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假装的

九重殇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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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送信的衙役先是看了一眼薛英,接着又看了下赵婉琪,不知道要把这飞鸽传书呈给谁。

    按道理来说,郡主没有官职,薛英是三品武官,飞鸽传书自然要呈给薛英。但是郡主深受皇太后恩宠,尊比帝姬(政和三年,宋廷仿周代的“王姬”称号,宣布一律称“公主”为“帝姬”)。一时间,衙役犹豫不决的回头看了一眼丁县令。

    丁县令装作没看见,把头扭了过去……

    “你丫的,眼睛瞎了,还是耳朵聋了,听不见本世子的话,还是看不见本世子的存在!”

    赵婉琪上前几步,从那衙役的手中拿过飞鸽传书,接着一脚踹在了那个衙役的肚子上。那衙役一个仰天倒在地上,握着肚子嗷嗷直叫。

    薛英瞪了一眼赵婉琪,也没有再说什么。赵婉琪素来如此,他早就见识过了。

    赵婉琪打开飞鸽传书,看见了上面用黑色小楷写着四个简单明了的大字。

    “坚城固守!”

    赵婉琪愕然……半响吐出几个脏字来。

    “固你祖宗十八辈!老乌龟!”

    薛英上前从赵婉琪的手中扯走飞鸽传书,看见上面那四个大字,一怔。阿武,丁县令两人把头凑了过去,看了眼飞鸽传书上的内容,也都愣住了。

    绥德城建立在无定河和大理河的交叉口,自古便是两国交战的战场,早有诗词“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所说的无定河,便是这里。

    城池依山而建,城高不过八九米,南边和北边靠山的地方离地面不过五六米,只有东门和西门两个出口,携带云梯强攻的话,最多两三波,便可破城。

    加之城中并无多少兵丁,河东军传来的飞鸽传书,让他们固守城池,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赵婉琪的眼睛滴溜溜的旋转了两圈,似乎深思熟虑了一番,开口缓缓说到。

    “嗯,丁县令,昨夜本世子夜观星象,发现此卦乃亢龙有悔,正是本世子大展拳脚的良机。你速速组织城中的士兵,本世子要亲自挂帅,杀他金兵一个人仰马翻,震惊朝野!”

    赵婉琪一脸自信,豪气冲天!

    大堂里面所有人都苦笑不得……阿武走到赵婉琪的身边,低声说道。

    “郡主,占卜和看天象没有关系的。”

    “一边凉快去,本世子说有关系就有关系,知道不?”

    “嗯,知道了……”

    阿武一脸逊色,没再多语。

    “咦,阿武,你等一下,本世子记得昨天晚上看的那喜羊羊好聪明的,有几个计谋和这差不多。你一会把那佘奕带过来,本世子要他当军师。协助本世子完成大业!”

    赵婉琪嘿嘿一笑。

    “郡主,那少年身体不好,恐有不便……”

    阿武面露难堪之色,想着昨天出手捏肿了佘奕的手腕,心里一直耿耿于怀。从辈分上讲,他还是佘奕的叔叔,佘复僵和他有过兄弟之情。加上这孩子患了重病,没有几日活头,自己见了侄儿的面,除没有送一份礼物,还捏伤了他,真有点说不过去。

    “白痴,本世子一眼就看出他是装的,你见过快死的人,还如此淡定吗?你不去的话,本郡主自己去了哦!”

    赵婉琪瞪了一眼阿武径直朝大堂门口方向走去。

    “郡主留步,我去还不成……”

    阿武脸上跟了上去……

    薛英不耐烦的望着赵婉琪和阿武走出了大堂,心里焦急万分。假如以赵婉琪为诱饵,合理利用守城卫兵创造机会,再加上他的武功,想要偷偷穿过黄河还是有六成把握的。但是如果带上赵婉琪的话,可能性几乎为零。

    先等等再说,实在不行,他就一人潜逃回去。至于赵婉琪,运气好的话,被夏兵俘虏,荣王最后把她赎回来。运气不好的话,不是被夏兵杀死,就是糟蹋致死了。夏兵的暴躁残忍,他是亲眼目睹过的。没有命活着,还要升官发财做什么!他可不会为了赵婉琪把自己的命给搭上。

    “薛将军,早闻您文武双全,智慧过人,这次带兵防城大任非您莫属了。”

    丁县令讪讪的说道。

    “谬赞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本将军尽力而为。丁县令,你把冯应财他们一行人等唤来,然后下去准备吧。”

    薛英手中把玩着那两个玉珠,一脸冷漠的表情。他说的冯应财等人,就是昨日在兰香阁一楼的那几个京城士子。

    “下官这就派去寻冯才子等人过来……”

    丁县令退了下去。

    ……

    佘府后院,佘奕的房间里面,佘玉站在佘奕身后。佘奕神情专注的调试着火药的比例。

    他制作的**已经成功了,现在缺少的就是火药了。宋朝虽然有火药,但是威力不够,佘奕现在要做的是,把这些火药的威力调制到最佳状态。**本来就不用于正规的枪支,里面装的是铁砂或者铁珠子。如果火药的威力不足,会影响**的射程和攻击力度。

    火筒的出现是在元朝和明朝,最早的雏形是南宋的突火枪,现在是北宋末年,自然不会有人认识佘奕弄的这**。加之,佘奕自制的**,款式新颖,手工精致,她很好奇。佘奕说用这**可以打野味的,真的可以打死野兔吗?

    大约过了一个多时辰,佘奕用火折子再次点燃调制好的火药。

    “嗤”的一声,火药瞬间燃烧,发出炫目的光芒,其燃烧的速度,和燃烧时火焰的大小,明显强于其它几次试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硫磺的味道。

    佘奕长吁了一口气,总算调制成功了。有了这火药,**的威力会发挥出不到的威力。

    不过,这一段时间,他还要尽量改造一番这把**,铁砂和铁珠的威力再大,也没有子弹大的威力大。

    况且,从携带方便程度上,子弹要比火药方便。

    弄了一早上,脖子和腰都酸疼酸疼的,他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胫骨。

    “哥,你做好了?这个东西好生奇怪,它真的可以打死兔子吗?”

    佘玉拿起佘奕制作的**,好奇的打量着。

    “嗯,应该可以的。”

    佘奕呵呵一笑,心里想着,这东西可不是专门打野兔的,杀人才是王道,当然,他肯定不会对妹妹说这是用来杀人的了。打打杀杀不健康,吓到小孩子就不好了。

    “丫头,春花没有送饭过来?”

    佘奕透过窗户看见外面的日头比较强烈,应该过了巳时,寻常这个时候,春花已经把饭菜送过来了。

    “那大夫说,我们两是回光返照,活不了几日,他们正在等我们死去呢,岂会送饭过来。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娘带着他们去外公家了。哥,我房间旁边的小厨房可以做饭吃,各种米菜也都有,我给你做饭吃。”

    佘玉甜甜一笑。

    “呵呵,丫头还会做饭哦,看不出来,长大后,一定是个贤妻良母。丫头你感冒了,身体不舒服,还是我来吧,你给我打下手,让你尝尝哥的厨艺。”

    佘奕用手摸了下佘玉的额头,高烧降回去了,心里也放松下来了。对于这个同病相怜的妹妹,他还是很疼爱的。

    在宋代中原地区,厨子是被人看不起的职业,包括做饭也会被人看不起。但因为绥德在边疆地区,中原文化对此处影响不大,所以,男人女人会做饭是不会被看不起,反而是一种能力。

    “好,我来给哥哥当下手。”

    佘玉挽住佘奕的胳膊,兄妹两人走出房间。

    两人来到佘玉房间旁边的那个小厨房里面,这个厨房只有十几平米大小,里面摆放着一些瓷罐药草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蔬菜油盐米粮。

    在佘奕没有来佘府之前,这个厨房大多数时间用来熬中药的,有时候,来了客人,也会做一些饭菜。佘奕来了之后,这厨房就很少再做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