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走出丛林

风天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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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老狼头部模糊的死状。而且自己还没有办法替他收尸埋藏,方宝的鼻孔就一阵阵发酸,眼里湿润,心里难过得要命,见到身边有三株香羊草,就去摘光了叶子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这种草水份很多,鲜嫩中带着香甜,山羊是最爱吃的,解渴又解饿,是在山路行走的人极好的食物,不过并不常见,老狼没有标本,自然也不可能教华家荣等人了。

    华家荣见到方宝把那三株香羊草的叶子摘得光溜溜的,而且津津有味的吃着,估计枝干也可以食用,便去全部拔了出来,放入了嘴里猛啃。

    然而,他迫不及待的放进嘴,却立刻又迫不及待的“呸呸”吐了出来。

    方宝一阵暗笑,香羊草的叶子香嫩好吃。可是枝干却又苦又涩,而且真还有一股子羊骚味儿,那是非常难吃的,不过他故意装着不知,继续的在前面走着,不算老狼之死未消的疑问,他也想灭灭这小子拽得二五八万的性格,华家荣不来求他,他绝对不会把东西主动给此人,而且还故意拿到手上晃来晃去,偶尔摘两片扔在地上,一付炫富之态。

    望着被方宝扔在地上的叶子,华家荣吞了吞口水,腰还弯了弯,但最终放不下面子去捡起来吃,而是“嘿嘿”干笑了两声道:“吴宝,你吃的是什么啊,好不好吃?”

    方宝回过头来,将手中的香羊草在他面前晃了晃道:“这叫香羊草,又甜又嫩,和吃水果差不多,好吃,好吃得很。”

    听着方宝连说好吃,就是不肯给自己,华家荣终于忍不住了,道:“是吗,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吃。我不信,给我尝尝。”

    方宝听得暗暗好笑,也不想再逗他了,便把剩下的香羊草给了他,见到前方有一株大树,便过去靠着坐下道:“先休息一阵再赶路,我看这山势,没几天是走不出去的。”

    华家荣一边吃着香羊草,一边在他身边坐下道:“吴宝,还是你厉害,这些鬼山一座连着一座,要是我一个走,真不知道能不能出去。”

    这是华家荣在拍自己马屁了,方宝笑了笑,就闭上了眼睛,无论怎么样,哪怕是两人相处,他都觉得和此人无话可说,正应了那句俗语“话不投机半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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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了大约一个小时,方宝也才启程,而华家荣现在是唯他的马首是瞻。自然是亦步亦随。

    在缅泰边境一带,几乎全是大山,而大山之上,皆是遮天盖地,古木苍翠的原始森林,但这样的地势,对于方宝来说,是处处有吃有喝的,走起来自然轻松,到了傍晚的时候,见到一只黄山羊,在跳下崖的时候,两人已经扔掉了缴来的AK47,但这当然难不倒方宝,他取出了飞刀,两刀掷出,分别插在了那黄山羊的颈部与腹部,黄山羊狂奔了大约百米,便裁倒在地。对于两人来说,无疑是一顿大餐了。

    让华家荣剥皮,方宝花了一个小时引燃了篝火,便用匕首割了肉烤了起来。

    华家荣搭着他享福,啃咬着美味,忍不住对方宝在林中的生存技巧赞不绝口,不过听得出来,这次他倒不是拍马屁,而是真心的羡慕。

    晚上没有赶路,在篝火旁轮流休息,两个人在森林里绝对比一个人要轻松。至少睡觉的时候可以安心,不必担心睡熟过去,篝火熄灭,会被林中防不胜防的凶兽袭击吞食。

    两人在连绵起伏的大山里钻了整整三天的原始森林,到了第四天的上午,下了一座山,就见到了一条公路横亘着,虽然是黄泥路,但从路上的痕迹上来看,是有车经过的。

    见到了这条路,方宝与华家荣的脸上都现出了喜悦之色,便在路上等着。

    这样偏僻的地方,车子自然是不多的,一直等到中午,才见到一辆白色的轿车不紧不慢的开过来,可以看到车窗里是一个一男一女,后面的一排没人。

    方宝与华家荣不约而同的伸出了手臂,然而,那车的速度本来是不快的,当瞧到招手的两人,忽然加快了,“嗖”的一声就从他们眼前过去,车子遇到一个坑。连抖了好几抖也顾不得了。

    想不到会如此的不受欢迎,方宝与华家荣对望了一眼,顿时明白过来,这三天在森林里疾行,他们的迷彩服都已经被挂得破烂不堪,脸上也好生的肮脏,华家荣的短发还罢了,方宝的头发上还挂着两根昨晚睡觉枕的野草,说他们此时像原始人可能夸张了些,不过如果说是由于饥寒交迫,想出来抢劫的山民相信没人会怀疑。

    搞清楚了情况。方宝和华家荣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去找了一些大石头在泥路上一字排开,如果有车要过去,除非它能飞。

    如作战般的潜伏在草丛中,啃着剩下的烤肉,又等了两个小时,便见到一辆蓝灰色的小型四轮货车摇摇晃晃,慢慢悠悠的开了过来,司机是一个留着长发,穿着黑色夹克的中年男子,当见到路上的那一排石头,就停车下来了,一边去搬石头,一边嘴里骂骂咧咧的,无疑是在诅咒放石头的人毫无公德心,会遭到老天爷各种各样的惩罚。

    方宝瞥见华家荣眼中露出了凶光,知道他要是冲出去,这中年司机的脖子估计就会“喀喳”一声歪在一边驾鹤归西,当下抢先一步站了起来,小跑了十来步,就到了中年司机的面前,而华家荣自然也起身跟在了他的身后。

    那中年司机忽然见到草丛中冲出两个貌似野人的年青男子,顿时骇了一跳,不过敢在缅甸山区里跑的人绝对不是没准备的,于是,他就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左轮枪,这枪的样子很不好看,无疑是自制的便宜货,但估计还是能够杀人的。

    方宝没有出手,因为华家荣已经动了,手臂一捞,就捏住了中年司机的手腕,将他的枪夺了下来,然后将枪口对准了他的后脑勺。

    方宝知道这小子杀人就和说话一样容易,把他的枪口一拍,便对那中年司机道:“会不会说中国话,我们要搭你的车到最近的县城里去。”

    可惜的是那中年司机显然不会华语。嘴里不停的“叽里咕噜”说着什么,华家荣眼睛一瞪,又将枪口瞄准了他的头,方宝便又去拔开,然后向着前方一指,大声道:“GO,GO。”

    缅甸人原来是英属殖民地,许多人简单的英语还是懂的,中年司机顿时明白了,连连点头,便钻了上车,而方宝和华家荣坐在了他的旁边,不过这种小型货车的驾驶室不宽,三个大男人挤在一起实在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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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摇晃晃的在泥路上走了足足四个小时,快傍晚了,路面渐宽,然后到了一个小县城,不过这个县城真的很小,只有一条街。方宝与华家荣身上都没有带钱,连打个电话通知秃鹰都不行,还好的是,那中年司机见到两人并没有伤害自己,而且还把手枪还给了他,也猜到是外地人遇到了什么意外情况,就给了他们三千缅币,这相当于人民币二十元,不过在缅甸的边远区域还是不算少的。

    拿着钱,两个人找到了一个华侨开的商店,拿来了公用电话,由华家荣给秃鹰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了他和方宝的消息,而且把老狼的事说了,而秃鹰问明了他们所在的县城位置,说是马上会派丹尼斯过来接,让他们就在公用电话旁边等着通知。

    结束了通话,华家荣就拿着剩下的钱在商店里买起东西来,除了香烟之外,还买了一些花生饼干之类的食品,完全不问方宝需要什么,在丛林的时候,方宝是老大,他是小弟,可是到了城市,这个位置自然要换过来了。

    两个小时之后,丹尼斯的直升飞机到达了这座县城的南郊,打电话联系了两人,两人便出城,很快在公路旁一块空地见到了那架“啊趴起”,对于在自己抓绳索的时候丹尼斯却掉头驾机逃走的事,华家荣显然还耿耿于怀,冷冷的不理丹尼斯,而丹尼斯似乎也很不好意思,连连解释,倒是方宝对当时的情况能够理解,便于他攀谈起来,这才知道陈家的孩子已经被接走了,陈姓的富商也给了钱,他没有直接参与战斗,危险不大,只拿了十五万,而如蒋师阳、铁猴子、孙亚伟等参战队员分了二十五万,他们当然也不会低于这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