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引狼的肥羊

柳暗花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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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光也摘下面具。

    阿鲁台这才现,拿尖刀抵着他的狠人,原来不是个瘦小的姑娘,而是个还未长成的小少年,生就一张绝色的脸。摇光极肖母,与霍红莲的长相除了那对英气长眉,几乎没有特别相似的地方,但不知为什么,阿鲁台却突然就感觉到与霍红莲如出一辙的血气。或者,那是他不断败给霍家人造就的心理阴影,从而形成了本能。

    他从不知道,一个十余岁的小孩子,能笑得那么冷森森,令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要杀我!”他怒喝,但出的仍然是喉咙里的咕噜声。

    摇光笑,笑得咬得一口小白牙,咯吱咯吱的响。他反手把牛耳尖刀别在后腰上,从靴筒里抽出另一把短刀。那刀是西北军民们剃羊肉用的,窄而尖,刃口长,刀柄也长,出鞘时闪闪寒光,看起来更加锋利的感觉。

    “我姐姐说了,报仇就是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过,虐杀就不必了,生儿子没屁*眼儿的混蛋龟孙子才会这么做。”摇光生得这样好看,可学着霍家军的兵痞子们说话,却又是顺溜又是自然,就好像他从小到大都这样说话行事。至于他口中的姐姐是谁,阿鲁台来不及多想。

    “所以,我给你个痛快。”摇光高高举起短刀,“你记着,到地下阎王爷问起,就说若有来世,定做那猪狗不如的东西,才能偿还你对霍家、对我宁安边民犯下的种种罪行!”

    唔……唔……唔……阿鲁台目眦欲裂,用尽全身力气挣扎,可他动不了,扑通一下侧摔倒在地上,像一条丑陋的虫子那样在地上扭动,正好左侧向上。

    他真怕啊!真的害怕极了!曾经,他以为他不怕死,他觉得自己是鞑靼的英雄。天生的王者。可现在才明白,从前不怕,是因为死亡从未如此之近,近到死神就贴在他的背上。在战场上的时候。他虽一直战败,却始终站在后方,有勇士护卫。从前在和哥哥们争夺王位时,他惯被轻视,只要装得卑躬屈膝,危险就不曾降临。

    只有这刻,用大赵话来说是人为刀俎,他为鱼肉,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只能眼睁睁看着。

    而摇光笑着。眼眶却红了,近乎用尽全身的力气,随着短刀的寒光自上至下,狠狠刺入阿鲁台左侧的第二和第三条肋骨之间。其用力之大,刀刃完全没入。外面只余刀柄,还出嘭的撞击之声。

    阿鲁台出最后的哀鸣,自此悄无声息。身子倒是软了,像一摊雪化后能掺着腐草的烂泥。

    琉璃闭上眼睛。

    摇光,最终还是选择了手刃!尽管之前她对他反复讲过,阿鲁台有更好的用处,更好的死法。若把阿鲁台从暗狱中偷运出去。丢回鞑靼人的土地,他会死得更惨。干爹事实上是死在自己人的手里,是被一道假的圣喻所骗。那么,让阿鲁台也死要鞑靼人手上,才是最好的报复。

    或者阿鲁台以为,他回去就能活。可那纯粹是个笑话!西北那边传来的消息,鞑靼人碍于面子,囤兵边境,向大赵讨还自己的王上,其实完全是幌子。他们内部。已经有五六股势力冒出来,为争王位而斗得你死我活。

    阿鲁台本就不得人心,现在好不容易不再挡别人的路,是别的野心者的天赐良机,谁会想他回去?就算他出现,也没有人会承认的,会被污蔑为假冒,死得会更快、更惨。甚至,谁先杀了他,谁就能在争位中占先。所以,他会是人人争相杀之的猎物。让他拼命逃窜、惶惶不可终日后再死,不是更能安慰干爹的在天之灵吗?

    最重要的是,鞑靼内部越乱,对霍家新军越有利,越有需要强盛起来的官方理由。阿鲁台不是喜欢给大赵当棋子吗?那不如当个够好了。

    可是摇光还小,必须给他的愤怒宣泄的出口。所以琉璃只讲道理,却让他自己选择。

    如今……可惜了。

    而心中大叹可惜的,不仅是琉璃一个,旁边的袁丹青和精瘦男子同样不忍看这场景。当然不是可怜阿鲁台,却是心疼这样好一只引狼的肥羊啊,白白杀了。要说殿下得有多喜欢琉璃小姐啊,这样能左右大事的任性,也由着她。

    “我们走吧。”只听琉璃轻声道,接着,是低低的惊咦声。

    袁丹青连忙转过头,现琉璃指着“死了”的阿鲁台,讶然看着摇光。后者呢,笑得一脸小狐狸样。瞬间,袁丹青有种错觉:摇光不是琉璃的弟弟,是他们郡王的。那种算计别人成功后的神……简直一模一样啊。

    “他没血。”精瘦男子同行半天,这时候终于说出三个字。

    “没死当然没血。”摇光耸耸肩,一脸无所谓,“不过肋骨断没断不知道,毕竟刚才我还挺使劲儿的哪。”又顺脚踢了踢不动的阿鲁台,“这软蛋,是吓死过去了,拿刀刺几下就醒了。”

    “我明明看你……”看到这小子的刀,整柄没入的啊。难道他眼花?不,不可能。

    摇光继续笑,单手拎着那短刀,蹲在地上,猛戳几下。众目睽睽之下,就见那刀刃尽缩入了同样长的刀柄,却原来有机关,是活动的。

    琉璃不禁失笑,居然有失而复得的感觉。

    “这位小爷,您这招跟谁学的?”袁丹青赞叹。

    “从前在乡下,假装杀猪时吓唬小姑娘玩的。”摇光嘿嘿笑。这小子,才多点大就知道哄女孩儿了?再长得这般模样,活脱脱将来要祸国殃民。

    “不过到底有刀尖在外,扎破他的皮肉总有。他感觉疼,又见我凶,就此吓晕。”摇光又轻蔑地看了一眼阿鲁台,目光中有着高贵者天生的骄傲。

    但下一刻,他却露出极为恐惧的神色,捏着鼻子跳出好远,声音压得极低的咒骂着,“娘的,这混蛋太不顶用。居然吓得失禁了。哇呀,牛矢马溺,恶心死你猫小爷了!”

    袁凡青在这时候,显示出萧十一身边第一能臣、信臣的实力。当机立断,一边捂着鼻子迅速撤退,一边指着那精瘦男子道,“时候不早,我掩护水小姐和猫小爷离开。那什么,你,把这个鞑靼废物带上。立即!马上!”

    咻咻咻,人影如风。

    那精瘦男子貌似比较忠厚,反应慢了些,才缓过神儿来。包括琉璃在内,地牢里已经没有人了,只得认命。在拎走阿鲁台前,还把怀里一张纸,气愤地扔在床上。

    上面用鞑靼文写着:欺压吾主。必报此仇!

    顺利从地道回到糠地的院子,因嫌阿鲁台太臭,直接扒了衣裳,用床破被子一裹,被某黑衣人扛走了。这处院子,相信很快会因地道而引来官兵,自然弃之不用。

    琉璃并不问阿鲁台的去处。显然萧十一做了两手准备。若摇光把阿鲁台杀了,尸体就丢在地牢里,一了百了。至于如何善后,那就是一桩无头公案,谁当替罪羊,谁能脱身。各凭本事罢了。留的那封鞑靼文的信,是为迷惑视听。

    萧左定然是不信的,但算是给他一个台阶,令他不至为此大开杀戒,牵连到此处兵司衙门的人。而若琉璃和摇光够“理智”。萧十一自然就得想办法连夜把阿鲁台送走,不然过一两个时辰事封城,阿鲁台就又成“死”的了。

    萧十一自己有报网络和路线,和漕帮结为盟友后,两下里都是如虎添翼。下面的事,就算要与漕帮合作,自然也是与石头联络,与她再没有干系。

    她好奇的是,摇光怎么改了主意?

    “他与我有杀父之仇,为人子者,本应当手刃之。”摇光收敛起那幅粗鲁又狠坏的兵痞子样,斯斯文文的对琉璃解释,“可是大局为重这四个字,弟弟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明白,所以就想了这么一招,也算我杀阿鲁台一次。姐姐,我装得很像吧?也确实把他吓死过去了啊。”

    “摇光长大了,以后可以保护姐姐了。”琉璃握着摇光的手,目中有湿意。还是那么小的孩子,放在现代连小学还没毕业呢。他背负这么多负面绪就算了,还要懂得取舍,放弃自己的真实心意,怎么不叫人心疼呢?

    “水小姐心善,就算是对坏人也不愿意虐杀。”旁边的袁丹青插嘴,“正如我们郡王所说的那样,人死,就什么都没了,什么都了结了。不过,阿鲁台怕是要受些罪。至少要保证,他以后再不能多嘴。”

    “我明白。”琉璃点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让阿鲁台闭嘴不是虐杀,是战略。”阿鲁台是作为引人争食的肉饵回鞑靼去,可不是让他乱说话的,他已经知道得太多了。

    “那请小姐先歇着吧?”袁凡青躬身退下,“大约天不亮,城里就要乱了。”

    琉璃点头,又对摇光说,“你也先下去,有什么事,明天早上再说。”

    “咱们什么时候回府?”摇光有点不愿。

    “快过年了,乱个几天就会平息,那时再走才安全。放心,萧左再怎么样,也不会让百姓过不了年。对大赵的平民们而,年是最重要的节日。”

    “好吧,那姐姐也早点睡。”

    此时,他们姐弟二人是在临山郡王府里,从糠地出来,直接到的这儿。水府那边的钉子眼线多,大半夜的回不去。而当全城搜捕,吉祥号又不安全,所以只能暂居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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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有话要说………

    第一更,补昨天的。

    第二更,半小时之内就可以奉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