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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回到家中,侯云平对五个孩子的武功要求更严格,在三胞胎十二岁的时候,侯云平和太原守备将军说好了,将三胞胎丢到总旗里去锻炼,除了守备将军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的来历,三个孩子长的又比一般孩子高大,看上去也有十五岁了,所以倒没有人怀疑他们,就把他们当一般新兵一样磨,一个月后回家探亲,人不仅瘦了一圈,还黑乎乎的,梁宜梅看着心疼,但还是忍住了叫他们回来的冲动。
太夫人也心痛不已,只是她的几个儿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虽然哭了几次,但假期满后,还是送他们走了。
三胞胎倒不觉得有什么,虽然旗里有人欺负他们,但大部分人对他们还不错,而且在旗里可以接触到很多在家里不知道的事。
侯云平摸着三个儿子的头微叹,就拉了他们竟书房,父子四人说了一晚上,侯云平直接就和他们一起睡在书房了,第二天,三胞胎又兴致勃勃的拉着父亲继续昨晚上的话题。
谌哥儿见哥哥们回来却不陪他玩,有些委屈的嘟起嘴,梁宜梅见了若有所思。
等送走了三胞胎,梁宜梅就对侯云平道:“谌哥儿也有十岁了,也算是个小大人了,那件事不如就告诉他吧,也让他知道以后他的位置在哪里,心里也好早做打算。”
“也好,等他满十二岁也把他送到军队去,磨练一番,到那种地方去应该更难适应。”
梁宜梅点头,军人的确适应性挺强的。
第二天,梁宜梅就摩挲着手中的几本书,将那些事都告诉了谌哥儿,“……我们就想问问你的意思,你是想留在这里,还是随他们走,你要是留在这里,不说别的,爹娘起码不会让你被人欺辱,可是到了那个地方,爹娘却是什么都帮不了你,你甚至还可能会丧命,”最怕的却是受人欺辱,求死也不能。梁宜梅看着还稚嫩的儿子,到底没说出口。
谌哥儿目瞪口呆。
侯云平却看了妻子一眼,对谌哥儿道:“你好好想想,要是你实在不想去,爹娘也会想到法子的。”
谌哥儿低头沉思,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是他们每隔几天进去的那个犹如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早就打破了常识。
谌哥儿抬起头来,坚定地看着父母道:“爹,娘,儿子想去!”
梁宜梅就松了一口气,虽然知道谌哥儿是必须去那里的,但如果是他心甘情愿的过去就更好了,她不想她的儿子被勉强,那种感觉很不好受!
梁宜梅将手中的几本书推过去给他,“这是那位黄道长留下的东西,你闲时就看看,这本法诀,你也看看,记住就好,但不要练,我们也没有经验,要是走火入魔就不好了。”
侯云平抽抽嘴角,妻子这几天是不是又看那些武侠小说了?
谌哥儿惊喜的看着这几本书,欣喜的点点头。
侯云平随儿子出来,看着高兴的儿子道:“你也不要太高兴,你的资质虽好,可你在那个地方却一点势力也没有,怎么也比不上那些土生土长的人的,我问过慧缘大师,俗世的金银在那里几乎没有用,所以我们也帮不了你什么,我们侯家人的心气都高,父亲倒不是怕你陨落,只怕你受辱,连死都求不得。”想起妻子说的那什么炉鼎,觉得还是告诉儿子比较好,也让他警惕些。
谌哥儿好像一夜间长大了不少,也更懂得孝顺长辈了,太夫人看着忙前忙后的孙子若有所思。
侯云平在谌哥儿十二岁的时候也将他送去了军营,侯家虽然退出朝廷了,但在军中的人脉还在,几个孩子不过想在其中锻炼,有没有欺压的情况存在,军中的几位大佬自然乐得卖长平侯这个人情,所以四个孩子的锻炼都进行的很顺利。
家中去了四个孩子,还是最顽皮的四个孩子,家里一下子冷清下来了,小五闹了几天情绪,也就恢复过来,认真的完成父亲交给他的作业。
梁宜梅给徐润新写了封信,让他这几年以正常价格收购粮食。这几年都是风调雨顺,粮食的价格也下降了不少,谷贱伤农,要是能帮上农民,又能赚一笔,又何乐而不为呢?
梁宜林毕竟是官身,这种赚朝廷的生意却是不能做的,收到消息后也就将信烧了,不过也帮着徐家的店铺收购粮食。
侯云平中途离开了一阵,回来道:“只怕就这几年了,”犹豫了半响,道:“我想送四个孩子去北地。”
梁宜梅面色一变,抓紧了侯云平的衣角:“他们还只有十四岁!”
侯云平面色一正,“我十四岁的时候就可以领兵出征了。”
“那怎么一样?那时候国无能将,可是这几年皇上举办武试,不是选出了不少的武举人吗?几个孩子又还小,他们去也不过是冲锋陷阵的马前卒罢了!”
侯云平目光炯炯的看着妻子,“我去军营里看过他们,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就一定能出头,宜梅,北地多是我侯家的旧部,皇上怕指挥不动,却又不能启用我,三个孩子是必须去的。”
梁宜梅脸色一白,有些生气道:“既然都已经决定了,干嘛还来问我?”说着丢了他,转身就走。
侯云平苦笑,还是生气了!
梁宜梅一连几天都不和侯云平说话,按也知道皇命不可违,三胞胎是必须去了。梁宜梅虽不和他说话,但还是拉他进了空间,指着紫竹让他砍,自己又装了好几瓶灵液,等紫竹处理好后,装到了紫竹里。
侯云平松了一口气,笑容满面的举起斧头砍紫竹……
因为紫竹多,颜色还有些泛金色,梁宜梅觉得这样的紫竹好像更坚韧,的确是这样的,至少侯云平砍的时候就废了不少的劲儿,也不知是不是为了和侯云平赌气,梁宜梅干脆给五个孩子各做了一套,连侯云平和梁宜木都有一套,还砍了许多出来备用,美其名曰:有备无患!
在三胞胎装好了东西正要出发的时候,谌哥儿却跑回来了,倔强的看着梁宜梅道:“娘,我也要去!”
梁宜梅的脸顿时黑了,转头去瞪着侯云平。
侯云平咳了一声,扭过头去,“谌哥儿一起去见见世面也好。”
……
太夫人知道四个孩子都上战场了,足足有一个月没给侯云平好脸色看,“……当初我为什么同意你将北地十万军户交上去?不就是想不让你几个哥哥的事再发生了吗?结果你倒好,四个儿子全派上战场了,那还交那十万军户干什么?”
北地的战事有输有赢,梁宜梅提着心,终于在三年后,战事告一段落,三胞胎在战场上立了一些不大不小的官,让梁宜梅没想到的是,官升的最快的是谨哥儿,谞哥儿做了军师一级的人物,而谦哥儿则去管了粮草,谌哥儿却是打杂的,这儿跑跑,那儿跑跑,谨哥儿本来是被安排在后方的,没办法,侯家的背景太大,军队里的人也不想他们太冒险,只是谨哥儿的志愿就是当大将军,看着前面的人在打仗,他却坐在后面围着火炉子,终于在一天,他呆的的后方也迎来了敌人,这小子第一个拿起了刀就冲出去……
战事暂休,四个孩子都回家了,而离黄道长的十年之约也没有多少时间了。
梁宜梅看着空间,眉头紧蹙,胖胖搬了一坛酒过来,见了问道:“梅子,你到底怎么了?这几天你都不高兴!”
“谌哥儿要走了,只是慧缘说上面的人很少要金银,那谌哥儿到了那里岂不是上面都没有?我想着,他要是能把这个空间带走就好了,以后要是遇到危险,往里面一躲也是好的。”
胖胖和灰灰对视一眼,心里既难过又激动。
难过的是他们就要离开梅子了,激动的是他们能去(回到)上界,修炼就更见快些。
胖胖扭捏道:“其实……你要是想把空间给谌哥儿还是很容易的。”
梁宜梅瞪大了眼睛,“你是说可以把珠子拿出来?可是珠子不是在我的肚子里吗?”
胖胖一本正经的道:“谌哥儿并不是天生的灵体,他本来只是五灵根,可是当年为了解毒,因缘际会之下消耗了所有的灵液和好几个茶囊,空间近一半的灵气也被他吸收了,这才变成了灵体,所以他和这空间最是契合不过,要是你认主了,要它改主可能会有些难,偏偏它只是寄宿在你的体内,并没有认主,所以只要你心甘情愿的,有谌哥儿在,它自然更愿意选择谌哥儿。”
梁宜梅挑挑眉,“那它以后要是遇见了比谌哥儿更好的,不会也会改主吧?”
“当然不会了,那要在谌哥儿情愿的情况下,谌哥儿也可以认主去,只要滴上血就可以了。”
梁宜梅静默下来,想了想,道:“那好,这几天你将这些果子都摘了,酿成酒,回头我搬出来,那些人快来了,在他们来之前,让主子认谌哥儿为主。”
梁宜梅想到谌哥儿有了这个东西,虽然家世比不上那些土生土长的人,但总还是有些依仗的。
胖胖和灰灰僵硬的转头看那一望无际的果林,几乎要晕厥过去,梁宜梅却不管他们,闪念之间就出去了。
她给徐润新写信,老窖酒不能再卖了,这些存货不如留给几家慢慢喝,喝不了的还能埋到地下去,毕竟酒是越久就越醇,就算是给后辈留的一些东西吧。
空间里的花都要提成香精,紫竹也要砍了,嗯,留下几株给谌哥儿,最要紧的是空间里的药材要收了,不过本来就有很多了,拿出来太久不知道好不好失去药效?算了将空间里已经采收的拿出来,即使上界用不到人参灵芝,谌哥儿用来自己泡酒喝也好!
梁宜梅路过太夫人的院落的时候,看着后面三四亩的花园,决定将空间里的果树移出来一些,龙诞茶也移出来三株……黄道长不是说这里有灵气吗?不求它们有空间里的好吃,最起码比一般的要好吧?
梁宜梅看着健壮的五个儿子,眼睛微微一闪,下一刻,五个儿子就在空间里辛勤的劳作着……
梁宜梅将珠子给谌哥儿没两天,侯家就迎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黄道长,不过这次他却不是为首的人,而是恭敬地站在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身后。
那人上下打量了一下谌哥儿,转头道:“他是五灵根?”
黄道长恭敬地道:“回师叔,那是因为师侄给了他遮掩的东西。”说着示意谌哥儿将那玉佩拿掉。
谌哥儿回头看父母。
侯云平微不可见的点点头。
谌哥儿这才将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玉佩摘掉,玉佩一拿走,对面的两人眼睛顿时一亮,对谌哥儿露出了一个情真意切的笑容。
四兄弟知道他们是来带走谌哥儿的,情绪都有些低落,见那三个道长和父母说话,就拉了谌哥儿去后院找太夫人,太夫人年纪已经很大了,身体看着还很好,毕竟梁宜梅总是有意的拿空间里的水果给她吃,平时喝的茶也是龙诞茶,加上所居的院落灵气积聚,只是最近总是记不得人,只每天吵着要看孩子,念叨最多的是谨哥儿,谌哥儿要走了,说什么都要去陪太夫人一段时间的。
那些人只在侯家停留了一晚,第二天就把谌哥儿带走了,那位年轻的师叔有些遗憾,要是谌哥儿早点修炼就好了!
梁宜梅看着消失在天际的一行人,心里好像缺了一角似的难受,侯云平拥紧了妻子,安慰道:“谌哥儿以后还会回来的……”
梁宜梅勉强一笑。
……
谌哥儿好奇的看着脚下的船,他实在不能想象,船竟然能在天上飞?
黄道长看着他,微微一笑,解释道:“等你筑基之后也可以使用这样飞舟了!”
谌哥儿双眼亮晶晶的点头,离愁之绪被冲淡了一些。
空间里的胖胖和灰灰也是满眼的兴奋,灰灰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却可以听到外面的情况,知道这是在飞舟上。
……
谌哥儿避过了所有人,不在意的将道袍撩起一角塞在腰带上,偷偷摸摸的找了一个背风处,将手中的兔子剥皮洗净就放在火上烤,从储物袋里拿出调料,好在母亲怕他到了这里买不到调料,就在空间里装了一大堆,反正放在里面又不会过期。
不过母亲还真的猜对了,他在这边的确不知道哪里有调料卖,就算知道他也没钱买。
几人赶路花了几个月的时间,那三个人就在飞舟上轮流教导他,他当天就能引气入体了,到这里的时候是他们说的什么练气二层,只是这里的人很怪,他都在这里半个多月了,还是没有确定他的师傅是谁。
谌哥儿想到那天他刚到的混乱场面就不由一叹,那三个人带着他到了一个大殿上,示意他将手放在一个圆溜溜的石头上,石头就迸发出五光十色的光彩,就听到殿中的人倒吸一口冷气,有人惊呼:“五灵体?”
之后他就看见一张张纸飞出去,再然后就是好几个人出现在殿中,商议到底谁收他为弟子,再然后……那个自称为掌门的人及时的将他拉出去,黑着脸加入了打架的行列中……
半个月过去了,听说那几个人还在打,谌哥儿叹了一口气,这里真的很怪,连个兔子都长这么大……
谌哥儿做了最后一道工序,闻了闻,虽然这里的兔子长得很怪,但还是很好吃的!
谌哥儿咽了口口水,正要吃,眼前突然凑过来一张脸,谌哥儿吓了一跳,却是戒备的看着他,他虽然没上战场杀过人,但好歹也呆了三年,而且功夫也不差,为什么眼前的人出现,他一点都没有察觉到?
那人好像没发现他的戒备,而是小声的问道:“这长耳兔是你烤的?”
谌哥儿点点头,原来叫长耳兔,耳朵是挺长的。
“分我一半,我就不告诉人!”
谌哥儿有些疑惑,这和告不告诉人有什么关系?不过看着眼前邋遢的老人,娘亲说过,要有爱心,要尊老爱幼,想着,反正一只兔子他也吃不完,就撕了一半递给他。
老人接过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老人拍拍圆圆的肚子,“真是好吃啊,你是哪峰的?不如到我那儿去,专门给我做吃的怎么样?”
谌哥儿摇头,“我是来学艺的,你要想吃,以后就来找我好了,反正我每天都要吃的,多做你一个的也没什么。”
老人拍肚子的手一顿,上下打量了一下谌哥儿,眼睛闪过亮光,“你倒是好胆子,才上山几天就敢偷长耳兔来吃!”
谌哥儿有些疑惑,“兔子不就是拿来吃的吗?”
老人被口水呛了一下,古怪的看着谌哥儿。
谌哥儿被看的不好意思,摸着头道:“食堂的饭菜实在是太难吃了,我娘说,委屈什么,也不能委屈自己的胃,不然老了以后得了胃病会难受死的。”
老人的嘴角抽了抽,胃病?
灵体?除了当年慧缘那小子说的那孩子之外还有谁?听那小子说这孩子的母亲倒是个奇人,只是听慧缘说也是个聪明人,怎么就养了个这么傻的儿子?
老人决定帮他一把,怎么说人家也请他吃了一会兔肉,这小子这么傻,被那几个老不休拿去了还不知道怎么压榨呢,不如就留在他身边,也算是还了慧缘的情。
老人轻咳一声,一本正经的道:“你刚才做的兔肉不错,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你做徒弟。”
老人在以后回忆到今天的事时,总是我不后悔的做了今天的决定,他要是知道这孩子是装傻,一定一定不会上赶着收他做徒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