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稀奇的经验(4)

(美)马克·吐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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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威克鲁,你可要注意,只许完全说实话,丝毫也不能有差错。这个人是谁?你知道他一些什么事情?”

    他已经到了“骑虎难下”的地步,所以就不顾一切后果,把眼睛瞪住那个人的脸,毫不迟疑地说了一大套——他说的是下面这些话:

    “他的真名字叫作乔治·布利斯多,他是新奥尔良人,两年前在沿海的邮船‘神殿号’上当二副。他是个很凶的角色,曾经犯杀人罪坐过两次牢——一次是为了拿一根绞盘棍子打死一个叫作海德的水手,一次是为了打死一个甲板苦力,因为他不肯抛铅锤,其实那是不该甲板苦力做的事。他是个间谍,是上校派到这儿来进行间谍活动的。一八五八年‘圣尼古拉号’在孟菲斯附近爆炸时,他在船上当三副;死伤的乘客装在一只空木船上往岸上运的时候,他就抢他们身上的东西,结果差点儿让人家抓来用私刑弄死了。”

    还说了一些诸如此类的话——他把这个人的来历说得很详细。他说完之后,我向那个人说:

    “你对他这些话有什么说的?”

    “司令官,您可别怪我在您面前说话不恭敬,这简直是胡说八道的谎话,从来没听见过谁撒这种谎!”

    我叫人把他带回去再关起来,又把其余两个人先后叫到前面来,结果都是一样。那孩子说出了每个人的详细来历,对措辞和事实丝毫也没有迟疑,可是我盘问这两个家伙的结果,每个人都只是愤恨地说那完全是谎话。他们什么口供也没有。我把他们再送回去关起来,又把其余的犯人一个个叫出来对质。威克鲁把他们的一切都说出来了——他们是南方哪些城市的人,和他们参加这个阴谋的原原本本。

    但是他们都否认他所说的事实,而且没有一个有什么口供。男人们大发脾气,女人们哭哭啼啼。据他们自己说,他们都是从西部来的清清白白的人,并且对联邦比世界上一切东西还要爱。我把这批人再关起来,心里很腻烦,随后我就再来盘问威克鲁。

    “一六六号在哪儿?‘乙乙’是谁?”

    可是他下了决心以这里为界限,无论说好话哄他或是说硬话吓唬他,都不起作用。时间过得飞快——非采取严厉手段不可了。所以我就拴住他的大拇指,把他踮起脚尖吊起来。他越来越痛,就尖声惨叫,那声音简直叫我有些受不了。可是我坚持不放松,过了一会儿他就喊叫起来:

    “啊,放我下来吧,我说!”

    “不行——你先说了我才放你下来。”

    现在每一片刻的时间对他都是痛苦,所以他就说出来了:

    “大鹰旅舍,一六六号!”他说的是江边的一个下等客栈,普通一般卖力气的人和码头工人,还有那些更不体面的人常去的地方。

    于是我就把他放了下来,然后又叫他给我说这次阴谋的目的。

    “今晚要夺取要塞。”他一面顽强地说,一面低声哭着。

    “我是不是把这次阴谋的头儿们都抓着了?”

    “没有,除了你抓到的以外,还有要到一六六号去开会的人。”

    “你那‘记住辛辛辛辛’是什么意思?”

    没有回答。

    “到一六六号去的口令是什么?”

    没有回答。

    “那一堆一堆的字和记号是什么意思——‘×××××’,和‘〇〇〇〇’?快说!要不然又叫你尝尝那个滋味。”

    “我决不回答!我宁肯死,现在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把你说的话好好想想吧,威克鲁,拿定主意了吗?”

    他坚决地回答,声音毫不发颤:

    “拿定主意了。我非常爱我那遭难的南方,痛恨这北方的太阳所照耀的一切,所以我宁肯死,也不会泄露那些消息。”

    我又拴住他的大拇指把他吊起来,这可怜的小家伙痛得要命的时候,他那惨叫的声音真叫人听着心都要碎了,可是我们再也没有逼出他什么口供来。不管你问他什么话,他老是叫着同一个回答:“我可以死,而且我决定死,可是我决不说。”

    唉,我们只好就那么算了。我们相信他一定是宁肯死也不会招供。所以我们就把他放下来,再把他关起,严加看管。

    然后我们忙了几个钟头,给军政部打电报,一方面准备突击一六六号。

    那个漆黑和寒冷的夜晚是够令人提心吊胆的。消息已经泄露了一些,整个要塞都在提防意外。哨兵加成了三岗,谁也不能进出,一走动就会被哨兵把步枪对准他的头,叫他站住。不过韦布和我却不像原先那么担心了,因为有许多主犯既已落网,阴谋就必然受到相当大的挫折了。

    我决定及时赶到一六六号去,抓住“乙乙”,把他的嘴堵上,等着其余的人来到,好逮捕他们。大约在早上一点一刻,我就悄悄离开要塞,后面还带着六个精壮的正规兵,还把威克鲁那孩子反绑起来,叫他也跟着去了。我告诉他说,我们要到一六六号去,要是发现他这次又说了谎话,叫我们上当,那他就非领我们到正确的地方去不可,否则就要叫他吃苦头。

    我们偷偷地走近那个客栈,进行侦察。小小的酒吧间里点着一支蜡烛,其余的房间都是黑的。我试开前门,并没有锁,我们就轻轻地走进去,仍旧把门关上。然后我们把鞋脱掉,我带头领着大家到酒吧间里。德国店主坐在那儿,在椅子上睡着了。我轻轻地把他推醒,叫他脱掉靴子,在我们前面走,同时警告他不许作声。他一声不响地顺从了,可是显然吓得要命。我命令他带路到一六六号去。我们爬上了两三层楼梯,脚步像一串猫儿那么轻,然后我们走到一道很长的过道尽头的时候,就到了一个房间门口,从那个门上装着玻璃的小窗户里,我们可以看得出里面有一支暗淡的蜡烛的亮光。店主在暗中摸索着找到了我,悄悄地说那就是一六六号。我试了试那扇门——里面锁上了。我靠近一个个子最大的士兵下了一道命令:我们就把宽大的肩膀顶住门,猛推一把,就把门上的铰链冲开了。我隐隐约约地看见床上有一个人影——看见他连忙向蜡烛把头伸过去,蜡烛一灭,我们就在一团漆黑当中了。我猛扑过去,一下子跳到了床上,用膝头使劲按住了床上那个人。被我抓住的人拼命地挣扎,可是我使左手掐住了他的脖子,这给我的膝头很大的帮助,总算把他制服了。然后我马上把手枪掏出来,拉开扳机,把那冰冷的枪筒抵住他的腮帮子,表示警告。

    “现在谁给划根火柴吧!”我说,“我把他抓牢了。”

    有人照办了。火柴的光亮起来。我望着我抓住的人,哎呀,老天爷,原来是个年轻的女人!

    我把她放了,连忙下床来,心里觉得怪害臊。大家都瞪着眼睛望着身边的人发呆。这桩意外的事太突如其来,叫人莫名其妙,因此大家都非常慌张,不知怎么才好。那个年轻的女人开始哭起来,用被窝蒙住了脸。店主恭敬地说:

    “是我的女儿,她大概是干了什么不规矩的事吧,nicht wahr?”

    “你的女儿?她是你的女儿吗?”

    “啊,是呀,她是我的女儿。她今晚上才从辛辛那提回家来的,有点儿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