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夜色迷人

烈风之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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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花”挂了。

    那两个女杀手手脚太过利落,不但杀了人,而且把所有可能有用的证据都搜走了。估计我准备推倒黎雅的那个时间,正是她们收拾现场的时间。

    紧跟着,又有一对情侣模样的伙计冲了进来,两边用枪互相指着,一问,他们是缉毒科的。他们也在盯如花。男的倒挺帅,女的就很一般了,估计如果刚才有类似情况的话,多半是那女的想推倒男的。我们现在挂靠在督查科,我也懒得跟他解释我们办公室的全称,就跟他说我们是督查科的。

    “我们盯这家伙很久了。”缉毒科的伙计咬牙切齿的说:“丫的,就等他出货,把他的一条线一块端了。现在什么都白费。我太阳!对了,你们督查科的怎么也来跟他?”

    我故作高深的说:“奉命行事。”

    那伙计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然后说:“这里还是叫重案组来吧。”

    回到局里,林森召集了我们所有弟兄开会。如花我们跟了好多天了,每天都累得分不清白天黑夜的,到头来却一无所获,大家的情绪都不是很高。林森通过情报科拿到了酒店的监控录像,但是无论大厅还是电梯里,都很难排查出比较接近的疑犯。楼层走廊里的摄像头却似乎刚巧坏了。当晚进入酒店的年轻女性有很多,再算上酒店的员工,要想一个个的调查她们的底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杀手?”林森黑着脸问:“杀手为什么要杀‘如花’?你们大家都说说自己的意见。”受我们影响,他也把那家伙叫做了如花。

    王靖说:“缉毒科也跟了他很久,要不要找他们问问?”

    暴龙说:“会不会是黑吃黑?有人把他的货吞了,然后再找杀手干掉他。或者是同行,大家抢生意。同行是冤家嘛。”这家伙长得像大傻似的,没想到还有点分析能力。

    我想来想去,总觉得有些什么地方不对,就说:“会不会,还有什么别的原因?我们在跟他,缉毒科也在跟他,显然他自己也察觉到警方的动作。会不会是有人担心他终究会露出什么马脚被我们逮住,干脆杀了灭口。”

    王靖说:“师兄你这个猜测太天马行空了吧?有什么根据没有?”

    我摇头。这确实是我乱猜地。但是我觉得这也并不是没有依据。我们盯如花跟缉毒科不同。缉毒科地目标比较直接。就是铲除如花地生产交易线。这种做法当然是治标不治本。因为你铲掉了如花。还会冒出另一个如花来。但是在不可能从根源上杜绝毒品地时候。我们也只能这么做。我们地目标则不仅仅是如花地买卖。还有他接触地买家。以及他背后更大地庄家。甚至。还有可能出现地警队地内鬼。

    我们这个部门地职责林森从来就没有给我们交代清楚。很多时候感觉就是打杂地。什么活儿都捞到手里来做。但是经过上一次突袭瑞香县地事件以及从现在挂靠督查科地情况来看。我们真正地目标很可能反而是自己身边地伙计。当然这仍然只是我地猜测。但是林森每每地语焉不详让我觉得我们这个部门趟地水其实很深地。唉。还是那句话。要是能有选择。鬼才来跟他干这个呢。

    大家讨论了很久。都没有理出一个清晰地答案来。这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林森看了看表。拍拍手说:“好吧。今天就到这里。大家最近一阵子也累坏了。明天放假一天。各自好好休息一下。”

    这敢情好。我现在就想倒头大睡。谁想到伙计们都出去了。林森却把我和黎雅留了下来。

    “你们俩说说怎么回事吧?”林森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你们一直监听隔壁地动静。如果发现情况不对。马上采取行动地话。杀手怎么还有那么充裕地时间清理现场地证物?”

    林森这么一问黎雅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那种欲言又止,又羞又急的神态很让人觉得我们当时一定干了别的什么儿童不宜的事情去了。当然我承认我当时是想做点什么来着,可我不是没做吗?于是我说:“头,是这样。我们监听的时候,如花正和那两个女杀手哈皮呢,声音挺大的。小雅又单纯得不得了,她听不下去了。其实我也听不下去了。所以我们放下耳机聊了一会天。没想到刚好就错过了杀手下手的时间。”

    林森鄙视了我一眼,说:“小雅听不下去了我信,你会听不下去?”他拿眼睛扫了扫我和黎雅,似乎不太相信我和黎雅只是聊聊天而已。也对,要只是聊聊天,黎雅干嘛那么脸红呢?他假咳了一声,拿腔拿调的说:“原则上,我不反对我的下属谈恋爱。但是,工作时间一定要分清主次。”

    我看见黎雅都要哭了,赶紧说:“头,你别乱猜,我和小雅很清白的。”有的东西越描越黑,但是这也不错,嘿嘿。然后我又岔开话题说:“其实如果我们在第一时间冲进去的话,那两个杀手铁定不会这么快就走,你连防弹衣都没给我们配,早那十几分钟,或许我和小雅就成烈士了。头以后这种任务能不能考虑下属的安危先?”我说的其实也有道理,早十几分钟,那两个杀手活儿还没做完,肯定要和我们交火的。就我这把水准,躲在暗处朝小混混开枪还差不多,和职业杀手对射?黎雅在这方面也不算高手,没准我俩真成烈士了。

    林森点了点头,说:“确实,我也有考虑不周的地方。今天就这样吧,你送小雅回家吧。”

    我们的两部车都被王靖暴龙他们那伙牲口开走了,林森丢给我的,是一辆交警用的摩托。我很久没有骑摩托车了,轰了油门,又重重的耸动了一下。这让黎雅身前的柔软也非常充分的和我的背心进行了紧密接触。她本来试图用手拉着警灯平衡就算了,只一下,索性环过我的腰搂住了我。这感觉挺好,我狠狠的轰了一下油门,摩托车飚进了凌晨的街道里。

    我认为,都市里最迷人的时刻其实就是深夜凌晨这样的时间段,满街的灯火跟星光一样的灿烂,看上去依然是热热闹闹的,却又没有白天的那些喧嚣和浮躁。这种热闹是一种安静的热闹,而光影交错的世界,又总是会给人们带来一种似真似幻今夕何夕的错乱感。这种错乱感很美妙,它可以让人忘却烦恼,忘却自己的身份,它可以让人觉得自己想扮演什么角色就是什么角色。

    黎雅把她的头盔取了下来,把一向扎着的马尾也解开了,然后将头盔挂在了警灯上,依然紧紧的搂着我。我鬼使神差的回头看了一眼,看着她的头发在风中飘扬,猛然间心跳得好快。路过光阴河上的第N座中兴大桥的时候我把车停了下来,停下来看河边的灯光和水面的倒影。

    黎雅把头靠在我的背上,说:“谢谢师兄,你怎么知道我想停下来看看风景呢?”她的声音有些慵懒,也有些迷蒙。

    我装作很有思想的说:“人们总是行走得太匆忙,殊不知也许只要五分钟,停下来,就会看到许多别样的风景。”

    黎雅就笑了,说:“师兄你装什么文学青年啊。”隔了一下,她又说:“师兄,今天谢谢你。”

    我不知道她谢我什么,谢我在林森面前为她解释吗?那又不是为她一个人,有什么好谢的。突然我又想明白了,她谢的,大概是我最后没有对她下手。唉,但是这种感谢貌似只会让我觉得叹息了。

    后来我们没有再说话,就这么在桥边看了半个小时的风景,然后我把她送回了家。黎雅下车的时候突然问我:“我的表现,是不是很差劲?”

    我没有明白她说的表现是什么意思,她就捧着我的脸在我嘴上亲了一下。不,不是亲,是张开了嘴,把她的小舌头伸进了我的嘴里。但是还没让我品味到其中的美妙,她的小舌头就缩了回去,人也一溜烟的跑进楼里去了。这时候我才明白,她说的表现,是酒店里我吻她的时候,她牙关紧闭的状态。

    我有些晕了。难道说她最后这一下,仅仅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表现得更好一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