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 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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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舰队出港,并没让顾祝同感到意外。

    当然,顾祝同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斯普鲁恩斯不会来找他的麻烦,而且就算来了,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此时的第三舰队,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除了拥有三艘舰队航母的第31舰队、以及拥有八艘小型航母的第32舰队之外,顾祝同保留了在攻打威克岛的时候发挥了很大作用的水上飞机母舰,并且把八艘水上飞机母舰编在了第32舰队里面。

    显然,这一编排就是为了增强第32舰队的侦察能力。

    当时,顾祝同采用了一套在其他人看来根本不可理解的战术,即让第32舰队去执行制海任务,由第31舰队负责突击中途岛。在大部分参谋看来,两支舰队应该互换角色,毕竟第31舰队的对海攻击能力强得多。

    只是,顾祝同非常清楚,制海是次要任务。

    说白了,只要第31舰队在战场上,美军第七舰队就不会前来决战,因此爆发海战的可能性低得多。

    与第31舰队相比,第32舰队有一个非常大的弱点。

    这就是,如果让执行攻击任务的舰载机载满弹药起飞的话,其攻击距离不会超过五百公里。主要就是,小型航母上没有弹射器,如果舰载机满弹药起飞,就得减少载油量,也就无法达到最大作战半径。

    相反,舰载机从舰队航母上起飞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当时,“海鹰”改进型的作战半径已经达到了八百公里。而且能够在最大作战半径上进行半个小时的空战格斗。即便是俯冲轰炸机与鱼雷攻击机,也能够通过减少载弹量的方式提高作战半径。如果让鱼雷攻击机执行水平轰炸任务,只携带五百公斤炸弹的话。作战半径能超过七百公里,而俯冲轰炸机在携带二百五十公斤级炸弹的时候,作战半径同样能够超过七百公里。

    如此一来,第31舰队就能在美军岸基战术飞机的活动范围之外发起攻击。

    对于达到攻击的突然性来说,以及对于确保舰队的安全来说,这显得极为重要,即舰队能在美军战机的攻击范围之外发起攻击,从而不用担心遭到美军的反击,可以从容不迫的轰炸中途岛。

    此外。用舰队航母执行攻击任务,还有一个好处。这就是,舰队航母的出动能力比小型航母高得多,因此在作战指挥上更容易协调,能够大幅度减轻指挥上的负担,从而提高舰载机的作战效率。

    别的不说。仅在战果甄别上,就要容易得多。

    主要就是。在三个舰载机联队中甄别轰炸结果,肯定要比在八个舰载机大队中甄别轰炸结果更容易。

    考虑到不可能一次行摧毁中途岛上的所有军事目标,所以进行战果甄别很重要。只有获得正确的甄别结果,才能安排后面的轰炸行动,也才能够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瘫痪中途岛上的航空兵。

    显然,顾祝同不想承担任何风险。

    只是,顾祝同并没有故步自封。也不打算驻足不前。

    当时,顾祝同还有一个安排。这就是,在轰炸了中途岛之后,如果没有太大的威胁,还将轰炸莱桑岛。

    说白了,要想攻占中途岛,就得轰炸莱桑岛,至少得炸掉莱桑岛上的机场。

    当时,顾祝同已经收到了准确情报,即美军的F-4U战斗机都部署在机场上,而且这种战斗机的性能足够与“海鹰”匹敌,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海鹰”,特别是其最大超过二千五百公里的航程。

    显然,F-4U是一种很有威胁的战斗机。

    严格说来,F-4U不但是出色的战斗机,还是性能不错的战术轰炸机。最初的时候,美国海军没有选中F-4U,主要是这种战斗机太重了,根本无法部署到小型航母//最快文字更新无弹窗无广告//上,而美军在一九四五年才能获得舰队航母。只是,美军很快就发现,F-4U比之前的任何一种舰载战斗机都要优秀,特比是由速度所赋予的强大空战能力。随后,美军还发现,用F-4U执行对地攻击任务也很不错。严格说来,发现F-4U对地攻击能力的不是美国海军,而是英国皇家空军。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美国海军在最初的时候不大愿意使用这种战斗机,所以F-4U的第一批量产机中有一批交付给了英国皇家空军,而英国皇家空军在最初的时候,也没有把其当成战斗机使用,因为英国皇家空军已经拥有性能出色的战斗机,即不断改进的“喷火”,并不需要战斗机。相反,在英国皇家空军中,缺少一种性能出色的战斗轰炸机,而F-4U具有不亚于战术轰炸机的载弹能力,而且能够挂载包括火箭弹在内的所有新式弹药,所以就被用于执行对地攻击任务。当时,驻中东的英军早就用F-4U攻击苏伊士运河西岸的德军,还在针对土耳其的战斗中使用了F-4U。实战证明,F-4U的对地打击能力极为强悍,而且作战效率高于战术轰炸机。原因很简单,F-4U在执行攻击任务的时候不需要护航战斗机,丢掉炸弹就能进行空战。

    这些情况,顾祝同也了如指掌。

    显然,部署在莱桑岛的F-4U随时有可能挂上炸弹,攻击出现在中途岛附近的中国海军舰队。

    也许,F-4U对战斗舰队没有太大威胁。不管怎么说,战斗舰队有防空战斗机掩护,而F-4U在挂上炸弹之后,根本无法与“海鹰”抗衡,其生存能力不如俯冲轰炸机,也就必须丢掉炸弹才能迎战“海鹰”,而丢掉了炸弹的F-4U根本无法对战舰构成威胁,也就难以攻击战斗舰队。

    问题是,登陆舰队上空不见得时刻都有防空战斗机。

    也就是说,美军完全可以用F-4U去对付没有防空掩护,也没有多少防空能力的登陆舰艇与运输船只。

    显然,要想顺利攻打中途岛,就得摧毁莱桑岛上的美军航空兵,也就得轰炸莱桑岛。

    更重要的是,越早轰炸莱桑岛越有利。

    道理也很简单,只要轰炸中途岛,美国海军就会做好防御装备,也就会加强莱桑岛的防御部署,甚至会出动舰队。在受到美军舰队威胁的情况下,即便轰炸莱桑岛,效率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受此影响,顾祝同甚至认为应该首先轰炸莱桑岛。

    原因也很简单,美军早就调整了防御部署,中途岛上的航空兵以侦察与防空为主,并不具备多强的攻击能力。根据收到的情报,当时部署在中途岛的战斗机主要是F-6F,此外还有一部分F-4F,且战斗机的数量不是很多。也就是说,只要打掉了莱桑岛上的航空兵,就算靠近中途岛,舰队受到的威胁也不大。相反,如果仅仅轰炸中途岛,舰队仍然会在中途岛附近受到严重威胁。

    问题是,轰炸莱桑岛并不容易。

    关键就是,第七舰队已经离开了珍珠港。即便美军没有打算主动前来决战,也会让舰队参与守卫中途岛的作战行动,而最理想的方法就是让舰队在莱桑岛附近活动,获得岸基航空兵的掩护,同时能够掩护中途岛。

    也就是说,如果去攻击莱桑岛,就很有可能进入第七舰队的攻击范围。

    要想避免遭到第七舰队偷袭,就得在攻击莱桑岛之前进行大范围搜索,而这显然超过了第31舰队的作战能力。

    如此一来,就得动用第32舰队。

    如果第32舰队也有三艘舰队航母,问题还不是很大,六艘舰队航母,搭载了五百多架舰载机,能够在保留足够的攻击力量的同时出动上百架舰载机执行侦察任务,也就有足够的能力搜索莱桑岛周围海域。

    问题是,第32舰队只有八艘小型航母。

    虽然在载机量上,八艘小型航母与三艘舰队航母旗鼓相当,但是其执行侦察与攻击任务的能力明显差得多。

    当然,顾祝同也不是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不然他不会把八艘水上飞机母舰编入第32舰队。

    只是,这并不能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即第32舰队的速度太慢了。

    受航速限制,除非第31舰队做出牺牲,不然第32舰队很难配合第31舰队作战,更别说一同行动了。

    当然,顾祝同并没有放弃首先轰炸莱桑岛的想法。

    前面已经提到,如果能够首先轰炸莱桑岛,就能事半功倍的夺取制海权与制空权,大幅度降低攻打中途岛的作战难度。

    顾祝同也用不着立即做出决定。

    舰队出发之后,需要十天才能到达中途岛附近海域,因此在此期间,顾祝同有的是时间来考虑该如何发起进攻。

    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

    这就是,如果战场情况有了变化,顾祝同还能根据新的情况做出决断。当然,最大的变数就是第七舰队。虽然顾祝同有足够多的理由相信第七舰队不会前来决战,但是谁能保证美军不会做出最后的反抗呢。

    顾祝同很有耐心。

    这个时候,没有耐心的是斯普鲁恩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