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出阳关有故人 第一二六六章 玉佩

秋天里的老玉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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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六六章玉佩

    “狗一样的东西,也敢偷吃我麻苏的鹿脯,乌扎,把他拴在马后面拖回去,吊起来,要吊够七天。呦,小妹妹,你要干什么?难道小妹妹看上这个贱奴了。”

    马队散开,一名少女越众而出,她约莫十八*九岁,生的明眸皓齿,珠圆玉润,娇俏可人,虽然骑在马上,但身上火红的紧身皮装,配上纯白的貂皮围脖,更是映衬的少女艳丽无双,她右手持弓,弓上一支鲜红的长箭,红的有些刺眼。

    少女的马后,两头巨大的猎犬汪汪狂吠不止,恨不得立刻扑上去把地上的小男孩撕成碎片。

    “双儿,回来!”

    凤如山心中暗叹一声,轻轻的喝到。

    他的轻喝声音并不大,也不高昂激越,但这声轻喝,却仿如从贺双心底响起,她顿时一个激灵,从失魂落魄状态中回过神来。

    “嗯!真言!”

    慕容雪菲扭头奇怪的看了凤如山一眼,又转过头来上下打量着贺双。

    刚才凤如山那声轻喝,只是最基础的小法术,真言,效果平平,慕容雪菲自然没什么稀罕的,但真言虽小,毕竟也是法术,这是凤如山第三次使出法术了,两次都和贺双有关,慕容雪菲,很是不理解。

    “师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

    凤如山脸上浮现苦笑之色。

    这个下意识,还真是诡异莫测。

    “哼,回头再收拾你。喂,这位姑娘且慢,碰上即是有缘,这个小孩,我买下了。”

    看到一个彪悍的武士挥出绳索,准确的套住小男孩的双脚,催马就要离开,慕容雪菲不由大声喊道。

    一个奴隶是死是活,慕容雪菲还不放在心上,不过,他既然能让凤如山无意间用出一招法术,那就是他的缘分到了,慕容雪菲不能看着他死在自己的眼前。

    “不卖!你们是什么人?敢管我喙鹄部落的闲事?”

    少女的脸色有些难看。

    一个还没成年的锻奴而已,正常情况下连半个紫盾也不值,就算慕容雪菲肯出三五个紫盾,她麻苏,喙鹄部落的小公主,缺这点星盾吗?传出去还不够丢人的。

    而且,慕容雪菲和凤如山旁若无人的嘀嘀咕咕,眼里完全没有她麻苏公主,这让她很不爽。

    关键是,她不喜欢慕容雪菲的面纱。

    戈壁上朔风野大,慕容雪菲长发飘飘,面纱轻薄透明,却纹丝不动,一看就不是凡品,至少,比麻苏自己的面纱,高了半个档次,虽然现在,麻苏没戴面纱。

    “我出一个金盾!”

    一个锻奴而已,麻苏立刻抬出喙鹄部落的大招牌,慕容雪菲有些不耐烦起来。

    喙鹄部落,素以冶炼锻造闻名于沁科草原,其出产的长箭,颇多奇妙之处,连慕容雪菲自己,还在擎天城的时候,都曾经特意买了几支参考,当然极不好惹,不过,慕容雪菲也没耐心哄一个黄毛丫头。

    哄人,不是她的强项。

    而且,麻苏当着自己的面射杀一个小孩,也让慕容雪菲很不舒服。

    至于麻苏只只射中了小男孩的大腿,这个,就只能怪她自己学艺不精了,慕容雪菲不会觉得是她手下留情。

    “不卖!十个金盾也不卖!敢偷本姑娘的鹿脯,就算死了,也一定要把他吊起来示众,我们走。”

    麻苏翻了个白眼,面色一沉,脸色更加难看。

    十个金盾,自然是一句玩笑话,慕容雪菲看上去又没发疯,不过她们此次出来,不过是捉拿一个小孩,一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而已,麻苏只带了随身的十多名武士,对凤如山他们,麻苏怕是不怕的,但怎么说呢,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还是回去之后再说吧。

    慕容雪菲她们能来戈壁滩游玩,推己及人,显然也不是寻常的牧民,而且至今没有亮出名号,麻苏虽然跋扈,也不是无脑的白痴。

    “你!”

    慕容雪菲勃然变色。

    “怎么,我管教手下的贱奴,这位小姐不服气!”

    麻苏鄙夷的一撇嘴,示威似的看着慕容雪菲。

    在大宁山区,喙鹄部落无需畏惧任何部落,那么她麻苏小姐,自然也就无需畏惧任何人,至于中间微妙的差别,麻苏,没想过。

    “呵呵,一块鹿肉罢了,救人一命,胜造十三级宝塔,这块玉佩冬暖夏凉,造型别致,是在下前天无意中得来,我是一个粗人,只有姑娘这等人物,才配得上,而且颜色正好和姑娘的战甲一样,岂非是天意。姑娘如果喜欢,就请拿回去,赏玩一二。”

    “嘿嘿,师叔这脾气。”

    凤如山心里暗暗叹气,装模作样的在马背上的包袱内掏摸一阵,拿出一块鲜红色的玉佩。

    这块玉佩是半边云的收藏之一,品相十分出色,通体透明没有一丝杂质,造型是一只栩栩如生的飞鸟,一拿出来,红色的玉佩周围,便飘起袅袅雾气。

    罡星神州蓄奴的做法,由来已久,无论在哪儿,都常见得很,草原上更是习惯把掠来的人口作为奴隶,凤如山从来没有奢望能拯救所有的贱奴,改变现状,那不现实。

    但是,现在既然到了这一步,他也不能袖手不理。

    “嗯,颜色不错。乌扎,拿来我看看。”

    天意不天意的,麻苏不在乎,但玉佩的不同凡俗,她却有所感觉,而且,鲜红色,确实麻苏最喜欢的颜色。

    “哈哈,小事一件。在下喙鹄部落乌扎,就在前面不远处歇脚,敢请几位赏光去喝一杯!”

    玉佩入手,麻苏眼中贪婪之色一闪而过,对乌扎抬了抬下巴,乌扎右手轻轻一抖,收回紧紧套住小男孩双脚的长绳,把一个铁片扔给凤如山,同时满面笑容,热情的向凤如山抱拳招呼道。

    铁片上有这小男孩的基本信息,为防万一抓捕不到,乌扎带在身上,现在吗,小男孩就是凤如山的了,锻奴的交易,历来是这么简单,其实即使没有这张铁片,也没人在乎。

    锻奴,本来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们是,财产。

    “苍狼族木炎!多谢乌大哥盛情相邀。不过我们还有点小事,只好下次再叨扰了。温老弟,辛苦了。”

    “嘿嘿,财帛动人心,如果你自己找死,可怪不得我们。”

    凤如山拍马上前,将玉佩递给乌扎,见哲温和那个男仆合力把地上的小男孩抱了起来,正准备喂他点水喝,急忙拿出一个玉瓶扔给哲温。

    “呵呵,没什么。”

    “木炎好大的手笔!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木长老包袱里到底有多少玉佩!嘿嘿,不知道沐姑娘会不会生气。”

    哲温接住玉瓶,打开一看,瓶中一颗紫色的丹丸,正是凤如山上次用来救治鹿华的止血生津丸。

    对这颗名不见经传的止血生津丸的神奇效果,哲温事后听鹿华谈起过,深有体会。

    救人一命,胜造十三级宝塔,话当然不错,但又有多少人愿意拿保命的丹丸去就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男孩呢。

    哲温虽然对珠宝玉石的价格、行情不大熟悉,也能看出来凤如山拿出来的玉佩,价值远远不止一个金盾,而一个成年的熟练锻奴,如果没有特殊技艺的话,在市场上也不过三五十个紫盾,比年轻漂亮的女奴便宜多了,凤如山为了一个垂死的小锻奴大费周章,这样做,真的好吗?

    玉佩质脆易碎,一般人都不大会放在马背上,哲温可不相信凤如山只带了一枚玉佩,就正好是麻苏喜欢的,鲜红色。

    “那实在是太可惜了。木先生慢走。”

    乌扎将抬头看了看麻苏,见她没有别的表示,向凤如山一挥手,胯下战马一声长嘶,簇拥着麻苏旋风般的离去。

    ……

    “凤如山,玉佩是怎么回事?鲜红色,你讨好小姑娘的水平见长啊。”

    多了德楞,也就是那个小男孩这么个重伤号,凤如山他们前进的速度大受影响,又勉强赶了十几里路,天色将晚,他们不得不停下来,草草扎好帐篷,吃完晚饭,慕容雪菲见德楞虽然仍然没有苏醒,但呼吸悠长、平稳,料来已无大碍,才想起秋后算账。

    哲温不清楚,但慕容雪菲对半边云收藏的每块玉佩的价值,可是清清楚楚,她和小红认真鉴赏过,至于鲜红色吗,她不相信凤如山是无意间碰上的,或者,拿错了。

    “呵呵,师叔,拿人命当儿戏,其心,可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希望那个小姑娘,不要太贪心吧。”

    凤如山的眼神冰冷,没有一丝的温度。

    德楞再能跑,再戈壁之上,也不可能比得上战马,麻苏真想抓住他,他根本不可能跑这么远。

    老实说,锻奴和牛羊,还是不完全一样,但贵族无故或者有因的杀害锻奴,根据沁科草原的习惯,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最多赔偿一点星盾了事,凤如山自己,虽然对此很不以为然,但也不会想着以一己之力改变人们的想法,至少不会因为麻苏杀死一个自己的锻奴而正义感爆棚。

    但麻苏对德楞,显然不是简单的杀人,而是以虐杀为乐,就像一只残忍的猫玩弄爪子下的小老鼠,一个小姑娘,如此残忍歹毒,这个,就是凤如山无法容忍的,既然碰上了,伸手管一管,也算是,缘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