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十八章 我们先寻间客栈休息吧

深悟不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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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时胡戈想起的一件往事,让他紧皱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

    那是哥哥曾经跟他提起过的一段经历,有一年胡金所在的部队在东北搞驻训,他们在野营拉练途中遇到过一排已经无人居住了的营房,这排平房可跟以前战士们平日里见过的房子很不一样,因为这里建设营房所用的砖头全部都呈现出一种奶黄色,根本不同于日常随处可见的红砖和青砖。

    后来他们住了一宿离开之后,才在当地的老乡那里打听到,原来六七十年代这里住过好几批知青,当时条件艰苦,大家就自己建窑烧砖,因为考虑到自己的主要任务是开荒为国家多生产粮食,所以他们没有取良田土烧砖,反而用的是驻地旁边一片盐碱地的土壤,因为这土里的碱性比较大,所以后来烧出来的砖头都是这种奶黄色,后来随着知青的撤离,这里也渐渐荒废,三十多年了,知青们当年建设的营房仍然屹立在东北大地上,仿佛在对世人述说着,当年,曾有一群人,在这里,燃烧过青春。

    哥哥和他的战友们发现营房的边缘有少量被拆动的痕迹,原来,不时有当年的知青返回这里,取走一块依然坚挺硬实的黄砖,以纪念他们难以忘怀的记忆,哥哥后来说,这是最珍贵的勋章。

    这时,军爷望着脸上表情不停变换的胡戈,没有出言询问,只是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起,静静的等待着胡戈的下文。

    正冥思苦想中的胡戈没有注意到这些,他还是沉浸在如何治理盐碱地的思索当中。

    胡戈知道盐碱地中影响农作物生长的物质大多集中在地表,也就是地面下两米之内的深度,与其花费大力气去治理这上千亩的盐碱地,不如干脆来个釜底抽薪,全部挖了出来烧砖,然后再在裸露的地面上铺上一层不必太厚的良田土,再挖好沟渠方便排水,另外再用耐盐碱的植物调理几年,完全可以变废为宝,至于耐盐碱的植物更不必另外寻找,自己手上的向日葵以及甜菜种子正好可以胜任。

    再过一个月就到了立秋,这时候离粟米的收获期就不远了,在农村中历来有在秋收后婚嫁迎娶的习俗,这个时节也是大家盖新房的高峰期。胡戈知道农村的土坯房对土壤的要求很高,必须选择粘性很大的良田土,然后反复打压使其平整有看相,再在风干成砖后,由熟练的泥瓦匠砌成土墙。但如果这个时候自己的砖头可以烧制成功,正好可以代替良田土给大家盖房,让村里人告别潮湿的土坯房而般进敞亮的砖瓦房,胡戈被自己这个构想的前景触动了。

    “军爷,我瞧你庄上的房屋是用上好的青砖修成的,不知道这砖是在哪儿烧就的?”从思索中解脱的胡戈望着军爷问道。

    “哦,这个是当年陛下派工匠连带材料一起从长安城中运送过来的,怎么,你对这青砖有兴趣?”刚才他们还说的是死地,胡戈突然问砖,军爷在心中思索着盐碱地和青砖的联系,他知道胡戈不会无的放矢的。

    砖头是建筑行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我国自古就有秦砖汉瓦的说法,这说明在离唐朝千年之前就有烧砖这一行当,至于在农村为什么没有普及开来,大概是因为这时制砖的工序过于复杂,导致了砖块的成本过高,一般老百姓根本负担不起,所以大家还是习惯取自己田里的土盖房,麻烦是麻烦了点,但不必花什么钱,何况劳动人民早已被生活磨砺得不怕麻烦。

    “军爷,我想去趟长安,请些砖匠回来,我想开个砖窑!”见军爷说材料都来自长安,胡戈便打算往长安一趟。

    “噢?怎么想到开砖窑头上去了,且将来龙去脉说来与我听听?”军爷很感兴趣的问道。

    “这样说吧,其实这死地的土壤,是可以改良的,但是见效太慢,而且很费工夫,所以我就想,我们不要把精力放在如何治理它上面,死地之所以养不活庄稼,是因为在它的上层,就是靠近地面的部分,或者含盐过量,或者含碱过量,这些盐碱主要集中在地面以下大约一人高的深度内,如果我们把这些对庄稼有害的盐碱土全部挖掘出来,再在裸露的土壤外铺上一层良田土,这样,经过处理的土地就容易治理得多,而我们挖出的盐碱土,也不浪费,全部拿来烧砖,质量好的就拿来修房,质量差的全送去铺路,这样正好做到两全齐美!”

    胡戈知道军爷对这些方面不是很了解,所以他解释得很细。

    听着听着,原本一脸慎重的军爷惊讶的神色越来越盛,等到胡戈说完,他并没有马上回话,而是瞧着胡戈,看了半响后,方说,“圣旨上倒是说准了,嘿嘿,天生异人!”

    “可惜这异人没本事,不能在宰相车马前悄然遁去……”顺着军爷的话,他也不辩解,只是打诨道,在军爷这等眼光老辣之人面前,任何遮掩只会越描越黑。

    果然一问一答后,二人相视大笑。

    “你准备什么时候去长安?”笑罢,军爷问道。

    “事不宜迟,就今日吧!”看看时间还早,胡戈决定择日不如撞日。

    “盘缠够吗?不够直接问老管家取,我跟他说过!”知道胡戈这段时间花了不少钱,军爷细心提醒道。

    “我这大概还有七八百贯,想必足矣,多谢军爷!”胡戈不知道开个砖窑在这个时代要花多少钱,但这七八百贯交个押金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不够的时候,也只好找军爷借取了。

    “让薇薇和你同去吧,长安她可比你熟悉,再说多个人也好互相照应!”军爷拍拍他的肩膀,二人朝庄上走去。

    ……

    “去长安?不去不去,碰到我爹爹,肯定要抓我回去的!”见军爷问自己去不去长安,刘诗薇连声拒绝,她在这永兴村还没待够呢。

    “真怕你爹爹抓你?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军爷知道自己这个侄女的心思,故意逗她道。

    “二叔!!”刘诗薇嗔道。

    “你真不去啊,那我只好让别人给归唐带路了……”军爷继续说道。

    “啊?他去长安干嘛,怎么都没告诉我?”刘诗薇惊讶道,昨晚胡戈跟她两人在一起窃窃私语时,并没有说到要去长安。

    “临时起意,去准备一下吧,长安他不熟,免得四处乱撞!”军爷看胡戈差不多快过来了,也就没继续开玩笑。

    “哦!”听说是和胡戈一起去,刘诗薇不做声了,乖乖回房换衣服去了,毕竟一身裙装不方便骑马赶路。

    当胡戈告别了王老实夫妇,飞奔到军爷庄前时,刘诗薇已经牵着两匹马站在门口等他,见胡戈跑得气喘吁吁,她迎了上来,帮他扯了扯衣角,说道:“跑这么急做什么,又没谁催你!”

    “迟到可是大人物才享有的待遇,我可不敢在你面前迟到,免得到时候你又说我摆架子!”胡戈笑道。

    “就知道贫!谁知道你不是在快到了才假装跑的,你这人鬼心眼最多了!咯,给你,我给你挑的马!”说话间,刘诗薇在胡戈手背上轻轻掐了一下。

    “咦,我还以为你要骑朱龙马呢,怎么也随便挑了一匹?”前些天胡戈没事就跟刘诗薇学骑马,嬉闹间他见到刘诗薇似乎很喜欢朱龙马,而朱龙马跟她也挺合拍,一见她近前就快乐的打着响鼻。

    “我骑朱龙马,你就跟不上我啦,我们还是一起慢慢溜达吧!”她知道自己这个“徒弟”马术才刚刚上路。

    “嘿嘿,那走吧,不过,你穿男装的样子还真是……”本来胡戈想说“帅”的,但怕刘诗薇听不懂,便使出古今通用手势——跷起大拇指。

    刘诗薇脸微微一红,没接胡戈的话茬,说道,“快走吧,咱们这样的速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长安呢!”

    “有你在身边,管它什么时候到长安呢,驾……”胡戈猛一催胯下马儿,很潇洒的像箭一般冲了出去,只留下这句话在风中飘荡。

    刘诗薇一愣,脸瞬间红得发烫,就在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正要催马赶上时,却见前面跑得太急的胡戈因为没掌握好平衡,很没面子的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

    ……

    不远处,高耸的城门提醒着往来的旅人们,长安就在眼前。

    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没人注意这两个牵马步行的青年。原来快到长安时,第一次骑马奔跑了这么远距离的胡戈颠得骨头酸疼,在马上扭了起来,刘诗薇见状,便建议两人下马步行一段。

    “还疼吗?”刘诗薇轻轻的用手绢擦着胡戈额头上一块淤青。

    “这点伤算什么,天色不早了,我们先寻个客栈休息一下,把马儿放好,再出来逛逛吧!”见夕阳西斜,胡戈提议道。

    听到这话,刘诗薇心中一颤,长这么大,她还从没住过客栈,更何况是和一个年轻男子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