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秉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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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愚蠢的妹妹哟。

    刘云无比庆幸听到刘晓晓愚蠢发言的并不是泉源。

    她干脆利落地挂断手机,然后对护士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嗨,美女。”

    在刘晓晓知道刘云性向的前提下,一直觉得刘云在对待女性的态度上过于轻浮。她总是用自己热情爽朗的笑容去吸引别人的眼球,在别人不自知的情况下调戏着别人的视觉神经。过度自来熟,过度散发荷尔蒙。

    刘云觉得冤枉。

    你是在嫉妒我人见人爱吧花儿。刘云捏住刘晓晓的脸认真地问过。

    刘晓晓用无比嫉妒的眼神看着刘云:臭流氓。

    刘云哈哈大笑。

    她没告诉刘晓晓,笑容是一种武器,是一种伪装,是一种身处社会中必要的自我保护手段,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融入集体的工具——当然也有可能是积重难返的臭流氓天性:刘云的父亲挺能拈花惹草的。但总之,刘云露出漂亮笑容与说出漂亮话的时候都并没有恶意。

    做点让别人高兴的事情有什么不好呢?

    让别人喜欢,没什么不好的。

    就像她叫了给泉源挂针的护士美女,这个护士觉得高兴就很有可能会对泉源额外照顾一些。这是一种双赢的事情。

    刘云这个身处常人世界的异类,她依靠着自己双赢的才能,洒脱得光风霁月,很少会让人感到厌恶排斥,也很少有人能够洞悉她并不隐藏的秘密。

    她知道怎么保护好自己。

    很清楚怎么在追求的范围之外得到别人普通意义上的好感。

    她懂得分寸,又知情识趣,即使知道她性向的女性也愿意跟她交个平常的朋友。这是许多人做不到的事情,但刘云得心应手,她在人际关系上就是有这样无师自通的天赋。

    但其实这也没什么难的。如果你了解一个群体,又不把她们当成竞争对象,自然很容易就能捕获她们的好感。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要办到这件事情又好像很难。

    同行是冤家的俗语很好地描述了陌生女性之间的关系,她们在对异性的竞争上永远是彼此的对手。从科学角度来说同性之间的这种敌意来源于将自己的基因向下一代传递的意愿,虽然现代社会中繁衍的压力已经远远没有那么大,但这种本能还是延续了下来。

    通常,人们认为这种本能只对雄性具有深远的影响。人类的世界里男性因为这种本能总是在同性面前显得很有攻击性,他们比拼力量和才华,在某种意义上像是相争的狮子一样不死不休。

    刘云并不这么认为。

    女性也同样有繁衍的渴望。否则她们为什么要在恋爱与婚姻中跟别人竞争,又为什么千方百计地讨好自己的情人与伴侣呢?

    跟男性不同,在这种本能的驱动下女性使用的竞争方式更加原始。她们装扮自己,争奇斗艳。

    这似乎有些违背自然的规律。

    在动物界里更加美丽的总是雄性。有着华丽尾羽的是公孔雀,有着漂亮鬃毛的是雄狮,有着壮丽鹿角的是牡鹿……而在人的社会里,使用这种丝毫不能使自己进步的竞争方式的却是女性。

    刘云很同情女性。她觉得这个群体一直受到欺骗与压抑。在社会的进化中,男人们把那些对自己有力的竞争手段全部抢夺走了,他们的武器是智慧、力量、权势、地位……这让他们渐渐地在这个社会中成为主角。而女性,他们留给女性的手段则是如何取悦男性群体,痴傻地甚至毫无自尊地追逐他们的审美并在同时互相伤害。男性在缓慢地运作着这个巨大的阴谋,使得女性成为了依附男性的菟丝花,使得女性的社会进化被强行延缓了数百年。

    刘云不喜欢男人。

    不是单个的男人,而是男人这个群体。

    刘云把他们当成敌人与对手。

    这个认知从产生到成熟的过程是非常漫长的。

    在年少的时候刘云还没有那么确切地弄明白自己的意愿。那时候她看不起跟自己相同性别却娇娇弱弱的那些女孩子。她以自己能够切入男孩子们的群体为荣。她做跟他们一样的事情,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后来,渐渐地,她明白了这种心情的由来。她并没有把男性当成伴侣的人选,而把他们当成同行,当成偶尔可以惺惺相惜的敌手。而当他们聚集起来,作为一个群体存在的时候,刘云又会憎恶他们。

    刘云认为是他们强行对女性做了精神上的阉割,使得女性的潜意识里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自卑,使她们不敢竞争、不敢把这个世界握在手里。

    刘云是在那个时候突然明白自己是没有办法喜欢上一个男人并且跟他组建家庭的,她不喜欢男人,喜欢男人对她来说像是一种侮辱。

    认识到这一点的刘云并没有觉得恐慌害怕,她只是有点迷茫。

    那么她应该跟什么样的人共度一生呢?

    女人吗?

    她总是觉得自己应该像是男人一样娶个媳妇。其实就像粗心的刘晓晓一样,一直以来刘云也被这种想把自己伪装成男性的惯性欺骗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女人,她只是不服输地表现得像个男人,然后渐渐地要像男人那样娶个妻子的念头就在她的灵魂里生根发芽。

    在大学里她第一次谈了恋爱。

    那是学生派头十足的恋爱,充斥着柏拉图式的高尚和白蔷薇般清纯的刺痛感。然而这场恋爱对于刘云来说却是彻头彻尾的折磨。

    她发现自己似乎也不喜欢女人。

    用更加成人的描述来说,刘云发现自己对女人也没有冲动。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认为自己是独身主义者,是个性冷淡——或者是个自恋的变态也说不定。后来有一天,刘云喝了点酒,对着电脑把自己的事情说给了一个朋友听。

    对流云来说这并不是倾诉,而是在阐述事实。

    朋友听完了她的自白以及恋爱的经历,在网络那头敲下一行字:你还没有遇见喜欢的人。

    哦,那要怎么才能遇见喜欢的人?刘云问。

    遇见就知道了。朋友说。

    我经常能遇见喜欢的人。刘云很不服气。她总是有种优越感。因为当她认为自己摆脱了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始冲动,一门心思专心学业的时候,别人正在为感情的事情焦头烂额。刘云拒绝承认自己在感情上是个失败者。她认为自己是第三性人,那种摆脱了男女性别的差距、不受繁衍约束的进化了的新人类。

    网络的那一头,刘云没有见过的朋友——她或者他比刘云要大上几岁,字里行间都体现出岁月磨砺过的睿智。

    她或者他说:你没遇见过。你是个很严苛的女权主义者,你看不起男人也看不起女人。认为自己是先驱,是圣徒。但其实你只是中二期还没过。

    网络那一头的朋友几乎在一瞬间就一阵见血地指出了这个事实。

    刘云郁闷极了。然而她自己回顾了自己的发言,觉得似乎还真是这样。

    最终她只是回了个省略号。

    过了一会儿又说:好吧,我还没遇见喜欢的人。

    怎么才算遇见了喜欢的人?

    遇见就知道了。

    等于没说。刘云说,我去睡了。

    网络那一头却没有说晚安。

    刘云的朋友说:你认为喜欢女人是种罪孽。

    怎么可能?

    刘云乐了。

    虽然看起来对男女都没有冲动,但刘云仍旧把自己规划在同志圈里。因为她无法想象跟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但却能够忍受一个女人陪伴在身边。

    刘云从来不为自己的性向感到恐惧。

    恐惧是弱小者的行为。

    坦然面对真实的自己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所以她也总是自省,总是通过别人的眼光审视自己。

    你怎么这么想?刘云问。

    因为我觉得你认为如果自己喜欢上了在精神上被阉割了一次的女性的话,就像男人们一样犯下了罪孽。就像一个正常男人会在道德约束下避免与幼女发生性关系,但其实没有长成也没有被别人染指的处女对他们的吸引力是非常巨大的,可是自我约束力会消除他们的性冲动。你也一样,你过于强大的超自我会阻止你对女性发情。

    ……

    刘云再次在输入栏输入了省略号。

    你要改变自己。

    刘云的朋友很快就回复了。

    多去了解别人的想法。放低姿态来看看身边的世界。你不是最聪明也最特殊的那个,你的高傲会刺激你的道德感。过于强烈的超自我会攻击你的人格,你听过强迫神经病症吗?那时候你就真的是神经病了。

    你在开玩笑吧。

    对方很快就回复了。

    我在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