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章 除掉崇祯?

傲骨铁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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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良臣眉头微皱,一皱王安对朱常洛影响太大,以致东宫事务基本都被王安控制,外人根本插不了手;

    二皱西李也实在是能力不行,明明是朱常洛的宠妃,却连个大伴王安都压不住。要知道,历来能为宠妃者,除了艳压群芳外,多半是手腕极其高明者。

    当然,本朝的万贵妃和郑贵妃不算,这两位是奇葩。或者说太老实,不会玩权谋,便是会一点,也是停留在初级阶段。

    如刚刚发生的可笑而荒诞的“妖人谋反案”就是郑贵妃的政治智慧“结晶”。

    也是,自古以来又有几个把权谋玩的团团转的女人呢?…如果个个都是吕后、则天大帝,这龙椅也不用男人去坐了。

    不过这事就变得棘手了,魏良臣虽记得朱常洛的太子妃郭氏是在他登基前病逝的,但究竟是何时去世的却是不太清楚。

    这意味着,朱由校这个皇长孙在郭氏身边越久,西李对他的影响力就越低。如果再过几年,等这位校哥儿十来岁,那西李就别想什么养育之恩了。

    历史就会回到原来的轨迹。

    朱由校这个皇长孙可是两点一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二叔魏忠贤,还是姘头李选侍,亦或情人客印月,都是围绕朱由校这个未来的天启皇帝打转的。

    而这一切,是老魏家将来的基本盘,也是命根子。

    因此,朱由校必须马上得交给西李抚养,这事刻不容缓!

    魏良臣动了杀机,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莫过于除掉郭氏。只要郭氏死了,西李便能顺理成章的接过皇长孙的抚养权,因为无论是身份还是资历,东宫再无人可和她比。

    然而,这未免太过狠毒了些。

    派人闯进“不设防”的东宫干掉太子妃不是难事,魏良臣自个就差点提前引发了“梃击案”,身为过来人,他清楚只要他真的能下狠心,那郭氏肯定难逃一死。

    只是,这样值得么?

    郭氏无罪也无错,她只是在履行她应尽的责任而矣。

    而且,能杀得了郭氏,自也能杀得了才两岁的崇祯帝朱由检…

    这个念头让魏良臣的心一下跳了起来,他也不知为何自己会生出这个念头,以前,他可是从来没有想过。

    没了崇祯这个愣头青,哪怕天启依旧早逝,老魏家想必也不会叫满门抄斩了吧。

    这个诱惑很大。

    于公,崇祯于明朝灭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哪怕他的骨气再大也掩盖不了他的愚蠢、自私、固执和冲动给国家,给民族带来的灭顶之灾!

    于私,崇祯可是灭了老魏家满门的,可怜的大哥良卿在家乡种了一辈子地,什么坏事都没干过也被拉到菜市口砍了头。而老爹死了三年多,也叫从地里扒出来戳骨扬灰。

    所以,和崇祯之间,老魏家与他并没有缓和余地,除掉他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现在的朱由检不过是个两岁幼儿,这个时代幼儿的夭折率很高,不管是民间还是皇室。

    朱常洛不但但只有朱由校和朱由检两个儿子,他还有怀惠王朱由模、齐思王朱由楫、惠昭王朱由橏、湘怀王朱由栩四个儿子。可这四个儿子无一例外都是夭折,其中怀惠王朱由模的母亲就是西李。

    因而,检哥儿早早夭折,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这个念头越想越烈,越想越诱人…

    可魏良臣却难以决断,他不是心狠手辣之辈,也不是嗜血狂魔,他只是个人,只是一个知道些别人不知道的普通人。

    所以,他是有底线的。

    如果他现在为了将来的权势可以杀害一个无辜的女人,一个才两岁的幼儿,那未来是不是可以在正义的借口之下,去残杀更多的人呢。

    这是良心和道德的拷问!

    魏良臣有些失神,只顾着埋头刨饭,连菜也不夹,这让客印月有些惊讶,不知道情郎这是在想什么。

    突然,魏良臣停了下来,他将嘴巴里的米粒嚼进了肚子,又将掉在桌上的几粒米粒捡起丢进了嘴中,然后朝巴巴笑了笑。

    他不会乱杀人的。

    解决这件事未必就要杀人。

    既然西李斗不过王安,那就引进一个王安斗不过的人好了。

    与他有七日之约的贵妃娘娘,可不是王安能压制的。

    至于朱由检那小子,魏良臣任其自然,如果将来真的要和他斗上一斗,难道他堂堂一个天赐大珰还玩不过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么!

    能行废立之事的权阉才是真正的大珰啊!

    ………..

    吃完饭,魏良臣和客印月在屋里又你浓我浓一会,彼此间说着经久不见的思念之情,说着这些日子的趣事。

    客印月将魏良臣在江南托人买给她的礼物一件件拿了出来,欢喜的在情郎面前打扮着自己。

    “以后不要给我买这些了,怪花钱的。”客印月半躺在魏良臣怀中,双手吊着他的脖子。

    “只要巴巴喜欢,花再多钱也是值的。”

    说话间,魏良臣从怀中摸出一张五千两的银票递在了巴巴手中。他告诉巴巴,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反正一年五千两,随便巴巴怎么花。她就是把钱都寄回老家给国兴,他也没意见。

    这是真心话,钱没了可以再挣,只要心爱的女人喜欢就好。

    客印月在宫里做乳母,月例不过四五两,一年下来算上逢年过节嫔妃们给的红包赏赐,也不过百两。

    以前侯二在的时候,这些钱她大半都是要寄回去的,因为不寄的话,侯二连儿子都养不活,且一定会到京里来跟她要。不给,他就闹,闹的鸡犬狗跳,闹的客印月不得不给。

    好几年了,这日子一直是这样过下来的。

    在此情形下,客印月能余几个钱。就有是余下的,自己的开销用的也是七七八八,每年想给自己的爹娘、兄弟寄上一些钱都是件奢望的事。

    但自认识魏良臣后,客印月真的不缺钱用。

    她也不知道魏良臣哪来这么多钱的,她承认,她是个喜欢钱的女人。

    一开始,她对这个小男人并不存在感情,与他之间的关系只是自己实在是身体需要。

    之后,她也是叫这小男人的钱给打动,但是现在,她真的动了感情。而这段关系的升华是在定兴老家。

    那一次,她第一次感受到了一个男人的依靠力量,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对方对自己的真情。

    现在,即便情郎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她也不会嫌弃,她会养他。

    但,有钱难道不好么?

    她还没有见过这么大面额的银票,五千两让她欢喜的要疯了。

    看着巴巴高兴的样子,魏良臣却是羞愧,跟寿宁那比起来,巴巴这里明显寒碜的多。以后“财务自由”了,还是得尽量一碗水端平,不能让老祖奶奶觉得自己偏心。

    他起身说道:“我去办点事,晚上过来。”

    客印月一听,忙将银票放在桌上,拽着他的胳膊,紧张兮兮道:“你可不能骗我。”

    “放心好了,我还要继续耕地呢。”

    魏良臣在客印月耳畔轻语一句,他是真的有事,他得去东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