詹想想,倒是明白过来了。
因为秦羽汐的母亲,是个影星,对,那个时候她已经不红了,不过没有关系——演艺圈一向都是时尚的潮流风,而秦琼也曾经红极一时过。
“梁实?”梁詹轻轻的叫着。
“在。”梁实忙着答应着,“少爷,您要歇息不?”
“你刚才说——我们安排在暹罗的六个人,全军覆没?”梁詹低声的问道。
“是的,全部死了,两人死于车祸,另外四个人,都死于一种新型病毒。”梁实老老实实的说道。
“明桩暗哨都杀了,还跑来找我拼命做什么啊?”梁詹摇摇头,有些不可思议。
暹罗那边,动手的绝对是一个高手,这才能够不动声色的杀了他的六个人。
哦,不光是高手的缘故,这人还够血腥,出手就是杀着,不留余地。
“您是说秦小姐?”梁实苦涩的笑,这次,他们这位少爷也算是糊涂了。
“一转眼,她就长大了。”梁詹低声说道,“那个时候,真美。”
“秦小姐现在也很美。”梁实忙着说道。
这一次,梁詹轻轻的摇头。
这些年,他无数次的怀念过,那一年半的偶遇,她宛如是花间的精灵,京城无数的名门淑媛,跟她相比都是渣,他从来没有看得上眼过。
可是再次重逢,为什么他心中的那份感觉,有些不对劲?
他曾经渴望过重逢,在他有限的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再看一眼当年那个欢快的在田埂上追粉蝶的小姑娘。
梁詹都已经决定了,魔都事了,他就去姑苏,打听一下子当年那只小羽毛,如今落在何方。
他还曾经想过,如果可以,他希望小羽毛能够陪伴他走完最后的日子,小时候,他许下她十里荷塘。
十里荷塘有些不切实际,但是,等着他死的时候,他会给她一笔钱,让她这辈子都过得富足美满。
如今,他的小羽毛不需要了,会有别的男人给她买十里荷塘,陪她看完这辈子的三秋桂子……
现在他已经没有必要去姑苏了!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可现在的江南啊,物是人非事事休。
秦羽汐给他把了脉,然后对他说,明天去他那里——天知道,他一点都不想去的。
她说了,却没有问问,他想不想去?
“少爷,你喜欢秦小姐?”梁实低声问道。
“喜欢?”梁詹摇摇头,他喜欢的,是当年的小羽毛,不是现在的秦羽汐。
“也许,我怀念的,只是当年的自己。”梁詹闭上眼睛,想要努力的把当年那个影子,从脑海中驱除。
但是,当年小小的影子,渐渐的,和如今的秦羽汐重叠……
“秦小姐说,她能够医治你。”梁实忙着说道,刚才他已经偷偷的打电话告诉了梁永文,老爷子开心不得了,自家宝贝儿子的病,终于看到希望了。
“当年,她是我的小羽毛,我是她的鸡蛋哥哥。”梁詹摇摇头,说道,“现在,我是一个病人,她是医生,性质已经完全变了,哪怕是十里荷塘,也少了当年的那份清香,多了庸俗的世俗气息——如同那位殿下的富春山居,在繁华的都市开辟出来,美则美矣,匠气太重,终究不是当年黄公望画中所求。”
“少爷,这些东西我不懂,但是,如果你喜欢秦小姐,你就应该去追啊,否则,别说天然了,你连着匠气都没有了。”梁实跟着他多年,多少还是知道一些他的意图,他也敢说一些别人不敢说的事情。
自家少爷就是太骄傲了,骄傲到哪怕他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他也不会放低身价去追。
可问题就是,如果是别的女孩子,肯定会勾搭着自家少爷不肯松手,但是,秦羽汐身边有着墨离枫,还有顾贝这样杰出的青年才俊……
对,还有杜笙,可是为着秦羽汐跑来找他们少爷玩命的。
那位小寒殿下不知道为什么,也跑了一趟,从秦羽汐和他说话中,梁实知道,她们也早就认识。
梁詹摇摇头,追?他拿什么追她?
坐在轮椅上追女孩子吗?哪怕那个女孩子穿着高跟鞋跑不快,他也追不上。
说到底,他都是一个命不久矣的病人而已。
“少爷,秦小姐很是漂亮,别说她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医术,就算没有,也会有很多男孩子追她。”梁实低声说道,“我看她对你也是有些念想……”
“她现在住在哪里?苍梧山庄?”梁詹挥挥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他知道秦羽汐很是漂亮,小时候长得不错,只要不长歪了,长大都还过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