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父与母,托比(一更)

画里禅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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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尔丽莎的案子如同在华哼帝国这片海上掀起的一个小浪,热闹一时,终是平静下来。

    而在定案的两天之后,李树受到了肯利家族的起诉。同在第六法院,担任法官的还是浪速悠。

    庭审的全过程,李树都显得很宁静。不是故作轻松,而是心灵上真正的无波无澜,甚至脸上还带着迷人的微笑。这样的李树,让在场的许多人,都联想到了那个被害的少年,他们甚至可以理解莱尔丽莎为什么会对李果那么执着了。有些人,确实有引人疯狂的资本。

    谋害豪门贵女,李树被判死刑,于一年后莱尔丽莎的忌日执行枪决。

    当庭审结束,犯人要被押下去时,有记者站起来高声问他,此时此刻有什么话要说时,李树道:“我是一位父亲,所以做了自已该做的事。”

    他转身讲这句话时,全身都笼罩着宁和的光晕,引得记者们疯狂拍照。

    而这组照片,是他生前最后的留影。半个小时后,押送他的囚车,被一伙蒙面的人造人劫持,里面押送的警员都无恙,只带走了他一个。谁都知道,这件事情是谁做的。除了芭芭拉.肯利,不作他想。

    等警察在一座废宅的地下室找到芭芭拉时,她正手握医用手术刀,在给十字架上的一具尸体削肉。墙的一面,用铁链栓了好几条流浪狗,她削一片肉,就扔过去让狗抢食。那些狗嘴上满是鲜血,肚皮更是被撑得圆滚滚的,眼睛却还是贪婪地盯着尸体。

    警察们常年与凶杀打交道,但还是被这样血腥的场面给恶心到了,纷纷寻地呕吐。

    看到警察进来,芭芭拉也依然没有停手,又从肋骨上剃下一条肉丝来,还转头向他们笑道:“看,我在做一位母亲该做的事。”

    童少谦拧起眉头,指着两名警员上前夺下她的刀,将人双手扭在背后铐了起来。从地下室押出去的一路上,芭芭拉都在大笑,好像是碰到了什么天大的好事。

    有警员上前记录下现场,拍了十字架上差不多成了骷髅的李树,地上的大滩血,还有那好几条狗。

    童少谦站在尸架下,仰头望着李树完好的头颅。

    他相信,芭芭拉是在李树活着时一刀一刀把他削死的,用古酷刑里的“千刀万剐”。虽然,因为操刀的芭芭拉是新手,可能没多久就因割断他的主血管而造成失血过多而亡。不过,死者生前所承受的那种痛苦,依然难以想像。

    但,李树是笑着的,那半磕的眼睛垂落的视线就是芭芭拉之前站的位置--怜悯的,嘲讽的。

    童少谦伸手,帮他合上眼帘。

    “你是个男人,是条汉子。”童少谦右手握拳,抵在心口位置,朝着尸体微微躬身。

    不知何时,他的身后,也聚拢了其他的警员,也都如同童少谦一样行了这个十分庄重的礼。

    “警长,这些狗怎么办?”有警员面带厌恶地看着那些狗。

    “杀了。”童少谦朝着那群狗扫了一眼,吃过人肉的狗,如果放出去,说不定会袭击人,特别是孤身的小孩。而后,他看到角落里一条老狗,黑色纠结的毛发,枯躁暗淡,眼神浑浊,瘦骨嶙峋。他的目光,在它的嘴巴和肚子上扫了一圈,而后走了过去。

    狗警惕地往后退,嘴里呜咽着把身体缩成一团。

    童少谦蹲下来,探手抓住它的长嘴,掰开来,察看它的牙齿和口腔,确定它没有吃过肉之后,伸手拍了拍它的头:“好狗。”

    狗疑惑地望着面前的人,感受到头顶那只手掌所带的善意,这让它想起了它的那个老主人。于是,它小心翼翼地用头蹭了蹭对方的手掌心,就像以前对主人那样。

    “好了,有节操的狗,以后就跟着我吧。”童少谦从边上拿起一串钥匙,一把把试过去,终于打开了老狗的项圈。老狗抬着浑浊的眼睛盯了他好一会儿,而后像是明白了童少谦将是它新的主人,十分乖觉地跟在了他的脚边。

    李树死了,芭芭拉因精神出问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倒是免去了坐牢之灾。而后,没有几天,向来以浮财著称豪门的肯利家族,突然间崩盘。据说,在芭芭拉在位期间,大量资金流向不明,很多产业莫名地易主。正当家族代表们要去精神病院责问时,芭芭拉在里面被病友殴打致死。人死了,一切都只能是迷。一个拥有近百年历史的家族,就这样一夕间落没了。

    这一连串事件的起因,只是一桩求而不得的恋情,中间演变出了若干的谋杀,最终却是覆灭了一个豪门,这不得不让人感概。

    不过,浪拍过了,海面就又归于平静。

    对第六署的影响,是那天参加了追捕芭芭拉的警员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却没有再吃肉,并且见到就会脸色大变。从而在食堂的一角,自发地形成了“素食区”。

    对那府而言,则是多了一条叫“托比”的老狗。

    “托比,先别动,等我站远一点。”荆白城眼见着托比自澡盆里跳到地上,全身的毛开始刺啦开来,有些明白它是干什么,连忙一边叫着一边跑到足够远的地方才站住。

    托比抬着下巴,等他站定了,才开始抖皮毛,一时水珠飞溅,它舒服的眯起了眼睛。

    自被赶出老主人的房子开始,它就没洗过澡了。这对一条曾经干净惯了的狗来说,真是太难受了。特别是后来,身上还长了虱子,更是痒得难受。但是,刚才这个男主人,就给它用了好多药剂洗,现在它浑身轻松得像是要飘起来一样。

    这里真好,花园漂亮,主人也很年青。

    “托比,来看看你的新房子,满意吗?”另一边,把它带来这里的男主人拍了拍新做好的原木狗舍,问它。

    好,怎么能不好。

    很大,很结实,它不用因为下雨而躺在别人的屋檐下被驱逐了。

    托比欢快地围着它的新房子转了两圈,而后跑到童少谦腿边蹭。

    那月脂拿了一个盘子走了出来,朝着两个男人喊道:“少谦,白城,去洗澡,要吃饭了。”

    “是,长官。”荆白城把托比的洗澡水倒进边上的排水沟,又用清水冲洗了两遍,才摘下手上的胶皮手套和身上的胶布围裙,欢快地跑进楼去。

    童少谦上前亲亲了那月脂的额头,又拍拍托比的头,也走进去了。

    托比小心而讨好地望着那月脂,它能看出,另两位男主人是听面前这个女主人的话的。如果,这个女主人不喜欢它,它应该还是会被赶出去。所以,尽管食物的气味很香,很勾人,让它本就空瘪的肚子更加饥肠辘辘。不过,它用强大的意志力,不让自已的眼神飘过去--它是一条高雅的家狗,是有教养的。

    那月脂与托比对视了一会儿,看出它眼中的神色,默不吭声地把盘子放在它面前。

    汤汁浇饭,上面还放了一根香肠。

    托比看了看食物,馋得口水都滴了下来,肚子也控制不住地“叽咕”起来。托比的狗脸上显出很人性化地表情,类似于羞囧。

    “吃吧。”那月脂终于摸了一下它的头。

    托比看她一眼,终于低头开始吃起来。它吃很不慢,但也不快。最后,把盘子里的饭吃完了,并且舔干净了每一粒饭,但没有动上面的那根香肠。会有不喜欢吃肉的狗吗?

    “我不会嫌弃你吃得多的,这香肠本来就是给你的,吃完它吧。”那月脂竟然奇异地能明白它在想些什么。这条敏感的老狗,是怕吃得多了被自已嫌弃,又丢掉吧?

    托比嘴里“呜呜”了两声,挪到月脂的脚边,用尾巴小心地扫了扫她的小腿。

    “吃吧,我会留下你的。”那月脂又说。

    托比这才开始啃香肠。

    -_-!这么通人性,少谦不会是带回了一条狗精吧?!

    托比在那府越来越习惯,三个主人中,它对荆白城偶尔会傲骄一下,对童少谦最亲近,而却最听那月脂的话。经过几天的调养,它的毛发首先看起来有了些许的光泽,不会像以前那样一团乱草了。精神气也好了很多,肉也长了那么一点点。

    “哟,我们托比,几年前也一定是人见人爱的一条漂亮狗小伙啊。”荆白城常常这样逗它。这时,托比就会很应景地抬着下巴走几圈台步,引得三人失笑。

    日子过得很快,马上又要周未,这回应该能顺利地去拜访荆爸荆妈。随着时间的临近,荆白城一天比一天激动,好像他才是那个“丑媳妇”似的,被那月脂甩了无数个鄙视的眼神。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