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哪怕岁月改红颜

缚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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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着两天我在医院照顾津霖寸步不离,巴哥拎着食盒给我送饭,他每顿都会给我送,可我从没有碰过,他拗不过我就找来文隽,两个人联手一个钳住我,一个捏开我下巴往里面灌,那些粥在我喉咙徘徊,却怎么都咽不下去,等到他们松开,再被狠狠吐出来。

    我看着津霖躺在床上,看着他浑身插满管子,看着他只能依靠营养液来维持生命,看着他毫无知觉苍白的脸孔,我叫他,摇晃他,在他面前放声痛哭,他都没有半点动容和反应。

    真狠。

    穆家的男人啊,一个比一个狠。

    都狠到了极致。

    我以为自己是女人里最狠的,可和穆家的男人比,我还差了那么多。

    我舍不得撒手人寰,但他就舍得。

    那两天我真没心思照顾文珀,他在我眼里的每一个动作,都仿佛像极了周逸辞。

    对,就是他。

    文珀越长越像他。

    眉眼起初还像我,现在却和他如出一辙。

    他撒火时凌厉的眼神,文珀也继承得干干脆脆。

    他如一个魔咒,在我眼前晃来晃去,随时提醒我,不要忘记津霖躺在这里是因为谁。

    岚姐看着文珀在我身边大哭我无动于衷,她心疼那么小的孩子被卷入父母的恩恩怨怨,她和我打了个招呼就把他带走了。

    她每天都会通过早晚两次电话告诉我文珀是否乖巧,刚才做了什么。还会试探问我愿不愿意看看他,我总是听到一半就厌烦,把手机毫无征兆的关掉。

    当初为了文珀,我才费尽心机从周逸辞的囚笼里逃出,我不想我千辛万苦生下的儿子给梁禾依抚养,我更不想我的儿子成为见不得光的私生子。

    那时他和周逸辞在我眼中是分割开的,彼此互不相干,唯一的牵涉就是我。

    可文珀的确是他的骨肉。

    不论我如何自欺欺人,不论穆津霖有多么疼爱他,将他视如己出。

    都骗不了血缘这一关。

    我无比痛恨为什么,为什么文珀是周逸辞的骨肉。

    我当初到底怎么了,竟然会受到他的迷惑,生下他的儿子。

    一个是暗算我丈夫不共戴天的仇敌,一个是杀夫恶魔的骨血,我怎样面对这样错综复杂的关系,我怎样抚养周逸辞的儿子长大。

    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张天真无邪的脸,想到周逸辞的阴险,想到他在下令对穆津霖动手时的狠毒,我真想立刻杀了他,以他的头颅,他的血,他一片片亲手割下来的肉,去祭奠津霖九泉之下的亡魂。

    文珀会恨我。

    我知道他一定会恨我。

    他恨就恨吧,一如他恨我,我也在恨着他凶残的父亲。

    凌晨三点多巴哥推门进来,走廊上静悄悄的,像荒山野岭,没有人烟。

    我正在水盆里浸泡一条白色毛巾,那水很烫很烫,像着了火一样热,巴哥说他找大夫问了,霖哥醒来的几率为零。

    我濡湿的指尖因这句话倏然一顿,灼出了两颗硕大的泡。

    “所以呢。”

    他搓着手,蹲在墙根没吭声,时不时抬眸扫我一眼,满脸惆怅和哀戚。

    挺大的老爷们儿,这表情做出来看了更让人难受。

    全天下的人都为穆津霖惋惜。

    惋惜他英年早逝,天妒英才。

    惋惜他曾经那么骄纵优秀的男儿,落得这样下场,苟延残喘着。

    穆锡海死时候不到七十岁,吊唁的人在我鞠躬时都说,“锡海才这把年纪,按说正当年啊,实在是可惜了,连自己孙儿都没有见到。”

    津霖才活了他一半。

    我不知道温笙的女儿是不是他的骨血,可作为他妻子,没能为他孕育一儿半女,这是我永远无法原谅的罪孽。

    我不是没有眼巴巴盼着为他怀一个孩子,但这份热切的祈盼,怎么都如愿不了。

    我用力捶打自己腹部,为什么给周逸辞一次就怀上,到津霖身上就这么顽固不化,这不争气的肚子要它有什么用!

    我越打越狠,巴哥听着那砰砰的动静吓了一跳,他从角落蹿起来,一把扯住我,“嫂子,都是命,谁也不信命,可也由不得信不信。霖哥不怪你,如果没有嫂子和文珀,他这段时间根本不会这么快乐。我们都不傻,看得清楚,您来了码头之后,他就是比以前高兴了。”

    我感觉到巴哥眼泪滴在我手背上,我闭了闭眼睛,津霖高兴的日子太少了,他这辈子心思太重了。

    我没能救他,还害了他。

    如果这事就这么糊里糊涂的过去,我死都没脸见他。

    我不信周逸辞称霸一方,连王法都能蔑视,即使他抹得干干净净,我也拉他一起下黄泉。

    巴哥掉完两滴眼泪,小声跟我说,“嫂子,要不…把霖哥氧气拔掉吧,让他痛痛快快走,别这么撑着…”

    “我不拔!”巴哥还没说完,我从椅子上猛地站起来甩开他,“我不会拔,谁也不能拔!我就要他活着,我不能接受他没有了!我死也受不了看着他从这个世界消失,还是我亲手送走的。”

    巴哥一只手臂受了伤,他扛不住我愤怒下的力气,疼得蹙眉,“嫂子,霖哥现在没活着…他和死了没区别,他这样不舒服,让他走吧。我也舍不得,我们都舍不得,可你要他瘦成什么样才肯放他?”

    我瞪着巴哥,眼泪扑簌扑簌滚下来,很快湮没了我整张脸庞,像一条窄窄的瀑布。

    疯了,这个世界都疯了,津霖已经这样了,他不会伤害任何人,他只是安安静静在这张小小的床上,一点点变瘦,到最后甚至比一个孩子还小,为什么都不容他。

    我伸手在潮湿的脸上擦了擦,“我就是不拔,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事,他不会舍得我,他走不了,他能醒过来。”

    巴哥闭着眼睛抱头不出声,他站了会儿,最终受不了这样压抑的气氛,转身跑出去。

    我挂着一脸泪珠,盯着那扇摇摇晃晃的门,头顶渗透出的灯光无比惨淡,将津霖只剩下骨头的脸笼罩得更加晦暗。

    当我自私吧。

    我就是个自私恶毒的女人。

    为了我的目的,我谁都能祸害。

    我不愿让他走得痛快。

    我就想缠住他,我就是不放他。

    我颤抖着一双手将毛巾从水里拎出来拧干,坐在椅子上握住他手臂,一点点擦拭着,他瘦了,真的瘦了好多,一天天瘦下去,他的掌心,他的下巴,他的腿,他插满管子的胸口的缝隙。

    一排排肋骨暴露出来,我看一眼都觉得心如刀绞。

    毛巾很烫,热得在这样浓烈的季节里,让人发燥。

    可我只想为他添一点温度,我最怕他变冷,忽然间变冷,连挽救都来不及。所以我总是备着一盆热水,随时往里面续,不停给他擦拭,他想冷都冷不下去。

    岚姐说那没用,躺在这里的人,已经没了意志,他拼不过强大的死神。

    可我总有一丝奢望,兴许擦着擦着,他忽然睁开眼,像以往那样,笑得下流又奸诈,让我亲一亲他。

    我不听劝阻找了一块布罩住床头的仪器,护士不进来都不会掀开它,否则我看着那道波折啊,整颗心都是慌的。

    一条鲜活的生命,怎么最后就靠那条线来决定生死呢。

    他强势了一辈子,他才不甘心。

    我也不甘心。

    我握住他已经看到青筋的手腕,根本不敢用力,生怕不小心捏碎了他,会让他变得残缺不全。

    他就在我眼前,和我近在咫尺,我那么想他能抱一抱我,但他分明在我手心握着,我的呼唤却被他残忍隔绝在世界之外。

    都说不舍得在感情里发狠的男人,偶尔狠一次才让人心慌。

    这是我活到今天最绝望的一刻。

    因为我知道这份绝望再没有转圜的余地。

    我哭到最后嘶哑到发不出声,他还是不曾回应我。

    我伏在他胸口,听他微弱的心跳,很慢很轻,像随时要破碎的珠子。

    那个能为我抵挡千军万马的穆津霖,真的走了。

    他胡茬停止生长,眉眼变得青黑,所有证明他还能清醒的东西,都流失得悄无声息。

    我拼命回想他最好看最意气风发的时光,那些记忆纷至杳来,更让我肝肠寸断。

    我欠身勾住他手臂,看着他沉睡的眉眼一声声叫他,“津霖,我很听话,这么久我终于肯听一次话,你怎么不醒来夸夸我。”

    我拉住他的手让我抚摸我的脸,我每一寸他可以触摸到的皮肤,“那天你走时告诉我要长胖一点,呐,现在我胖了,你又不肯睁开眼看我,我们两个人谁是骗子,是不是你。你还答应带我和文珀离开,拉钩说做不到的是小狗,现在你是小狗了,你还欠我一声狗叫。”

    我艰难咧开嘴角露出一个自己都觉得苍凉又难看的笑,“你是藏獒,不,那是以前,你现在应该是腊肠。其实啊,你以前在我眼里就是一只哈士奇。”

    我笑得发僵,僵得疲惫,手指从他眉心滑落,在那只坚硬冰凉充满了水雾的呼吸机上戳点着,“呐,狗叫你逃不掉,愿赌服输,不学我死都不会放你离开,追到阴曹地府你也要叫给我听。”

    我眼前才清明的视线忽然又泛起一层浓浓的水雾,隔着那层雾气,我好想触摸到他的唇,可厚厚的白色玻璃,把它变成一场奢望。

    也许他至死都在想,我会不会再回到周逸辞身边,忘记自己的身份,忘记一切仇恨,在美好又多情的风月里化干戈为玉帛。

    他想我心里放不下周逸辞,不管我多恨他,他也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爱过的男人。

    津霖以为他在我心中无可替代,更以为千帆过境,他走了,我便理所应当再回到从前的日子。

    可他根本不知道,我和周逸辞早已是仇人,在这样的世事无常里,只差彼此刀枪相向。

    我嫁给他那天起,就没想过再回头。

    如果没有他,我还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模样。

    我甘愿为他守一辈子。

    这世上再不会有谁像他那样爱我。

    再也找不到了。

    程欢所有幸福的时光,都终结了。

    我握着他的手低低哭着,真的走投无路。

    这两天两夜我都在等,我愿意等一辈子,可他越来越瘦,越来越苍白,我不敢想等到最后,他会不会真像巴哥说的,变得好小好小,小得握不住,干枯成一个老头。

    他会不会怪我,他一定不想让我看到那样丑陋狼狈的他。

    “津霖,求你醒过来吧,我不相信一点可能都没有,他们都劝我,劝我放弃,让你走得干脆些,痛快些,可他们不是我,他们理解不了做这个决定多难。我想让你和我就个伴儿,哪怕你不能拥抱,不能说话,甚至不能看我,没有一点知觉,可你终究还活着,还有一口气,至少我不是没有依靠,不是自己一个人。”

    我握着他的手,将自己脸埋入他近乎冰冷的掌心,我在他粗糙的皮肤里哭出声音,“我真怕自己撑不下去,我看着你这副模样,知道你的痛苦,知道强留你的残忍,我快要死了,真不如给我一刀,我感觉我一辈子都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你会变成这样。”

    一片寂静的夜色,将他笼罩得平淡柔和。

    我终于明白无能为力的感受。

    其实惨烈的死亡并不可怕,最可怕是他还没有死,他还有气息,但却深知救不活。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哭到头昏脑胀,天昏地暗。

    白光下的门扉轻轻晃动,我感觉到门口位置涌入进来的风,我从穆津霖怀中抬起头,看到文隽拿着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正放在鼻子下嗅,他背贴着墙壁,蜷缩右腿,一动不动注视我。

    一身黑衣像披着夜色。

    仿佛已经进来很久。

    我缓了半响,将眼里几乎再次坠落的泪光咽回去,“老巴手臂好了吗。”

    文隽知道他在我这里碰了壁,再次被否决送穆津霖离开的念头,他疲惫的面容拧了拧,“差不多,砍得不深,没伤着骨头,养几天就行。”

    我指了指放在床头的水杯,他探身握住,从床铺上方递给我,我接过拿起棉签在杯口蘸了蘸,轻轻涂抹在穆津霖眼尾的伤处,我十分固执做着这件没有人理解的事,护士也问为什么要擦,人都不行了,那点小伤口并不碍事。

    我说闲着没事,守着也是守着。

    其实我只想在他真的扛不住,真的需要解脱,而我迫不得已拔掉氧气那天,他可以毫无瑕疵的离去。

    一如他曾经的模样。

    他其实最臭美。

    比姑娘还要命。

    他不喜欢脸上有半点不完美的痕迹。

    我想要它快点愈合。

    可我并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做到,护士说他已经没有了自我愈合的能力,所有功能都逐渐停止,伤疤会越来越溃烂,不可能弥合。

    我只好固执着我认为有用的方式。

    我听说人不能长褥疮,长了就没多少时日了。

    我不敢放过他每一寸肌肤,苍天不留他,我偏要和苍天抢一抢。

    文隽看了眼摆在床头冷却的粥,“嫂子又没吃饭。”

    我没理他,盯着穆津霖阖住的眼皮,他叹口气,“嫂子才多大,日子还长着,霖哥出事了,不还有我们,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嫂子和文珀我们替霖哥养,您好好的,他才能走得安心。”

    文隽说到最后一句,戛然而止,停下得非常突然,他似乎意识到自己不该说这样的话,只会为我糟糕的心情雪上加霜,我到现在都不肯相信他会死,我抱着顽固的念头,不惜一笔笔重金砸进来。

    我问过院长是否国外能够医治,他说有类似病例苏醒过来的奇迹,但可能性微乎其微,津霖的情况禁不住折腾,他满身都是伤。

    我找何曼要傅惊晟的电话,我想赌一把,看他是不是津霖的人,以他的人脉和能力,短时间内去国外把大夫请到滨城为津霖医治也不是没有可能,就算倾家荡产我也不会放过一线生机。

    可傅惊晟在津霖出事后也失踪了,听说他好几天没在江北露过面。

    我用指腹摩挲着津霖的指甲,他指甲光秃秃的,修剪得很整齐,里面干干净净,不看光滑程度,真像一只女人的手。

    九天前他离开码头晚上还是我给他剪的,当时他嘴巴正损,说我胸口好不容易凸了几个月,还没好好感受几次,现在又凹回去了,我好笑又好气,故意把指甲刀剪歪,刮下他一片薄薄的皮儿。

    我握住那根手指在上面寻找,果然白白的细肉还裸露着,可惜他含笑的眉眼却再不能给我看。

    我脑海闪过一副面孔,那副面孔定格的霎那,我眼底雾气变为狠厉的凶光,我咬牙切齿问文隽,“是不是他做的。”

    文隽抿着嘴唇,他一声没吭,我从他为难的神色中看出答案。

    我不着痕迹握了握拳,我反应过来自己太过用力,攥红了津霖的手,立刻又松开,轻轻在他指尖吹气,问他疼不疼。

    他安详睡着,面无表情,对这一切置若罔闻。

    “津霖,我好像已经和他纠缠了半生,这两年,真的比半生还要长。我也累了,真的很累。你先睡吧,好好睡。”

    我在他手背吻了吻,文隽将烟卷别在耳朵上,他朝门口走了两步,已经握住门把,又想起自己找我什么事,他从口袋里摸索一阵,掏出一个正方形的蓝色丝绒盒,他转身喊了我一声,“嫂子,这是霖哥翻下山沟的车里找到的,上面刻了你名字,你…你收着吧。”

    我盯着那只绒盒,盒子边缘染着血,宝蓝色的绒布,一两滴血渍显得那么刺目。

    它似乎很沉,沉到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接,就那么直勾勾看着,它的分量把我压得透不过气。

    天若有情天亦老。

    天确实无情,它喜欢把遗憾洒满人间。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拿过来的。

    浑浑噩噩。

    每一步都失魂落魄。

    盒盖被推开,闪烁的颜色晃得我眼睛一酸,又涩又干。

    其实他送过我许多东西,珠宝衣服,还有些女孩喜欢的玩意儿。

    他把我当女儿宠。

    我撒野耍泼,他都没有怪过。

    嫁给他之后,好像全天下男人的脾气,在我眼里都像绵软的云。

    他把黑暗盖住,将我藏在帽子里,让我踩在他头上看这个被他施了魔法、到处都是彩色泡沫的世界。

    我最喜欢他亲手雕琢的木簪,虽然手艺不好,刻得花纹也歪歪扭扭。

    我甚至不明白,他从不接触桃木的人,怎么忽然要送我一枚簪子。

    戒指代表永恒。

    我知道他最想给予我永恒,他对白首的期待,并不比我少。

    可人都不在了,我握着戒指睹物思人,还有什么用。

    我颤抖着捏住戒环儿,放在眼前细细打量,“文隽,我不是个好女人,我自己也清楚。这辈子啊,我从没有为他津霖过什么,就连我喜欢他,都是在他出事才后知后觉,所以老巴让我亲自送他走,我下不了手,我觉得我心里愧太深。”

    文隽闷着嗓子答应了声,眼圈有些红。

    我抚摸着那颗硕大的钻石,果然刻了我的名字呢,我好像都能猜到他当时眉眼含笑的模样,有多么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