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一起回家

烈风之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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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陈祥华把他的车钥匙拿给了我,说:“今天就让你把我的车开回去吧,你那摩托我去取。如果以后你们嫌麻烦,我可以在朝阳区给你们安排房子,不用每天跑来跑去的。”

    我靠,不要吧,连住的地方都考虑到了,难道真的要让我和黎雅长期在这边混啊?虽然区分局有位漂亮的警花,可是没用啊,都已经嫁人了。再说就算她还没嫁人,我觉得也不够动力让我喜欢这一片地方。

    不行,回去我得再跟林森商量商量,看看这事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回去的路上肖濛和黎雅一如既往的沉默,她们似乎就不打算让气氛活跃起来。我只能选择陈祥华车上的光碟来放,但是这个人很恶趣味,听的竟然是那些超女快男的歌,恶心得我啊。一个三十大几的颓废大叔他竟然听这些歌,这个世界真是病了。

    回到市区之后,我选择先送黎雅回家,反正明天还要过来和她一起去朝阳区,有什么都明天再说吧。黎雅下车以后,我就对肖濛说:“你不是还想喝酒吗?反正现在也还早,我们再去哪喝一杯吧?”

    我是在试探她的情绪,结果她貌似已经很平静,说:“不用,我很累了,回去休息吧。”

    真的平静了?这无疑让我有点失望,我还想进一步判断她是不是真的为我吃醋了呢。看来咸鱼不是那么容易翻身的,挫男就是挫男,不要以为和美女有了一点点的暧昧,人家就会喜欢上你。现在又不是古代,占了点便宜人家就非你不嫁,想多了。

    路过一个药店的时候,我停下车去给肖濛买了一瓶云南白药气雾剂,她只是看着,一句话也不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就给林森打电话,我说老大你玩我也不能这么玩啊,你把我发配边疆起码也要给我个理由先。

    林森就说,你小子想多了。我调你过去是有原因的,朝阳区分局现在很乱,你好好跟着华哥,弄出几个像样的案子来,警衔职务我给你提。

    我很警觉的问,乱是什么意思?

    林森说,你别问那么多了。我给你透个底,上面对朝阳区分局很重视,分局长和几个副局长都有问题,肯定都要拉下马。你和黎雅的任务,就是协助老陈,他在那边的人脉是很广的。必要的时候,我会派弟兄去支援你。

    我说。你还是不要支援吧。一支援那准是出大事了。瑞香县那一次事件给我地印象很深。一整个班子。说端就一锅端了。一点都不拖泥带水。但是我听林森地意思。朝阳区这边地情况就复杂得多。分局地领导层有问题。上面又不能立刻拿下。如果我地估计没错地话。我和黎雅过去了。也是属于躲在暗处见不得光地。通常这种角色都有一个特征。就是不出事算了。一出事地话。区分局不认识。市局不认账。就算挂了也不算烈士。

    狗日地林森。这一次他把我玩得太狠了。

    林森似乎已经完全感觉到了我地情绪。就安慰我说。伙计。别那么不高兴。高风险才有高回报啊。再说了。黎雅本来用不着过去地。我这不是为你考虑吗?

    我咬牙切齿地说。得了。你要阴就阴我一个人得了。别害人了。

    林森哈哈一笑。说。行啊。古裂同志进步了。都会替人着想了。没事。我给你算了命。你是属猫地。挫虽然很挫。但是基本上命很硬。感情是在共同地劳动生活中培养地。我看好你和黎雅。

    林森是我地上司。为了以后留条后路。还是不要骂娘地好。挂了电话。我觉得心情真是糟透了。我不知道前途会怎样。或者说。我不知道会被别人玩成什么样。我只是个小人物。我一直也就只想做个小人物。但绝对不是这一种。事实上做小人物往往就只能是让别人玩地。这是残酷地血淋淋地事实。

    在我挂电话以后,肖濛终于说话了,不过说话的语气还是有点不友好,她说:“怎么?好不容易捞到一个和美女同事共事的机会,你不去放鞭炮庆祝老天被牛屎蒙了眼睛,还这么不高兴干嘛?唉,我真替人家小女孩感到担心啊。”

    你就刻薄吧你。我没好气的说:“我有什么不高兴的?我高兴得不得了!恩格斯说过,感情是在共同的劳动生活中培养的,我看我这次真是中大奖了。”

    肖濛坐在后座上沉默了半天,问我:“摩托头盔里的女孩气息,就是黎雅留下的吧?”

    我心中有火,也不想跟她废话,就说:“是啊,怎么了?”

    肖濛又沉默了一下,又问:“那以后你们上班都是在一起了?”

    我说:“是啊。要是忙了,还得在那边找房子住,我想我们两个人肯定是要住在一起的吧。”

    肖濛不说话了,我回过头去,看到她一声不吭的,脸上竟然挂起了眼泪。我晕,这就有点超出我的理解能力范围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的人生经历里没有应对这种情况的经验,我只能把车速放慢了下来,说:“去喝两杯吧,其实,我的心情也很不好。”

    肖濛摇了摇头,说:“我想回家。我想你给我煮面吃。”

    我说行,先去超市把各种东西买齐,我要是忙了,也没时间给你煮饭了,你就想办法自己凑合凑合。不过尽量不要吃方便面,不营养,而且味道很垃圾。我不这么说还好,我这么一说,肖濛就把头靠在我的椅背上,呜呜的哭了出来。我不是第一次见到她哭了,可是,我就像第一次见到她哭的时候那样,心里面总有点炖炖的痛。

    我们在超市里买了很多东西,还幸好有车,不然都不知道怎么拿回去。这种感觉真的很怪,其实我和她真的说不上什么关系,在一起租房吧,也根本没有正正经经的相处过,可是一起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感觉就像一起相处了很多年,甚至,像一起过了很多年日子的夫妻。回到家以后,我把东西在冰箱里橱柜里放好,一样样的告诉她哪儿放的是什么,这些东西该怎么吃。就好像我要出门远行一样。

    全部弄好之后,肖濛坐在沙发上给我削苹果,而平常这样的事都是我做的。

    我就说:“其实,时间宽裕的话,我肯定还是要回来住的。”

    肖濛终于有些高兴的样子,说:“对啊对啊,我怎么忘记了呢。”

    我说:“行了,你这样我以为你喜欢上了我呢。”

    肖濛撇了撇嘴,说:“少臭美了,喜欢你?你觉得我有理由喜欢你吗?”

    我很想跟她说一句菩提老祖说过的话——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要需要吗?

    但是,我想起了更重要的事情,我把那张画着蜥蜴的画拿了出来,递给她,说:“这个东西你一定很眼熟。”

    肖濛接过去看了,皱了皱眉,问:“哪找到的?”

    我说:“我今天和陈队去处理的,又是一起类似的案子。唯一的不同是,死者的头被什么动物咬掉了。还有,这幅图画的旁边多了一句话。”

    肖濛看着那句话,问我:“神主是什么意思?”

    我摇摇头,说:“肖濛,你能不能给我交个底,你对这个案子这么好奇,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不要再跟我说什么几十年后后悔不后悔的事了。如果你不信任我,也不可能和我住在一起,可是既然信任我,就应该信任到底。”

    肖濛用她那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她真的漂亮,每一个五官,每一个表情都漂亮,尤其是那一双千变万化的眼睛。她说:“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我点点头。

    她说:“以后叫我,不要叫我的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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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更,评论有点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