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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天气就如同恋爱中少女的心情一样易变,薛绍方才到家时,半空里乌云翻滚,一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薛绍急忙几个快步跳到正宅的屋檐下,府里一群人马上迎了上来,牵马的牵马、更衣的更衣,奔前跑后忙得不亦乐乎。
这种“一家之主”的独有待遇,让薛绍感觉自己特别的重要。这个家,也越来越让他有温馨的滋味。
吴铭办事果然利落,他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就把蓝田县的田亩之事打听了清楚。原来,大约三四个月前有一个“土豪”落户蓝田县,行为处事异常高调。他除了结交乡野豪侠、与县衙官员们交从甚密,干得最多最勤的一件事情就是到处买田置宅,那叫一个财大气粗、挥金如土。
薛家田产周边有百倾以上的田土,都被那个土豪以极高的价钱收买去了。
薛绍听到这里不禁有点吃惊,两京一带有钱的人的确不少,但是“土地”这东西不是说买就能买到的。对于大唐的权贵来说,土地是可以子孙传承的“固定资产”。这非但是重要的财源,更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对于平民来说土地更是命根子,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只能以高于十倍粮税的佃租去租种权贵家的土地,再不就只能去给有钱人为仆为奴来讨生活。
农民的土地,哪能说卖就卖?
那个土豪能一口气买下这么多的田土,必然大有来头。至少有着浓厚的官府背|景。
吴铭说,那个土豪姓郑。很巧,蓝田县新上任的县令也很郑。一番打听之后吴铭得知,这两人是亲兄弟。很显然,他们还把眼光瞄准了薛家的祖产,蓝田郊外最为肥沃的一片好田土。之前那些挖墙角抢佃户、往薛家田里扔死人骨头的行为,都是表现。
薛绍觉得很奇怪,小小的一个县令,吃了什么样的熊心豹子胆敢打累世公侯的主意?
吴铭给出了答案,那个姓郑的县令娶了中书舍人武攸宁的妻子的庶出妹妹为妻,和武攸宁是“连襟”。
薛绍顿时就笑了,绕来绕去,又和武家的人纠结上了。
武攸宁是武则天的堂侄儿。虽然他与武则天的亲缘关系不如武承嗣和武三思那么近,但是地位却是丝毫不差。上次因为张窈窕事件李治敲山震虎扒了武承嗣与武三思的官,可是武攸宁仍然是雷打不动的中书舍人,在大唐王朝发布最高政令的中书省稳坐一把重要交椅,算是一位“当朝重臣”。
武攸宁在个人能力上要比武承嗣和武三思要强得多,而且他很会揣摩圣意在官场上也不轻易得罪人,为官之道也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因此他的官一向做得比较稳。
但是朝野上下乃至长安的百姓都清楚,武攸宁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贪!
或许是早年穷怕了,在武则天发迹时被召入长安为官的武攸宁,对钱财与土地的痴迷达到了令人惊讶的地步。在做到了中书舍人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武攸宁先后在长安买下了几座宅第,每座宅第的后院都建起“百步大舍”,也就是长度在一百步以上的大仓库,专门用来盛放无数的绢帛。
大唐的绢帛就如同明清时期的银俩和二十一世纪的美元一样,是相对保值又流通畅行的硬通货。
武攸宁的贪,已经颇有名气。但是既然二圣都不管,旁人也就只是腹诽一番了事。但是这一回他居然把爪子伸到了薛绍的手上,显然已是出格了。
“公子,我此行打探到,郑氏兄弟非但是想并购薛家的田土,就连公子的旧宅故居也未放过。”吴铭说道,“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将公子曾经住过的旧宅买到了手,而且一把火烧成了灰烬,然后再在原址上建了一座很大很奢华的妓院。里面安置了很多的女人,专门用来招待两京的官员、豪绅与才子名士。而且那里面最漂亮的头牌姑娘唤作‘窈窕儿’。”
“看来,他们是摆明要跟我杠上了!”薛绍顿时眉头一拧,毫无疑问,郑氏兄弟此举很有羞辱于我的意思!
“公子,打算如何应对?”吴铭问道。
薛绍想了一想,说道:“这是我的私事,不能让太平公主知道,也不要捅到朝堂上去,否则会是一则笑柄。他们不要脸,我还要脸!”
“是。”
薛绍再道:“目前我回京之后的处境比较尴尬,暂时不方便理会这等鸡零狗碎的事情,更不想和那帮鼠窃狗偷的小角色大打出手。先不管他们,大小的事情都等我和太平公主成亲之后,再作理会。”
“……”吴铭眨了眨眼睛,说道,“如果佃户不来租种,府里明年就会无粮可吃。如此放任不管,也不是办法。”
“不至于,我还没有穷到那份上。”薛绍说道,“在成亲之前,我不想多生事端更不想沾惹谁。吴铭,按我说的办。蓝田县的田土,就让它荒上一年好了。”
“是。”吴铭应诺。
薛绍微微一笑,说道:“你放心,我的荒田,会比别家良田大丰之年的产出,还要更高!”
吴铭呵呵一笑,“我信!”
正说着,大院门口突然传来小女孩儿的号淘大哭之声。薛绍等人走出来一看,妖儿正骑着一头藏獒走进院来,手里捧着一包东西,哭得那叫一个伤心欲绝。
“呜呜,大肉馒馒,我的大肉馒馒,全都淋湿了!”
薛绍心里最柔软的那根神经顿时被触动了,顾不得瓢泼大雨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
“妖儿!”
“神仙哥哥!”
大藏獒看到薛绍跑来发出一记沉闷的怒吼,妖儿连忙在它头上拍了起来,“丢丢趴下,作揖!”
大藏獒像是中了魔法一样身子一矮就扑在了泥水之中,以头撞地还呜呜的低声哼哼,如同仆人在向主人请罪一样。
薛绍不禁一怔,妖儿什么时候养了一只藏獒?!
“妖儿,来!”薛绍上前一把抱起妖儿,浑身都湿了。
妖儿举起那包浸水的包子,哭得好伤心,“神仙哥哥,这是我给给和月奴姐姐买的大肉馒馒,现在不能吃了,呜呜!”
“没事,你有这心意我就很喜欢了。你想吃,我让府里的人做!”薛绍抱起妖儿大步朝厅堂走去,月奴带着一个仆人已经撑着伞出来接了。
那只大藏獒,仍然扑在泥水里以头撞地,砰砰作响。
“丢丢,过来躲雨了!”妖儿唤道,“记住了,府里的每一个人都不可以咬,也不可以凶他们!”
大藏獒嗷嗷的叫了两声像是在答应妖儿,这才爬起来跑到了正厅的屋檐下,在角落里抖着身子甩出很多水滴,然后又人立起来两只前爪抱着抖动,像人一样的拱手作揖。
“好聪明的大番狗!”府里的人都惊叹起来。
薛绍很惊讶,藏獒是最野性的猛犬一般只认一个主人,智商不高也不怎么通人性,现在居然被妖儿驯化得像马戏团的表演犬一样聪明乖巧!
“妖儿,这条大番狗你从哪里得来的?”薛绍问道。
妖儿笑嘻嘻的答道:“半年前我在宫里玩的时候,看到有鹰犬坊的人要把这条番狗拖出去打死,因为它咬死了一匹出生不久的小马。大番狗呜呜的叫着求饶,我见它可怜,就肯求鹰犬坊的人把它送给我了。那时候它还没这么大呢,半年的时间它长得好快哟!”
薛绍直咧牙,“大番狗很野性的,你就不怕它咬你?”
“不怕呀,因为我听得懂它说的话!它也能听懂我的话,我说什么它都听!”妖儿说道,“别看它个子大很吓人,其实它很可怜的。它的爹娘都死了,它自己每天都吃不饱还要被人用鞭子抽打,最后还要被人遗弃和杀掉。我看到它就想起了当初我和母亲一起流浪的时候。”
“所以你给它取名叫丢丢?”薛绍笑呵呵的帮妖儿抚去脸上的雨水。
“嗯!”妖儿笑嘻嘻的点头,“神仙哥哥,你回来了真好,我好开心噢!”
这时大嫂萧氏带着几名丫鬟走来,微笑道:“妖儿下来,让她们带你去洗浴更衣。二郎,你也去换洗一番,别着凉了。”
“好。”薛绍如言将妖儿放下地来,家人团聚,让他心里感觉特别的踏实和温馨。
大雨倾盆,雷电肆虐。
薛绍站在屋檐下看着滂沱雨景,整个长安帝都就像是被驯服了的丢丢一样,乖乖的趴服于地仿佛是在臣服给天降神威。
大唐帝国,仿佛也即将面临一场这样的暴风雨。
薛绍回头看去,萧氏与妖儿还有月奴她们正在亲自张罗一场丰盛的家宴。府里的人因为自己的归来,脸上的神情与一举一动都显得分外的松驰与安宁。
薛绍的脸上漾起一丝久违的微笑。
“于无声处听惊雷。我就躲在这个温暖的小家里,足不出户万事不管,静候那一场巨大的风暴来临。”
家宴正要开始,府里来客了。原本薛绍已经吩咐了门子说闭门谢客,但来人不是求见薛绍,却是求见月奴。
月奴一听就来了精神,“我知道是谁来了!——公子,求你让她进来吧?”
“是谁?”众人一起问。
“我在长安唯一的朋友,也是公子的旧识——虞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