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一开始就错了

冰镇乌梅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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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着奇异服装的夜郎王使者,操着半生不熟的楚语说道:“我家大王说了,你们汉人外臣必须觐见我家大王才允许通过。∫,”

    这是夜郎国第三次试图阻止汉军通过,夜郎国又名耶朗国,以耶朗为制的军事同盟,夜郎王又称滇王,号称披甲军十余万称雄一方的盟主,加盟成员国包括西南夷的大部分藩国,军事实力还在南越国以上。

    卫尉庄青翟怒了,威吓道:“夜郎国君欲与汉家为敌吗?吾率军十万顷刻可下汝之国都擒拿你们国王,汝忘记当年楚王伐夜郎之苦了吗?”

    “十万大军!”夜郎王使者惊了,夜郎国人口五十万,战兵十万,算上盟友凑起来有十五万同盟军,汉人一出手十万人讨伐,放在夜郎是全国动员的灭国之战。

    使者瞅着黑压压的汉军精锐,心里一合计还是怂了。

    “你们汉人不讲规矩,我这就告诉我们大王,你给我等着啊!”

    夜郎王使者跑了。

    再后来夜郎国连个使者都不愿意出来,生怕愤怒的汉人将军挥师攻打夜郎国,合计半天派出个老头在夜郎国内是地位崇高的“师”,向汉军表示允许借路通过夜郎国。

    庄青翟是吓唬夜郎国的。

    他手下根本没有十万大军,连两万人都勉强从巴蜀郡国兵凑来的数字,京师里派来的南军还在蜀国的山路上蹒跚前进,增援的总兵力三万人。这是朝廷在大规模战争爆发前所能给予的最大支持。

    “武陵蛮怎么说的?往西南方向逃走了?”

    “大概是夜郎国南边某个小国境内,那地方脱离武陵蛮的领地,武陵蛮王就没有继续深入。”

    庄青翟道:“尽快行军,陛下给的旨意是救出平阳侯,顺便解决掉南越。”

    几百里外的丛林,曹时背着刘陵艰难跋涉着。

    刘陵病了,一场连绵的暴雨,缺乏蓑衣,丛林里树枝潮湿煮不了熟食,休息不好。蚊虫叮咬几方面综合起来。她发了低烧。

    幸好丁公也放缓脚步,武陵蛮的骚扰对他们的打击很大,刺客死掉了几十个,曹时不知道追兵还有多远。或许只有几十里又或许有几百里。他希望找到一个蛮部为刘陵治病。

    走了十几里。丛林里冒出几十个五彩斑斓的蛮族人,他们警惕的围着三个人打着转。

    王孟手持长剑的威猛架势震慑了蛮族,曹时让他放下武器。拿起手中的武器费力的比划:“救了她,我把这把刀送给你。”

    蛮族叽里咕噜交流一会儿,派出一个年纪最小的蛮族接过他的刀,那个小蛮族捧着武器乐的合不拢嘴,被大蛮族骂了几句背着刀跑进丛林里。

    不大会儿功夫,走出个拄着盘蛇木杖的老婆婆。

    她满头白发皮肤棕黑,头上插满稀奇古怪的羽毛,让两个蛮族接过生病的刘陵,围着她叽哩哇啦跳起了舞蹈。

    吟唱的时间非长久,漫长的等待让曹时差点睡着了,终于看到两个棕色皮肤的蛮族女子端来一碗黑糊糊的药草汁,扶着刘陵缓缓喝下去。

    接着老婆婆停下了吟唱,命令几个蛮族女子搀扶着刘陵走进满足部落。

    “汉人,你们好。”

    老婆婆操着怪异的楚语道:“我们部落的祖先是楚王的子民,你们汉人是楚王的后裔,我帮你们是举手之劳,这把锋利的钢刀依然属于你,我们不能要。”

    小蛮族看到老婆婆把刀还回去,顿时有点开心,撇着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曹时摇摇头:“没想到在大山之中可以看到楚人子民后裔,多谢您的全力帮助,我说过救好她,这把刀就属于你们了,我不会再要的,况且我最擅长的是弓箭,钢刀只是装饰品。”

    老婆婆点点头没在推辞,他们的蛮部属于春秋时代楚国分支部落,那时候楚王是十万大山下所有蛮族的最高统治者,传说,这个蛮部的祖先曾经娶了一个楚国落魄公族后代的女儿,具体真假已经不可考证了。

    但可以确定有一个楚国女子嫁入蛮部,传授许多知识和楚国的巫文化,比原始部落更发达的文明瞬间征服了这个部落,他们常以此为荣,每一代部落首领的女儿都要选出一个优秀者作为巫师,跳着楚国的大傩巫术。

    小蛮族忽然竖起耳朵,叽里呱啦的叫嚷着,老婆婆眉头皱紧:“有凶恶的敌人正在靠近,你们遇到敌人了?”

    曹时苦笑一声:“是的,他们是很厉害的敌人,同为楚国人的仇敌。”

    一声呼哨远远的从密林中传过来。

    树林里,冒出三十余个刺客,他们的样子很狼狈,头发一缕一缕的纠缠成团,濡湿的长衫还没有干透,看起来刚经历过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

    丁公拄着剑脚步蹒跚而来,看到曹时和蛮族女巫站着,吼了几嗓子蛮语,那些手持竹枪的蛮族脸色大变,闷声不吭的退回丛林里。

    “那个白衣老人警告我们不要插手死斗,否则神灵将会降下惩罚,我帮不了你们,你自己要小心。”

    老婆婆拄着木杖走了回去。

    不大的开阔地相距二三十步远,曹时手里有一把弓,外加二十多支捡到和自制的弓箭,王孟手中有一把长剑,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支援。

    “君侯,往那边的密林里走,那边树林密集引开他们的注意力,不要去蛮部以免他们发现病重的陵翁主。”

    “你自己多加小心。”

    曹时掉头往密林里冲,密林里无法施展箭术,同样不利于施展剑术,为今之计是能拖一时是一时。

    他一边跑一边回头倾听。树林外激烈的战斗似乎没持续太多时间,吵杂的叫骂声正追赶着王孟。

    疯狂的跑,在密林里辗转腾挪,几个月的丛林生活使他身手矫健如猿猴,不大的密林很快从了出来,当他眼前一亮冲出密林的刹那,傻了眼。

    沼泽!

    他的面前是个巨大的沼泽地。

    一眼望去至少有几百米宽的大沼泽,左侧是一条散发着头晕目眩气息的毒水,沼泽的中间是三分之一面积的青绿色湖水,另外三分之二是陷下去就爬不上来的杀人泥潭。

    杀人泥潭上可以看到腐烂的动物尸骨。泥沼表面漂浮着恐怖的白茫茫的有毒气体。即使距离白色气体还很远,依然能闻到那股让人作呕的味道,它就是毒瘴的发源地之一,死去的动物和枯枝烂叶的**气息笼罩整座森林。路过的动物吸入白色气体会立即死亡。

    类似的毒泉。毒水。毒沼泽在西南夷地区有很多,即便当地土著稍不小心也要死无全尸。

    “快!追上他们,他们跑不了了!”

    丛林里兴奋的追赶声越来越近。那是残存的刺客们在吼叫。

    王孟率先冲出树林,他的身上有几处剑伤,忍着剧痛一瘸一拐的走出来,他的手掌按在大树上留下鲜红的血手印,

    “王叔,您受了很重的伤,到底怎么了?”

    王孟气喘吁吁的抬起头,惊愕地说道:“君侯,您怎么还不走啊?快走啊!”

    曹时苦笑道:“我们走不掉了,这是个死地,那边一条河挡住去路。”

    “君侯。”

    王孟捂着肚子上的鲜红伤口,脸色苍白:“我杀了他们七个人,丁公终于出手了,我不是他的对手,这是他给我留下的伤口。”

    肩膀上胳膊上几道伤口到无所谓,腹部一道狰狞的伤口不断渗出鲜红的血液,这一剑刺的非常狠,擦着半个小腹留下一道伤痕,鲜血像下小雨似的往下流。

    以本时代落后的医疗技术,这样的重创是毫无办法的,就算扁鹊降临,仓公复生也只能摇头。

    “哈哈哈……”

    丁公倒拖着长剑走过来:“王孟啊王孟!你这一身武艺是老夫所传,你敢在老夫面前班门弄斧,简直不自量力!中了我一剑看你还怎么逃!”

    “君侯小心!”

    王孟提起剑护在曹时的身前,即使他深受重创浑身浴血,依然忘不掉自己的责任。

    曹时抬起头轻轻推开他的臂膀:“让我来吧!我来解决掉他们。”

    “君侯!”

    曹时推开他的阻拦,坚定的从他身旁走过。

    王孟忽然惊觉,君侯不知不觉长大了,再也不是跪在亡父面前哭泣的三尺蒙童,他长成了强壮的成年人,像老君侯一样高大健壮。

    曹时抚摸着战弓,轻轻拨动弓弦:“丁异老贼,你不该来的,只剩下二十多个残兵败将就不该再来,把王叔刺成重伤更不应该,你这是自寻死路呀!”

    丁公撩起长剑拭去剑尖的血渍:“不要再用花言巧语巧舌如簧来欺骗老夫,上过一次当就不会再上第二次,老夫已经受够了你的鬼把戏,早死了这条心速速跟我返回南越尚有一线生机,如果你执迷不悟,只有死路一条!”

    密林外隐约传来呼哨声。

    丁公面色微变,他的人都在此地,还有谁会吹向呼哨声?

    王孟费尽力气吹了一声呼哨,尖锐的哨声穿破丛林阻隔传向远方,密林沉寂了片刻又传来一声短促的呼哨声,这是回应哨,表示对方听到了回音。

    “好了,我们的援军就要到了,你安心的去死吧。”

    不知在何时,曹时的手中扣着十支箭矢,静静的望着三十步外(22.5米)的刺客们,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在刺客们的眼里,这笑容非常恐怖。

    “去死吧!”

    刺客们发疯的冲过去,耳边听到弓弦嗡嗡的剧烈颤动,一个黑点瞬间钻向喉结,黑点夺命之箭,余势未消的穿透脖颈,又射中身后另一名刺客,两个人一前一后拼命捂着脖颈,鲜血如柱喷薄而出。就像跑气的玩偶迅速萎顿倒地,咽气了。

    勇敢的刺客们不畏死亡发起冲锋,纵使他们的伙伴一个个栽倒在烂泥塘旁,活着的人咬牙切齿的冲起来。

    曹时大笑着,就像大魔王对屠魔勇者的嘲讽:“你们在考验我的射速吗?不妨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的射速一秒钟可以射2箭,10米内每箭都可以洞穿札甲,威力不减的极限速度是1秒钟3箭,你们冲的越快死的就越快。”

    噗哧!

    当最后一个刺客捂着胸口不不甘心的倒下,二十几个残存的刺客全部死在他的箭下。不论你辗转腾挪上窜下跳。只要在箭矢的锁定范围就逃不过一死,蹦跳的速度永远不能和射箭的速度相提并论。

    丁公攥着长剑愤怒的浑身发抖,忽然之间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低估了曹时的恐怖。他无法想象一把弓一袋箭竟有那么大的威力。

    他没有亲眼看到连发百矢的威力。但是他知道眼前这个青年可以一箭要了他的命。苦练多年的杀人剑术在弓矢的范围内如此的脆弱,难怪上古最勇猛的武士是弓箭手。

    一开始,他就选错了道路。隐藏在黑暗中的刺客很厉害,但注定不是百战将军的对手。

    弓矢之下,丁公的实力再强,也只是个高级步兵,挥手可杀的步兵。

    丁公畏惧了。

    曾经蔑视死亡,当死亡出现在面前,他可耻的退缩了。

    曹时扬起弓微笑道:“你跑啊!跑就是了,放心不射死你。”

    “你……你此话当真!”

    “你跑啊!”

    “你发誓!”

    “那算了,你还是去死吧!”

    丁公满眼畏惧:“别别!我跑,我这就跑!你一定要说话算话!”

    “跑吧!快一点!不要让我等急了。”

    “我这就跑,这就跑。”

    丁公转身就跑,刚跨出一步,耳边一阵劲风吹过,发髻被射的七零八落,几缕白发迎风飞落。

    “快跑啊!你再不跑就要杀你了。”

    丁公不敢回头也不敢质问,闷着头继续往前跑,刚走几步右腿一疼踉跄跪倒在地,右侧大腿被一根箭矢射穿了。

    啊!

    丁公疼的满头大汗,大腿被射穿的剧痛感差点让他疼昏过去。

    他咬着牙,拄着长剑一步步往外挪,只要走进密林里,箭矢就再也射不到他了,树林只有十几步远,他很有机会。

    噗哧!

    丁公拄着长剑的左手一阵剧痛,当场摔了个跟头啃一嘴泥,左手被大臂被箭矢射穿了。

    原本打扮整齐的白衣老者,片刻间变成满身污血脏兮兮的白发老疯子,他终于忍无可忍:“你不是说过不杀我吗?为什么还要射我!为什么?”

    “我只说不杀你,没说不射你啊!赶快逃啊!只要套进树林里,你就可以活下去。”

    丁公恨的牙齿快咬碎了,右手拄着长剑一瘸一拐缓缓往前挪着脚,每走一步剧痛都让他想去死,鲜血稀里哗啦的流个不停。

    噗哧!

    左腿被射穿了。

    丁公又啃了一嘴泥。

    他用一只右手抓着烂泥拼命的往前爬,一双老眼盯着只有几步之遥的密林,那是他最后的希望所在。

    噗哧!

    右手被射穿了。

    丁公四肢都不能动弹了,他拼命的用头撞泥巴:“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不想死啊!”

    直到密林里走来一个黑衣老人,他是季心。

    他的身后是孙起,还有几十个侯府家丁。

    “君侯!”

    孙起大步跨过丁公,走到曹时面前跪倒在地:“在下有错!有愧于老君侯的重托,在君侯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不在身边,在下来晚了!”

    曹时收起弓:“孙叔别说了,快扶起王叔,他伤的很重,快不行了。”

    另外一边。

    一身黑衣的季心俯瞰浑身是血的表弟,眼眸里闪烁着愤怒和厌恶:“丁异啊!你忘记老夫给你的交代了吗?老夫一二再再二三警告你,你都当作耳旁风,你以为老夫这一年半都在做什么?从南越到西南夷每一座山梁都有我的足迹,我想看看你到底会跑到什么地方搞你的复国报仇大计,你果然去了南越,果然追到了西南夷,你太让我失望了。”

    “祖父,要杀了他吗?”季心身后,走出来一名黑衣青年。

    他叫季应,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像他祖父一样有九尺高的个头,面相阴鸷仿若季心的年轻版,杀气萦绕在眉宇间,放在几十年前定然会是杀人如麻的怪物。

    楚人尚红好勇,季家人尚黑残暴,这个家族是楚人中的异类,活脱脱秦人性格的翻版。

    丁公如丧家之犬,鼻涕眼泪满脸流淌着:“兄长救救我,我真的不想死,看在几十年的情分上救我一命!”

    季心摇摇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你伤成这样流血也会让你死掉,以你的年纪熬不过拔箭那一关,失血会让你立刻死掉,还是给你个痛快吧。”

    呛啷!

    长剑出鞘,丁公盯着那闪闪发光的明亮呆住。

    曾几何时,他很喜欢那道亮光,迎着灿烂的太阳闪烁着点点光亮,只要一剑刺出去飙射出鲜血。

    突然之间他害怕了,亮光不那么美丽,它很丑陋,很恐怖,散发着狰狞,预示着死亡。

    哧!

    长剑刺中后心,他浑身颤抖着如同筛糠,用仅有的力量抬起头:“兄长我错了,当初我应该去学门手艺做个木匠,我从小很喜欢木工,我自己打造的妆奁盒送给邻家的小女孩,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后来我去学剑了,她站在门口为我送别,再后来我听说她出嫁了,她过的不幸福,我遇到了她,她说喜欢我,但我眼里只有复仇,她绝望了,然后死了,我不知道她葬在哪里,或许我从一开始就错了,错了……”(未完待续

    ps:终于快要结束讨厌的剧情了,还有书友说本书是不是转向寻秦记了,看到那话我都要醉了。不写这个讨厌的丁公戏码怎么南征啊?读过史料的都知道,南越,闽越,东瓯那一坨黏在一起,还有更麻烦的西南夷,汉武忙活一辈子也就干掉前三个,还都是晚年干的,西南夷是无能为力,那地方到诸葛亮时代才算站住脚跟,就是著名的七擒孟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