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三章 谈笑杀人行(上)

望天邀明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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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上,把这两个凶徒都给我拿下,如敢反抗,格杀勿论!”贾将军骤然怪叫一声,喝令手下向上冲去。

    他在转瞬之间便已经想明白了,无论他再怎么不愿意相信,李白音受创都是铁一般的事实,就算侥幸不死,一双眼睛也瞎定了。

    李白音是谁?那可是州牧大人王凯之第七房小妾的亲外甥。虽说李白音的小姨只是王凯之的一房小妾,身份比不得正妻,但却是王凯之最宠爱的一房小妾,那可是最能吹枕头风的人,要是让李白音的姨母知道了李白音的事,只要在州牧王凯之的耳边吹吹枕头风,那他可就倒霉定了。

    虽说他身为洛阳郡一城的城防军统领,乃是正五品的武官,地位已经不算低了,但那也得分跟谁比,与身为朝廷正二品大员、正经封疆大吏的王凯之一比,他就什么也不是了,只要王凯之稍微一歪歪嘴,他就得完蛋。

    所以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将把李白音害成如今这副模样的凌牧云和王天圣两人拿下,无论是死是活都行,只有将两人拿下,让李白音出了气,或许他还有保住官帽的可能,否则的话,他就等着被州牧大人迁怒吧,到时候别说是乌纱帽了,就算是自己的小命能不能保住都在两说!

    得了他的吩咐,更多的军兵涌上二楼,向着凌牧云和王凯之二人冲了过来。这次还不等凌牧云出手,就见王天圣探手入怀。随即白玉般的手掌轻轻一扬,顿时数枚银针便飞射而出。向着那些涌来的军卒刺杀而去。

    以王天圣的手段,射出的银针甚至连凌牧云都难以看清,又岂是这些寻常军卒能够抵挡得住的?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军卒眉心之处顿时现出一个血点,竟是被银针刺破头骨射入了脑中,连吭都没来得及吭一声便即摔倒在地,气绝而亡。

    而这还没有完,只见王天圣的手指轻轻一动,那些本已射入军卒头脑之中的银针立时应手而出。随即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说操纵,再次向着随后冲上来的军卒眉心射去。

    凌牧云也直到这时才看清,原来在那些银针的针鼻之上,都拴着一根细细的红色丝线,而丝线的尾端就拴在王天圣的手指之上。因而王天圣只需轻轻勾动一下手指,那些本已射入敌人体内的银针便能拔出来,再次杀敌。

    只是说起来容易。但真想要办到,却是难能之极。凌牧云将精神念力散发开来,“看”得清楚,那些红色的丝线其实就是寻常的蚕丝编制而成,并非什么难得的珍惜特殊材料,只需稍微用力一拉。便会断裂。

    以这等纤细脆弱的丝线来遥控银针杀敌,这本就是极为难能之事,而且王天圣不知是控制一枚银针,而是以一只手同时控制多枚银针,这就更加的难能可贵了。这不禁需要极为高深的内力修为,还需要极为精妙的控制手段。

    凌牧云自问。如果换做是他来操控,即便是有着精神念力的加持,他也未必能够依样画葫芦,若要达到如王天圣一般的运用自如、举重若轻,那就更加的不现实了。

    从两人一见面开始,这王天圣就始终给凌牧云一种高深莫测之感,凌牧云一直觉得,这王天圣的武功修为只怕还在他之上。只是王天圣气息内敛,即便以他灵敏之极的灵觉也难以准确的判断出对方的武功实力来。

    只是凭直觉,凌牧云感觉到对方似乎对己并无恶意,而他又对王天圣颇有好感,所以才彼此言谈甚欢,并未因戒惧而拉开距离。

    不过此时这一动上手,就立时显出真本事来了,这个王天圣的武功确实比他要高,而且看王天圣轻描淡写的样子,显然这还远不到他的极限,只怕不禁武功比他要高,而且还高出不止一筹!

    说起来,似王天圣这般以丝线遥控银针杀敌,采用红色丝线其实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因为红色丝线太过醒目,容易让对手辨别出攻击线路来。

    如果要是换做白色或者干脆不给丝线上色,只是简单的以蚕丝编制而成,那就更难以令人发现,来无影去无踪,令敌人根本就无法判断出攻击线路,威力也将更大。

    只是这些道理凌牧云初见便能想出来,以王天圣的修为见识,自然不可能看不到,如此一来,就只有一个解释了,或许是这王天圣在色泽方面有偏爱,就喜欢红色。

    同时也透露出了王天圣的自信,自信就算以红色丝线来牵动银针,也一样无人可敌,唯有如此,才会解释他为什么会放着明明可以提升自身武功威力的无色丝线而不用,偏偏要以红色丝线来遥控银针。

    相比凌牧云还有空仔细的对比他与王天圣两者之间的差距,品评王天圣的手段。带队的贾将军心情就没有这么轻松了。

    眼看着自己手下的兵丁只要冲到对方身前丈许之内,就会仿佛稻草人一般倒地毙命,而以他后天巅峰之境的修为,竟然也只看到似有数条红色丝线在对方的身前舞动,连对方到底是怎么杀的人都没有看清,只看到手下的军卒不断被杀倒地,尸体在楼板之上堆成一团!

    贾将军只觉得手脚冰凉,一股寒气从他的脊背升起,到了现在,他哪里还看不出来对方竟是先天化境的高手?若非是先天化境的高手,又怎能让他连如何出手的都看不清?

    须知他好歹也是后天大成之境巅峰的修为,距离先天化境也不过是一步之遥了,放在江湖上,那也算得上是准一流的高手了。若非如此,王凯之也不会对他委以城防军统领的高职,令他全权负责洛阳郡的治安。

    可是现在,在贾将军的心中却已经只剩下了恐惧。他武功虽然算不得多么了不得,但能够混到今天这个位置上,一点眼力还是有的,就凭对方展现出的手段,不仅铁定是先天化境的高手,而且还不会是一般般的先天化境高手,很可能在先天高手之中也是顶尖的存在!这样的人岂是他一个连一流之境都还没迈入的后天武者,带着几百个普通的城防兵丁能够擒拿得了的?

    此时的他已经不奢望能够将王天圣和凌牧云两人拿下了,他此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小命能不能保全。因此口中虽然仍旧让手下人往上冲,他自己却开始悄悄的顺着楼梯往下溜了。

    只是他奸猾,那些城防军卒却也不傻。转瞬之间,死在王天圣手下的已经有二三十人之多,而他们甚至连王天圣和凌牧云二人的一片衣角都没有摸到,甚至兵刃都递不到两人的身前,这是何等的恐怖?这样的敌人,又怎能不让他们为之丧胆?

    如果贾将军这个顶头上司在场坐镇,这些军卒还能硬着头皮往上冲一冲。可现在连贾将军这个领头的都被吓怕了悄悄要往下撤,他们又何必上前去送死?一时间也都畏缩不前起来。

    手下们的畏敌不前都被贾将军看在眼中,如果换做往常,他的手下胆敢这么干,他非得狠狠训斥不可,甚至恼怒起来,甚至可能当场实行军法,让他们知道知道,在战场上临敌不前,怯敌畏战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然而现在他却不敢这么做了,因为他想要实行军法得有个前提,那就是他自己首先得做好榜样,这样他才有底气来处置属下。可现在连他自己都害怕要逃了,还怎么来勒令属下拼命杀敌?

    面对这种情况,这位贾将军所做出的选择就是一边号令大家继续往前冲,一边加速向楼底下撤去,至于他的那些手下是否会遵从他的命令,这已经不是他所关注的事情了。

    因为他知道,今天他踢上的,是一个坚硬无比的大铁板,根本不是他的小胳膊小腿所能够打破的,他现在只求能够不着痕迹的退到暗处,然后装模作样的招呼两声,等待凌牧云和王天圣两人的离开。

    不错,他现在已经对抓捕王天圣和凌牧云两人不抱任何希望了,这已经是完全超乎他能力范围之外的事,让他领人来围剿两个先天高手,这不是开玩笑么?现在保住小命才是正经。

    至于以后怎么交差,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总不成为了王凯之的一个小妾的外甥,就把他自己的小命丢在这里吧!

    眼见着军卒都不敢上来了,王天圣忽然转过头来向着凌牧云微微一笑,道:“凌兄,被这些苍蝇一搅,再好的酒兴也没了,不如咱们这就走吧?”

    “好,就依王兄所言。”凌牧云点点头,伸手从怀中取出一锭银子来,信手一扬丢给躲在一旁已经有些吓傻了的酒楼掌柜:“掌柜的,这是我们的酒钱。”

    “凌兄请。”

    “王兄请。”

    两人相视一眼,哈哈一笑,当即站起身来,一起向着楼梯口走去。

    那些拥在楼梯口处的军卒俱是大惊,王天圣只是坐在座位上时就已经杀了他们这么多人,此时起身了还了得?惊骇之下,再也顾不得军令不军令的,你拥我挤、争先恐后的向着楼下逃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