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杀屠狗者

尖叫酒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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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林小路上,一人一马不急不缓的跑着。

    此时虽然日头偏西,却依旧阳光明媚,给地面上的低矮灌木和小树林都蒙上一层金沙。

    曹弘将自己包裹摊在腿上,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着路,一边擦拭着手枪。

    对于吃饭家伙的保养,应该是每天必做的事情,不过眼前没有工具,就不能那么讲究了,也就是大体的擦拭一下枪深内外部分罢了。

    以前每次看到电影中那种酷拽吊炸天的杀手形象,曹弘都有一种羡慕与鄙视共存的复杂心理。

    别看电影拍得似模似样的,其实这帮子导演根本就不了解杀手的职业特性。简单的来说,就是瞎扯淡!

    不可否然电影中的杀手是很帅,但这也仅能生存在电影屏幕中。如果窜到现实世界,就算是古墓丽影,阿汤哥、零零七加在一起,估计也撑不过一个礼拜。

    在杀手的世界中,只讲究结果不讲过程,大半以上的任务是用不着枪械的--留下的痕迹太大。

    虽然大多数的警察都是混吃等死的废物,但废物汇聚到一定的程度,也会产生变异出来一些厉害到**的家伙。

    所以,频繁使用枪械的,不是刚入行的菜鸟,就是已经精通枪械改造的大师级人物。这些人要么无知,要么无谓。

    曹弘自己是意外死亡的钟爱者,他执行任务之前喜欢调查目标的病历,无论是心脏病、糖尿病还是简单的胃病。他总有巧妙的办法将其引发。

    其结果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会被认定为突发性疾病去世,引不起任何人的怀疑。

    枪械自然也是用的,不过只限定在雇主特殊要求之下。

    例如引发穿越时间之前的那一次。好在这一次不必顾忌那么多,

    不过无论是用什么方法下手,历时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个结果的,也就只有追杀荆轲这一次了。

    “目标终于停下来了哦!”

    诸的声音传来,曹弘抬起头看了看前面,道:“半盆子巴豆要三个小时才能发挥出来作用,这药效也太慢了吧。看来历史剧也不靠谱!”

    诸嘿然:“能起效果你就庆幸吧,你当两千多年时间的演变是白给的么?”

    曹弘也不跟他争论,收好枪械,一震缰绳,提速追击。

    这场骑马追贼的游戏已经有三个多小时了。

    刚出城的时候是一阵狂奔。曹弘一手拿着黑白书,一手拎着鞭子狠劲儿的抽马屁股,才能面前跟上。

    一个小时之后,曹弘就直接顺着马粪追了。

    再一个小时,曹弘都不敢跑快了!他怕自己一使劲儿冲到两人前头,打草之前惊了蛇。这才有了开头慢慢悠悠的那一段。

    当然这只是他自己心里的解释,按照诸的说法,曹弘是在玩猫鼠游戏。

    他嘴上不承认,但心里多少还是喜欢这种感觉的。一点点的逼近,杀机就在附近,仿若悬挂在别人头顶上的利剑。让他有一种莫名的快感。

    现在目标停下来,不用说,他那两匹马肯定是跑死了!

    或者说拉瘫了更加准确。

    目标失去了机动性,也就意味着开始行动的信号打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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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望无际的平原中心,两人两马仿若沙盘中的两粒芝麻,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起眼。

    如果从空中往下看,都会产生人类多么渺小的慷慨。

    荆轲和屠狗者却没有这样的感慨。他两人都快要气疯了。

    日行八百里的骏马刚跑出不到百里你就给我躺下,搞笑呢吧!

    “该死的畜生,给我站起来!”屠狗者暴怒,大脚使劲儿的踹着马屁股,试图将马从地上打起来。

    荆轲没有说话,看了看一望无际的四周环境,面色愈加阴沉。

    往常如果看到这样的美景,少不得要高歌一曲,兴致上来的时候,还要痛饮一番。然而现在,他却无比的痛恨眼前的辽阔。

    屠狗者踹了一会儿,蹲下来扒开马眼睛看了看,摇头道:“庆卿,这两匹马是真的不行了。我看我们还是另外找办法吧!”

    荆轲沉默了一会儿,转身就走道:“我们继续赶路,到下一个城池再作打算。”

    屠狗者回头看了两匹马一眼,可惜的摇摇头,拎起包裹大步跟在荆轲后面。

    荆轲是贵族出身,从小打到都是在学一些诗经礼仪,虽然家道中途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傲气。屠狗者根本就是个杀狗卖肉的,叫他抓狗看狗那是找对了人了,对于马,他是一窍不通。

    两个没有经历过古代剧熏陶的公元前人,根本就没有想到两匹马被人做过手脚的可能。只是觉得自己倒霉,选到了两匹生病的马代步。

    屠狗者之所以流量,也是可惜了这两匹马的价值,或者说是肉值。

    平原之大不可想象。骑着马尚且要跑上大半天,用两只脚走那可算是要了人老命。

    头上顶着一个大太阳,又是闷热的天气,两人才走了半个时辰就觉得嗓子干的不行,冒烟冒得快要着火了一样,一张嘴嗓子眼儿里面就火辣辣的疼。

    屠狗者抬手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心中咒骂着鬼天气。瞟了一眼旁边的好友,看着他苍白的脸色,心中不免有了几分担忧。

    “庆卿,我二人要赶回都城,非一日之功,连续跑了大半天,也是时候该近些水米了。再者你现在身上还带着伤呢!我看千万流光闪动,好像是有河流,不如去打个尖儿喘两口气儿再走。”

    荆轲其实也有点受不了了。这两天失血失得跟淌水一样,就算他武功高强,身体强壮,也实在是有点受不了这么造。

    “说的也是!”荆轲点头道:“最好找个阴凉处,这日头晒得我眼晕。”

    水,无论是人类还是猛兽,都是必需品。

    特别是赶路的旅人,看到水源内心中都会不由自主涌出喜悦。

    荆轲与屠狗者也是如此,真正看到水光的时候,两人脚步顿时快了三分。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曹弘从地上缓缓站起身,对两人笑道:“两位真是叫我好等啊!”

    两人顿时停下脚步,荆轲谨慎道:“你是何人?”

    屠狗者也不说话,直接将手上的包裹一扔,抽出狼牙棒紧紧的盯着曹弘。

    曹弘微微一笑,慢悠悠的从肋下拔出手枪,边轻轻上着消音器,边道:“说起来我跟追赶你也快有半个月的时间了,见面却是头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还有点小激动!”

    荆轲面色未变,还没有说话,旁边屠狗者却怒道:“好呀,果然是秦舞阳那个恶贼派来的,我等千里逃命,急急如丧家之犬,匆匆如漏网之鱼。你等还不依不饶千里追杀,还有一点仁义在否。看我今天取狗贼性命!”

    说完大吼一声,挥舞着狼牙棒就大步冲了上来。

    曹弘面色不改,轻轻抬起枪口。

    “咻!”

    “砰!”

    屠狗者壮硕如熊的身体猛然一抖,狠狠砸在地面上,将地面振得一颤之后,就仿若一滩死肉一动不动。

    “屠狗!”

    荆轲眼睛瞬间就红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抬手一挥,一道银光闪电般向曹弘面门射去,自己却整个人扑向地面的屠狗者。

    危险!

    曹弘心头一凉,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仿若受到了威胁的野猫一样,弓起身子毫不犹豫的向旁边一窜。

    银光闪过,“叮”的一声齐根莫入旁边的巨石。

    曹弘肋下一道血光崩裂开来,鲜血瞬间染红了大片衣裳。曹弘毫不犹豫的一个驴打滚,侧身滚开,抬手开枪还击。

    “咻咻!”

    荆轲眼角瞟到曹弘的动作,心中虽然悲痛,身体却毫不犹豫的缩在了屠狗者的后面,架住屠狗者的尸体,速度飞快的向河边一处巨石后冲去。

    战斗瞬间开始,瞬间结束。前后加在一起还没有一分钟。双方就再次拉开了距离。

    曹弘靠在巨石后面,将手中的枪械放在一边,拉开衣服看了一下伤口,叹道:“还好我躲得快,伤口不是很深,要不然今天非得交代在这里不可。”

    “你躲得快?”诸嘿然道:“看看你另一把枪吧!”

    曹弘愣了一下,伸手一摸,脸色一变,半晌,苦笑的拿出了已经两半截的手枪,道:“敢于只身刺杀秦王的主,果然还是能小看啊。天下第一刺客荆轲,果然名不虚传!”

    手枪是被一刀划过分成了三截,截面光滑无比没有一根毛刺。弹夹和枪管都被一分为二,撞针等点火工具却没有被破坏。即便如此也是无法在使用了。

    打开黑白书,眼中紧紧盯着荆轲的位置,手上飞快的将破碎弹夹中还完好的子弹取出来,压在备用弹夹中。

    此时是剩下一把枪了,跟荆轲周璇要更加小心。

    好在对方身上一直有着不轻的伤,力量不会持久。

    从包裹中抻出来一根绷带,飞快在肋下缠绕了几圈,紧紧勒住,算是粗糙的处理了一下伤口。大量流血对战斗可是不利的,最起码曹弘自认没有荆轲那,留了半个月的血还能活蹦乱跳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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