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我放到内裤里了

妖妖之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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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厉害的一次,是举起了一架从天上掉落下来的直升飞机。”</br>

    沈公子头也不回:“你怎么知道的?”</br>

    “他自己说的啊!”张宓跳过来,“大山哥还说他今天要带我去摘野生蜂蜜,要爬到很高很高的树上呢!”</br>

    “你大山哥正冲你招手呢!”沈公子皮笑肉不笑的说,张宓白了他一眼,“那是阿水哥,大山哥是爬树很厉害的,黑黑的那个。”</br>

    沈公子扶着额头走开了,和张宓说话太费脑子,有这个时间不如去和村长聊聊,看什么时候送他们离开。说到村长,沈公子觉得那老头不是特务就是间谍,神出鬼没的,走路都没声。更可怕的是,他说他一直住在山里,可自己带的那些高科技玩意,他没有一个不会的,张口就能叫出名字。</br>

    要知道他那些东西可是万老板的私货,军方都不一定有。一个山里的老头竟然都认识,沈公子要相信他是个普通人就见鬼了。</br>

    “莫林村长!”</br>

    一个瘦小的老头正骑在树上不知道捣鼓什么,听到沈公子叫他,直接就从上面跳下来,那树杈足有二层楼高……</br>

    “看来彻底恢复了,怎么,要走了?”莫林拍了拍沈公子的肩膀,“那么我们来谈谈报酬的事吧!”</br>

    沈公子脸一黑,合着他被折腾了半个月,还得给他钱?</br>

    “你那是什么表情,没有我折腾你,你早死了。”</br>

    “你想要什么。”沈公子知道他肯定不是要钱。</br>

    莫林一挥手:“跟我来。”</br>

    沈公子跟着莫林走到村子北边,那里有一条不知道从哪流过来的小溪,一块大石头上坐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br>

    “小叽!”莫林村长喊道,那个小男孩一动不动。</br>

    莫林村长呵呵对沈公子笑:“你过去叫他。”</br>

    “你为什么不去。”沈公子瞪他。</br>

    “你没看他都不理我吗?小孩子和我闹脾气呢!”莫林一脸心痛的说,沈公子却觉得,如果是他被别人叫小鸡,直接就揍人了。</br>

    莫林叹了口气:“是叽咕的叽!”</br>

    沈公子嘴角动了动,没什么区别好吗……</br>

    他是不会这么叫那孩子的,只是走过去,绕到他跟前,蹲下身子与他目光平视。却惊讶的发现这个孩子长得非常漂亮,沈公子心里无比的雀跃,这孩子长大了绝对比自己漂亮啊!</br>

    “你好!”他决定和漂亮小弟弟当朋友。</br>

    小男孩看都没看他一眼,目光一直盯着小溪,明明只是个小孩子,那眼神却让人觉得很诡异。沈公子本能的和他错开视线,那孩子的眼神好像能把人吸进去,可他分明都没有看自己。</br>

    “你左边一米的草丛里有条蛇,30秒后会爬到你的脚上。”小男孩突然开口了,沈公子现在听到蛇就起鸡皮疙瘩,本能的低头一看,果然他脚边有条绿油油的小蛇。</br>

    “谢谢!”不动声色的跳上一块大石头,却见莫林村长两下就把那条蛇的皮给扒了,嘴里美滋滋的说,“今天晚上的下酒菜!”</br>

    收拾完蛇后,莫林又指着沈公子对小叽说:“我想让他帮你找亲人,你愿意嘛?”</br>

    “他不是村子里的人?”沈公子恍然,怪不得长的这么好,这里的村民普通都皮肤比较黑,只有小叽白里透红的像个瓷娃娃。</br>

    莫林见小叽没吭声,就对沈公子说:“这孩子是我在山上的狼窝里捡来的,不知道为什么母狼没吃他,而且看着我把他带走。捡到他的时候,他大概就三岁,因为话还说不清。”莫林摸了摸小叽的头,“当时他身上裹着一件大人的军服,很像你们国家的,我想他应该是中国人。”</br>

    “你要我带他一起离开?”沈公子皱了皱眉,倒也不是不行。</br>

    谁知道莫林摇了摇头:“你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吧!我不会把小叽交给你的,我希望你走的时候把那件军服带走,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能找到他的亲人。如果他们肯认小叽,就让他们亲自来我们村子接他吧!”</br>

    沈公子同意了,第二天他和张宓,还有陈铭和李小茹就被村长送到村口。路过一片玉米地的时候,沈公子看到几个妇女在摘玉米,那动作就和长了四只手似的,比普通人快好多。</br>

    “顺着这个山洞一直走,就能回到山崖上面,希望你记住答应我的事情。”莫林手里牵着小叽看着沈公子说。</br>

    沈公子点点头:“只要他的亲人还活着,我就会找到,并且亲自带他们来。”</br>

    得到了沈公子的保证,莫林笑眯眯的和他们挥手道别。</br>

    “药方你收好没?”陈铭问,“丢了辛晴就治不好了。”</br>

    沈公子点点头:“我都放内裤里了。”</br>

    “你真恶心。”张宓捏着鼻子,“到时候怎么拿给赢擎苍。”</br>

    “你们不说,他又不知道。”</br>

    这张药方,是村长想了三天才写给他们的,并且告诉他,如果按照这个方子吃一个月还没好,那估计就永远好不了了。这个说法让大家心里很有负担,都害怕到时候辛晴真的没好,那就得被唐霜控制一辈子了。</br>

    辛晴这个时候已经发现她的头疼越来越严重。以前可能三个月都不会犯一次,现在每个月都会疼。阿澈把这个消息告给赢擎苍时,他差点就压着唐霜去给辛晴治病了。</br>

    “少爷,沈公子还是联系不上,我们要不要雇赏金猎人去山里再找找?”阿楠几乎每天都会联系几次沈公子,可是一直杳无音讯。</br>

    赢擎苍已经几天没好好睡觉了,整晚坐在书房里查资料,他甚至回了趟英国,想看看祖训有什么提示没有。从来不相信这些的他希望可以有奇迹出现,只要辛晴能好,他什么都相信。</br>

    “万老板已经派人去了。”赢擎苍靠在椅背上,手扶着额头,“问过医生没有,几个月就可以生产。”</br>

    “问过了,医生说7个月的早产儿放在育婴箱里完全能活下来。但前提是,这个婴儿是健康的。不过就算这样婴儿的后天身体也会比较弱,尤其是小时候,很容易生病。”阿楠想了想又补了句,“我觉没关系,到时候给他多吃点补药就好了。”</br>

    赢擎苍看了他一眼:“现在刚3个多月,至少还要4个月才能让唐霜出意外,把孩子剖出来。”</br>

    “我觉的还是等沈公子回来再说,如果他找到治好小姐的办法,我们就没有后顾之忧了。”阿楠知道,赢擎苍是想让唐霜死子手术台上的,但如果辛晴的病治不好,她就不能死。</br>

    两个人正说着,万老板把电话打了进来。</br>

    “阿苍,找到沈公子了,他已经拿到了药方,我直接派直升机去接他。”</br>

    赢擎苍皱了好几天的眉头终于松了松:“太好了……”他捂着胸口,“还是按照原计划,交给你老婆?”</br>

    之前万老板曾经提出来让陈欢去给辛晴做药,赢擎苍当然同意,陈欢什么水平他是知道的,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br>

    “嗯,所以我让飞机直接飞去了纽约,欢欢现在在那里。”</br>

    赢擎苍心里膈应了一下,万老板这个家伙,难道没发现自己说欢欢两个字时声音有多温柔吗?</br>

    一旁的阿楠撇撇嘴,心里诽谤:你有什么资格膈应人家,你说小姐的时候,更肉麻。</br>

    辛晴同一时间也接到了阿澈发给她的消息。她高兴的抱着阿莎亲了好几口,寻寻在旁边不满的说。</br>

    “晴姨,不要老亲阿莎。”</br>

    “为……为什么?”辛晴面对寻寻时,总是有压力,她觉得换成谁都会有压力,谁愿意和那么高智商的小孩子对话啊,稍不留神就被鄙视了。</br>

    寻寻拿手绢蹭蹭阿莎的小脸说:“阿莎以后是我老婆,怎么能随便让人亲。”</br>

    辛晴很想呵呵,我是她妈啊!我是随便的人吗?她在心里咆哮:再说了,你也说是以后,现在她还不是你老婆呢,就算她以后是你老婆,她也是我女儿,你也得和我叫妈!</br>

    当然,这话辛晴是不敢说出来的,如果她真说了,寻寻至少有十种反驳她的理论,最后自己还得和人家道歉。辛晴把目光放阿莎身上,女儿啊!你一定要好好开发大脑啊,以后替你妈我报仇,不然等你嫁给这小子,也会被他吃的死死的,太可怜了!</br>

    阿莎的大脑被开发的很好,再过几年她就充分展现了她的天赋。可惜,她的情商不高。不但不高,还比一般人迟钝。所以注定了她一辈子都会被寻寻吃的死死的……</br>

    把药方交给陈欢,沈公子直接叫人把张宓他们三个送到法国去找辛晴,自己则和他的手下回合,大摇大摆的出现在s市的机场里。</br>

    张宓看到辛晴时激动的又哭又笑。</br>

    “阿晴!嘤嘤嘤……我差点就死在山里了,差点就被蛇咬伤了,差点就见不到你了!”</br>

    陈铭扯了扯嘴角:“被蛇咬的好像是沈公子,你不过是发了场烧而已。”</br>

    “呵呵!”辛晴推开张宓,抱了抱陈铭。“太好了,你没事就好!”</br>

    陈铭抱着她拍了拍:“会的!我们都会好好的,你的病也会好的,都会好的!”</br>

    看到李小茹在旁边低着头不吭声,辛晴偷偷指了指,陈铭会意松开她,将李小茹楼进怀里:“我们在一起了,等你好了,我们就举行婚礼!”</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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