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远行上京

SISIMO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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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博容皱着眉在帘子后面停住脚步,外间沈七却是规规矩矩地朝崔氏问好,此时已然开了春,理化县正是桃红柳绿的好时节,但沈七的外祖去世之后,他自是没有理由留下用饭的,崔氏招呼地虽然客气,沈七却也不好意思一直磨到用饭的时间。

    若是换做刘湛,怕是能有那么厚的脸皮,沈七却不行,他的教养和性格让他做不到那样死皮赖脸。

    哪怕是真的喜欢并未走出来的那位少女,他也愿意为之努力,却到底没办法放下所有的身段去讨好,这是个性使然。

    于是,坐了一会儿之后,见宁博容丝毫没有出来的意思,他只得默默离开。

    走到门口,看着两家之间只一墙之隔,他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比起潞洲到云州的距离,这一墙之隔,已是十分近了好吗?

    而这时,宁博容才出来,抱怨道:“这么长时间才走,害我在后面站了这么久,阿娘,这个是不是要这样弄?”

    她从来不是拖泥带水之人,既然觉得沈七不适合,那就压根儿没有想过再与他有什么牵扯,是以哪怕沈七表现得再明显,宁博容也没什么兴趣。

    崔氏却若有所思,“阿容,怕是这沈七郎,当真心悦于你。”

    宁博容瞪大了眼睛,“阿娘!”

    “好了好了,不说了。”

    宁博容嗔道:“若是一个人喜欢我我便要嫁给他,那我能嫁几个人啊!”

    崔氏笑了起来,“是是是,我家阿容只有一个,自然得挑一个最好的人家。”

    这回却轮到宁博容不说话了。

    崔氏接过宁博容拿着的五色丝棉,应道:“这样就可以了。”

    这是宁博裕成亲时需用到的东西。

    不仅如此,还要准备毡席、青庐和百子帐,还有小金银盏子,准确的三斤粟、三斤麻,还有三支箭,这都是大梁传统婚礼上需要用到的东西,更别说那早早养着的大雁了,而这一切对于宁博容来说都相当新奇。

    之后的好几天,沈七几乎天天报道,宁博裕县衙中有些忙,却也在家住了好几天,宁博容敏感地发现,现在他同沈七还挺熟悉的。

    越来越临近婚礼,这天夜里,宁博容弄了几个凉菜,盐水毛豆已经成为宁家常吃的小菜,又有拍了些许蒜泥的凉拌黄瓜和一盘子凉拌菜,却是切成细丝的萝卜,同香菜拌在一起,滴上些香油,就是一道开胃凉菜,还有一盘子酸笋丁、香菇干、蛋皮切丝加上一点点鸡脯丝做的三鲜什锦,加上她亲手酿的青梅酒,放进食盒去找她家阿兄聊家常。

    这天宁博裕下衙早,洗过澡便在后院的小亭中读书,宁博容便直接去了。

    “阿兄!”

    宁博裕见是她来,十分高兴地放下书,“阿容怎地现在来了,可是有什么话说?”

    “咦,阿兄这是要下棋?”

    宁博容将食盒放下,看到了宁博裕面前的棋盘。

    “不错,和阿洵约好了一会儿下棋。”宁博裕点头道。

    宁博容面容古怪,“……阿洵?”

    “是啊,不就是那沈家七郎?他虽年纪不大,懂的事却不少,且在这理化县,这盘根错节的关系若不是有他帮忙,我这县令可不会做得这样轻松。”宁博裕认真道:“他既诚心相交,我自也真心与之来往。”

    宁博容挑了挑眉没再说什么,将食盒中的小菜一碟碟放下,盐水毛豆、凉拌黄瓜、开胃凉菜、三鲜什锦,并一小壶青梅酒,在这温暖的南方春末的天气里,坐在凉亭中看向那已然碧绿盈盈的初荷,实在是一种享受。

    “既如此,阿青,一会儿再送一双筷子一个酒杯来,阿兄既在等客来,我便先走了。”

    宁博容可不想等到沈七来,徒增尴尬。

    她原想跟宁博裕说沈七之事,提醒他别和沈七走得太近,不管是这位的世家身份,还是对你家妹妹“有企图”,都得注意着点好不好!

    可现在,沈七已是帮了宁博裕,宁博容便知道以宁博裕的个性而言,让他再疏远人家是不大可能的,宁博裕心中自有一杆秤,既耿直又不至于太迂腐,宁博容相信他与沈七相交也会有个度的。

    既提醒已经晚了,她也就不便再提。

    谁知她拎起食盒还未走远,便见到沈七迎面走来。

    这宁博裕宅子里的下人显然是见惯沈七的,居然无人通报,宁博容也就脚步自然地走了过去。

    此时天色擦黑,宁博容一头长发只用发带系在脑后,别无缀饰,素面朝天,一双蓝眼却眼波流转,即便不说话,那种蓝到慑人的美丽仍旧让人忍不住心弦微动。

    而她穿一身碧水天青色的宽袖薄衫,下着一条白色烟染浅绿的长裙,那裙下摆极大,走动之时便如烟水氤氲,宁博容走动时的姿态又比一般的少女要轻盈许多,这宛然灵动之态,衬着她秀丽纤弱之姿,偏她自小念书,虽自问不是那等天资出众的才女,但读书三千卷,不管如何都与旁人不相同,这等腹有诗书的高华,随着她的年纪越大,越是凸显出来,书卷气在她的身上非但没有让她像张茹一般显得清高刻板,反倒愈加添了三两分灵气。

    若说宁博容这副天生的长相就有九分,这世上九分的美人虽然不多,却也能数出那么些个的,但加上她这股子气质,却着实太少见了。

    十二岁的宁博容还介于女童和少女之间,到了十三岁,她却开始抽条儿长个子,身形也显出少女的俏丽来,这种姿容上的出众自是一年比一年更加明显。

    “阿容。”沈洵忍不住叫住她。

    宁博容眉间一皱,随随便便称呼她的名字,这已经有些失礼,她家与沈七家还没熟悉到这种地步。

    “沈家表兄。”宁博容客气地行了一礼,“阿青,回头给沈家表兄再送一双筷子和酒杯。”

    “是。”

    两人就这样说着话,走进了黄昏的暮色里。

    沈洵静静看着,却是没有再出声叫她。

    实际上他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有哪里不好?会让她在几年前那样坚决地退却亲事,现在还是一如既往地冷淡。

    作为沈家这一代中最有希望的孩子,沈洵自然是极聪明的,所以他知道有一种他最不愿意承认的可能——

    她心有所属。

    每每想到这种可能,他便自己反驳道,不可能,她的年纪还这样小。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会想起那个雨天,宁博容与刘湛并肩站在江堤之下,两人的手就那样紧紧拉在一起。

    那时候,他们两个明明还只是孩子,看无论是神情还是气质,却没有半分孩子该有的天真稚气。

    那是沈洵心中的一根刺,怎么都拔不掉,但若是宁博容真的能够嫁给他,他愿意将这件事彻彻底底地遗忘。

    问题是,这个姑娘好像丝毫没有松动的意思。

    沈洵叹了口气,缓缓往亭子的方向走去。

    “七郎,你来啦。”宁博裕笑道,“来,我们下棋。”

    “这是……宁家妹妹亲自做的凉菜?”

    “是,阿容做这些那是相当拿手的,”宁博裕得意道,要知道,凉菜看似简单,实际上才不是这么好做,凉菜好吃与好吃的差别也是极大,太酸不好吃,太咸也不好吃,可若是太淡,也是没滋没味,宁博容亲手做的凉菜酸爽得恰到好处,咸淡得宜,这才是很见水准的,“连这青梅酒,亦是她亲手酿的。”

    沈洵心中一动,“她知道——我今日要与你来下棋吗?”

    宁博裕摇摇头,“自然是不知道的,我先前并未和她说起,原她好似要和我说什么的,我提及你要来,她便早早走了。”

    宁博裕或许不及宁博闻和宁博容聪明,但也不傻,这句话已经是相当赤|裸裸的提醒了,可惜沈洵神思不定,竟是不曾听得出来。

    这一天的棋下得于是也输得一塌糊涂,明明沈洵的棋艺要比宁博裕高上一截,但心中有事,这心思不用在下棋上,能下得好才叫奇怪。

    次日已是五月初六,婚礼迫在眉睫,却在这时,几辆马车停在了门口,宁博容听到门房的消息报进来,才知道是宁博闻一家来了。

    在正堂见过崔氏,刘婉贞依旧是那副乖顺媳妇的模样,崔氏也不好横眉冷眼,淡淡寒暄了两句,宁博闻便直切正题。

    “阿娘,待二郎的婚事过后,我便要带着婉贞回京了。”

    “回京?”

    “是,调令已经下来,我由云州刺史调任鸿胪寺卿。”宁博闻道。

    崔氏脸上并没有多少喜色,“嗯,好好做官,莫再让你阿父失望。”

    “是。”

    虽那几年宁博闻与宁盛夫妻之间的关系降到了冰点,经过这么几年的缓和,已经是好上许多了,宁博闻并不操之过急,宁盛与崔氏也是渐渐在与他修复关系,于是现如今说起话来态度已经是相当平缓。

    虽崔氏只是这样淡淡一句,宁博闻却知道她是全然出自真心。

    鸿胪寺卿同云州刺史一般,都是从三品,但是从三品的地方官和从三品的京官,那是截然不同的,更何况鸿胪寺卿这个位置有其特殊性,鸿胪乃是传呼之义,源于汉代之大鸿胪,掌管皇帝的待人接物,等于皇帝私人的外交部,是个实实在在的实缺,属于离天子最近的职位之一,不是那等闲散官。

    “阿母,若是可以,我想接阿容一块儿到京城去住一段时间。”刘婉贞笑盈盈道:“也好看一看京城的风光,阿容渐渐大了,若是再大上两岁,怕是更不好出门,趁着如今年幼,倒是好到处走一走看一看。”

    宁博容朝刘婉贞看去,说句实话,被她说得有些心动。

    她到大梁已经十三年了,但……那传说中的京城,却是一次都没去过,不知道是个什么模样?是不是同她现代时候看的故宫差不多?

    大梁承袭唐风,恐怕是不大一样的吧……

    “阿母不必担心,不过三两月,保证将阿容再好端端地送回来。”

    宁博容也一把挽住崔氏的手臂,“阿娘,不如让我去看看吧。”

    不仅是她,宁舜华和宁舜英也扑了上来,“祖母,便让姑姑去吧!”

    她们俩是真的喜欢宁博容这个只比她们大几岁的姑姑。

    崔氏原有些犹豫,宁博容年纪渐渐大了,却是要说人家,云州潞洲两地偏生没有什么太好的人选,实则京城是个不错的选择,那里的好儿郎更多,可惜的是她却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陪着宁博容上京去,这刘婉贞虽是长嫂,却是十二分地不靠谱,还不如自己的长子呢。

    见宁博容实在是想去,她只好叹了口气,“罢了,等博裕的婚事过了,你便随着博闻一块儿上京去吧。”

    反正现在楚王刘湛也不在京城,崔氏相对还是有点儿放心的,这会儿刘湛正远在边城呢,战事形势虽有好转,却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胜利归来的。

    “阿娘真好!”宁博容喜笑颜开。

    宁氏姐妹也是欢呼一声,“祖母真好!”

    崔氏瞪了宁博容一眼,“去了京城可不许惹祸!”回头却又看向宁博闻,“你随我来!”

    刘婉贞知道他们母子俩要单独说话,也便知趣地不曾跟进去,只同宁博容一块儿在厅里说话。

    但这满副心神显然都被宁博闻勾走了,颇有些心不在焉,宁博容也不在意,自顾自同宁氏姐妹说得高兴。

    ……反正,她同刘婉贞也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的。

    耳朵一动,宁博容一心两用,却是在偷听室内说话。

    但只听了两句,便不想听了,因为崔氏同宁博闻说的很简单,既不是秘闻也不是训斥啥的——

    不过是让宁博闻留心一下可有合适的对象,并严厉警告他不许擅自左右宁博容的婚姻罢了。

    要说决定——宁博闻是定不了的,除非宁盛和崔氏都不在了,宁博闻这个长兄才有权利为妹妹订下婚事。

    很快就到了宁博裕成亲的这天,可惜整个过程都没多少宁博容能参与的,不过看看罢了。

    她甚至是第一次见到古代的亲事,当看到新娘子的车架到了门口的时候,她却忍不住惊咦一声。

    因为新娘子不是她想象中那种……大红喜服红盖头。

    反倒是一身绿衣,这个宁博容不懂,身旁的刘婉贞却是妥妥地很清楚。

    只听她柔声道:“因这于家妹妹的父亲是做过官的,才可穿这大袖连裳呢。”

    今日的于晚一身深青色的大袖外袍,素纱的里衣,又有深青色的蔽膝、大小腰带以及鞋袜,这一身披挂瞧着就不轻,但是比起这,于晚头上那用金银杂宝花钗簪笄之类插满的博鬓更是显得繁重。

    宁博裕有官身,原可穿公服来成亲,可崔氏为了喜气,特地给他准备了绛公服,红纱单衣,下白衬,黑靴子。

    这女穿绿男穿红,倒是颇有几分红男绿女的意思。

    而宁博容不知道,这历史上红男绿女的说法,正是源自于此。

    这男女皆穿红的传统,恐怕还要往后推上个几百年才有。

    是以,这新娘子自是更不可能有红盖头之类的东西,于晚只是手持一团扇,堪堪遮住面容罢了。

    这婚仪也不在屋内,而是在事先准备好的青庐,待得撒帐过后,宁博裕与于晚一块儿坐帐,听着宁博裕红着脸吟诗的时候,宁博容险些给笑喷了。

    这诗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念得宁博容都起鸡皮疙瘩了,这赞美你家老婆,也写得有点太肉麻了!

    瞧瞧身边人,却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宁博容就知道自己又少见多怪了……

    “阿嫂,这成亲,都要念诗的吗?”

    “那是自然,二郎怕是在于家就念了不少诗才能迎回这于家妹妹呢。”

    宁博容:“……”

    电视剧又一次欺骗了她。

    念过诗,于晚才将团扇拿开,而宁博容看着那张几乎看不出于晚原本秀丽姿容的妆,又一次被雷得不轻。

    ……若是新娘妆都是这般模样,她是不想嫁人了……

    喝过合卺酒,用五色丝绵将两人的脚趾系在一起——没错,就是脚、趾!

    再脱去宁博裕身上的外袍,开始给于晚摘头花梳头发,梳头合发之后,才算是礼成。

    宁博容只是旁观看着,都觉得累得慌,而这一套折腾下来,洞房过后,第二天宁博裕和于晚还要来拜见宁盛和崔氏。

    果然,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这结婚呐,都是个体力活儿。

    不过宁博裕婚后第三日,宁博容便已经随着一列宁博闻举家的马车,慢慢地往这大梁的国都京城去了。

    五月里一路见那春|意融融,一片桃红柳绿之中,马车渐渐北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又晚了 ┭┮﹏┭┮

    谢谢15387339、果妈、xiaoxiao的地雷,爱你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