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不后悔

可乐泡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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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周达通好象非常吃惊,他瞪大着双眼,愤怒地盯着曹嫣昔,他用手捂着胸口,身体慢慢地弯了下来,鲜红的血在月光下看起来象褐色的泥浆,从他的指缝间涌了出来。

    周达通倒在了地上,他的双眼大开着,仰望着黑色的天空,断了气。

    曹嫣昔走上前去,用力攥着匕首想把它拔出来,匕首柄上糊满了血,粘粘糊糊的,还带着些温热,拿在手里滑不留手。

    她用了全身的力气,还从包袱里拿出一块碎了狼皮,裹在匕首柄上,最后才拔了出来。

    顺庆还没有醒,曹嫣昔呆呆地坐在他和周达通之间,心里模模糊糊地只有一个念头:我居然杀人了!而且还杀得这么干净利落,丝毫犹豫也没有。

    虽然她并不后悔杀了周达通,但是却仍然忍不住一阵阵恶心!

    曹嫣昔把匕首扔到一旁,找了许多草叶来擦手,一直擦到手掌变得刺痛起来,才住了手。

    天边露出一丝晨曦,远处一只黑黄相间的大猫扑腾着奔了回来,它嘴里叼着一只肥大的兔子,用一种奇怪而快捷的速度在草丛里跳来跳去。

    小猫扑到曹嫣昔身边,把兔子扔到地上,它闻了闻倒在地上的顺庆,又闻了闻周达通,发出几声纤细疑惑的叫声。

    曹嫣昔拍拍它的头,说:“小猫,你昨晚又去那里去疯了?如果你在就好了!你总是这么淘气,如果有一天你回来找不到我们,你就自己回参安岭去!知道不?”

    小猫“嗷嗷”地叫着,把头往曹嫣昔的掌心蹭!“好吧!”曹嫣昔指指周达通:“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把这个人拖得远一些,再也不要让我看到他!”

    小猫叫了几声,好象它真的听懂了曹嫣昔的话,它用牙齿叼着周达通的衣服把他拖到了草丛深处。

    “叮当!”一声脆响,一只绿色的笛子从周达通的衣服里掉了出来。

    曹嫣昔捡起来一看,原来就是周达通召唤蛇群的那只笛子,竟然是用一块上好的美玉雕成,入手只觉清凉宜人。

    曹嫣昔顺手把这只笛子放进包袱里。

    顺庆在呻吟了几声,睁开了眼睛,他拍拍自己的头,从地上坐了起来,一眼望见曹嫣昔:“师傅,你没事吧!昨天夜里,我好象和周达能打了一架,怎么现在不见他的人呢?”

    曹嫣昔吱唔着不好回答,草丛从中分开来,小猫从草丛里走了出来,它嘴上拖着一个大大的包裹。

    曹嫣昔和顺庆交换了个眼神,这个包裹正是周达通一直背在背上的那个包袱。

    顺庆上前一步,从小猫的嘴里接过这个包袱,打开一看,曹嫣昔和顺庆都惊呆了。

    只见里面是成百来张完整的雪狼皮,里面还有不少是体型极小的幼仔的皮。

    顺庆说:“难怪那些狼在参安岭上围攻周达通呢,因为他杀了这么多的雪狼,连雪狼的幼仔都没有放过!”

    “嗯!”曹嫣昔点点头。

    “我们可发达了!”顺庆兴奋地说:“这样一张皮子在和平时就要值上千两银子,这些皮只怕要值得十万两银子,现在虽然是乱世,便宜一半总也不愁出手!”

    他继续埋头在周达通的包袱里翻,“啪!”一声响,落下来一个用红布包裹着的长条形的物品。

    顺庆捡起来,一层一层解开红布一看,只见最里面躺着一枚雪白的有小儿手臂粗细的人参,须发俱全,手足皆有,至少有上百年。

    “哎哟!这老小子包里的好东西可真不少!”顺庆说着把人参从红布里面取出来,放在鼻端闻了一闻,递给曹嫣昔说:“师傅,这个我可不懂,您给看看是不是真的?”

    曹嫣昔接了过来,放在鼻端一闻,一股让人心旷神怡的香气传来,曹嫣昔点点头:“是真的千年人参没错!想不到周达通这么一个人和身上还带了不少的好东西!”

    曹嫣昔把千年人参仍然用红布包好,放回包袱里:“千年参要用红布包呢,不然就会变成小孩子溜走!”

    “真的吗?”顺庆睁大了眼睛望着曹嫣昔。

    曹嫣昔点点头,这是她从老书上看来的东西,她自己倒是不太信,不过看周达通把这只千年参包裹得严严实实,她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索性仍然把那只千年参包起来,仍然扔回包袱里去。

    曹嫣昔看着顺庆把周达通的包裹放在小猫的背上,还用布条细细地捆了起来。

    “这些都可以换成钱呢!”顺庆迎着曹嫣昔疑惑的目光嘿嘿笑起来:“我们到集市上卖掉它们,可以换成一大笔钱。”

    曹嫣昔点点头:“也好,正好让小猫出点力气!”她拿出司南来,看了看方位,便朝着南方前进。

    一路上两人一虎,专捡起人少的地方行进,倒也走得十分顺利,没有遇到什么阻碍。

    这天晚上,曹嫣昔夜观天色,发现月亮由缺转圆,眼看又要到两人蛊毒发作的时间,曹嫣昔也觉得受够了在草原上风餐露宿,正好从地图上看来,在前方不远处有一座大齐人的城池,曹嫣昔和顺庆便朝着那座城池前进。

    又在草原上行了几天,远远地便看到前方出现一座青灰色的城墙。墙头插着一面残破的大旗,旗帜上写着“远关”两个大字。

    “远关城?”曹嫣昔心中一动,她曾经在上官云轩的御书房的《大齐国志》上看到过这个地名。

    此处矿产丰富,是大齐国内铁矿石的主要出产地,相应来说也就是兵家的必争之地。

    曹嫣昔和顺庆带着小猫往远关城走去,一路上,只见从远关城里逃出来许多扶老携幼的难民,他们慌不迭地背着包袱,拿着自己最值钱的东西仓皇往草原里奔去。

    曹嫣昔和顺庆却想进城,他们前进的方向和难民们正好相反,再加上带着一只驮着包袱的老虎,就显得更是扎眼。

    难民的洪流到了曹嫣昔和顺庆跟前,就从中间裂开来,分了个岔,等到走过去后,才又合拢过来。

    曹嫣昔一直很想找个人问下究竟是个什么情况,但是众人逃难的步履匆匆,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人问。

    终于前面有个老者背着一个大袋子,袋子很沉压得他抬不起头来,一直走到曹嫣昔的跟前。

    曹嫣昔问:“老爷爷,请问一下城里面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大家都仓皇失措地四处奔逃?是不是哈兹国人打过来了?”

    老人没有抬头,他摇摇头,叹息说:“若是哈兹国人打过来倒是件好事了!现在是大齐国人自己在打仗!死的人都是大齐人!”

    曹嫣昔垂下头来,如果两方都是大齐人,那多半就是上官云轩和上官承德的人在打了。

    不过已经走到了这里,距离城门不过几步之遥,曹嫣昔转过头去看着顺庆,只见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期盼的光芒,曹嫣昔心里一动,这段时间一直都在草原上过,自己倒还好,顺庆却又要狩猎,还要烤肉,而且晚上还得值夜。

    这一路走来,虽然说起初顺庆是因为体内的蛊虫的原因被迫跟着曹嫣昔同进退,但是后来,两人相处得越久,曹嫣昔发现顺庆对自己是越来越好!她有时都觉得不好意思,因为正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害得顺庆这么惨。

    如此一想,曹嫣昔便决定了,进城去,那怕是兵荒马乱,只要能找个客栈里歇息下来,能够吃上一顿好饭,休息几天再走,那也好!

    主意打定,曹嫣昔拍拍顺庆的肩:“走吧,我们进城去!我们不过是做皮革生意的小贩,不管谁在城里做主,我们也不过是讨顿饱饭吃,找片屋瓦歇下脚就好!”

    两人一虎逆着人流向城门里走去。

    走到城门下,守城的士兵们看了两人一眼,什么也没有说,便放两人进了城。

    进城后才发现,也许是因为难民都逃得干净了的缘故,这座城里反而很安静,街道上空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两人一虎走在街上,只觉得心中有些惴惴不安,仿佛将有什么大事发生一样。

    “回避!大齐王圣驾驾到!”仪仗队首一名黄衣白面无须男子大声地上官吼着。

    曹嫣昔一惊,忽然明白了举城人弃城而逃的原因。此刻这条街上空无一人,她和顺庆变得格外显眼。

    曹嫣昔来不及多想,赶紧靠边跪倒在地,低下头来,她心里暗暗祈祷,上官承德千万不要看见自己才好。

    小猫见曹嫣昔和顺庆趴在地上,小猫也把两只前脚伸直了,将头埋在前脚之间,它这副模样,让人一见之下,又温顺又乖巧,让人几乎忘记了它是一只叱咤风云的森林之王。

    “咦!陛下!你看,那里有人带着一老虎呢?”从华盖下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一只老虎?在那里,让朕看看!”上官承德的声音传了过来。

    曹嫣昔心里暗自叫苦不迭,后悔没有把小猫给留在城外的树林中。她把头埋得更低。

    华盖在曹嫣昔三人面前停了下来,上官承德的声音响起来:“你们抬起头来!”

    “陛下!不过是两个丑陋的卖艺人,我们还是赶紧走吧!”一个女人熟悉的声音响起来。

    曹嫣昔把头埋得更深:“我们只是游方的马戏艺人,容颜丑陋不堪,只恐惊了圣驾!”

    “朕恕你们无罪!”上官承德的声线悠长,说不出的傭懒惫怠:“抬起头来吧!”

    曹嫣昔无奈,两手在地面抓了一阵,又借着低下头去的一刹那,把脸上涂满了泥土,这才和顺庆一起抬起头来。

    “嘶!”上官承德倒吸一口冷气,眼前的两人脏兮兮,简直连男女都辨不出来。

    上官承德用手捂着鼻子说:“果然是游方艺人,又脏又臭!”

    “不过,这一路而来,朕一直没有什么娱乐,你们二人带着老虎,好象会很多有趣的戏法似的!不如随了朕去吧,朕一直都不怎么开心,你们若是能演个戏法逗得朕开心了,自然重重有赏。”

    曹嫣昔还来不及找出理由来推辞,从华盖下的车驾上下来两个太监,把曹嫣昔和顺庆两人押着跟在车队后面向城中走去。

    “怎么办?”顺庆低声地问。

    曹嫣昔回头向四周望了望,前后左右均是荷枪实弹的士兵,自己两人赤手空拳地就想逃跑,机会不大。

    “等等吧!”她想,等一会儿投宿了,士兵懈怠的时候就逃走。

    走了没有多久,华盖停了下来,停在远定城内最奢华的一所庭院前,远定城郡守带着一干没有逃走的官员和乡绅跪在地上迎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