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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吃饭的时候,人就少多了,所以没在他们家的大饭厅里吃饭,而且是在吴名士跟单若水居住的院子里,一张圆桌,孩子们也都在,所以同样也是满满的一桌人。
但是彼此顾着孩子们,反倒没有中午那么随意的说话了,单若水顾着还只有两岁的小儿子,吴名士顾着生病的三三。
一一跟然然都很乖,能够自己吃饭,陆智庭说:“阿名,你上辈子是不是负的女人太多了,所以才会有这么一堆小情人?”
林致和接口说:“那完了,下辈子的小情人会更多啊?”
吴名士白了他一眼说:“你以为你是个好的啊?”看来这两兄弟都彼此很了解对方啊?
林致和就不说话了,给我了一筷子菜,说:“多吃点。”
我说:“怀孕之后,口味变了,我想吃芥菜。”因为他们都知道宋知书喜欢吃,所以那盘精心制作的腌制芥菜就放在宋知书的面前。
林致和弱弱地有点小尴尬说:“口味怎么变得这么奇怪啊?我不记得你喜欢吃这个菜啊?”
“正常的嘛,女人怀孕的时候,饮食就这样,从前不喜欢吃的菜突然就喜欢吃了,从前喜欢吃的菜突然就不喜欢吃了。”
林致和就起身给我夹菜,宋知书明显脸色不太好看,顺势就给把餐桌上的可动圆盘给转了转,菜的位置就都变了,林致和又给转了回去,说:“没事儿,我可以夹得到。”
宋知书说:“楚医生喜欢吃就多吃点吧!阿飞,上次你结婚我正在执行任务,你也没有通知我,我也不知道,这次如果你结婚,一定要记得邀请我哦,上一个案子完成之后,我本该有两年的假期,为了帮你,耽搁到现在都没有休,这次你结婚,我肯定有空。”
“哦,你也是该好好休息一下,有什么打算吗?”
“还没有想好,不过我打算先出去走走,好不容易放松放松,我想去四处去看看。”
“是个好主意,别一个人去,看看局里有没有同事假期同期,多约几个人一起,你一个女人不安全。”
我擦,这是欺负我不知道你们的关系啊?明明白白地相互表关心啊?这要是没有我,你们两个是不是就得旧情复燃了啊?不过很可惜,我就是出现了!
我夹了两筷子芥菜,又把圆盘给转回去了,“真羡慕你们这个工作,虽然工作强度很大,也很危险,不过能够连续休两年假,这感觉真的是太棒了。其实我认为你刚好可以找个男人结婚生子,两年时间刚刚好……毕竟你的年纪也不小了。”
宋知书没想到我会说这个,有点错愕地瞧着我,你们不是都不告诉我吗?那我就装装傻好了,我说:“知书姐,我从前不知道你比我年纪大,你们可能不是很懂,但是我是医生我懂啊,这女人生孩子就是得趁早的,像我这样的都是晚了的,大一岁,风险就多一层,如果你还不抓紧的话,那就会变成高龄产妇的。所以女人啊,经营婚姻与家庭远远比经营事业要重要得多,因为事业可以大器晚成,但是青春是不等人的。”
我看他们都有点尴尬,单若水呵呵两声笑说:“时光真是快啊,专业我们都是三十好几的人了,感觉人生都过半了……”。
“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你的那个前男友呢?可千万不要犯这样的傻,能够抛弃你的男人,一定是不够爱你的男人,对一个不够爱你的男人心存执念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天下男人何其多,何必在一棵树吊死呢?走出他的世界,你会发现到处都丛林高树。”
站在她的角度,我觉得她也挺不容易的,毕竟初恋是最难忘记的,可是过去了毕竟是过去了啊?
林致和偷偷地掐了我一下,似乎在提醒我不要继续说了,宋知书尴尬地说:“你说得对,看来我是要操心操心我的婚事了。”
林致和顺势说:“你这个常青藤一样的大美女,婚事还需要操心吗?想娶你的男人肯定从这里排到国外去了。”
他们都说:“可不是!只要我们的宋大美女说想结婚,不说别人,就说我们的那些同事,保证都没有心思工作了。”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心里不安啊!
突然,我手一抖,手中的筷子都掉地上了,我有点尴尬地说:“看我,这还没显怀呢?连个筷子都捉不稳了。”
林致和连忙弯腰捡了起来,然后让佣人给我换上了新的,我捉着筷子说:“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这筷子轻飘飘的捉不住,要是给我来双金银做的筷子就好了,至少捉在手里有分量,不会这么轻易从手心里滑落。”
单若水说:“这算是什么大事儿?阿飞有钱,别说是金银筷子,就是金银的屋子他可以给你。”
林致和不满道:“我哪有那么多的钱?我这都失业了,以后就没有收入了,我要养家很辛苦,你们等着我来啃你们哦。”
吴名士一把拍在他的肩膀上说:“放心好了,有我一口饭吃,就少不了你的。”
三三喊道:“姑父,我爸说你要给我们生个小弟弟才会给你饭吃的。”
林致和哭丧着脸说:“哇,那姑父好可怜的啊!万一生了个小妹妹怎么办?”
三三说:“生了小妹妹,我就把我的花裙子给妹妹穿。”
林致和顺势就把她从吴名士的手里抱了过来说:“哇,那真是太好了,姑父就为三三这话也要生个漂亮的小妹妹,好不好?”
生病的孩子,看上去总是弱弱的,没什么精神,突然林致和问我说:“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我刚刚都再听你们说啊,我说:“我没说话啊?你是不是听见了幻觉啊?”
“不是,你刚刚说要什么筷子来着?”
我笑道:“我说金银做的筷子,不过,我就是那么随口一说,你不用当真,你真给我来双金筷子,我也不会用的。”
林致和问陆智霖说:“小七的箱子里,那些筷子是不是比一般筷子要重?而且坚硬无比是不是?”
“是啊?所以不可能是金啊!化验部门的人正在化验,说可能是比较坚硬的金刚石之类的。”
“你们还记不记得老陈……”说着林致和让人把孩子们都带走,我想他们是要说正经事儿了,等着孩子们走了,他才继续说:“法医检查老陈的尸体时,怎么说的?是不是说被一种极其锋利的类似丝状的物品割断的,有什么特殊的金属可以变成丝状的?”
“黄金?”陆智霖猜测道,随着有摆手说:“不可能,黄金再软,也不能成丝啊?即便可以成丝,它也没有这么锋利啊?”
“只要力度合适,角度合适,一张纸都可以割断动脉,那么黄金丝状割断脑袋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是哦!但是这个根筷子有什么关系呢?”何立不理解地问道。
林致和取过一直筷子,直接给折断了说:“筷子里不能藏别的东西,但是藏丝线应该不是难事儿吧!”
陆智霖总结道:“所以,筷子就是武器。”
我的天,推理也太高明了吧,林致和解释道:“我当时用筷子敲东西的时候,就感觉它的声音不同于一般的筷子,很明显地感觉里面是有空隙的,声音不够纯。”
大哥你需要听多少种声音,才能够练就这样的技能?瞧瞧筷子就知道里面有空隙。
“所以……”
“所以,如果里面的确是藏着丝线的,那么是不是意味着筷子上有机关呢?不然外面的壳那么坚硬,小七如何使用呢?小七不能做剧烈运动,换句话说,他是不能太用力的,甚至这点力度小到连开枪的冲进力都挡不住,所以他如果要杀人,必须使用巧劲儿……但是,你们再想想,从老陈的尸检报告来看,的确是被利器割头的。
但是,如果我们推断没有错的话,小七杀老陈的武器是这根筷子,那么老陈脖子处的骨头上的痕迹是什么来的?这不可能是丝状的物品造成,推断应该是片状的东西,但是这筷子是圆的啊?
凶手当时是骑着摩托车快走割断老陈的脑袋扬长而去的,他必须用一只手来掌握方向,所以凶手行凶的时候,只能用一只手。”
陆智霖问道:“所以,这能够证明什么呢?”
“证明人不是小七杀的,从视频上看,速度太快,看不清楚骑车的人到底是谁?但是小七没有别的武器啊!”
“可是,哥,既然凶手不是这个小七,那为什么他的筷子里会有丝状的物品呢?”
“因为凶手要让我们误以为是小七做的……可是凶手为什么要让我们以为是小七做的呢?如果我们一直都不知道筷子的存在,谁会知道这是小七杀的呢?”
林致和一步步的推理着,他很高兴他能够证实人不是小七杀的,他自问自答地道:“小七跟阿名打电话说要对我们的同事下手,这件事情又有多少人知道呢?他总不能去通报天下吧,所以人死了,别人就会认为是小七杀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小七杀老陈不是冲着我们来的,而且是冲着别人来的?”陆智霖又给出了完美的答案,你们的确都好厉害一个个啊,可以通过一个很小的细节想到这么多?
“那这个别人是谁呢?”大家都好奇了。
林致和说:“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知道小七杀人武器的人。我跟小七认识的时间也算是有一段时间了,我知道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未发现他会别的,所以,我猜想,小七可能在别的地方,还有着别的身份……。”