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 找火精蛙

可乐泡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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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嫣昔点点头:“谢谢你!”她现在知道哈鲁达不管怎么样都会同自己一道前去找火精蛙,所以索性不再多说什么。

    曹嫣昔转身便想往密林里走,“慢着!”哈鲁达大声叫住曹嫣昔。

    他把背上驮着的一个大包取下来放在地上,铺开来,只见里面有三双厚实的长统靴,还有几件皮衣,上面的花纹显示出这可能是森蚺的皮。

    “换上!”哈鲁达言简意赅!看曹嫣昔和顺庆迷惑不解的眼神,他说:“森林里有许多毒蛇,还有蚂蟥,所以如果你们不穿这身行头,直接进森林里便是死路一条!”

    曹嫣昔点点头,她想起前世看过的关于原始森林的电视,眼下的这个森林才是真正的原始森林,比贝爷呆过的地方更加原始。

    她很快地穿上皮衣,套上长统靴:“走吧!”

    “好!”三人以哈鲁达为头领走进了密林。

    曹嫣昔和顺庆也在北方的密林里呆过,但是没有想到爪哇岛上的密林却和两人所呆过的任合一片树林都不相同。

    这里的湿度极大,树林里一年里有一半的时间都泡在水里,树木高大粗壮,许多大树需要几个人合抱才能围拢来,仰起头来,难以望见蓝天,只有无边无际的绿色的树冠,每一株树都可以覆盖方圆数百平方米的范围。

    哈鲁达拿着一把在砍刀在前方开路,曹嫣昔和顺庆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嗷!”一声怒吼从密林深处传来,让人心惊胆战!

    “跟上来!”哈鲁达一改平常嘻皮笑脸的模样,看起来象变了个人似的,十分严肃。

    曹嫣昔心中一凛,从包袱里把那把小匕首拿了出来,握在手里,跟在哈鲁达的身后往密林深处走去。

    走了一会儿,突然从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曹嫣昔回过头去,只见顺庆抱着肩膀在原地不住地跳动,他大声地叫嚷着:“蚂蟥!蚂蟥!师傅,你快帮我看看!”

    曹嫣昔走回去,只见顺庆没有穿那双长筒皮靴,他仍然穿着一双露出脚背的拖鞋,现在他的脚背上爬着数只黑乎乎,圆滚滚的有曹嫣昔手指头粗细的肉虫子,每条肉虫子的内部还在不停地蠕动,可以看见鲜红的血液从口器吸进来后,在蚂蟥体内转了个圈。

    曹嫣昔顾不得恶心,拿起匕首便想去剜那些蚂蟥。

    “等等!”哈鲁达拦住曹嫣昔:“这样不行,会把蚂蟥的嘴留在皮肤下面,过几个时辰就会毒发,根本走不了路!”说着他四处看了看,只见在远处的一株大树下有一种阔叶的草。

    哈鲁达走了过去,捡草茎上枯黄的草叶捡了几片,拿过来,卷成象烟卷一样的细条,然后从怀里拿出火折子,点燃这些“烟卷”。

    一股浓烟从这些“烟卷”上冒了出来,哈鲁达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卷上冒出来的白烟,然后“噗”一口喷到顺庆的腿上。

    正在吸血的蚂蟥突然身体一缩,飞快地缩回了口器,从顺庆的腿上掉落下来。

    哈鲁达一脚把吸饱了血的蚂蟥踩成了肉泥,然后又去弄下一只,直到把顺庆腿上的蚂蟥都弄干净。

    顺庆的腿上留下几个黑乎乎的血窟窿,曹嫣昔给他上了些金创药,又拿出一张干净的纱布给他把腿包好!这下顺庆不等哈鲁达说什么,便急急地套上了皮靴。

    “能走吗?”

    “能!”顺庆试着蹦跳了两下,发现完全不影响行走。

    “好!”哈鲁达说:“走到圣山要穿过面前这片森林,大约要走上三五天,如果你觉得不能走,就明白地说出来!我们送你回去!”

    “不,我能走!”顺庆不肯回到哈鲁达的宫里去等着曹嫣昔,他觉得那样做的话,会很没有面子。

    三人继续前行。

    曹嫣昔发现哈鲁达的从林生活经验十分丰富,他没有拿司南走在前面。

    他时不时地摸摸大树的树干,用树干上生长的青苔的方位来判断自己前进的方向。

    曹嫣昔把司南递给他:“用这个吧!”

    “谢谢!”哈鲁达没有接曹嫣昔的司南:“我习惯相信自己的手和脑袋!这个东西我用不习惯!”

    “王子殿下,你怎么会对丛林这么熟悉?”

    “呵呵!我们爪哇国的王子成年礼便是横穿这片丛林,所以你说我对丛林熟悉不熟悉?”

    入夜的时候,哈鲁达摸到一棵大树下,他摸了摸树皮上的一处刀刻的印迹,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这是我留下的印痕!这棵树当年可没有这么粗壮!”

    他飞快地又在树上砍了几处凹痕,然后手脚并用飞快地爬上了树去。

    “上来!”他从树枝上垂下长绳,说:“我们今天晚上得在树上过夜!”

    曹嫣昔把长索拴在腰间,哈鲁达把她吊上了树,接着便是顺庆。

    上树后曹嫣昔就明白了为什么要在树上过夜,因为树枝上积着许多的枯叶竟然比地面要干爽许多。

    哈鲁达从怀里拿出些干粮来,与曹嫣昔和顺庆分而食之。

    四周的树叶上缀满晶莹的水珠,顺庆张嘴便想去接那些水珠,哈鲁达伸手拦住他:“这些水不能喝,它们吸收森林间各种气息,喝了以后,轻则腹泻,重则丧命!”

    顺庆吓了一跳,赶紧缩回了手,拿出腰间的水壶来喝了两口。

    哈鲁达在树上找了些干一些的叶子和苔藓堆在一起,生起一堆火来,火光驱散了寒冷,却不能驱散人内心的恐惧。

    夜里的雨林里,充满了奇怪的声音。

    有象人一样哇哇大哭的声音,还有汪汪地象狗吠一样的声音,此起彼伏。

    哈鲁达往火里加了最后一根柴,他拿出绳子把三个人拴在一起,然后又把绳子的另一端系在大树的枝桠上:“这样的话半夜就不会掉下树去了!”

    “睡吧!”哈鲁达的脸在火光下看来,显得十分严肃,完全没有平日子的不羁狂放的神色:“在雨林里的每一天都会有新的情况发生,能不能走出这雨林,一半是靠本领,另一半却是靠运气!”

    第二天一早,曹嫣昔醒过来,她坐起身来,奇怪,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她拉了拉腰间的绳索,顺庆的声音从树下传来。

    曹嫣昔探出头去,只见顺庆和哈鲁达都在树下,两人整理好了行囊,正在吃干粮。

    “师傅,你醒了?哈鲁达王子说您昨天辛苦了,所以想让你多睡一会儿,我想叫醒他,可是他不同意!”

    “下次记得按时叫醒我!”曹嫣昔从树上滑下来,她拿起一块干粮放进嘴里,问:“按我们昨天的速度,大约还有几天才能到达圣山?”

    “快!”哈鲁达笑:“没有想到毛曹医官,一介女流之辈,走起路来还这么厉害!依照这个速度走下去,最多五天就能达到岩浆河!火精蛙这种生物就生活在岩浆河附近的山石上!”

    “哦!哈鲁达王子对火精蛙很了解?”

    “也谈不上了解!只是火精蛙一身都是剧毒,沾之即死,整个爪哇岛的人都知道。它还不仅仅是有毒,火精蛙的头上还长着两枚象牛角似的犄角,被它顶上后必死无疑!所以它非常地有名!”

    “看来火精蛙很厉害嘛!不知道哈鲁达王子有没有见过它?”

    “没有!”哈鲁达摇摇头:“火精蛙这样的猎物,父王只准许大一些的王子们去捕捉,象我这个年纪,应该是没有机会了。”

    三人一边低声说着话,一边继续前行。

    一连又在林里呆了两天,夜晚都睡在树上。也许是因为哈鲁达带的路极好的缘故,一路走来,并未遇到特别厉害的野兽。

    即使有那么一两只闯进了三人的攻击范围,也会被哈鲁达赶走,所以这一路很是顺利。

    第三天的晚上,仍然宿在树上。

    哈鲁达先升了一堆火,然后把带有余温的灰烬铺开来,铺上所穿的衣衫,便躺了下去,曹嫣昔和顺庆挨着他躺下,身体下面是干爽而舒适软绵绵的灰堆,十分好睡。

    曹嫣昔很快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醒来的进候,哈鲁达竟然不在树上。曹嫣昔滑下树去,她抬头望了望刚才所呆的那棵大树,在心里赞叹了一声,这树真大啊,起码得要四五个人才能围起来。

    她头一转,问顺庆:“哈鲁达王子去那里了?”

    “王子说这附近有一棵面包树,他去给我们采面包树的果子去了!”顺庆握紧手里的钢刀,哈鲁达临走前让他保护曹嫣昔。

    曹嫣昔:“你的脚好了吗?”

    “没事了!”顺庆在地上跳了两下,看来好象是全好了!两人在树下等着哈鲁达,过了一会儿,他还没有回来。

    “王子殿下往那个方向去了?”曹嫣昔有些担心,虽然说哈鲁达比自己两人更熟悉这个密林,但是他昨天也说过,能不能通过这个密林一半是靠对林子的熟悉程度,另一半却是靠运气。

    靠运气这个事情怎么说得清楚?没准今天哈鲁达的运气不好呢?

    “他往那个方向去的!”顺庆朝着左手侧的一片林子指了一指!“我们去看看?”

    “可是王子殿下说让我们在这里等着他呢!这个林子这么大,如果他回过来再找我们,只怕就会找不到了!”

    曹嫣昔想想也是,她又在大树下坐了下来。

    但是从太阳东升一直等到日头升到正中,哈鲁达还没有回来,这样的情况除了遇到意外几乎没有其它的原因。

    曹嫣昔再也不想等下去,她把包袱整理好,背在身上,收回长索,便和顺庆往哈鲁达离开的方向走去。

    还是一样的密林,一样的不见天日,除了地面上被砍刀砍断的树茎显示出哈鲁达不久前才经过这里外,这处密林和其它密林没有一点不同。

    往前又走了一会儿,顺庆突然低呼一声:“师傅,你看!”

    顺着顺庆手指的方向,曹嫣昔看见面前的草倒了一大遍,她朝着草倒伏的地方走过去,走了没几步,脚下突然一空,身体一下子失重往下坠落。

    幸好两人之间拴着长绳,曹嫣昔的身体的原本不重,又走得小心,所以当曹嫣昔在半空的时候,顺庆已经拉住了旁边的一株大树干,腰间的长索猛地绷紧,延缓了曹嫣昔的下坠。

    曹嫣昔低头一看,只见身体下面是尖削的树枝做成的尖刀阵,她的身体悬在半空,距离树尖也不过几寸而已。

    怕顺庆搞不清状况,如果突然把绳子松开,曹嫣昔大声地叫了起来:“顺庆,别放松,下面有陷阱!陷阱里面插着尖刀!你千万别动,你一动我就会摔下去!会被插出千百个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