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22】准备归家

梦幻蝶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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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底,据说有人已经在清水镇周边询问有无宅子租出了,说是这里相对来说比较安宁,又是个风水宝地。

    又说,因着凌云城这一次在阻挡敌军中,出现了一队来自此县凤凰岭的官兵神勇无敌;屡屡以少敌多,总是在最让人不可防备的情况下,突袭敌军军营,并能全身而退;那一队人马是越来越强大,只是,他们总不增加人手,无论是什么有抱负的富家公子哥儿带着家中侍卫表示要进入他们的队伍,还是贫苦人家家里战祸中幸存的遗孤,他们,一律不收。

    说是:军纪不可违!

    领队的两位,在军中的职衔就那么丁点儿大,手底下配备的人数早已经超员,没法子收新兵!

    然后,那凌云城城主想尽办法命手底下人查了那一队人的底细,却在最后明了之时,得知这一小队的五十人已经全部连夜赶回了他们的驻地,龙门县凤凰岭军营驻地。

    五十一人去,五十人回,别人都会忽略掉这么一个数字,可是,他们这一群生死与共的营中弟兄们却不会如此想,老大说过,他们,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日后,是要在更激烈更惨烈更大型的战场上发挥所长的。

    一个人,一条命!无论贵贱!

    回到凤凰岭后,第一时间,准备布置庄严的灵堂,整个凤凰山的弟兄们在这一日为这一名静静地闭上了双眼的战友送行。

    梦凡得到讯息,是因着赫连宇天派了人来告知,并让海六叔送她去的凤凰岭。

    军中的送行,只是一个仪式,逝去的人,总归是要回归故土的,所以,这庄严的祭奠仪式进行的时间只有一日,第二天,赫连宇天带着人,亲自将这名光荣小兵的骨灰瓷坛送了回去。

    梦凡也坐在自家的马车上跟着去了的,她并没有下去,只让凌耀轩跟着去打听了这户人家的情况后,就让人从随在身后的另一辆马车上搬下来一些东西。

    一百斤猪肉、一百斤白米、一百斤白面、一百斤苞米、一百斤红薯、一篓子蔬菜、两套老人夏季衣裳,两双单鞋,顺便把这些装东西的竹篓子都留了下来,这位英勇的烈士家里,只有一位父亲和一个已经出嫁了的姐姐。

    “凡凡,谢谢你!”

    “大哥,小妹只是尊敬每一位保家卫国的将士,他们的英魂本就应该得到安息。”梦凡撩起马车帘子,唇角噙了一抹带着叹息的苦笑:“你瞒着我的,大哥。”整整两个月啊!

    赫连宇天一身银色甲胄,气宇轩昂中这段日子已经历练出一股从骨子里透出的正气凌然,青茬的胡渣子都没空理,却无损他的俊美形象,反而多了一种落魄醉人的男儿风姿,这一段日子以来一直没有好好休息过的声音有些嘶哑:“害你担心了,大哥的不是,在此,大哥向我的梦凡妹妹赔罪!”他正儿八经地朝着马车里的小人儿拱手赔礼,明明没笑,可梦凡却从他的眼眸中看见一丝笑意。

    此番历练下来,一鸣惊人,使人津津乐道的赞赏着;他的手下兄弟们个个走路昂首挺胸的,去了一个兄弟,大家没有颓废,反而斗志昂扬;说是日后还希望有此机会能够杀敌杀个痛快。

    刚才又见着老大的义妹带了一马车的慰问用品前来赠予牺牲了性命的军士家人,又给了一封二十两的银子,老大还听了大小姐的话,说明日就在凤凰岭上的金玉阁中开个会,日后但凡是在他手下服役的军士,微薄的军饷有贴补不说,再增加和加强一系列的福利。

    比如,无论大病小病都有专门的随军大夫免费诊治是一项,以前随军大夫并不是什么毛病都给看的,甚至是有的军营里根本就没有配备大夫,因为养不起,不到战事,朝廷是不给随军大夫发饷银的。

    一年四季的军服鞋袜,专人缝补并按季置换,当然,洗衣得自己动手;

    又有每人发放的一套被褥,每个营帐发放几根针几根线、每人领取同个式样的竹杯木碗竹筷棉巾皂角等各种日常用品。

    进入了精英小队的人员,身故之后的抚恤还是比其他军士要优渥的。

    “大哥,这个陈家庄所属的镇,我们去看看?”

    梦凡又撩起帘子朝着赫连宇天的背影说话。

    转过身,赫连宇天勾了勾唇:“行,我让他们先回凤凰岭。”

    *李明杰这个秀才老爷,来到这里后,家里的厨房一日三餐都有好吃好喝的热食,家里的下人个个垂首低眉,那是个顺服听话且又安静的侍候着的,要穿的衣裳每日都是有人清洗好了、晾晒干了、再折叠好整齐地放到他屋子里的。

    门外路旁,他女儿开的几个铺子,走过路过的来客络绎不绝,虽说赚不了多少,可怎么着也是一样不小的收入来源,赚一个铜板是赚,赚两个铜板也是赚,只要有钱进荷包,对李明杰来说,都是好的。

    地里,他女儿这个对农事一窍不通的小丫头,请来干农活的长工倒是一个个有本事的,且看那各季粮食蔬菜参杂搭配的种下地,再轮番收割回来,每日里茶食铺子里、面馆里所需要的食物配料基本上都开始是绝大部分的出自自家地里了。

    水田里的稻谷收成也是个令人欣喜到惊讶的!

    一笔笔的铜板银子拿回来,换成银票揣在兜里,他这秀才老爷腰杆上的底气是足足的。

    堂屋里,李明杰趁着外面没什么事儿需要他去亲自处理,就让凌耀轩去杂货铺里打来一斤散酒,一个人坐在那儿浅饮起来。

    酒到浓时:“耀轩啊,我这女儿,她不懂我这个做父亲的一心想要为家积攒钱财的心思呢,总认为我是要把持她的银子,其实她李梦凡还那么小,不懂得人情世故,她哪里能体会到,这世间啊,就没有有爹娘不为儿女着想的。”

    喝口酒,丢一颗花生米在嘴里嚼了,又道:“等她长大了,咱们家里不穷了,给她聘人家,说起来她是有秀才爹照管着,有娘照应着,有娘家兄弟帮衬着的女儿家,再带上比别的农家女儿丰厚许多的嫁妆,那日后,她肯定就能过得好的,对吧。”

    “不是我说,我的女儿,自小教养出来就是跟寻常农家女儿不同的,论外表、论手巧、论德行,那都不我自夸的,可就是这趟出门之后,她怎么就变了呀,不听话了,不乖了,以前她老子我只要语气重一点儿,她就马上顺从老子和她娘的意思去做事了,现在呢?”

    静静地站在一旁,凌耀轩不置一词,只偶尔在被点到名时,抬眸看看。

    “过两天,我就要带着你家小姐回老家去,这里,就暂时的全权交给你啦,好好的,等老爷我回来,呃……,咳,这酒啊,不能多喝,我差不多了,撤了酒,给我换茶来。”

    “是,老爷!”凌耀轩转身走了出去,心里却是在感慨,这秀才老爷的自律性,那是个非常的强。

    酒,绝不多喝;色,从来不沾;

    就是对这财字儿,怎么也看不开,总是一律要执掌在手,却不明白怎么去用,他就怎么也不去想这世间,钱是能生钱再生钱的!对膝下唯一的一双儿女的偏颇,那是人人可见的,这里的下人们还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家的小少爷呢,就只是成天的听着秀才老爷跟小姐说话时,重点方面从来都是——

    这个,留给你弟弟;那个,华儿肯定喜欢;

    几十块兔子皮毛,小姐找人加工好了,拿回来后他就说,这里哪些给老太爷做大衣里子、哪些给老夫人做衣裳、哪些给华哥儿做衣裳的,余下的,便让人统统拿去,卖了!

    幸好,自家小姐这次留了一手。

    这不,外面有人传话进来了:“小世子身边的侍卫来了,让奴才来跟主子通报一声,说是小世子见镇上有人在兜售兔毛皮,就买了下来请县城里的裁缝给长公主做了身披风,这兔子皮买来多了,余下一些,就顺便给梦凡小姐也做了一件披风,只不过是镶的兔毛领子……”

    顺便,还真的是顺便呢。

    这件镶兔毛领的小少女披风,以最厚密的雪绸做面,雪缎趁里,连那两根系领的飘带,都没丁点儿含糊了去,与衣襟同样都以浅绿丝线稀疏有致地绣上了缠枝玉竹,一针一线非常的精致。

    “嗯。”李明杰看着眼前精致的小少女披风,欣喜之色也不过就一抹,转瞬就皱了眉:“太华贵了,有钱人家才穿的,这哪里适合那小丫头?没得让她一个小丫头糟-蹋了这么一件贵重的的衣裳的道理……”

    凌耀轩眸光轻凝,不解秀才老爷到底是想要如何处置这件披风呢。

    可一直等到晚上,又出门去以巡视家中产业为由四处走了一下午的李明杰等到吃晚饭了,这才对坐在八仙桌一侧的梦凡说道:“小世子爷命人给你送了件披风来,不适合你现在穿,爹先帮你收起来,等日后可以给你当嫁妆。”

    梦凡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没做声,坐在她对面的凌耀轩只得抬起头来说道:“老爷,那披风耀轩也见过,长短刚好是小姐如今可以穿的,若是搁久了,到时候根本就穿不了。”

    “到时候,哪里就不能穿了?梦凡这一年来长得很快,我估摸着已经比她娘还高了,再过几年还能长到哪儿去?”李明杰不悦地看了一眼凌耀轩,你说你一个管家,日日都跟主子坐一桌吃饭,够体面了吧,还不知足,非得跟老爷我唱反调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