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出山

风天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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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宝估计她说不出道歉的话来。便仰望天空,长长一叹,道:“算了,不管怎么说,你是病人,我也不怪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

    范香兰衰弱的道:“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浑身没有力,我得的是疟疾吧,过去我爸他们在丛林里这种病得的人最多,死的人也最多,不过后来建成了归来城,就很少得这种病了。”

    方宝点了点头道:“你知道这种病要命就好,现在只有在这里养几天病,看你的样子,没三五天是不会好的。”

    谁知范香兰却连连摇头道:“不,我的部下现在下落不明,他们一定在等着我,我最怕的是,洪三桥会隐瞒我已经逃走的消息,然后诱他们上当。我们必须尽快的走出去。”

    方宝立刻道:“走出去,你现在这个样子,能走吗?”

    范香兰咬了咬唇,低声道:“那你背我好了,大不了我再多给点儿钱给你。”

    方宝其实也想早点儿拿到钱离开缅甸,回中国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便点了点头道:“好,这森林不知还要多久才能够出去,背着你走实在太累了,不过看在你可怜的份上,算十万美元的辛苦费吧。”

    听到他这话,范香兰的眼神却犀锐起来,瞪着他道:“十万美元没有问题,但你记住,我不需要你的可怜,你想自己走,我绝不会求你。”

    没想到这个女人到现在这个地步还如此倔强,方宝只好大摇其头,道:“好好,你永远是大姐头,不可怜你总行了吧,这青蒿和狗尾巴草既可以治你的病,也可以充饥,你自己再吃一些,我去找些吃的喝的然后上路。”

    他一边说着,一边就起身,这一带的地势已经熟悉了。很快去采了一些白色的鲜菌吞了一部分,然后用树筋穿成一串挂在身上,又去清泉边喝了水,用芭蕉做杯带了回去,让范香兰以水代酒,下着狗尾巴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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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范香兰吃下了十来株狗尾巴草之后,方宝背上她向北出发了,只希望能够在天黑之前走出这片森林。

    前面的路都还好走,但到下午的时候,便遇到了一座难行的大山,这山还没有到陡如斧削的程度,而且有藤蔓与树枝可以借力,如果只有方宝一个人,要爬上去是没有什么难度的,可是现在他背了一个人,自然就麻烦了。

    事到如今,麻烦也得上,由于双手要去抓扯藤蔓,当然不可能托着范香兰,而她目前仍然处于时而昏迷时而清醒的状态,无法用双手抓稳自己,于是只得拿中正剑砍了些藤蔓来将范香兰牢牢的缠在身上。

    做好准备工作后,方宝开始爬山了,最初一段还好,他的体力充沛,而且那些藤蔓也不刺手,但到了半山腰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除了体力下降之外。牵引着向上的东西只有荆棘了。这些荆棘生长在岩石之中都很牢固,但全长着刺,要借力爬上去,绝对是要弄伤手的。

    方宝先试了试,可是上行了只有十米,尽管双手已经很注意选择拉扯的地方,但还是被刺破了十余个小血点,最后一次刺得他实在是无法忍受,手不由一松,脚下一滑,摔倒在地,然后随着山坡滑了七八米,衣襟被挂破了,连下巴也擦破了皮,还好双手撑地,控制着平衡,没有把身上的范香兰摔下来。

    范香兰此刻是醒着的,这一带的地形也看到了,知道方宝背着自己很难上去,顿时道:“你……你放开我,我自己上去。”

    方宝蹬着一块岩石,稳住身形,正在重新观察上去的路,听着她的话,立刻道:“放开你,你连下山都没有办法,难道滚下去吗,别多嘴,我会把你弄上去的。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叫男人。”

    范香兰这次被他大声的喝叱,并没有发脾性,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却没有多说了。

    方宝仔细看着向上的这块山坡,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如果避开这一带的荆棘往别的地方向上,但附近都是数米高的大岩石,他背着一个人,更别想爬上去,而如果下山,顺着山根走,实在不知要绕多大一段路才能够过去,背着范香兰,他可以明显感觉到这个女人在不停的颤抖,显然病情仍然很重,那些草药虽然能够减缓她的病情,但很难说可以保证脱离危险,要治这种病,当然西药是最有效的。

    此刻,他也观察到,这一片荆棘只不过蔓延了五六十米,只要爬上去,地形渐渐平缓,很快便能到达山顶,而到达山顶之后,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俯看前路,判断行走的方向,在这种苍茫的大山里,寻找出一条正确的路绝对是很有必要的,有时候明明一天可以出去,但如果走错了路,转上十天半个月都有可能。

    咬了咬牙,方宝又开始前行了,这一次,他爬得很慢,尽量让双脚蹬住小土坑或者一些小石头,但是,在一些实在需要借力的地方,还是要去牵扯带刺的荆棘,他只能竭力的忍受着,当初在小叶村之前他曾经做出过用荆棘条抽打自己的举动,可是那是在毒瘾发作,为了让自己保持清醒不倒下的情况下,大脑已经有些迟钝麻木了,而现在要去硬生生的承受手掌传来的刺痛,实在不是一件常人难以忍受的事。

    但是,方宝在某些方面是超越常人的,对疼痛的忍耐力就是其中之一,不过这种忍耐力倒不完全是天生。而是最初源自父亲方泽远的竹片,只要是因为崔正直的告状,无论他怎么打,方宝都是不会认错的,而且跑到后山去逃避之初,他难免会受一些伤,这些伤,自然不会有人给他宽慰,只能默默承受,但渐渐的就形成了这种忍耐力,或者说是叫做毅力。

    范香兰伏在方宝的背上。眼睁睁的见着他满手是血还在背着自己往上爬,紧紧的咬着唇,什么话都没有说,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对这个看起很贪财,有时候嘻皮笑脸不正经,有时候又很凶的青年男子,却似乎多了一层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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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默的慢慢攀爬着,四十来分钟之后,就再也没有荆棘了,而且快到山顶,坡度变缓,方宝的身子渐渐直了起来,加快了脚步,一口气走出了山顶,这才解开了范香兰,躺在地上,闭着眼睛,摊着身子,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范香兰坐起来,凝视着正在歇气的方宝,秀眸中不由得有了敬意,要背着一个人上这样的山,不仅需要毅力耐力,还需要体力,这个男子看起来还有些偏瘦,并不那么孔型有力,但想不到能够最终把自己背上山顶。而这时,她仔细的看着方宝脸部的轮廓,忽然觉得这小子其实长得眉清目秀,如果好好打扮一下,可能还很帅,而且他笑的时候好像还有两个男人少有的酒窝,如果不是自己先入为主,恨他吃了“蓝王子”,再加上被他擒住一路折磨。更恶心的是在那山洞里,居然还往自己的嘴里吐了一口口水,估计也没那么让人讨厌。

    正望着他默默的想着,这小子忽然睁开了眼睛,四眸相对,他又露出了那带着两个酒窝,可爱又可恶的笑容道:“喂,盯着我看,是不是觉得我长得帅,想打我的主意。”

    范香兰从来没有这么仔细的去观察一个男人,不料却被发现,脸上顿时一热,“呸”了一声道:“臭美你的,我是在看你为什么长得那么让人讨厌。”

    方宝呵呵一笑,坐了起来,道:“我看书上说,当女人说讨厌一个男人,就证明她喜欢上了这个男人,你别也这样吧,不过也不怪你,要怪就怪我长得太帅,魅力万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范香兰立刻道:“滚你的,那种书一定是男人写的,是自己在做梦,在幻想。”

    方宝也觉得这种书未必靠谱,而且对于这个罂粟花般美艳而带着毒素的女人,他既没有幻想,也想避而远之,当下就不提这事了,道:“你在这里坐一下,我去找些吃的,然后再看看前面的路。”

    他刚起身,却听到范香兰“喂”了一声,便停下来道:“阿兰,还有什么事吗?”

    范香兰一指他的双手道:“你好像认识草药,去找些把手弄弄,全是血,看起来真恶心。”

    方宝一听原来是这事,满不在乎将手往衣服上一擦,然后扬了起来,晃动着道:“要什么草药,这些刺没什么毒,血干了就没事。”

    范香兰咬了咬唇,便掉过头道:“随你的便,总之不要把血弄到吃的东西上。”

    方宝没有再理她,径直离开,先到山顶的北边看前方的路,而当前方的情景印入眼帘,他顿时一阵狂喜,原来,在这山的北方,已经再没有了大山挡道,不仅山势平缓低矮,而且已经隐约能够看到时隐时现的一条公路,最多还有三四公里路就可以出去了。

    挥手捏拳“嘢”了一声,方宝便去寻找吃的,很快找到了一株正在结果的野山楂树,便摘了些吃,这野山楂果比种植的山楂树果实还要酸涩,由于有消食的功效,开始吃的时候能够填饱肚子,但过不了两个小时,绝对比平常饿得更快,不过就快要出去了,他也顾不得,满嘴清水的吃了一肚,这才去找了两株青蒿与十来株狗尾巴草给范香兰带回去。

    回到范香兰的身边,却见她又沉沉的睡去了,只得等待着,还好的是,没过多久,范香兰便醒了,听方宝说马上就要出去,也好生的高兴,连忙吃下了青蒿与狗尾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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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将范香兰绑在自己的身上,开始往北边下山,比起上山的路来,下山的路要平缓得多,没一个小时,就到了山下,前面还有两座小山,但方宝刚才在山顶上已经看清了该怎么走,并不去爬山,而是顺着右边的山根而行,穿过了一个山凹,走了半个小时左右,就见到前方有一片菜地,种的全是花菜,几个农民正在土地里忙碌着,而一条黄土路在菜地旁边,自然是和外面的公路相连。

    方宝背着范香兰走上了黄土路,没一会儿,就见到路连停着一辆满是泥巴,显得很陈旧的摩托,方宝估计是那些农民的,见他们正在埋头种植,便将藤蔓解开,让范香兰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便走到了那摩托前搞弄起来。

    范香兰还没有坐到一分钟,就见到方宝过来把她抱到了后座上,然后用藤蔓把两人的腰拴在一起,低道:“尽量抱着我的腰,这路不好骑,你要是摔了,我也要一起摔下去。”

    范香兰点了点头,伸出了手,就抱住了他的腰,只是力气不大,如果不是栓着的藤蔓,估计是很容易摔下的。

    方宝赶紧发动了摩托,只听得“突突”一声,那摩托就顺着黄土路颠簸着前行,而听到摩托之声,旁边地里的农民回头见到,顿时吼了起来,虽然缅甸话方宝听不懂,但估计是“抓小偷”之类,连忙轰大油门,加快了速度前驶,很快就把那几个农民抛下,听不到他们的呼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