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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无可辩驳的依据和语气,让现场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几分钟后,永哥率先打破沉默:“我们想错了。其实小孩的死,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大家想一想,如果金萍带着小孩来到河边,她可以选择把小孩扔进水里,但同样也可以选择捂死小孩后再扔进水里。”
我低头想了想,说:“对,永哥说得对,关键还是要看金萍的死因。”
被我这么一说,我们一起转头看着放在一旁、上面落满苍蝇的金萍的尸体。鉴定死因是法医最基本的工作,但通常都是基础工作,像这个案子,一个人的死因能牵扯到整个案件性质和侦破方向的,十分少见。我们顿时对这具外形可怖的尸体的死因充满了兴趣,怀着无比的神圣感,开始了对金萍尸体的检验。
金萍的腐败程度更加严重。口唇更是被小河内的生物啃去了部分软组织,上下两排牙列部分暴露在外面,白森森的,就像是金萍正瞪着眼、龇着牙看着我们,凶神恶煞一般。我们用同样的办法检验了尸表,基本确定死者全身没有明显的外界暴力作用痕迹,排除了机械性损伤死亡。因为金萍的窒息征象非常明显,颈部又没有暴力痕迹,我们之前的推断一步一步地被验证,难道她真的是投河自尽的?
金萍的内脏腐败程度更为严重,难以通过内脏的形态学改变判断她是否系溺死。但是当我们切开她的胃壁时,大家都惊呆了。
金萍的胃里和小孩的胃一样,非常干燥。
“胃内居然没有溺液!”我说,“金萍也是被人死后抛尸的!”
“你之所以说小孩不是干性溺死,是从统计学意义上说,很少见。”永哥说,“但是金萍的死因可不能说可能性大什么的,必须有个肯定性的结论,能不能完全排除,她肯定不是干性溺死?她肯定是别人杀的?”
我有一些底气不足,说:“如果两个人同时出现干性溺死,这也太巧合了吧?”
我默默地用剪刀沿着死者胃幽门剪开十二指肠,又重新仔细检查了小孩的十二指肠,信心满满地说:“虽然没有直接依据,但是我有间接依据证明这娘俩死于他人之手。”
大家一起疑惑地看着我。
我接着说:“大家看,这两名死者胃内容物也是玉米和咸菜,和孙老太的一样。消化程度也是刚刚进十二指肠。那么,我想问,一个人杀了人,然后找三轮车,再骑车骑出3公里,然后再杀害小孩,再自己投河,最少需要多长时间?”
身边的侦查员说:“这种农村的土路,光骑车也要40多分钟。如果再加上偷车、杀小孩、投河,怎么说也要1个小时吧。”
永哥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他的眼睛一亮,说:“我知道了,我现在支持你的观点。”
侦查员说:“支持?支持什么?他们是被别人杀害的?为什么?”
我说:“从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来看,金萍和小孩的消化程度和孙老太的一致。也就是说,他们3人的死亡时间一致。既然死亡时间一致,那么就不可能是金萍杀了孙老太以后又跑这么远来自杀,她又没长飞毛腿!”
侦查员哦了一声,说:“那会不会是个体差异影响消化程度呢?”
我说:“即便是个体差异,也应该是年轻人消化得快,如果年轻人和老人消化程度一致,那么应该是年轻人先死的。而且,这么短的时间,个体差异不会影响多少,更不可能会有1个多小时的误差。”
说完,我仿佛突然想到了点儿什么,拿了止血钳轻轻地夹住金萍的每一颗牙齿,轻轻地晃动。别的牙齿没有反应,唯独夹到右侧下侧切牙和尖牙的时候,牙齿很容易就被拔了下来。我说:“你看!死者的这两颗牙齿严重松动!这是口鼻腔被侵犯的迹象。现在证明金萍死于他人之手的直接依据也有了!”
永哥哈哈一笑,说:“厉害啊!这都能想到!”
我说:“其实很简单。现场的手套肯定与他们3人的死有关,手套上沾了不少血迹,但3人的尸体上没有开放性损伤,只有孙老太的脖子上有擦伤,这样的擦伤不会在手套上留下任何可见的血迹,所以手套上的血,要么是鼻血,要么是牙齿受伤后的牙龈出血!”
“好了,既然金萍母子被确定为被捂压口鼻致死,那么我们就要宣布这不是一起自产自销的案件了,凶手另有其人!”永哥做了总结性发言。
侦查员流露出无奈的表情,因为我们这样的结论导致他们需要继续没日没夜地工作了。
“可会是什么人作案呢?”侦查员说,“我们调查了,他们没有什么恩怨情仇,更没有什么债务纠纷,杀了3个人,是为了什么呢?”
“杀人动机有疑点。”痕检员说,“我们也有疑点。之前我们判断得很清楚,凶手应该就在现场室内或者能够和平进入现场室内,那么什么人能敲开他们家的门,然后逐个儿杀死呢?关键还是用捂压口鼻的方式,一个人只有一双手啊!”
“是的。”我对痕检员的看法很感兴趣,“凶手应该是在3个人都在睡觉的时候,逐个儿捂死的。”
“对啊,那凶手是怎么进入现场的?从调查情况看,她们睡觉的时候很谨慎,门都是从里面用插销锁住的。”侦查员说。
解剖已经完事了,我一边脱下解剖服,一边苦思冥想,确实有一些事情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现场的情形在我的脑子里不断地翻滚,突然,我灵光一闪,跳了起来:
“我知道了!”
我的突然发话,把大家吓了一跳,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看着我。
我说:“这只手套,是因为孙老太丢了另一只,所以扔在家里的某个地方了。那请问,最有可能的,是扔在什么地方?”
大家都觉得我有些思维跳跃,这正说着凶手的动机和进入现场的方法呢,我却想到了凶手作案时戴着的手套。
我看大家没有重视我的想法,接着说:“我再提示一下。死者家本来就很小,还有一个杂物间,那么,这个旧手套很有可能是扔在杂物间里。另外,我们再结合前期调查看一看,当天晚上天黑以后,老太因为在等金萍母子,心急的时候多次跑到100米外的公路边守望,不过就是去100米的地方,而且去看一眼就回,这个空当,老太不会还锁门吧!”
“你是说凶手是溜门入室的?”还是侦查员对这方面最为敏感。
“是的,为什么不能是凶手趁老太出门的时候进的屋子,没想到老太很快又回来了,于是他只有……”我说。
“躲进杂物间!”永哥插话道。
“是的,如果他这么狼狈地被堵在杂物间,只说明了一点,他是没有准备而来的,是想顺手牵羊。”我说,“既然是顺手牵羊,就不会带什么工具,所以我们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工具损伤。如果是专门来杀人或者是来偷东西的,至少螺丝刀、匕首要带一个吧。”
“有道理。”永哥说,“我知道你刚才说手套是什么意思了。你是说小偷在杂物间里潜伏的时候发现了这只手套,就顺手戴上了,对吗?”
“是的!”我兴奋地说,“这就是为什么凶手戴了一只手套,形成老太太脖子上那种特征性损伤的原因!”
“如此这般,”乔法医对我刮目相看,说,“就可以解释所有的疑点了。那么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第一,凶手在杂物间潜伏几个小时,杂物间的东西上有很厚的灰尘,他很有可能在杂物间的物件上留下痕迹物证。之前我们找得不仔细,现在带勘查灯去,再仔细找找。”我慢慢说道,“第二,凶手发现孙老太突然回家,躲进了杂物间而没有躲在东卧室,说明他了解房屋的结构和摆设,也了解孙老太一家一般不会去杂物间,加之他是为了顺手牵羊,那么,这个凶手应该是熟人,而且离孙老太家不远。下一步就查一下这个村子里头有没有手脚不干净、有前科劣迹的人。”
“能确定有前科劣迹吗?”侦查员问道,这个线索对侦查员非常有用。
“我觉得可能性会比较大。”我说,“他有反侦查意识,不然他为什么要把金萍母子的尸体运走,而不一起运走孙老太的尸体呢?”
“对,想转移我们的视线。”永哥插话道,“他一定想不到我们这么快就从中发现了问题。”
侦查员走到解剖过道的外面,招手喊陪同我们一起到殡仪馆的辖区派出所民警过来。辖区派出所民警显然被尸体熏得已经吐了一会儿,这会儿看侦查员在招手喊自己,只有无奈地皱着眉头走了过来。
我笑着走了出来,问:“这个村,有没有因为盗窃被打击处理过的?”
“有啊,贺老二。”派出所民警对自己辖区的情况了如指掌。
“侧面了解一下这个人在发案当天的情况,有没有作案时间以及发案后他的行为举止,如若可疑,就留置盘问,别让他察觉到风声,跑了就麻烦了。”
侦查员说。
隔行如隔山,侦查员的这个部署让我连连赞许地点头。
案件侦破就是这样,一旦有了突破口,便如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对金萍母子的尸检,成为了本案的突破口,当我和永哥下午在宾馆房间喝茶聊天之际,案件侦破工作捷报频传。
下午4点30分,痕检员打电话过来,兴奋的声音在电话听筒中跳跃:“真的有痕迹,一枚鞋印,一枚指纹。这小子想找铁质工具的,找了个铁棒槌,拿了一下没拿动,留下了鞋印和指纹。”
因为之前我们去杂物间看过,里面很杂乱,各种脚印交叉在一起,所以我不放心地问:“能确定与本案有关吗?”
“确定,都是非常新鲜的,不过位置很隐蔽,若不是仔细查找,还真找不到。”
兴高采烈地挂了痕检员的电话还不到半个小时,侦查员又打来电话:“经查,贺老二很可疑,于是密采了指纹,和现场的对比,认定同一。”
当我和永哥高兴地击掌庆贺之时,另一组负责监控贺老二的侦查员也打了电话来,说:“根据局领导指示,人我们已经抓了,马上开展审讯,你们来不来旁听?”
事实果然和我们的分析惊人的一致。当天,贺老二途经孙老太家,见家门大开,孙老太不在,于是溜门入室准备偷些东西,没想到刚准备偷拿挂在堂屋的咸鸭子时,孙老太回来了,他匆忙躲进杂物间。因为手上沾满了咸鸭子的油腻,贺老二就在杂物间顺手拿起一个布状物擦手,擦完手发现居然是个手套,于是顺手戴在自己的手上。金萍回来后,他听到孙老太和金萍争吵,老太说金萍不厚道,身上有1000元钱走哪儿带到哪儿,防她像防贼,自己又不会偷她的。贺老二顿时来了兴趣,等晚上3人都睡下了,贺老二就出来找那1000元钱,没想到惊醒了孙老太,于是只有下手掐死了老太。掐死老太后,贺老二十分惊恐,准备逃离现场时,金萍已被惊醒,打开了房间的大灯。没等到金萍叫出声,贺老二就冲过去压住金萍,捂住她的嘴导致金萍也窒息而死。贺老二看已经杀死了两个,决定一不做二不休,下手杀死仍在熟睡中的孩子,然后把金萍母子的尸体运走抛尸,伪造金萍和孙老太发生纠纷、杀死孙老太逃离现场的假象。
这都是后来听侦查员们说的,我和永哥没有去旁听审讯,因为我们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