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迷心窍悲剧生

安北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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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天靴@第001章迷心窍悲剧生

    一双靴子摆在床前的石几上。

    那床姑且可以算做床,应该说是一块上面搁放被褥的床形巨石。既然摆在室内,又可以用来睡觉,好吧,可以称之为床。

    这室是石室,准确的说,是石洞,住人的石洞,是华伦十多年来唯一的栖居地。

    这石洞不是山洞,而是海窟,海浪日日拍打,石烂而成海窟。这海窟位于码头,东海郡鼎鼎有名的青云镇青云坊海运码头。这码头是处天然港口,原本是一座从北方陆地南探大海的百丈石矶,稍加雕凿就成了客货往来、繁忙吞吐的码头。石矶东侧吃水很深,开凿了栈道和码头泊位,直达最南端。西侧落潮到底就会露出浅滩,只能保持着原状,石势陡峭不可攀援。

    海窟的出口背对着码头,开在石矶西南侧,顺着丈许高的天然石阶,可以下到底部的浅滩。波澜壮阔的大海,包围着石矶,有时波光粼粼,有时巨浪滔天。潮落时,露出海窟、露出浅滩,潮涨时,淹没浅滩、淹没海窟出口。

    海窟之内自有一番天地。顺着出口进入,先是十余丈的蜿蜒通道,约十尺宽,并无*仄之感。最初的丈许通道地势最低,涨潮时节就淹没在暗流回旋、汹涌澎湃之中。丈许之外的通道则越走越高,通道尽头豁然开朗,成为一间巨大的石室中厅。中厅四周,正北有一间、东西各有两间小石室。

    正北是储水室,门槛高有一米,门槛内就是四米见方的储水池,从不见底、从不溢出。西侧是厨房、储物室,东侧是书房和卧室。石室功能齐全,却并无豪华木质家私,多是雕刻着不明纹路的石桌、石凳、石橱、石床等等。石室中厅顶部,巧妙的开凿了通风孔和采光孔,无虞风霜雨雪,空气也不污浊,室内虽不明亮,也不显得黑暗、沉闷。

    海窟虽无门,却有主人或是访客的进出时限,且日日变动。如果你懂得看潮,就会知道:这个时限是在落潮到底的一个时辰之内,涨潮之后就会找不到洞口。随着月升月落,一天内只能退潮两次,间隔约五个时辰。

    这处海窟,十年前华伦还和一个亲他爱他的四爹同住,两个人相依为命。华伦的四爹,就是青云镇上水性最好的人——流浪汉阿四。阿四救过镇上很多不慎落水的人,虽然是低贱的流浪汉,却有着很好的名声。

    最开始是阿四在慢慢拉扯他长大,等到华伦懂事、阿四渐渐嗜酒,二人又变得相依为命。小小的华伦手脚麻利,能够到海边捡点奇贝异石之类的稀罕物、或者趁着退潮捞点海鲜,到坊市里卖掉,换了钱买粮食能够养活四爹和自己。

    阿四慢慢老了,似乎无欲无求,开始享起了清福:偶尔把自己卖苦力赚来的铜板或粮食,换成粗糙的渣酒,把自己灌个醉生梦死。最开始,这确实是清福,品味着自己眼里的美酒,偶尔吃一只孩子为他煮好的蛤蜊,快意之中今生又有何求?

    然而,渣酒自有渣的本质,未经提纯必然掺杂着极少量的毒素,终究会慢慢的毁掉饮酒者的神经,使其在酒醒后仍然消失不掉感知的麻木、动作的迟滞,也不断增加着对酒精的依赖和痴迷。再加上酒醉后的幻境、冲动和不理智,终于在一个冬夜里,小华伦睡着后并不知道的时段,阿四离开了海窟。

    最后找到时,却发现因为长时间醉卧在冰冷的街头,已经冻伤左脚和左手,失去了活着的意志,从此忘记了过去不食嗟来之食的尊严,不顾小华伦的劝阻、拖拽,整日里拖着残躯,在坊市里的几个酒家门外,乞讨剩酒残汤,终于在又一个雪夜里在酒醉和严寒的肆虐中静静的死去。

    在那些日子里,小华伦除了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四爹之外,还要在入夜之前把四爹找回来。即使回家也要时时盯着,防着他偷偷溜走,直到童年的身体忍不住沉沉睡去。然而,阿四在大海边讨生活,练就了一身结实的体格和绝好的水性,即使涨潮封门之后,也能闭气穿越水下的通道,浮游上岸。就算后来冻伤左脚和左手,他的水性也没稍减。

    爱一个人最大的痛苦,在于对方并不认可你的行为出于关爱和怜惜,哪怕明白对方只是因为酒醉、迷幻,也只能绝望的亲眼目睹对方反抗着、任性的走向渐渐的毁灭。

    埋了四爹,独自生存在这个海窟里过活,至今已有十年。十年中间,华伦渐渐长大,因为豪爽、争气和一点点父母和阿四的名声,交上了两个铁哥们,却从来没有邀请他们或者其它人回家:这是四爹留给他的,属于他一个人的空间。每次有人找他,都是在码头上呼唤,或者在他常去的坊市苦等。这样久了,没有几个人关注这个海窟和海窟里流浪小子的存在,直至理所当然的忘记。

    此时,华伦坐在床前,无可奈何的看着石几上的靴子。

    右边那只,用料考究,据说片片都是第一层牛皮,材质堪称一流;又是青云坊五星级装备店出品的上等做工。

    左边那只,做工粗糙,材质低劣,却是华伦亲自订做,用来给右边那只配对。不过,订做的鞋匠是坊市里修鞋的刘老汉,估计是他这辈子做成的第一只鞋,也许是唯一一只。

    这可是华伦耗尽重资购置的踏雪靴!

    十八岁的流浪小子,华伦,购置这样的一双踏雪靴,是因为他突然得到一只名头极大的靴子。

    还记得半个月前的那天,天气很不好,雾霾深重,又冷得要死。

    依海为生的华伦,觉得这样的日子落潮太浅,不会有什么海货收获,就呆在自己的家里,哪里也没有去,直到涨了潮半淹了海窟的通道。

    一个人站在洞口不远处,孤独的看潮升潮落。正百无聊赖之际,忽听码头上随风传来两个人隐隐约约的对话,一个小厮在劝他的公子尽快转回都城,原因是公子脚下的靴子不同凡品。

    据说这双靴子,是这位公子家族传世千年的名靴,只是无人能解名靴谜题,这才被封存。这次公子因差事前来小镇,临走前盗出名靴,一路研究也没能破解。

    后来那位公子不慎将靴子落入海里,先是浮在浪头没有沉下,接着被暗流抽动飘到了码头的西南侧。又恰逢每波十二潮头中第一浪峰,将靴子扑进海窟,落在华伦的身前。华伦并没有马上拾起靴子,他不敢。

    渐渐地,可以听到,岸上来到这边码头的人手越来越多,都是都城口音。渐渐地,海水淹没了整个海窟的出口,华伦再也听不到码头上的动静,这才将那只靴子藏下。

    第二天清晨,等到潮水退下,华伦出了海窟,顺着石阶下到浅滩,进了镇子,又小心翼翼的转到码头上,却没有看到那个世子,或是小厮和其它来自都城的人。

    几天后,华伦到青云坊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居然一进坊门,就望见一只与浑天靴非常相似的靴子,摆在修鞋刘老汉的鞋摊上,而且是右脚。

    最初,华伦远远的离开,不敢去问,谁知道是不是都城来人摆出的鱼饵。

    直到七天前,华伦才下了决心上去攀谈,磨了半个时辰嘴皮子才扯到那只鞋子上。

    这才得知,那只鞋子是刘老汉捡到的。

    据说是一位来自都城大家族的小厮,某天夜里在坊市五星级装备店里订做了一双靴子,第二天却发现右脚那只被扔在坊市角落。刘老汉得知后,特意捡了回来,至少可以当做补鞋的皮料。

    华伦试探着问刘老汉,这只五星靴,可不可以让给他。

    刘老汉拿足了腔调,说什么人家五星店出品,可是两枚金币一副靴子。华伦心里恨恨的骂:从你这摊子边上走过那么多次,都听你在那里鄙视五星装备店,说什么再贵的靴子,没有好的做工也白搭。外表再漂亮,最后还是要到他这里来修。

    华伦拿出浑身解数和刘老汉讨价还价,口水喷尽也只讲到五百铜钱。算算多年积蓄,真花了这五百大钱,手里可就只剩下当天卖货赚来的十六个大钱!犹豫再三,最后狠狠心买下了那只五星靴。想了想,一不做二不休,华伦又掏出最后的十六个大钱,央求刘老汉用些粗陋材质,做一只左靴,与其配对。

    在等待拿货的日子里,华伦一直在没钱的苦难日子里挣扎:毕竟在海边捡贝壳稀奇物,或者退潮捞海鲜,不是天天都有收获。一下子花掉全部积蓄,不是华伦过去曾有的行为。毕竟没有积蓄接济,靠海生活常常有上顿没下顿。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冬季,随时可能上冻封海,那样就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

    到那时,自己是不是也会像四爹那样,沦落到去乞讨?想一想,华伦都能感受到自己心底的悔恨,忍受着理智中绝望的鞭挞。

    本来,这五百多个大钱,可以让他过一个幸福的冬季!可现在,一无所有的华伦,只剩下空洞的渴望,渴望能从那只传承之靴中得到数不尽的财富!哪怕是穿上了那只靴子,每天都能在辛苦后得到收入,一份不必很多的稳定收入,就满足了。

    现实是无情的。

    看着床头上的两只仿靴,再想想藏起来的那只真靴,华伦的心里就充满了痛苦和懊恼,嘴里喃喃的骂着:“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怎么就鬼迷心窍了。”

    想想刘老汉给他做的那只左靴,这可是纯粹的扔钱,嘴里又开骂:“可恶,拾来的靴子也要卖五百大钱!”

    想想那只真靴,看品相就是一只做工还算细致的旧靴。靴面、徽标,还有尖头的金属,都显得颜色暗淡,怎么擦也不亮,也看不出什么材质。

    就是这样一只靴子,有什么秘密居然值得传承千年?!

    华伦绞尽脑汁也想不透,轮番尝试着抱着、穿着,睡了几天也没啥特殊的感觉,连做梦也没啥新意,只能藏在储物室里。

    品相一般也就罢了,最恶搞的是,那只真靴里的内垫,只是轻轻用力一拽,居然就掉了出来。

    这层内垫应该和鞋底缝合,仔细端详却没发现缝线和针眼。

    内垫掉出来就暴露了鞋子底部的构造:深青色的、有弹性的材质,不是常见的皮革。看起来有点像岩石一样粗糙,摸起来却很柔软。鞋掌和鞋跟部位都有一处圆柱状的凹陷,不过没有贯穿鞋底。看看大小,放进四枚大钱,估计不会垫脚。

    翻过来,就可以看见鞋底篆刻的三个大字。华伦问过坊市里摆摊卖字的书生,唤作“浑天靴”。厚重的字体,与周边的暗纹浑然一体。

    相比真靴的品相不显,那只刘左脚可就差太多了。那只劣靴太过不堪,刺鼻的粘合胶气味,估计没有个把月不能散掉。还有那糟糕的靴标,真靴和五星靴的靴标,和靴身做得紧紧贴合、浑然一体;而刘左脚的,居然是在靴面上钻了三个洞,用丝缕固定住。

    右手伸出食指,摸摸裸露出来的丝头,居然是铁丝!只是一摸,锋利的丝头瞬间刺破肌肤,溢出一滴血珠贴在手指肚上,很无谓的受伤了。华伦忍住扔掉的愤怒,反过来看鞋底,随意刻了三个字,不仅模糊,还歪歪斜斜!

    刘左脚就算了,可五星靴和真靴也根本无法搭配。华伦充满恶意的想:那个小厮是在故意陷害主子,要不怎么会订做一只无法配对的靴子!

    看看右手食指上的血渍,华伦无奈换只手拎起那只五星靴,走进储物室,翻开用来掩蔽的杂物,真靴露了出来。

    端详着手中、地上的两只靴子,无意间忘了血渍,伸出右手要拿起那只真靴比对。当手指快要靠近靴子,手指上的那滴血,恰好落到了徽标上,原本暗淡的表面,一抹寒芒乍现,自左向右闪过,瞬间消失。

    华伦的心头,突然像有一只小虫子爬过,此起彼伏的刺痛感,顺着一条固有的经络脉路蔓延,直到小腹后才消失。洞外阳光明媚,岩洞里不是特别阴暗,这一切在闪电般的短暂中完成,之后再没有什么变幻和感觉。

    突然码头上传来呼喊声,是海兔:“老大,起来了没有?等会儿退潮了,可要记得你昨天答应了的:和我们一起去捞紫玉贝。我和老屁先去坊市,看看有没有趁手的家什。”华伦还没来得及答应,那头人已经走了。

    华伦来到通道,望望海窟外的水位。潮起潮落,如果没有飓风或者海啸,每天都会比上一天落后三刻,这个规律终年不变。华伦总是这样看时辰,是四爹教他的生活常识。晴天,姑且可以看看太阳的位置,阴雨天、夜里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时辰。阿四熟悉岸壁的每一处岩纹,只凭一眼就能说出准确的时辰。

    少年的华伦,纵然习练多年,也无法做到,只好用铁器在岩壁上刻线,看看露出多少刻线,也就知道时辰。这在华伦看来,投机取巧,远逊于四爹的渊博。可在阿四宠溺的眼里,小华伦肯学善用,聪颖无比,唏嘘道:时运不济,否则又是一个旷世奇才。

    据阿四所说,华伦的老爹叫做华文,人称花纹大师,是镇上的资深匠师,擅长制作木器。经他的手,哪怕是用于日常生活的床椅,也是不可多得的传世之作。每每雕刻完最后一道花纹,本是刀斧雕凿而成的粗陋木器,却在瞬间变得栩栩如生、赏心悦目。传说常与花纹大师出品的木器呆在一起,人就会慢慢变得心宽体胖、百病不侵。方圆百里的富户为了得到一张大师亲手打造的木器,纷纷用尽手段登门巴结,即使屡遭拒绝,也不会轻易放弃。

    花纹大师身怀绝技,视钱财如粪土,自然乐善好施。每逢春夏之交的艰难时节,花纹大师与其夫人总要在码头上支起粥铺,施粥救济贫民。看在阿四眼里,大师气势轩昂,风流倜傥;夫人高贵典雅,不染凡尘。

    华伦的模样,有点小帅,流浪汉装扮,却瑕不掩瑜。阿四活着的时候总是念叨说,这是传承自花纹大师和夫人的正统高贵血脉。

    花纹大师和夫人是一夜之间从镇子里消失了。宅子里没有凶杀、争斗的痕迹,只留下嗷嗷待哺的华伦一个人,就连仆人也都不见了。镇上的人都说大师被劫持了,大概被某个上官或者豪强劫去,扣下了制作家私。阿四听说花纹在宅子里没人照顾,就上门抱走,只凭着自己的苦力收入拉扯着他长大。

    阿四总是在闲暇里,对华伦描述他父母的卓然不群,听在华伦耳里,自然就开始自动自发的注重内涵,比如勤洗澡、勤洗理,像呼吸空气那样,每日更换一次贴身衣物,保持内、外衣着整洁如一,坚持不像乞儿那样满身馊味。海窟内外也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物品摆放错落有序。在苦难中挣扎的华伦,从没有想过寻找父母享受天伦或者确认死讯为之雪恨,这对于他太过遥远、太不现实。

    老屁、海兔都是华家旧宅老巷子里的邻居,三个人长大后又混到一起。二人也没找营生,当个小弟跟着华伦混。落潮的时候一起下海捡拾海鲜卖钱,偶尔作伴到坊市里找家店铺打打短工,积攒上三百、五百的铜钱,也能够混上好长时间。华伦一下海,眼尖手巧,捡拾的蛤蚧、海螺和采挖牡蛎、海菜的速度,远远超过两人。

    一样大小的袋子,华伦赶一潮海,能捡得满满的;老屁和海兔却刚刚遮住袋底,要不是二人还知道挑些值钱的,估计那点收获都不值得留下。

    华伦从小就要自己讨生活,自然心灵手巧、干活爽利。他们两人的父母还在,虽然不能给他们富足的生活,凑个温饱还算可以。华伦赚了钱,要去买米买菜,精打细算得花。他们二人多了送回家讨好父母,少了就自己攒下来,可以买一些零食。尽管这样,华伦却不小气。三个人的海鲜总是放到一起,送给酒楼,卖来的铜钱,华伦总是多给他们俩几个。

    华伦的作为,让老屁和海兔特别崇拜,心甘情愿的做一个任他使唤的小弟。三个人在一起,很密切,很团结,很有战斗力。

    华伦虽与流浪汉共同生活过,衣着俭朴却干净整洁;老屁则追求外表光鲜,初见言谈举止倜傥潇洒,看似胸有锦绣,其实猥琐懦弱,遇事犹豫不决。唯独海兔,一如既往、无所谓的活着。华伦整洁、老屁时尚、海兔邋遢,三人相互陪衬,各有特色。

    老屁的官名是周杰,年方十八,老爹周正恩给外地一家海运客商当一等水手,常年漂流在外洋,每年季风来临时回镇上休息三、四个月,一身海员装束,颇显得英气。老屁长期跟着母亲生活,缺乏小男孩的阳刚气,懦弱胆小。

    问题是周杰的老娘好像有点不安分,每天夜里周杰都能听见老娘在自己屋子里频繁发出放屁声。于是,在别人的诱引暗示下,懵懂幼儿年代的周杰,傻乎乎的告诉别人,他娘夜里总是不停放屁。因此,周杰得名老屁。

    老屁虽然胆小,内心深处却有不少弯弯曲曲的道行。小时候,三兄弟在一起混的时候,偶尔谁家大小子或是大人,不分青红皂白对哥儿仨痛骂,甚至下毒手追打。报复计划的指挥者必定是华伦,但制定者却是老屁。老屁的计划相当完美,绝不是简简单单的报复。比如说,夜里会在人家门口挖深坑,让人清晨出来,一不小心踏进坑里折了腿。

    就是这样平常的报复,老屁会仔细计划每一个环节。通常首先会观察好这家人的作息时间,伺机而动。

    比如挖坑:等那家人晚上不再出门的时候,在门前挖一个一两寸深的浅坑,端来一盆水洒下,润湿门口的土,使之松软,挖起来声音不明显。稍稍遇到坚硬,便再次添水,直到挖出半米深的池子,再在左右两边挖出耳窝,摆上细竹条支架,盖上篷布,蒙上土做出与原状无疑的假象。坑里再撒一些细小的碎瓷片渣滓,就可以收工了。

    这样的复杂工程,自然成果颇丰。做多了这样的工程,老屁自然就成了华伦的首席军师。这几年,三个人都长大了,做的事情也就渐渐的大方起来。比如说,如果青天化日里有什么人敢于对他们三个行凶施暴,那么很长一段时间,老屁就会观察这个人的行踪。直到某天晚上,三个人瞅准时机,用麻布兜套了这人的脑袋,一顿痛揍致昏后,要么直接扔进海里,要么埋进沙滩里。当然,惹了他们哥仨的人,丢命是不会的,连续几个月的后怕却是逃不掉。

    海兔,宋正助,也不是一般人,而且从祖上就不是一般人。

    海兔的爷爷在社会上有个诨名,叫鱿鱼。据考证,他爷爷年轻时候会点功夫,身轻如燕,且江湖上传说其人极其腹黑。海兔的老爹身形健壮、四肢发达,没有继承爷爷的身轻如燕,却成功继承了他老爹的腹黑,且能发扬光大,因此人称乌贼。

    海兔在三兄弟中最壮实,有蛮力,却看似有些蠢笨;也许年少暂时看不出腹黑,因此获称海兔。鱿鱼、乌贼、海兔同属一族,除外形的大小、腹内含墨量多少有差别外,其它方面近似。

    海兔很小时候就没有了老娘。江湖上传说是乌贼腹黑,人品太差,老天报应,收去他老婆。当然,直接受害者是海兔。乌贼喜欢没有老婆的日子,有了钱天天换老婆,没有钱自己又当爹又当妈。海兔从小活得朝不保夕,白天不知道晚饭开在哪里。

    海兔在三兄弟中,一般是行动计划的具体执行者,充分发挥苦力的才能。平时对华伦的为人敬服,对老屁的“内秀”信服。

    最近,老屁和海兔没有什么异动。华伦却在穷困和悔恨的痛苦中感到身心俱疲。

    不过,华伦有时会因此而很开心。按照他的经验,每每感到身心俱疲的时候,就是要改变生活方式的前兆,这是他的第六感。

    老屁、海兔自然知道,华伦多次宣讲过他的这个第六感,几乎上升到异能的地步。

    很多人初听华伦的异能传说,非常感兴趣。可是,听着听着,人们就觉得不大对,似乎有道理,又似乎没有道理。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华伦信了。对于华伦的异能,两个小弟,老屁、海兔,自然也很相信。

    (未完待续。polarisa不是专业的写手,码书一向不快,如果嫌更新慢,可以养肥了杀呀,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