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地狱派对(二)

蔡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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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客脱欢说完最后一句,颇有王者气概,死不瞑目地看着孛儿只斤·帖木儿,溘然离世。

    小郡王的肩膀在颤抖,却不敢覆盖死者的眼皮。还是阿幽擦着地面翻滚过来,为脱欢合上双眼。

    秦北洋砍倒两具身着锁子甲手握长矛的骷髅,杀开一条血路。阿幽被迫抛下脱欢,要是纤纤少年还好说,这个二百来斤绝对带不走,必成为人骨金字塔的一部分。

    突然,两只死人的手骨抓住阿幽的小腿,她只娇吒一声,匕首将其轻松切断。二十九岁的沃尔夫娜一路尖叫,由十七岁的中国小姑娘保护。

    幸好有九色的琉璃火球与张牙舞爪的鹿角,暂时抵挡住人骨金字塔,幸存者们依次逃出地宫,穿过布满士兵尸体的地宫。

    爬上普热瓦尔斯基的棺椁,沃尔夫娜、阿幽、秦北洋、老金、小郡王、阿海、老爹等人爬上软梯,回到第一层地宫。

    最后,九色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想必是吃过阿尔斯兰镇墓兽灵石的缘故,一跃冲上数米之高,艰难地回到主人身边。

    深渊之下,到处是人骨金字塔的喧哗声,这些让人闻所未闻的镇墓兽,正在撕碎士兵们的尸体,将之当做午餐大快朵颐……

    “耶律大石的地宫之中,竟有两尊镇墓兽,一尊是阿尔斯兰狮子,另一尊则是人骨金字塔。”

    秦北洋与老金搬来一块大石板,盖在普热瓦尔斯基的棺材上,以免骨骸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地再爬上来。

    来不及喘息,秦北洋拍了拍九色,小镇墓兽当即领会主人意图,正要吐出琉璃火球,烧死刺客老爹与阿海——没有比这更好的复仇机会了!

    突然,一把匕首抵住了秦北洋的咽喉。

    阿幽、老爹、阿海,三个刺客都远远地看着他,而这把象牙柄的匕首,镶嵌着“白虹贯日”的图案,正握在老金的手掌心里。

    沃尔夫娜高声喊了俄语的不“Нет”!

    九色心系主人安危,不再吐出琉璃火球,只是顶着雪白鹿角。老金的匕首顶着秦北洋的咽喉,与它保持距离,以免被鹿角戳个透心凉。

    “老金,你果然是刺客们的同伙。”

    “你说错了,我不是同伙,我就是刺客。”

    老金的臂力有真功夫,平举匕首,纹丝不动,差之毫厘就能割破秦北洋的喉管。

    “哥哥,对不起。”阿幽低声说,“当你和白俄人出现在库伦,就有眼线用电报告诉了我。我们立刻赶来蒙古保护你,却发现你和白俄人都已向西而去。”

    “这就是你说的保护?”

    秦北洋瞄着自己脖子上的匕首。

    “是的,保护你。我们纵马狂追,踩着白俄人留下的痕迹,追踪到李陵墓前。我发现了你们的马,判断你最有可能在墓里,便让熟悉挖墓的老金,把你们救了出来,否则你早就饿死了。”

    “谢谢你了,阿幽妹妹。”

    话虽这么说,秦北洋却一点都不客气。

    “北洋,我一辈子都在西北挖掘古墓,制服过许多镇墓兽。但我听说,你是在‘天国学堂’修行‘地宫道’的第一名优等生,打破了我在二十年前的记录,我很佩服你呢。”

    “两年前,我还以为那只是个梦——原来你就是‘镇墓兽猎人’!”

    “老金,你说的太多了。”

    刺客老爹警告一句,老金却看向阿幽:“主人,恳求您放过秦北洋,他是个至情至性的好人。”

    阿幽沉默片刻,瞪着乌幽幽的大眼睛说:“哥哥,你们走吧。”

    秦北洋叹息一声,抱拳道:“阿幽妹妹,我要杀死刺客阿海与老爹的誓言,绝不更改。”

    回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墓碑前,天色大亮,原来已在地宫度过一昼夜,却有数百条性命葬送在地下世界。

    湖边走过一匹乌黑的骏马。

    不可思议,这马儿的形态美极了,通体如黑缎子油亮,唯独四个蹄子雪雪白,这不是四蹄踏雪的乌骓驹吗?项羽在垓下被围,高歌一曲“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骓不逝”的“骓”指的就是这种品相的马。但在它黑漆漆的肩部,隐隐有一团暗红色,似乎正从皮肤底下沁出。

    “汗血马!”

    小郡王认出了这匹宝马。李陵墓里,他们也见识过汉朝的汗血马镇墓兽。汗血马的原产地,据此不过百余里。

    它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就像一匹野马,这是老天爷的恩赐?让这稀世良驹送到眼门前,古人说千里空收骏骨,汉武帝为它打了一场大战,远征过一个国家,不知牺牲多少生命。

    秦北洋慢慢靠近汗血马,闻到它体内热气滚滚的血液。所谓“汗血”,因为皮肤较薄,容易被人看到血管,加上马的肩部汗腺发达,容易产生鲜艳的错觉。

    突然,汗血马抬起两条前腿,依靠后退支撑起全身,几乎直立在伊塞克湖盘,嘴里发出刺耳的嘶鸣,仿佛一头要飞身上天的黑龙。

    秦北洋不能让它跑了,纵身跃上马背,牢牢坐于胯下,双手抓紧马鬃。这马胆大,忽而向后尥蹶子,忽而双腿直立,走在伊塞克湖的峭岸边,差点坠下去。秦北洋在俄国参加红军,作为骑兵从乌拉尔山杀到远东,成为驾驭顿河马的好骑手。而从蒙古到新疆的这趟旅行,他又成了蒙古马的好主人。他已换过好多匹马,每次熟悉新坐骑,都要克服这种困难。

    汗血马驮着秦北洋,冲上一片高山草地。马蹄得得作响,风驰电掣,将雪山湖光远远甩在身后,天地恍如拉了一场洋片。他骑在没有马鞍的光背上,来回跑了几十里,屁股几乎颠烂了,终于让它安静下来。他把自己的耳朵贴着马耳朵,抚摸马的心脏,就像抚摸一个姑娘。

    小郡王、沃尔夫娜骑着中国骑兵团的战马追上来,九色冲在最前头,警觉地围绕着这匹马,总觉得它好像要害主人,甚至有种嫉妒的目光。

    “喂,北洋,乌骓不吉利呢,当年项羽就是骑着乌骓驹,自刎于乌江,坐骑也跳江而死。”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秦北洋拍拍胯下黑马,“我喜欢这样的英雄,这样的马。”

    不过嘛,项羽的“乌骓驹”并非汗血马,只是代表马的颜色与品相,但与品种无关。

    “哈哈,这是一匹母马,好马如好姑娘,愿你骑乘愉快。”

    小郡王一语双关,给了他全套的鞍鞯、马镫、辔头等等马具。秦北洋给汗血马披挂得当,却发现在马鬃深处,被人用细绳子系着个小铃铛。

    里面似有东西,他用唐刀剖开铃铛,才发觉一张小纸条——

    哥哥,千里马配英雄,阿幽奉上。

    原来是阿幽妹妹送给自己的礼物。

    秦北洋皱起眉头,该不该收这份昂贵的大礼呢?他很想跳下马鞍,将汗血马送还草原。

    但这匹马通人性,轻易不让人骑,可是一旦骑上,就舍不得让人下来。它主动用脖子蹭了蹭秦北洋,让他改变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