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纹刻——九尾狐!

执业兽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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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纹羊皮袍子?”昊叔松开手,心中暗笑,绕似你奸猾如鬼,还不是得喝我的洗脚水?!“你真是天才啊!”

    昊叔诡计得逞,心里分外得意。什么是最高境界?这就是最高境界!把沈旭之卖了还得替自己数钱。

    沈旭之惊魂略定,说道:“怎么天才了?”

    “不是纹刻的家伙越大,越威猛就越好。你们这个世界里面,那些大威能的猛兽凶禽早都灭族了。你们根本就没见过。你知道什么家伙最猛吗不跳字。明显昊叔在显摆,对这种显摆,沈旭之无能为力。这是实打实的见识问题。虽然两世为人,但少年郎的见识和昊叔根本无法比较。

    “是什么?龙吗不跳字。

    “龙?那是华夏的图腾。不是。威能最大的是蚯蚓。是不是很意外?”一个很八卦的事儿,昊叔说的兴致盎然。

    “蚯蚓?”

    “远古时期,天地初开,蚯蚓是最厉害的魔兽。最后,一条蚯蚓修炼得道,成就鸿钧老祖,此后,整个族群风水气运用尽,蚯蚓一族便渐渐落寞无名。这话说起来……”

    “昊叔,你是我大爷。就纹羊皮袍子了。赶紧动手吧!”虽然沈旭之实质上也是很八卦的人,但这种遥远到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八卦很没代入感,要是任凭昊叔讲下去,少年郎忽然觉得自己人生很灰暗。

    “九尾狐啊,当真威猛。你要是能召唤出来九尾狐,嘿嘿,我认为这事儿有前途。”昊叔一边准备着,一边和沈旭之讲述着那只九尾狐的厉害。

    草草定了下来,就这样吧。沈旭之想着,老虎什么的太俗气,哪个见到纹个狐狸精在身上?要是真像昊叔说的那样,倒也不错。沈旭之还是想把自己最亲近的小白狐狸纹在身上,要是有朝一日有一个死了,不管是自己还是那小狐狸,总要留下一份念想。

    昊叔手做鹤嘴型,在少年郎还没感觉的时候,便势如闪电般在沈旭之后背上点了无数下。雨打沙滩一般,留下无数的墨点,似乎有淡淡的感觉,一阵风雨过后,卷过几层细浪,风过了无痕。

    拍拍手,像是根本没发生什么事儿一般,昊叔坐回到茅屋下,抽出烟袋,一边啪啪抽着,一边欣赏着自己的作品。看着看着,嘴里啧啧作响,像是在感慨自己这么多年了还没有荒废掉这门手艺,天才的确就是天才。

    “完事儿了?”本来已经做好牺牲准备的沈旭之毫无感觉,见昊叔已经回去,应该是完事儿了。又不敢确认,便试探着问了一句。

    “当然。我老人家手艺可是在匡罗界第一的纹身高手。这况黎族的纹刻手艺有别出机杼的地方,但难不倒我老人家……”昊叔在显摆。

    不知道怎地,沈旭之今天晚上对昊叔讲述革命史很不感兴趣。或许是太累了吧。神识扫过,沈旭之看见了自己后背上纹刻着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白狐狸。划线简洁明了,形态逼真。真和羊皮袍子趴在自己后背上没有什么区别。要是说有什么区别的话,纹在后背上的狐狸,九根大尾巴招摇着,似乎在随着沈旭之一动,而摆了起来。

    而小白狐狸只有一根尾巴。

    人嘛,有理想总是好的,老子的羊皮袍子早晚会长出九根尾巴!沈旭之如是想。

    “啧啧,您这手艺,不去弄点银子回来养家糊口,都可惜了。”沈旭之赞叹道。“到时候挂一白布牌子,上面写着只卖艺,不卖身。招摇过市,威风凛凛,羡煞旁人啊!”

    “那是。我可是全职业的大师。这都是时间是岁月的积累,你要学,也学不到。”昊叔继续显摆着。老妖怪在这一点上的确有着沈旭之无可比拟的先天优势,羡慕是羡慕不来的。

    “没事儿了吧,没事儿我回去睡觉了。”沈旭之说道。

    “你明天准备去哪?”

    “恩,我准备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儿好好修炼。”沈旭之见昊叔正色的问,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看看昊叔有没有什么意见。“你老人家早点把伤养好,也早一天少拿点我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宝贝。只要能多活几年,我也能带着你多走一些地儿。死了,全没了。”

    “去京城看看吧。我好久没见过热闹了,去看几天热闹,咱们再走。”寂寞的老妖怪天生向往着热闹,不知道是火系炙热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

    “你不着急恢复身体?”沈旭之奇道。

    “时间有的是,有什么着急的?”昊叔不以为然的说道。“我每走到一个地方都要尽量去看一看,留点念想,以后万一天地归附原点,那黑暗无边的时候,我也得有点东西想一想不是。像你们就轻松了,什么都剩不下。有时候啊,我倒是觉得你们这样挺好的。不过每次想去找主神,却又下不了决心。”今夜的昊叔分外的磨叨。

    “……”沈旭之想了想,自己去京城有什么事儿干。对了,周怀年还托自己把一个什么东西卖掉,直接顺手卖了,也省得过几年忘了,万一能见到老周,也不好说话。

    “行。明天去京城看看吧。”沈旭之假假的作势打了一个哈气,说道:“这回没事儿了吧,没事儿我回去了。”

    “去吧去吧,本来没几年寿数,一小半的时间还用来睡觉。唉……”昊叔虽然唉了一声,但怎么都看不出情绪有什么低落,倒像是在显摆着什么。

    今夜的昊叔分外爱显摆。

    重新睡去,却怎么都睡不好。恍惚之间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逃荒的路上。一路荆棘,一路坎坷。背后一把带着层层铁锈的柴刀,身子比谢稚彤还要柴火。怀里揣着羊皮袍子,一步一步,走在人间地狱。

    没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侠之气。只有艰难求生的酸涩苦楚。

    遍地灾荒,饿殍遍野。随处可见是奄奄一息,只有眼珠子偶尔还会动一动的半死之人。这些人肚子都涨的很大,那是吃了观音土的后果。饱是饱了,但很快便被观音土坠的肠穿肚烂。沈旭之很难理解为什么这种类似于毒药的东西会被称为观音土。用饮鸩止渴,已经不能形容了,至少饮鸩止渴死的一个痛快,但吃了观音土后,死时悲惨无比。

    少年郎没有吃观音土,也没有吃掉怀里眼睛还没有睁开的羊皮袍子。那时候小白狐狸还没有名字,直到有一天,一个杂货商要用一身半旧的羊皮袍子换小白狐狸,沈旭之犹豫了半晌,最后硬着心肠没有答应。那之后,便给小白狐狸起了一个叫做羊皮袍子的名字。

    每天看着在路上插着草标卖儿卖女的满脸饥色的人们,沈旭之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悲哀。越走到后来,这种事情越是常见。直到有一天,人们不是卖儿卖女,而是开始交换儿女妻子,易子而食。沈旭之觉得自己已经麻木了,麻木到不知道悲哀,麻木到开始为了活下去无所不为。

    本来以为自己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坚守着做人的底线,但最后,沈旭之坚守下来的,只是带着羊皮袍子活下去。

    每一个寒冬的夜晚,凛冽的北风吹着少年郎淡薄的衣衫,每当那时候,少年郎便会想起那件羊皮袍子。一路上,无论寒冷还是饥饿,无论是疾病还是悲哀,少年郎都揣着羊皮袍子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背后的柴刀一次又一次的砍进每一个试图把少年郎和小白狐狸当做食物的人的脖子。又一次次的被当做柴刀,砍下被骄阳晒的干枯的树枝,准备做过冬的柴火。

    流浪,上一世无数少男少女的梦想。沈旭之那时候也曾经梦想自己抱着一把吉他去流浪,走遍山山水水,唱过青葱岁月。想着那个流浪歌手的情人,就这样一天一天,直到自己长大。但现实总是让人崩溃。没有吉他,只有一只给自己惹来无数厮杀的小白狐狸。走遍九州大陆山山水水,见过人间最凄惨的生死分别。没有属于自己的情人可以挂念,每天想的就是第二天该吃什么,怎么能让自己继续活下去。就这样,少年郎长大了。

    这一份沉重已经在那些日子里深入少年的骨髓,化作少年灵魂的一部分。

    睡梦中的沈旭之有些悲哀,一滴泪水在眼角流下。羊皮袍子依偎在少年郎怀里,似乎感受到了那种铭心刻骨的悲哀,伸出舌头,把那滴泪水舔掉。有点苦涩,但那毕竟是正正真真的过去。

    就这么迷迷糊糊,辗转反侧,直到天将将亮的时候,才睡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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