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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4卷]
第146节第140章伤心人在天涯
孟瑄蹙眉,心道,此次扬州之行,不知不觉中捡回了一恩人一故友的两个女子,为何好像还是少点什么似的……是因为刺杀耿炳秀失败吗?那个耿炳秀中了自己的长风诀,应该跑不远才对,为何连日里自己明察暗访都没有他的一丝消息呢?蛰伏在扬州的锦衣卫据点的房顶上,偷听了很久,也没听哪个人提过耿炳秀去了哪儿。
话说回来,他原以为凭自己的小孩子身体,大约是打不过那个奸贼的,因此约战之前特意去选了一块对自己最有利的地势,还以偷袭的方式出场,算是下棋之中下了个先手。没想到那厮的武功,并不像前世里自己从旁人处听来的那般高不可及,是如今的耿炳秀功力尚未大成,还是那一日他对着自己时掉以轻心,没有拿出真正手段来呢?可恶,上次那样好的机会都没能杀死耿炳秀,若从今往后他有了戒备之心,处处都不落单,出门时都带着陆江北那一伙人的话,那再想刺杀他就难了。
不如明天去向父亲告一个假,就说……就说自己对柏炀柏的授课也向往不已,因此想留在澄煦书院读几个月的书再回军中。一来现在没有战事,在军中除了点卯就是习武,没甚紧要的;二来他自小不爱读书,毕竟前世最惯读的是《六韬》和《鬼谷子》,今世实在不想摇头晃脑地去诵《三字经》和《百家姓》,若是父亲听闻自己主动要求读书,他定然会欣然应允的。
好,就这么办!相信耿炳秀那厮如今还在扬州,而且正藏身在什么地方疗伤和练功,这次是杀死他的千载良机,错过这一次,以后自己即使功力恢复到上一世的全盛时期,也不可能单挑锦衣卫那一拨人……
“咳咳……”床上女子的轻咳声打断了他的思绪,让他反应过来,他不是在自己的南苑客房中默想心事,谋划锄奸之计,而是在一间睡着一位不太友好的小佳人的闺阁绣房之中做客,而且原因是因为——他看向床上包裹严实的佳人,出声询问:“喂,何小姐,为什么我运功逼麻药逼了这么久都不起一点作用?你这麻药哪里弄来的?真的要等上三天才能恢复正常吗?”
“……”
“喂,你睡着了吗,丫头?”
“……”
“你不舒服吗?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地方吗?你要看大夫吗?我把你的丫鬟和你家里的人叫来吧?”
“别叫人,你出去就行了。”
“……我也知道半夜三更跑到你的房里来是于礼不合,可一来我的迷药是你下的,你就要对我负责;二来我就是想回也回不去了啊——我听说你们罗府的东西大院之间有隔墙,每日子时一刻就要上锁,现在是子时三刻,你们罗府给我安排的的客房在墙的那边,如今我又行动不便,所以不是我赖着不走,而是我确实是有房回不得啊。”孟瑄摇头叹气。
何当归咬牙切齿:“桃夭院里到处都是房间,你愿意睡哪一间就去睡哪一间好了,若是让我再听见你唧唧歪歪,我一掌拍死你扔去喂野猫和野猪。”听得桌子那边没了回话的声音,何当归心中暗暗欣慰,对付那些皮孩子,打不管用骂不管用,最管用的一招就是恐吓。
感觉房间清净下来,本应好好休息上一回的她却难以成眠,平生从未害怕过黑夜的她,头一次觉得今晚的夜黑的让人发抖,她打了个寒颤,在棉被中缩成一片秋天的枯叶……一定要咬牙挺过去,不管重来几次,只要她有得选择,她都不会选择去喝那一碗孟婆汤,因为,在这个世人都“失去了记忆”的世间清醒而痛楚的活着,是她自己的选择,也是她一个人的征途……当归,只要咬咬牙,你一定可以挺过去的……
“那我就不客气的选这一间啦,”一个声音贴着何当归的后脑勺响起,徐徐的热气拂上她的耳畔,“喂,被子分我一半,谢谢。”
她抖了一下猛然转头,不可置信地瞪着不问自取,擅自分去自己一半枕头的那张灿烂笑脸,虽然想把对方踹下去,可是身子却已经虚脱到极致,做什么的力气都没有。没想到保定伯孟善堂堂亚圣孟子的传人,竟然教出一个如此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登徒子儿子,才十一岁就钻女子闺房,爬女子绣床!
何当归怒极反笑道:“瑄小公子,实不相瞒小女子今年年方十岁,貌若无盐,骨瘦如柴,你若想偷香窃玉应该去找我的好二姐才对,我们全家都会欢迎你的。”
“你的床上怎么只一个枕头一张被子,我家里我的床上有四个枕头两床被褥呢,”孟瑄用手指揪着被头,想把那条裹得像蚕茧一样的被子剥开分一杯羹,同时教育小丫头说,“以后你睡觉应该在床上多放几床被子,睡起来又暖和又热闹,这样你就不用一个人孤零零发抖了。”剥了很久,每次拽开一点缝就被对方重新收紧,孟瑄无奈道,“我是看你被那大恶人捉去一次,吓得晚上睡觉直发抖,才好心来看看你的,你好歹掀开让我看看你嘛,你到底哪里不舒服?我会治病。”
蚕茧的顶部蠕动一下,闷闷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我才没有发抖,我好得很,你滚。”她多想让棉被上长出一层刺,把自己扮成一只刺猬,把那些居心险恶的人、势力嘴脸的人和那些不相干的陌路人都统统一次刺走。
孟瑄沉默了片刻,继续去揪被子,口中问:“那个恶人伤到你了吗?他打了你哪里,给我看看!看完了我就走,否则我就一直在这里吵着不让你安静睡觉,给我看一眼行吗,丫头?”
她冷冷道:“院子里现在有彭时彭渐、风言风语和我的两个丫鬟,现在我数三声,你若还不从窗户逃走,我就喊人了。”
孟瑄无所谓地说:“本公子早就听见了,不就是六个小毛头吗?实不相瞒我武功高强更兼心狠手辣,每次我外出采花,若是被旁人瞧见了,我都会先杀人灭口再清理现场,做的就像没死过人一样——你想喊就喊吧,最多就是明天早晨罗府之人发现有六个人从人间蒸发了。”
“咚咚咚”,门上传来一个敲门声,然后蝉衣的声音响起:“小姐,你睡了吗?”脆生生的欢快声音,让床上的两个人蓦然一僵。
何当归的头从被子里冒出来,对着门上的人影扬声道:“我睡了。”尾音略带一丝颤抖。
“睡了?”蝉衣的语调像唱歌一样拐了个弯儿,“可我听着你的声音一点儿睡意都没有呀?小姐你开开门嘛,我有个事想跟你说说,我还给你泡了菊花茶,你喝了再睡嘛!”
何当归惊慌又虚弱地偏头,瞧见了枕头旁边那一张表情狰狞而充满了威胁意味的面孔,厉声对着门口喝道:“不开,你快走!不走放狗咬你!”
蝉衣浑然不信:“小姐你没养狗。”
何当归昏昏沉沉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道:“我门上趴着一个老鼠,你看见了吗?吱吱的吵得人烦的慌,你给我弄走吧。”
“……”门上的人影立时没了,蝉衣的声音也远了,“呀!呀!呀——”
孟瑄扑哧一笑,趁着旁边的被子敞着一条缝,迅速地扯开一角钻进去。他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口中抱怨道:“呀!你怎么凉得像冰块,比我这没有被子的人还凉,本来还想让你暖一暖我呢!”见身侧的那冰块抖得厉害,叹口气将冰块收进怀里,“其实我也不是特别热,得了,咱们俩互相取暖吧。”
何当归觉到自己的背贴上了一个温凉的依靠,虽然没有增加多少暖意,但是后方探过来的手臂有效的止住了自己的颤抖,仿佛在一道无边无际的深渊中一直掉一直掉,突然就被这条手臂接住了。
“你瞧,这样不是很好吗?咱们俩都不冷了,”孟瑄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个大人,理智中带着温和,“刚才我说了我只是想帮你,可你就是不肯掀开你的被子,如今你贴着我,一定能感觉到我没有恶意了,对吧?人的嘴巴会撒谎——就像你刚刚明明冷得发抖却说你没抖,明明孤单得要死却说要我滚——可是人的身体最诚实,你的身体在说,你需要一个怀抱,而我的身体则在说,我只是想这样抱一抱你。”
“……”她不愿意多想,自己应不应该从这样一个温凉的怀抱中取暖,也不去想为何这个怀抱让自己觉得安心,只是像一只归巢途中迷了路的倦鸟,误挤进了同类的鸟巢中那般,虽然很陌生,但同类之间总是有互助的理由,凭着相同的气味,相同的眼神,相同的温度。
“其实本来我是寒暑不侵的,不过自从中了你的麻药之后,我的两条腿又冷又麻,一点知觉都没有了,哈哈,丫头你的麻药真厉害啊,从哪儿弄的啊?”得不到怀中人的回答,孟瑄把手臂紧了紧,将冰人儿更紧的拥进怀里,又将下巴放在她的头上蹭了蹭,突然疑惑道,“你好香,我曾闻过这个味道,你用的什么香?随便哪个胭脂铺里都能买得到吗?”说着把怀中人拉高,放在鼻端从发丝一直嗅到了耳边、颈侧、胸口和小腹,然后重新拉下去,收回自己怀里,然后他小声嘀咕道,“没错,就是这个味道……咦,奇怪啊,她们道姑也用香粉么……”
她就像一只没有生命的布娃娃一样,任由他随意摆弄着,却没有丝毫的不舒服或受冒犯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呢?虽然她救过他一次,可他对她而言还是个陌生人呢,难道说是因为年龄的关系?她已经活过二十八年,所以被一个十多岁的小弟弟抱一抱没有关系?可是倘若抱她的是彭渐,她也会这样想吗?
“喂——”
“丫头——”两人同时张口,话头赶在了一处。
“你先说。”何当归闷闷道。
孟瑄捉起她的一缕黑发晃一晃,问:“你用了什么香?我喜欢这个味道,也想买一盒,哪里有得卖?”
“这是情花香,是我的长生锁里的香匣里装的情花种子,不过已经用完很多年了。”
“情花?”孟瑄忽闪一下长长的睫毛,化身为好奇宝宝,“很有意境的一个名字,味道也如兰似麝,这种花一定很美吧?”
“还好吧,你若想要可以去药铺买,胭脂铺里找不到这个。”
“药铺?原来还可以治病啊,真好……”孟瑄用上嘴唇和鼻子夹住那缕青丝,猛吸道,“又香又善良又能治病的一种花,就像紫霄她一样啊。”
“这花有毒。”
“有毒?”孟瑄的鼻子夹上的头发掉了,眉毛一高一低。
“对,情花又名白色曼陀罗,据说曾经是一种开在天上的花,误落于人间。此花全株有微毒,而且以种子最毒,有麻醉的作用,可以与川乌、草乌一同做成蒙汗药,你中的那种安息草也被情花蒸露泡过。”何当归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觉得胸口的某个地方突然有些通气了,于是做了个深呼吸,让更多的生机走到自己的身体中来。
孟瑄只觉得一股甜香袭上鼻端,让他的鼻尖微微发痒,忍不住低头在怀中小人的额际蹭了两下,然后自己的嘴唇又好巧不巧地擦过她的眉毛。看到她的眉头微微凝起,他也自知逾矩了,不过再一想,他解释道:“其实我比你大,大很多。”我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小妹妹,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何当归在心里浅嘲,小孩子果然就是小孩子,最喜欢拿年龄出来作比较,谁大谁一岁,谁又比谁高两分。算了,不跟他计较了,当被小朋友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